基层中央银行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2017-01-04 18:04张淑芳
青年时代 2016年21期
关键词:反洗钱解决对策问题

张淑芳

摘要:在简单介绍了洗钱的含义及反洗钱工作的重大意义之后,重点分析了基层中央银行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并全面论述了进一步做好反洗钱工作的对策。

关键词:基层中央银行;反洗钱;问题;解决对策

一、洗钱的含义及反洗钱工作的重大意义

洗钱是指下面的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即犯罪份子把整个金融系统或者只是把银行作为中间媒介,来实现自己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所获得的资金的支付、储存或者转移,以达到掩盖及隐瞒其资金的违法犯罪性质、流向以及来源的目的。通俗地讲,就是让非法收益合法化的一种活动和过程。反洗钱工作作为社会基础性长期工作,已经成为社会稳定与金融稳定的维护、金融秩序和经济秩序的整顿以及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极其重要的内容。

二、基层中央银行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

由于反洗钱工作在县域起步得比较晚,所以仍然有许多急需改进和加强的问题存在。

(一)机制不健全,主体不对称

一是反洗钱工作涉及金融部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多个部门,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内部协调机制。二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现行的授权管理体制导致管理权必须上收集中,而商业银行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目标却又要求必须下解经营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上级机构由于拥有的是相对集中的管理权,所以更加注重内部控制制度以及风险防范,下级机构拥有的却是相对集中的经营责任,所以对盈利性行为更加注重,而对于有着义务性及公共性特点的反洗钱工作则完全放弃或者至少也是有所放松。通常,在反洗钱工作实践中就表现为以下情况,那就是上级金融机构很重视这项工作,而下级金融机构不但在思想意识上忽视这项工作,开展这项工作所必需的各种力量投入也非常不到位。三是在目前中国人民银行运作形势下,上级行是各种高级专业人才集中、功能齐备、管理高效的地方;处于反洗钱第一线的基层央行在人力、科技、智力、管理等方面逊色不少。支行反洗钱工作设在管理部,而中心支行反洗钱工作设在会计财务科,在开展工作、设备、人员以及职能方面都缺乏独立性,只是以上级行的信息触角身份存在的中国人民银行的中心支行及支行,通常处于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状态,不健全的协调机制和不对称的工作主体必然影响反洗钱工作的开展和效率。

(二)宣传不到位,认识不充分

对于广大干部群众来说,洗钱犯罪还是一个陌生概念,对洗钱的详细内容尚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识,人们的经济行为对洗钱犯罪份子自然就缺乏免疫力。特别是身处前沿的金融系统和行政部门的负责人、第一线工作人员普遍欠缺充分的防范意识,监督行为必然大打折扣。同时,由于他们对洗钱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缺乏足够的认识,所以在工作中即使遇到有可疑之处的交易,警惕性与关注度也不是很高,仅重视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对反洗钱工作则相对忽视。

(三)技术不先进,人才不齐备

基层反洗钱工作方式还停留在纸质、手工、滞后的阶段,对洗钱的识别、追查缺乏一套先进高效的手段方式支持。多数基层中央银行的反洗钱岗位由管理部人员或者是会计人员兼任;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也是由会计人员兼职反洗钱工作,严重缺乏具有比较全面的证券、保险以及银行等金融业务知识的专业人才,因而对交易支付数据的判断与分析结果,往往不是很准确。虽然都按要求建立了大额可疑报告制度,但多数未得到很好的落实,交易报告制度形同虚设。

(四)监管不统一,效果不明显

1.这种不统一的监督首先体现在金融机构上

基层金融机构在落实交易报告、调查客户的尽职情况、建设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建设反洗钱组织等履行其各自监督义务的领域,既有自己擅长的,也有自己欠缺的,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对金融系统整体的反洗钱效果产生直接的影响。

2.“一行三会”等金融监管部门所开展的监督管理工作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平衡

尽管“一行三会”,即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保监会、证监会和银监会,目前均为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但它们从事反洗钱工作的现状与做法却有很大不同。目前,在混业经营的总的金融发展趋势下,各监管机构在行业管理、设立反洗钱的职能部门以及如何分布基层的反洗钱机构等领域,相互辉映的动作却极其少见,在微观实施反洗钱工作的过程中,互相之间的统筹配合也是少而又少,基层人民银行面临孤军奋战的尴尬局面。

3.为了使自身在有限的金融市场中所占有的份额更多一点,基层金融机构担心如果反洗钱法规执行得过于严格,会影响绩效工资以及业务的进一步开展,造成客户流失,这就导致个别机构只是象征性地进行少量的监管,更有甚者,那就是根本就不进行监管。

在我国现阶段的金融机构中,由于“责、权、利”在反洗钱工作中并不匹配,导致基层一线的工作人员在其所从事的具体的反洗钱工作中,不可避免地将这项工作视作是没有效益、只有投入的“赔本生意”,不愿意干的抵触情绪的出现也就不足为怪了。不仅如此,随着时间的推移,形势的变化,反洗钱工作出现了日益复杂化的趋势,这样,它对一线工作人员的要求也必然会随之水涨船高,反洗钱工作不容易干好就成为一种客观现实,这使得一线工作人员常常会产生一些消极情绪,并会因此而放松监督、警惕性降低。

三、进一步把反洗钱工作做好的对策

(一)各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需加强,以促使反洗钱工作中联动合力的形成

公安、工商、税务、司法以及金融机构等诸部门,在反洗钱工作中的具体分工和职责需要进一步加以明确,尤其需要突出强调的是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工作的长效机制要真正建立起来,合作的程序也要进一步完善,以使社会的反洗钱工作在辖内协调统一地进行。以下两个层面的信息监测系统也要陆续建立起来,第一个层面是要完成金融系统内部监测系统的建立,用于各家商业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交易的监测工作;第二个层面就是信息监测系统在社会上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建立,通过先进的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实现监控的联网,核对监测开户单位的个人身份证件、注册资本、企业标识代码、开户资料以及营业执照等等,最终实现形成合力、共享信息、灵敏作出反应的目标,对洗钱犯罪的打击与防范更加有效。

(二)对反洗钱工作的宣传要加强,以使全社会公众的认识得到更大提高

加大公众宣传,在公共场所、服务窗口等张贴反洗钱警世宣传画,利用媒体开展反洗钱常识讲座,公开反洗钱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发动社会监督力量,引导广大群众提高警惕性。尤其是提高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反洗钱工作意识,如严格执行存款实名制规定、把好企业开户关、对大额可疑交易及日寸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等,自觉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

(三)加强培训,提高反洗钱岗位工作人员业务技能

为了更好使基层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反洗钱专职人员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了解当前反洗钱的严峻形势及重要意义,人民银行应组织、督导辖内基层金融机构培训专职反洗钱工作人员,通过开办培训班、集中学习等多种多样形式,使得专职反洗钱人员的综合素质、技能和知识都能得到全面的提高,这样,反洗钱实际的工作效果也才能得到切实的提高。借助于系统的、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培训计划的制定与贯彻实施,把拥有专业技能的一批反洗钱业务骨干尽快培养起来,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能够分析相关数据,审慎识别大额可疑交易的专门人才。

(四)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行为

建立反洗钱监管信息网络,负责调动各主体单位的信息资源,集中收集、分析、处理交易支付方面的信息或者可疑信息;实时监测支付交易的报告系统也应当尽早建立起来,以便对异常及可疑或者大额的支付交易,实时进行记录、监测、分析及报告,最终达成从技术的角度使可能的洗钱情报信息得到最大限度锁定的目标。与此同时,日常还要开展常规性的反洗钱监管工作,监督有关执法主管部门的各项法规是否落到了实处,维护各种反洗钱预防制度、程序的有效性。尤其重要的是,对于洗钱这种违法犯罪活动,无论是对其实施的经济打击,还是刑事打击,其力度都要进一步加大,这样才能从资金源头上对洗钱犯罪加以遏制,没有钱可拿来洗的喜人局面才有可能早日出现,惩治洗钱这种违法犯罪活动的级次也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目的是使洗钱犯罪分子所承担的总的成本全面增大,让洗钱犯罪分子“不敢洗钱”,增强法治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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