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冬梅
[提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资本的逐利性,一味追求高的收益率。企业为获取短期利益不考虑环境成本从而造成的环境恶化时刻提醒着我们,在市场失灵的形势下需要政府的干预,政府的干预往往是企业进行环保投资的最初动力。那么,政府的干预如何影响企业的环保投资呢?本文着重探讨政府和企业环保投资的关系。
关键词:政府干预;环保投资;市场失灵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政府干预对上市公司环保投资影响研究——以化工行业为例
收录日期:2016年11月21日
一、政府干预概述
(一)政府干预的必要性。进入工业社会以来,科学发展日新月异,人类在向大自然不断索取开采资源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三友化工污染门事件、山西长治苯胺泄漏导致河水污染事件、广西镉污染事件、云南曲靖5,000吨铬渣污染水库、福建紫金矿业有毒废水泄漏事件……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无时无刻不提醒我们为了只追求利益的他们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这种代价不仅需要我们更是需要子孙后代来为之承担的。而“导致环境问题的制度根源是市场失灵”,由于企业本身追求资本逐利性、高资本收益率的特点,仅仅依靠企业自身的自觉意识和市场无形的手的推动作用已经无法满足人们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这时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二)政府主要环保投资干预方式
1、政府通过出台政策进行环境管制。企业所有的投资决策,包括投资资本的配置、生产技术的选择、污染治理设备的购买等,都会受到环境管制强度的影响。我国更是一直把环境保护放在和发展经济同等重要的地位上来。原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强调:离开经济发展抓环境保护是“缘木求鱼”,脱离环境保护搞经济发展是“竭泽而渔”。《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共同形成了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和制度架构。更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配套文件,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组合拳”。
2、严格环保执法监管。据国家环保部门出具的2015年环境状况公告中信息显示,国家执法监管会以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案件8,000余件,移送行政拘留、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近3,800件。各地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9.7万余份,罚款42.5亿元,比2014年增长34%。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全国共检查企业177万家次,查处各类违法企业19.1万家,责令关停取缔2万家、停产3.4万家、限期整改8.9万家。
二、政府干预对上市公司环保投资的影响
(一)政府环境政策颁布数量影响着上市公司环保投资行为。政府制定的有关环境的法律法规对企业的环境保护投资行为可以产生直接的影响。李建发和肖华的研究结果表明:绝大部分企业自发的环保投资行为最主要还是为了遵循环境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必要支出方面的要求,并且对于未来即将发生的环保投资行为也同样是为了遵循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此可以说明,我国企业的环保投资较大地受到环境法律的影响,我国有关环境的立法在不断完善,各种环境保护的法规体系也在不断更新创新中,企业遵守环境法律法规从而增加的环保投入也必将越来越多。政府环保政策的颁布和环境监管力度越来越强通常是企业主动进行投资的最原始动力。环境政策具有强制性,并且包括政府的各项环境保护法规的颁布和实施,企业会被逼着进行环境保护的行列中,也就是说在政府的环境管制压力下企业“不得不”采取并实施环境治理方案,从而避免可能会存在的环境处罚成本和政治风险。
(二)政府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额影响着上市公司环保投资额。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近几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额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所占比重最大,这是由于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对城镇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政府只有不断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额才能满足人们对环境健康的要求,才能持续稳定地推进城镇化进程。同时,新项目“三同时”建设所占投资额比重也较大,这是由于为了维持生态环境稳定,规定在新建是将项目投资额总额的7%用到“三同时”中。而本文主要是对政府环保投资额中对新项目“三同时”建设和工业污染源治理两部分进行分析,因为这部分投资一部分会流入工业企业,另一部分会进入建筑行业企业。政府环境污染治理的投资会给这类企业更大的主动性进行环境保护,原因主要在于企业自主的环境保护会构成企业产品的成本,考虑到市场上多数企业会规避这一环保投资行为,因此大多数上市公司会选择不进行投资进而来降低产品成本。如果政府对上市公司进行了环境保护投资,企业的产品中就不会加入这一成本,进而就能够促使企业主动地进行环境保护投资,因此政府的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是促使上市公司进行环境保护投资的原因之一。(表1)
(三)政府排污费征收力度影响着上市公司环保投资。政府环境监管力度与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投资的关系分析,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要想解决由市场失灵引起的环境问题必须要通过政府的强制调解来实现。而排污费作为一种市场环境污染调节的手段,就成为了政府实现环境监管的重要途径之一;另一方面庇古税和科斯定理是政府环境监管手段的经济学理论依据,而排污费征收的理论也是依据这一理论,排污费的征收有助于上市公司主动进行环境保护投资。由此可见,政府环境监管手段之一的排污费征收与上市公司环保投资存在必然的联系。
(四)政府对环境的处罚力度影响上市公司环保投资。政府对环保法规的处罚越高,意味着企业不仅需要支付更多的费用,更有可能面临严重的行政处罚,因而公司不仅会面临收入减少的风险,更有可能会使公司信誉受损,因此在政府严格的环境处罚威逼下,企业为了避免环境污染行为带来的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一般都会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增加环保投资,实现节能减排。
(五)政府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影响上市公司环保投资。政府环境保护宣传部门通过环保宣传、环保教育、环保技能培训,通过利用电影、电视、公益宣传片等传播媒介,组织和开展针对企业、学校、社区和其他公众环保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旨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促使社会各界参与到环保行列中来。一方面政府通过与企业的合作,利用媒体宣传组织环境保护方面的活动,使企业的环保行为受到公众的广泛关注,敦促企业采用环保投资决策,从而起到很好的激励效果;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向消费者、投资者管理层传递和宣传政府有关环保方面的政策和态度,促使消费者选择环保的产品,更使潜在的投资者更倾向于投资环境风险较低的公司,企业作为这一行为的利益相关者从而间接地影响了企业的环境保护投资规模。
三、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环保法律法规,做到企业和政府的各种行为都有法可依;其次,政府需要在政府职能和市场本身机制之间进行投资主体的角色平衡,要有环境污染治理不是单靠政府一人行为就能解决的意识,要把原本作为环境污染主体的企业逐步推向环境保护投资主体地位中来;再次,任何制度的颁布如果脱离了监管的体系都是一张废纸,政府要大力加强环保的监管力度在做到有法可依的基础上,还要有法必依,充分发挥“污染者付费”的导向作用;最后,政府要大力进行环保宣传,营造环保氛围,不仅让企业在利益压迫下被迫进行环保行为,还要让企业管理者深刻认识到环境污染的危害,从被动变主动的进行环保投资。
主要参考文献:
[1]李建发,肖华.我国企业环境报告:现状、需求与未来[J].会计研究,2002.
[2]唐国平,李龙会,吴德军.环境管制、行业属性与企业环保投资[J].会计研究,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