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巍
[摘要]近年来,黑龙江省对俄贸易总体保持增长态势。作为全国对俄经贸合作第一大省,黑龙江省与俄罗斯经贸合作仍存在边贸优势减弱、贸易主体规模小、贸易结构单一、贸易合作的拉动效果低、俄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等问题。加强黑龙江省对俄经贸合作的对策是:建立黑龙江省对俄自由贸易区;扩大境外园区建设;提高商品质量;规避市场风险;扩大投资规模和领域;深化产业链配套合作。
[关键词]黑龙江;俄罗斯;经贸合作
中俄经贸合作有很大的空间和潜力,具有高度的互补性。2000年,中俄双边贸易额只有80亿美元,2014年已达到历史最高点953亿美元,接近1000亿美元。这主要源于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深入发展、务实合作内容的不断充实。据统计,我国已经连续五年成为俄罗斯最大贸易伙伴,俄罗斯是我国第九大贸易伙伴。
一、黑龙江省与俄罗斯经贸合作现状
近年来,黑龙江省对俄贸易总体保持增长态势。作为全国对俄经贸合作第一大省,黑龙江省对俄贸易占全国的1/4,累计投资占全国1/3。黑龙江省对俄经贸以年均30%的速度递增,逐步发展壮大。
2007年,黑龙江省对俄贸易总额实现107.2亿美元,同比增长60.4%,占全省贸易总额的62%,占全国对俄贸易总额的22.3%,黑龙江省成为全国第一个对俄贸易突破百亿美元的省份。2011年,中俄原油管道投入运行,原油贸易大大拉动了黑龙江省对俄贸易,当年对俄贸易总额达189.8亿美元,同比增长154.04%,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49.30%,占全国对俄贸易总额的24%。2014年,黑龙江省实现对俄进出口总额232.8亿美元,增长4.1%,占全国的24.4%。对俄投资总额10亿美元,增长20%,占全国对俄投资总额的30%以上。2015年全省对俄进出口完成108.5亿美元,占全省进出口和全国对俄进出口总值51.7%和15.9%。其中,对俄出口完成23.5亿美元,自俄进口完成84.9亿美元,占全省外贸进口和全国自俄进口总值的65.6%和25.5%。截至2015年底,全省在俄罗斯投资企业累计为505家,投资总额99.2亿美元。
长期以来,黑龙江省对俄出口的主要商品有:服装、鞋、纺织品、机电产品、农副产品等,占对俄出口保持较大的比重份额。黑龙江省自俄进口前十种主要商品为:原油、原木、锯材、肥料、铁矿砂及其精矿、粮食、纸浆、煤、成品油、合成橡胶,占自俄进口总额的95.3%。对俄主要投资领域为能源矿产业、林业、农业、加工业和园区建设,对俄工程承包及劳务合作主要集中在森林采伐、农业种植和建筑工程行业。总体来说,黑龙江省发展对俄经贸合作前景广阔。
二、黑龙江省与俄罗斯经贸合作存在的问题
(一)边贸优惠政策取消,优势减弱
随着边境贸易优惠政策的取消,黑龙江省对俄经贸合作的地缘优势在逐步减少。尽管从统计数据上看,黑龙江省对俄贸易是第一大省,但从贸易实质内容上看,对俄贸易形势不容乐观。2013年黑龙江省对俄贸易额223亿美元,如果扣除其中石油进口额125亿美元,黑龙江省对俄贸易额只有98亿美元。而在2007年黑龙江省对俄贸易额已达107亿美元,也就是说,从2007年至今黑龙江省对俄贸易几乎停滞不前。近年来,黑龙江省对俄贸易额的增长依赖于对俄罗斯石油进口统计在黑龙江省贸易额之内。而早在2010年,南方的一些省份在对俄出口方面就已经超过了黑龙江省。
(二)贸易主体规模小,贸易结构单一
黑龙江省缺少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力的大型跨国企业,现有的对俄经贸合作企业无论在数量上、质量上还是规模上都不足以适应对俄经贸合作快速发展的要求。这些企业自有资本少,对俄投资不足,融资能力差,经营能力有限,跨国投资经验缺乏,对俄合作内容局限于农业、能源和商品服务业,缺少科技等重大合作项目的交流与合作,严重制约了中俄双方经贸合作的发展。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条件限制,长期以来,黑龙江省对俄出口商品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这些商品都是初级加工产品,附加值低,科技含量不高。黑龙江省对俄进口商品以资源密集型产品为主,主要包括原油、钢铁、木材等。因此,黑龙江省对俄贸易的商品结构单一,高科技和高附加值产品比重较小,经贸合作水平较低,这不利于对俄经贸合作的长远发展。
(三)相互投资不足,贸易合作的拉动效果低
国家间服务贸易增长重要推动力之一是投资,但是在中俄服务贸易发展的进程中,两国贸易合作规模的比例较小,贸易合作的拉动效果较低。归结起来,中俄两国贸易合作规模较小、相互投资较少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中俄两国还是发展中国家,经济还处在快速发展阶段,不具备大规模的资本输出能力;二是俄罗斯的市场还不规范,政策随意性强,法律不完善,阻碍了中方企业在俄的投资;三是中俄两国服务贸易的主要目标并不是对方,重点还放在欧洲和美国,因此,中俄两国服务贸易合作规模所占的比重要更小。
(四)俄的政策法规多变,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近年来,俄罗斯为大力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吸引外来外资,但政策法规制定的并不完善,尤其是在服务产业领域仍旧存在着很多限制,如投资比例、控股权等的限制。所以,可以说俄罗斯政府一直没有完全开放服务贸易,不断在本国企业的利益与外资的利益之间徘徊不定。此外,俄罗斯各州立法并不统一,法律法规频繁改动,这些都对黑龙江省对俄经贸合作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三、加强黑龙江省对俄经贸合作对策建议
(一)建立黑龙江省对俄自由贸易区
目前,俄政府正大力实施远东开发战略,积极吸引外资,已经开发建设了12个跨越式发展区,潜在投资额将达1万亿卢布。《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法》使该港将在税收、海关及检疫等方面为人驻的企业提供政策方面的支持和优惠。黑龙江省应抓住这个有利时机,把对俄经贸合作上升至国家战略,争取国家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的大力支持,与俄罗斯远东地区共建自由贸易区,打破区域内贸易发展障碍,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实现区域内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
(二)对俄经贸合作新支点,扩大境外园区建设
“境外园区”是黑龙江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并在境外成功运作的一种新模式,可以有效地推动中国制造向世界制造转变,同时也将会带动半成品加工制造产业向沿边地区转移,促进境外境内产业集聚和联动发展,形成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发挥中俄两国支持政策的叠加和溢出效应,境外园区在构建对俄经贸发展支撑体系,落实“出口抓加工,进口抓落地”战略、实现对俄合作转型升级、形成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提高商品质量,树立品牌意识
黑龙江省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管,对于一些出口商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要加大惩治力度,严把出口质量关。同时,政府要加强对企业的规范指导,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并给予政策、资金及技术上的支持,加快产品研发和品牌的树立。对俄出口企业应积极主动地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在自主创新研发方面的投入,注重培育自主品牌,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四)加强微观环境调研,规避市场风险
建议政府建立信息平台,及时提供商贸信息,做好政策导向宣传;建立双边司法沟通衔接机制,加强民商事法律法规交流与司法合作,为双方投资企业和长远的经贸发展提供法律制度保障。向企业提供经贸信息、投资政策、法律法规等情况,为企业提供服务,减少企业经营风险。
(五)加强对俄贸易投资,并扩大投资规模和领域
要抓住国家实施“一路一带”战略有利时机,找准切入点,把对俄合作从以贸易为主转变为贸易与投资并重,并努力扩大投资规模和领域,投资地域逐步由沿边口岸城市向腹地中心城市拓展。对俄投资应在能源、林业、农业种植与食品加工、基础设施、装备制造、矿产资源等产业开发上加强合作,推动产品、设备和劳务输出。同时,要找准境内外园区间产业对接合作切入点,延长产业链条,形成产业集聚,把境外园区做大做强。要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加强对境外投资特别是对俄投资的规划和研究,为省内企业境外投资合作拓展市场,寻找商机。
(六)深化产业链配套合作
重点发展高端装备、绿色食品、新一代信息技术。如推动机电制造企业交流,使具有单项技术优势的俄罗斯机电企业成为我国机电企业的配套厂家,以产业层面合作和共同发展,支撑政治方面的互信合作。建议从我国具有优势的机电等项目开始,寻找新合作机遇,推动机电制造企业优势互补,共同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机电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