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支持小微企业出口研究——基于出口新业态的视角

2016-12-31 07:31邵海燕卢进勇
当代经济管理 2016年2期

■邵海燕,卢进勇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北京100029)



金融创新支持小微企业出口研究——基于出口新业态的视角

■邵海燕,卢进勇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北京100029)

[摘要]中国外贸出口增速放缓,小微企业出口却以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和市场采购贸易两种形式成为外贸出口的生力军。传统的支持小微企业出口的金融产品不能满足小微企业出口新业态的需求,因而出现了支持小微企业出口的新金融产品。然而传统金融产品和新金融产品对小微企业出口的支持力度还不够,要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出口,必须进行金融创新解决小微出口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市场采购贸易;出口贸易融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网络出版网址:http://www.cnki.net/kcms/detail/13.1356.F.20160201.1137.006.html网络出版时间:2016-2-1 11:37:33

小微企业能够为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城镇新增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其数量占全国注册企业数量90%以上,提供了75%的就业岗位,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是社会稳定的有力保障[1],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小微企业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利税分别占总量的60%、57%和40%,成为繁荣社会主义经济、扩大出口、增加就业的重要力量。然而由于小微企业生产和出口的产品比较单一,资金匮乏,客户数量比较有限,因而其发展往往需要经过一段很艰难的时期。

党和国家政府正是清楚小微企业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在现阶段国际市场萎靡、国际大客户需求骤降、新兴市场小额消费急速上升的国际贸易新形势下,为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以及促进小微企业出口提供了一系列的支持,例如国务院2011年3月批复《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并于2013年9月批复《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金融专项方案》,支持浙江省义乌市专业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的发展,并鼓励金融创新进一步支持专业市场采购的进一步发展。国务院办公厅2012 年4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2012年9月下发了《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2013年7月下发了《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2013年8月下发《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规定》和《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14年5月下发《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这些政策文件中都包含促进小微企业出口、支持小微企业开展跨境电商贸易、鼓励金融创新支持小微企业出口的内容。李克强总理自上任后,一直关心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并在两会的政府报告中指出“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这些都说明党和国家政府密切关注小微企业和外贸的发展,对小微企业出口面临的融资问题,多样化的采取措施进行帮助解决。

一、小微企业是外贸出口的生力军

受国际经济大形势的影响,近两年中国外贸出口增速放缓,2011年增长20.3%,2012年和2013年皆增长7.9%。而小微企业出口近两年却呈现井喷状态[2],它们以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和专业市场采购这两种新型贸易方式,成为外贸出口的生力军。

(一)跨境电子商务交易

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3]。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6万亿元,同比增长33%,2012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2万亿元,同比增长25%,远远超过外贸增长速度,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3万亿元,同比增长约50%[4]。

国际市场对中国商品的需求巨大,而小微企业由于资金有限、渠道受限等又无法直接接触国际市场,遂产生了一批帮助小微企业将产品卖到国外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如中小企业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供应链服务企业、中小企业在线B2B交易平台等电子商务网站;也有一些国内的电商看到了跨境交易的发展潜力,把触角伸向了国际市场,如阿里巴巴全球速卖通,试图把速卖通打造成国际版“淘宝”,占领跨境B2C市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能让小微企业直接面向国外买家,降低了小微企业出口交易成本,缩短了出口运营周期,并为小微企业提供贸易便利化服务和融资服务,极大的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出口业务,同时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小微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开展出口贸易。

(二)市场采购贸易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采购地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5]。2012年8月义乌开始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模式,义乌出口呈井喷式增长,2012年义乌实现出口额90.05亿美元,同比增长150.30%;2013年实现出口额182.2亿美元,同比增长102.3%;2014年1~9月,义乌实现出口额171.8亿美元,其中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126.22亿美元,占出口总额73.47%[6]。

随着国外越来越多消费者青睐中国的小商品,很多外商或者是外国人直接从专业市场进行采购或以电子商务方式向专业市场的小微经营户进行下单,这极大促进了小微经营户的出口,也间接带动了为小微经营户提供商品的小微生产企业的出口业务。在专业市场采购对买卖双方都甚有吸引力,一方面由于专业市场集中了相关行业各种类型的商品,外商或外国人在专业市场采购会以较低的搜寻成本以及信息成本就能采购到所需的商品;另一方面,小微经营户扎堆集群化,产生规模经济,得以吸引境外采购商到此采购,缩短了小微企业出口链条,降低了小微企业出口成本,因此市场采购贸易成为中国小商品国际化的一条有效途径,也因而带动了生产和销售小商品的小微企业的生产和出口。

二、支持小微企业出口的传统金融方式

小微企业是跨境电商贸易和专业市场采购这两种新型贸易方式的主体,随着国家对新型贸易方式的关注,相关金融机构响应国家号召,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扩大小微企业金融支持范围,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一)小微企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是世贸组织允许使用的贸易促进措施,是一种政策性的促进出口的金融手段。中国信保是我国唯一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可以帮助小微出口企业规避收汇风险,投保的小微出口企业因为收汇风险降低也更容易获得银行融资。

大多数小微企业交易额低,风险防范意识不足,且资金有限,不愿负担保费。因而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小微企业占所有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企业的比例很低,针对小微企业投保覆盖率低的问题,中国信保2012年推出专属小微企业的“小微企业信保易”,投保零门槛零限制,一次投保,全年有效,费用低、赔付快,全面承保小微企业可能遇到的收汇风险。同时,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还与中国信保合作,为满足条件的小微企业统一购买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或减免部分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扩大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

据统计,2012年,中国信保服务支持的小微企业同比增长2倍,达到21 000多家,小微企业覆盖率达11.1%,比2011年提升7.2个百分点;2013年服务支持数量进一步增长到27 800家,小微出口企业覆盖率达到13.1%;2014年1~8月累计支持小微企业的数量达到27 167家,同比增长10.5%,小微出口企业覆盖率达到12.8%,同时小微企业的平均费率比2011年下降了39%[7]。

(二)小微企业专项贷款

国家政策性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都有小微企业专项贷款的业务,针对小微出口企业资金更加缺乏问题,各银行也都创新出新的小微企业信贷模式。如中国进出口银行先后推出“统借统还”、“自借统保”、“统保代管”等针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模式,中国银行创新出“融资”加“避险”融资组合模式,浦发银行推出“吉祥三宝”、“信贷工厂”、“微小宝”等业务模式,民生银行推出“商贷通”、华夏银行推出“龙舟计划”、招商银行推出小企业E家投融资平台等。

除了各商业银行推出的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不少地方政府和相关政策部门也出台措施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如对银行小微企业专项贷款进行贴息,地方政府安排专项基金对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进行补偿;财政部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银监会允许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旨在为小微企业专项贷款筹集更多资金,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出口贸易融资业务

出口贸易融资是已经发生实际出口贸易的小微出口企业可以采取的一种融资方式,以往由于小微企业交易额小,风险大,小微企业很难向银行办理贸易融资业务。随着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商业银行努力扩大对小微企业的贸易融资,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业务逐渐向小微企业倾斜,并衍生出一些新的贸易融资方式。

招商银行推出信保融资贷业务,华夏银行为小微出口企业提供国内信用证结算及配套国内信用证议付融资的金融服务,交通银行为小微出口企业提供包括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打包贷款、出口押汇、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出口托收融资、福费廷、出口保理等服务,其他商业银行也都扩大了对小微企业的贸易融资比例。

三、小微企业出口新业态下的金融支持手段

中国信保的小微企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各商业银行推出的小微企业专项贷款及对小微企业进行贸易融资,都是中国信保及各银行在原有业务模式上对小微企业服务的扩展和衍生。然而这些传统的金融支持方式主要针对的是传统的出口贸易模式,对采取出口新业态的小微企业不太适用;且小微企业由于低信用高风险而面临信贷约束,导致绝大多数急需资金的小微出口企业无法及时、低成本地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小微出口企业没有享受到充分的金融支持。随着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以及市场采购贸易带来的小微企业出口的井喷,一些新的支持小微企业出口的金融方式正在涌现。

(一)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对平台企业的融资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包括在线跨境交易平台、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国际供应链服务公司等。这些跨境电商除了帮助小微企业找到买家、提供外贸服务和物流服务外,还结合贸易实践,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如有些跨境电商选择与银行合作,利用银行的授信从银行获得贷款,然后给予其平台上的小微企业贸易融资;或为小微企业从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信用担保;或以自有资金成立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给其平台企业或其上下游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

(二)进出口贸易融资平台

进出口贸易融资平台是专业外贸公司和网贷平台的结合,它不仅可以为小微企业提供专业的外贸服务,同时还能为小微出口企业提供贸易融资服务。义乌是国际有名的小商品集聚地,这里同时也聚集了大量的小微经营户,这些小微经营户每天要出口很多小商品,由于出口收汇周期长,无法及时收回货款,同时还要垫付国内供应商的货款,因而大多数小微经营户存在资金短缺问题。鉴于这种情况,国内第一家进出口贸易融资平台“义乌贷”在义乌应运而生。小微经营户将其出口交由“义乌贷”旗下浙江得龙进出口公司代理,然后将其出口单证或外汇收益权作为质押,经过“义乌贷”风险审核后,在“义乌贷”上发布借款信息,获得投资方的投标取得资金,到期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三)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可以允许出口企业以人民币进行报价、结算,可以锁定出口收益,规避汇兑风险,节省汇兑成本[8]。自2012年3月起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都可以在出口贸易中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央行在2012年底又批准同意在义乌率先开展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试点工作,即在义乌的境内外自然人都可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和融资,2013年7月将个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推广至广西东兴,2014年6月又同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个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这不仅可以帮助小微企业规避汇兑风险,结省汇兑成本,还增加了小微企业的定价话语权、锁定了出口利益,使小微企业能放心大胆的开展出口贸易。

四、小微企业出口需要更多的金融支持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进出口贸易融资平台对小微出口企业的融资,其最大的特点是局限在电子商务平台内部,即只有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或进出口融资平台进行交易的小微出口企业才能享受这些平台对其的融资,而在平台之外的企业却无法享受电子商务平台的融资服务;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虽然已经推广至全国范围,但要国外买方接受用人民币结算尚需一段时间。无论是支持小微企业出口的传统金融方式,还是新出现的支持小微企业出口新业态的金融方式,都没法大范围的满足小微出口新业态发展的融资需求,因而急需金融创新,着力解决小微出口企业的资金问题。

(一)成立小微企业政策性银行

虽然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各商业银行都推出小微企业专项贷款、给予小微企业贸易融资等业务,但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往往会提高贷款发放的标准,提高贷款利率,增加审核程序,致使小微企业专项贷款被很多中小企业占用,而真正需要贷款的小微企业无法及时地获得贷款,或者因为高利率而不愿贷款,阻碍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和出口。

国家有国家开发银行支持中长期重大项目、有农业发展银行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进出口银行支持外贸和对外投资,这三家政策性银行近几年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一直在加强,但它们的主体目标并不在小微企业。可以考虑将这三家政策性银行与小微企业金融相关的业务进行整合,成立一个专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性银行[9],政策性银行与商业性银行最大的不同在于利率不同,因为政策性银行有财政支持,给予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可以更低一些。小微企业政策性银行可以给予小微企业更强的金融支持,帮助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促进小微企业出口,让小微企业的商品遍布全世界。

(二)打造小微企业出口金融超市

企业出口一般要经历接单、备货、投保、商检、报关、货运、收汇、核销、退税等环节,环节多,耗时长,小微企业在备货、投保、收汇和退税时都可能遇上资金问题,有很大的融资需求。虽然国家要求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力度和覆盖面,各商业银行也都推出品种繁多的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但仍然有很多小微企业根本不知道去哪里申请贷款、怎样申请贷款、能够申请什么贷款。因此可以建立多样化的小微企业出口金融超市,把小微企业出口链条上需要接触到的金融机构聚集在一个地方,让银行、信保、信贷、担保等在一个地方办公,方便小微企业一次性的解决融资问题。同时,鼓励各银行和金融机构标准化其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各种名目的小微企业贷款让小微企业主“摸不着头脑”,无法进行合适的选择。金融超市里还可以引入多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各种金融产品一应俱全,让小微企业主像老百姓逛超市似得货比三家,快速地选择适合自身的金融产品。

(三)发展中国的跨境支付平台

收款对于任何一个出口企业而言都至关重要,对于小微出口企业而言就更为关键,无法及时、足额地收到款项会严重影响小微企业的发展。由于小微出口贸易的单笔贸易额偏小,大部分情况都是采取赊销的方式,国外买方在收到货后才付款给国内的小微企业。由于人民币尚未完全国际化,中国的跨境支付平台也尚属于发展初期,未被国外买方接受,国外买方大多选择PAYPAL支付外汇给国内小微企业。PAYPAL条款偏向国外买方、手续费高昂,且不能以人民币提现,增加了小微企业的收汇成本和风险。因此要发展中国自己的跨境支付平台,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金融机构国外分支机构与支付平台合作,对国外买方给予贸易融资,引导国外买家通过中国的支付平台以人民币进行付款,既可以帮助小微企业快速收到货款、节约汇兑成本和手续费,又可以为人民币进一步国际化奠定基础。

(四)继续推进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出口

当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为平台上的小微企业出口提供了不少互联网金融产品,然而总体来说,小微企业的平台覆盖率还比较低,融资成本也相对比较高。目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大多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进行合作,未来可推动城商行、农商行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合作,让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竞争,为小微企业提供更优质、更低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也可积极发展众筹、P2P等互联网企业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更多资金来源;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挖掘和联接互联网企业的交易信息,包括小微出口企业的信息以及国外买家的信息,为金融机构评估融资成本和风险提供信息基础,也为小微企业出口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林汉川.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研究报告2012[R].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12:51-63.

[2]唐燕轩.外贸出口出现冰火两重天态势[J].中国物流与采购,2014 (3):52-53.

[3]李晋奇.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态势和政策取向[J].国际市场,2012 (Z4):13-16.

[4]中国跨境电商交易额年均增长三成,成全球销售新渠道[EB/OL].中国新闻网,2014年10月20日.http://news.xinhuanet.com/yzyd/ local/20141020/c-1112888740.htm.

[5]张益晓.市场采购贸易:义乌发展新平台[EB/OL].浙中新报,2013-08-01(02).http://www.jhnews.com.cn/zzxb/2013-08-01/content-286 9423.htm.

[6]赵晔娇.浙江义乌市场采购方式:单票货值提至15万美元[EB/ OL].中国新闻网,2014-11-01. http://www.chinanews.com/df/2014-11-01/6740194.shtml.

[7]中国信保支持小微企业出口成效显著[EB/OL].新华财经,2014-09-19.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4-09-19/c-127005031. htm.

[8]李婧.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看人民币国际化战略[J].世界经济研究,2011(2):13-19.

[9]白钦先,王伟.科学认识政策性金融制度[J].财贸经济,2010(8):5-12.

(责任编辑:张积慧)

A Study on the Support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to the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 Export——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 New Export Mode

Shao Haiyan,Lu Jinyong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Economics,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Beijing 100029,China)

Abstract:China's export growth slows down,while the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have become a new force of export in the form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transaction and market-purchased trade. Currently,traditional financial products could not satisfy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new export modes of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and some new financial products appear. However,the support of both the traditional and the new financial products to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export are far from sufficient. To further promote the export of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we must make financial innovation to solve the financial difficulties of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

Key words:cross-border e-commerce transaction;market-purchased trade;export trade financing;RMB settlement of cross-border trade

作者简介:邵海燕(1981-),女,安徽绩溪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博士研究生,安徽财经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跨国公司与外国直接投资;卢进勇(1957-),男,北京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跨国公司与外国直接投资、对外开放战略与走出去战略。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急项目《新常态下中国对外投资理论的创新与发展研究》(71541003);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出口贸易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研究——基于企业异质性的视角》(SK2012B007)。

收稿日期:2015-03-13

DOI:10.13253/j.cnki.ddjjgl.2016.02.006

[中图分类号]F752.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6)02-003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