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中国(云南)与中南半岛粮食贸易大通道的策略思考

2016-12-30 21:36陈志成孔志坚
全球化 2016年2期
关键词:大通道云南粮食

陈志成 孔志坚



陈志成孔志坚

摘要:本文从“一带一路”建设、国家新粮食安全战略、长江经济带以及云南粮食产业跨越发展等方面,阐述了构建粮食贸易大通道的必要性;分析了构建粮食贸易大通道的基础条件、制约因素;明确了基本思路、基本要求、重点布局、主要任务;从国家和云南省政府层面提出了构建中国(云南)与中南半岛粮食贸易大通道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中国中南半岛粮食贸易大通道

孔志坚,云南省社科院东南亚研究所副研究员。

民以食为天。粮食是安天下之本,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到新的高度,对粮食工作做出了一系列新的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提出了“悠悠万事、吃饭为大”等一系列重要战略思想和决策部署。2013年中央确立了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是治国理政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同时,按照中央“一带一路”战略部署和把云南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战略定位,保障中国粮食安全可以、也需要合理利用国际资源调节国内市场,近十年来中国粮食从净出口转变为净进口约7000万吨。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这种需求还将进一步增强。但需清醒地看到,进口必须适度,过量则可能带来政治、外交、贸易风险。云南山多地少,粮食供求长期处于紧平衡、缺口逐步扩大,刚性需求不断增长,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确保粮食安全的挑战越来越严峻。

云南具备独特区位、交通、资源等基础条件优势,主动融入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有必要适度、有序扩大规模发展国际粮农贸易合作,通过“外引”建设中老泰通道、中缅通道、中越通道三大国际粮食贸易流通通道,“内联”建设昆明—曲靖—昭通(水富港)辐射长江经济带通道和昆明—红河—文山辐射珠三角通道两大国内粮食贸易物流通道,把云南打造成为连接中南半岛国际粮油贸易通道的大市场、大平台、大枢纽,是确保中国粮食安全的一个重要补给源,也是巩固云南、长江经济带乃至国家粮食安全的新的重要途径,将有效促进云南建设成为中国西南粮食安全基地,服务西南进而辐射中南、西北,有利于促进中国与周边国家的贸易平衡发展,有利于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新粮食安全战略,破解走私粮的冲击,筑牢粮食安全屏障,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做出贡献。

一、构建中国(云南)与中南半岛国家粮食贸易大通道的必要性

(一)构建中国(云南)与中南半岛国家粮食贸易大通道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需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周边外交座谈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指出,要“加快沿边开放步伐”、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云南区位独特,是“一带一路”倡议的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国-中南半岛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建设的主体省份,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是中央在“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对云南开放发展提出的新定位、新目标、新要求。与云南毗邻的周边国家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节点国,农业是其国家经济支柱产业,其得天独厚的地理气候条件,适宜种植生产粮食,粮食生产从业者面广人多。此外,周边国家基于自身经济社会的发展均希望加强与中国的农业合作,扩大本国粮食生产,增加粮食出口,以平衡我省与周边国家的贸易顺差,促进农民增收,消除贫困。

(二)构建中国(云南)与中南半岛国家粮食贸易大通道是贯彻落实国家新粮食安全战略的需要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完善中国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提出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中国粮食安全战略,明确提出“支持到境外特别是与周边国家开展互利共赢的农业生产和进出口合作”。中国粮食供应主要由自身产能和国际贸易两部分构成,自身产能方面,中国粮食产量年均增加300多亿斤,立足国内解决了13亿人的吃饭问题;国际贸易方面,中国对于谷物实行可控制、有管理的开放,粮食进口实施关税配额管理。2010年以来,尽管粮食连年增长,由于需求(饲料用粮、工业用粮)大幅增加以及受制于土地、水资源、环境等因素的制约,中国进一步扩大粮食生产的压力增大。因此,保障中国的粮食安全还要合理利用国外市场,开展与周边国家的粮食贸易,构建云南与中南半岛的粮食贸易大通道,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新粮食安全战略。

(三)构建中国(云南)与中南半岛国家粮食贸易大通道是服务云南、长江经济带乃至国家的粮食安全的需要

2014年,全国实现粮食生产“11连增”,但粮食供需缺口呈刚性增长,西南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四省市粮食供需缺口由2006年的1450万吨扩大到2014年的约2400万吨,增长近70%,是全国粮食供需缺口最大的区域,70%以上调入粮食是通过铁路运输从东北、河南等粮食主产区调入,存在运距远、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并且受全国铁路运力紧张制约较大。云南省居民粮食消费历来以大米为主,主要粮食品种是粳米和籼米,约占粮食消费的85%。中南半岛国家素有“亚洲粮仓”的美誉,从老柬缅调运稻米、玉米到长江经济带地区,既可稳定、安全地为长江经济带地区提供粮源供给,也可缓解长江经济带西南地区铁路等交通运输压力。

(四)构建中国(云南)与中南半岛国家粮食贸易大通道是助推云南粮食产业实现跨越发展的需要

云南粮食产业发展水平与全国发达省区相比,差距较大、发展滞后。云南粮食行业要实现跨越发展,关键是产业的大发展,打造云南与中南半岛粮食贸易大通道建设,以开放到逼改革,以开放开发牵引粮食产业发展,支持粮油企业“内联外闯”“走出去”,与中南半岛的稻米主产国加强合作,实施粮食产业和其他领域开发建设,将有效促进云南粮食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构建中国(云南)与中南半岛国家粮食贸易大通道的基础条件优势及制约因素

云南与中南半岛国家开展互利共赢的农业生产合作、粮食进出口具有有利的地缘、人文、交通、政治、外交等条件,且已有先行一步的基础,应当抓住国家战略机遇,进一步做大做强与中南半岛国家的粮食贸易,形成粮食安全产业支撑平台。

(一)云南建设国际粮食贸易大通道区位、通道优势突出

云南北上可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南下可连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中国唯一可以同时从陆上联通东南亚、南亚的省份。目前中越铁路(泛亚铁路东线)昆明至河口已建成全面通车,中缅铁路(泛亚铁路西线)中保瑞段已全面开工建设。中老泰通道(泛亚铁路中线)玉磨铁路已启动前期工作。“四出境公路”通道也在稳步推进中,其中中越公路通道境内段已实现高速化;中老泰高速公路境内段除末段小勐养至磨憨段在建设外,其余路段已实现高速化;中缅公路通道昆明至瑞丽通道境内段除龙陵至瑞丽段在建外(预计2015年完工)已全部高速化;中缅保山至腾冲、至猴桥通道昆明至腾冲段已建成高速公路,腾冲至猴桥段高速公路已启动前期工作。目前,随着澜沧江—湄公河航道开通,昆曼大通道全线贯通,出境铁路、公路建设的全面推进,打造云南与中南半岛五国粮食贸易大通道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

借助不断改善的互联互通综合交通条件,云南周边的老挝、缅甸、越南、柬埔寨等成为我境外距离最近、安全便捷的粮源生产供应地,从老柬缅调运稻米、玉米到西南、长江经济带地区,具有运距短、成本低的优势。

(二)云南与中南半岛国家加快发展粮食贸易合作基础好、潜力大

中南半岛五国都有发展农业,扩大粮食出口的强烈愿望,并且缅甸、越南通过边贸向中国出口了大量的粮食。中国罂粟替代种植企业在老北、缅北开展的用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替代罂粟种植改善了当地群众的生活条件,受到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欢迎。中国农业科技在周边国家试验、示范取得明显效果,部分品种已在越、缅、老、柬审定推广,并建立了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园,获得广泛好评。云南与中南半岛五国经贸基础较好,长期以来形成了紧密的贸易伙伴关系。

(三)云南粮食指定进口口岸优势凸显

在中南半岛五国中,早在2010年中老、中柬政府分别签订了老挝、柬埔寨农产品出口中国的一系列检验检疫协议,老挝、柬埔寨两国农产品也正式叩响了通往中国的大门。2011年8月,老挝玉米正式通过磨憨口岸出口到中国。

2014年9月,中国与缅甸政府签订了缅甸大米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标志着缅甸粮食也可以通过一般贸易出口到中国。2014年10月,云南的畹町、瑞丽通过国家检验检疫总局的验收成为粮食指定进口口岸,与越南毗邻的天保口岸也同获粮食进口口岸,但仅限定木薯进口。瑞丽、畹町指定为粮食进口口岸,将十分有利于促进云南与缅甸的粮食贸易通道建设,也为云南其他边境口岸申报粮食进口指定口岸提供了参照。

(四)云南沿边开放型功能园区加快推进,粮食贸易大通道基地建设基本条件已具备

经过近20余年的沿边开放,云南的沿边开放载体初步形成,目前有瑞丽、磨憨两个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目前,正积极推进河口、瑞丽跨境经济合作区和天保、孟定、猴桥、勐阿、片马边境经济合作区以及昆明综合保税区申报批准和基础建设工作。随着沿边开放平台建设的推进,云南的开放型功能园区均规划布局商贸物流仓储功能区,开始逐步建设了粮食运输、接卸、储备、加工、中转等粮食物流基础设施,为扩大粮食国际贸易物流搭建了基础平台,创造了基本条件。总之,以国际化视野、开放性思维打造云南与中南半岛国家粮食贸易大通道的市场腹地广阔,潜力巨大。

虽然已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但同时仍存在不少制约因素。

第一,受国际形势制约。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粮食需求是刚性的,任何国家开展粮食国际贸易都要在保证本国粮食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例如2008年全球粮食危机致使中南半岛各国纷纷采取限制粮食出口、鼓励进口、稳定国内粮价和提高出口粮食的出口关税等政策。中南半岛五国政治体制、社会、经济发展各有不同,与其开展粮食贸易不仅是经济问题,有时也是复杂的政治、外交问题,涉及到复杂的国际国内因素。

第二,受国内政策制约。粮食进口配额政策无法满足现有的粮食贸易需求。近年来,国家给予云南的粮食配额平均在十万吨左右,而我省粮食刚性需求每年缺口大约在300万吨左右,配额远远不能满足我省需求。此外,与我省毗邻的周边国家主要种植籼稻,但是,国家对配额内进口的籼米和粳米有数量要求(往往粳米数量多于籼米),因此,云南对于配额内进口所需粮食数量有限。另一方面,由于云南具有粮食配额资质的企业分布不平衡,有些州市与周边国家有地缘优势,但是本州市却没有具备配额资格的企业进口粮食,不得已向省内外有配额的企业购买粮食配额,一吨粮食配额是300元钱,增加了粮食进口成本。

第三,粮食贸易流通成本高。目前云南与周边国家开展的粮食贸易主要是靠公路运输,物流成本较高,货车装载运输费用是0.28元/公斤(不包括磨损费)。此外,由于中国对粮食进口征收关税,按照目前的税收政策和进口手续费用来看,进口粮食的各种费用是0.42元/公斤,因此,受制于关税和交通设施,贸易流通成本较高,不利于开展正常的粮食贸易。

第四,粮食贸易仓储物流基础设施滞后。云南粮食贸易物流节点及合作平台建设比较滞后,全省粮食仓容达标仅占总仓库的19.39%即83万吨,348万吨仓容达不到国家科学储粮标准要求。全省粮食物流通道建设滞后,粮食散装、接卸、发送和运输能力偏低,全省只有粮食铁路专用线17.97公里,还有七个州市不通铁路,90.7%的仓容是平房仓,不适应自动装卸条件。全省多数州市特别是沿边州市重要交通节点和边境口岸、对外开放合作园区均没有上规模、标准化的粮食贸易物流中心、交易市场、集散中转站库点及必要的配套设备设施,粮食贸易物流支撑能力脆弱。边境一线无法储存大量的入境粮食,粮食贸易商人不得已“即买即卖”,无法开展大规模的粮食贸易。

第五,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不够紧密。打造云南与中南半岛五国的粮食贸易大通道涉及粮食、海关、检验检疫、商务、外事、发展改革、税务、财政以及地方政府等多个部门。在实际操作中,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协调沟通不够紧密,一定程度上各自为政,没有形成整体合力,不利于扩大粮食贸易和国际市场合作。

三、构建中国(云南)与中南半岛国家粮食贸易大通道的策略构想

(一)基本思路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为目标,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结合云南实际,充分发挥云南沿边区位优势,依托现有交通物流通道,内引外联,着力优化现有的粮食贸易环境,进一步夯实与中南半岛国家粮食产业合作贸易关系,积极探索新的合作模式,加大贸易投资力度,在边境重要口岸和出省重要交通节点建设粮食仓储物流加工区,完善粮食贸易体系,打造云南与中南半岛的粮食贸易大通道,促进云南成为中国粮食安全的重要补给源和长江经济带粮食安全的大动脉,为保障云南、长江经济带和中国的粮食安全做出重要贡献。

(二)基本要求

1.稳定境内、拓展境外。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落实中央支农惠农直补政策,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立足云南,不断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调剂品种适度进口”。利用云南与中南半岛的地缘优势以及中南半岛五国农业资源、粮食市场优势,在沿边重要节点地区,构建集生产、加工、贸易、流通、仓储为一体的新型商品粮供应基地,有效调剂和补充云南的粮食供给,确保云南粮食安全并逐步辐射服务长江经济带粮食安全。

2.加强合作,互利共赢。利用我方资金、技术优势,积极加强与周边国家粮食农业合作,促进粮食产业融合互利共赢,塑造灵活调剂、动态补充的周边粮食贸易格局,加快农业“走出去”、粮食“运进来”步伐,缩小相互贸易逆差,推动区域粮农发展,打造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

3.统筹兼顾、重点突破。统筹兼顾、分类施策,充分考虑中南半岛各国粮食生产市场和各个口岸进口的粮食品种、数量以及相应的粮食仓储物流设施的差异性、协同性。依托云南24个一、二类口岸,注重策略、重点突破,在当前畹町和瑞丽两个粮食指定进口口岸的基础上,争取国家质检总局将我省河口、天保、清水河、磨憨、章凤、猴桥、打洛等口岸列为粮食进口口岸,并赋予其进口粮食全品种的权限。

4.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加强粮农贸易合作的规划、政策引导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粮食加工、贸易、仓储、物流建设,加快实施粮食农业“走出去” 战略,培育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粮油大中型企业。加强粮油市场体系建设,支持到境外特别是与周边国家开展粮食农业贸易生产合作,建立稳定可靠的贸易关系,实现云南与中南半岛粮食贸易产业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规模化。

(三)重点布局

积极主动融入服务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战略实施,按照“外引内联”,依托互联互通物流通道基础设施条件和市场供求流向,突出重点,适度超前的要求,以“先手棋”布局中国(云南)与中南半岛国家粮食贸易大通道建设,力争打造形成“外引”带动、以昆明为中枢、“内联”支撑的辐射状云南与中南半岛粮食贸易大通道格局。

在“外引”方面,发挥云南与越、缅、老毗邻,与泰、柬邻近的地缘优势,以澜沧江—湄公河航道、昆(昆明)曼(曼谷)公路、即将开工建设的昆明—玉溪—磨憨铁路、中老泰铁路形成的陆水联运中路粮食贸易通道为主,以滇越铁路、昆河公路及红河水运形成的东路粮食贸易物流通道,以滇缅公路、中印公路和即将建成的昆明—大理—瑞丽铁路形成的西路粮食贸易物流通道,东西两翼、协同并进、向外辐射,构建粮食国际贸易合作的“雁型”格局。在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暨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红河综合保税区和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重要前沿通道节点,建设现代粮食物流贸易集散产业基地(园区)。

在“内联”方面,突出云南(水富港)作为长江经济带黄金水道源头通道优势和昆明物流枢纽地位,打造昆明—曲靖—昭通(水富港)对内辐射长江经济带粮食贸易物流通道;昆明—红河—文山对内辐射珠三角粮食贸易物流通道。

(四)主要任务

1.农业“走出去”,粮食“运进来”。依托中南半岛各国优越的自然土地资源,积极引导国内有实力的农业企业集团和粮食经营公司,采取租用土地等形式,向中南半岛各国购租宜农土地,并以专家、技术、种子、农机作为投入,设立境外示范农场或农业中心,进行良种示范、技术推广和后续加工,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粮食种植合作,提高粮食总体产量,并以协议的方式统购统销,自主决定粮食返销中国或从当地向外销售,以作为我国稳定的海外粮食生产基地。

2.粮食贸易物流通道建设。依托铁路、航空、公路、水运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建设,以滇中城市群为核心,构建长江经济带、珠三角两条对内粮食物流大通道,形成昆瑞、昆河、昆磨对外开放经济带“二主一辅”的物流通道。形成内联中原腹地、外接南亚、东南亚国家的立体交通纽带,实现物流大运量常态化。推进国际大通道建设,构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立体化对外交通网络,直接将国内市场与南亚、东南亚市场连接起来,为粮食贸易发展提供良好的通达条件。在保税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粮食仓储物流基地和粮食进口加工基地,通过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装配贸易、保税区仓储转口贸易和保税区仓储出境货物贸易方式,积极发展与周边邻国的粮食贸易,建设东南亚粮食贸易体系。

3.现代粮食市场建设。根据粮食流向和现有市场资源,加快现代粮食市场建设,形成以粮食收购市场为主体,区域粮食交易市场为骨干,网络电子交易为平台,粮食产销协作为纽带,粮食现货、期货交易市场稳步发展的市场格局。重点建设昆明三个新型粮食批发市场,大理、红河、普洱、曲靖、昭通五个区域性粮食市场建设,逐步在我省粮食主产区宜良、陆良、景洪等,在主要交通沿线水富、罗平、富宁等,在边境口岸腾冲、麻栗坡、河口、江城、勐海、孟连、瑞丽、镇康、泸水等地建立次区域粮食市场。

4.现代粮食物流体系建设。在保税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粮食仓储物流基地和粮食进口加工基地,建设东南亚粮食贸易体系,加快构建集仓储服务、综合运输、粮油加工、信息集散等现代物流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粮食物流中心,形成安全、高效、集约的粮食流出流入大平台、大市场、大通道。在口岸建设一批集粮食仓储、加工、物流配送、粮食检验等功能为一体并以“散储、散装、散运、散卸”为主导方向的粮食物流节点。根据仓库设施标准化、技术装备现代化的要求,改造和提升现有设施功能,应用现代粮仓储技术。结合粮食物流通道建设,优化仓储设施布局和储备品种结构。

5.现代粮油加工能力配套建设。围绕做大产业、做强企业、做优产品的要求,推进粮食工业新型化、粮食经营产业化、粮食产业园区化步伐。一是改善加工设施装备条件。鼓励龙头企业引进先进适用的生产加工设备,改造升级收储、加工、包装等设施装备。二是统筹协调发展粮油加工。鼓励企业合理发展粮油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三是培育产业集群,加快红河泛亚粮食经济园区规划建设。四是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企业发展。实施新型龙头企业集团化带动战略,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中型企业集团。五是构建滇南中心城市粮食经济圈。构建和完善滇南中心城市粮油食品集散功能区、粮食收购功能区、粮油食品加工功能区、粮食代购代储功能区等产业体系。

6.粮食流通配套设施建设。一方面,粮食贸易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全省外向型、开放型统一的粮食贸易物流信息系统,是推进通道散粮运输、提高粮食流通效率的重要条件。建立省级主网站,第一步与通道沿线五万吨以上的粮库和大中型粮食企业及主要粮食批发市场互联;第二步与通道沿线1.5万吨以上的粮库和所有粮食企业互联;第三步与全省所有粮库、粮食批发市场互联。对外与国家粮食物流信息网相连。逐步构建连接粮库、粮食市场、粮食加工企业的综合性、多功能的粮食物流信息网络系统。另一方面,粮食检验监测监督能力建设。原则上以粮食贸易通道各州(市)粮食质检站、重点县站、骨干粮库、加工企业、批发市场的质检机构为依托,根据现有管理体制和设施状况,按照规范化、标准化原则,完善设备配置、经营场所改造和适应市场功能,使之成为粮食流通质量等级检验、粮油储存品质研究、品质测报、行业服务等多功能质量检测体系。

四、打造云南与中南半岛国家粮食贸易大通道建设的政策建议

(一)需要国家层面协调解决的事项

1.请求国家尽快与中南半岛各国政府进行协商,签署粮食贸易合作实施协定。近期中南半岛各国政府有关部门已明确表示希望同我国加强粮食合作,建议国家以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经济合作机制及双边合作机制为平台,加快与各国政府进行磋商协调,推动建立多边及双边粮食贸易合作多层级会晤协调机制,签署落实原粮进出口等相关贸易合作协定,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不损害粮农利益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粮食企业从中南半岛正常渠道进口粮食,将中南半岛粮源作为西南省区、乃至全国粮食总量平衡的重要补充调控手段,争取相关工作早日推进实施。

2.把打造云南与中南半岛粮食贸易大通道建设作为全国粮食行业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的试验示范区,在取得国家进境粮食指定口岸资质基础上,把云南省磨憨、瑞丽、河口等边境口岸作为原粮进口的先行试验区,允许进口稻谷原粮。请求国家专项给予在滇中储粮直属企业、云南省国有粮食企业每年从周边国家老挝、缅甸、越南三国进口适量的稻谷原粮,专项用作储备粮轮换粮源,以储备轮换量决定进口粮食数量,定量进口,定向流通,定点监管。

3.落实中央“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战略部署, 加快推进我国连接中南半岛各国铁路、高速公路和水运互联互通建设。目前,云南与周边国家的物流主要以公路运输为主,尚未形成互联互通综合交通网,运输成本较高、便利化水平还不够高。铁路交通对实现粮食远距离大规模流通意义重大,澜沧江等国际河流运输资源条件好、成本优势突出,建议国家在全国交通路网规划编修及项目实施中对云南给予倾斜,加大对云南与中南半岛各国、与邻省区跨区域铁路、高速公路和水运项目规划前期工作和建设的指导、协调、支持力度,加快互联互通运输通道建设步伐。

4.给予云南开展中南半岛粮食贸易通道建设专项扶持,在磨憨、瑞丽、河口等口岸跨境边境经济合作区给予云南资金支持,建设粮食贸易加工、仓储和物流中转中心(站库)等基础设施。在对中南半岛国家经济援助项目计划中,安排并逐步增加云南与中南半岛国家粮食贸易大通道建设境外合作援助项目。

5.加强同中南半岛国家政府间的磋商协调合作,积极推动实施《大湄公河次区域贸易投资便利化战略行动框架》,简化粮食贸易合作等人员、货物出入境查验手续,提高通关效率;合作开展跨境公路粮食等货物试运输,并授权云南与相邻国家开展过境(转口)贸易,积极构建我国与中南半岛国家间便捷的粮食物流运输体系。

6.鉴于国家粮食宏观调控实力显著增强的有利条件,调整放宽边民互市贸易中从周边国家进口大米、玉米的管理政策,建议由限量标准改为每人每天免税进口8000元的限价标准,在边民互市贸易中将进口周边国家大米、玉米视同其它普通农副产品进行管理,实现大米、玉米通过边民互市贸易常态、有序进口。

7.给予云南粮食进出口贸易特殊支持政策。请求国家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云南企业“走出去”在中南半岛五国开展粮食农业合作返销进口粮食关税配额支持,适当降低关税配额支持的“门槛”。继续加大对云南替代种植项目下粮食类产品返销进口关税配额支持。建议海关总署提高云南与周边国家边境地区居民边民互市进口的金额或数量规定额度。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和商务部等部门统筹研究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适当降低云南大米进口税费,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关税壁垒降到零以前,对进口粮食配额商品给予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8.在设立进口粮食指定口岸上给予云南省中越、中老、中缅跨境经济合作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给予倾斜支持。在云南省瑞丽、畹町口岸已经获得国家进境粮食指定口岸资格的基础上,指导支持磨憨、河口、孟连(勐阿)等口岸尽快获得国家进境粮食指定口岸资格。

9.国家有关部委协调解决“替代种植”项目下境外每年6月—7月下达的粮食产品返销进口计划《批准证》有效期延长至当年12月31日止,以适应“替代种植”项目下境外粮食收获季节实际。从服务禁毒、服务民生的实际出发,给予取得“替代种植”资格的企业增加新的“种植品种”;对从事境外农业种植合作的投资企业的农业生产产品返销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相关收费给予优惠或减免。

10.国家相关部委协调解决对边境贸易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恢复实行进口税收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的政策,对减半征收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以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由中央财政全部返还地方,用于口岸基础设施建设。

(二)云南省需着力解决的事项

1.为加强领导,聚焦聚力统筹加快推进,建议省政府成立打造云南与中南半岛粮食贸易大通道建设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粮食局、省商务厅、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昆明海关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粮食贸易大通道建设的日常工作。

2.省委、省政府尽快研究出台支持打造云南与中南半岛粮食贸易大通道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支持鼓励的政策措施。要整合资金投入,创新投入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借鉴国际粮食贸易通行规则,在中南半岛周边国家通过灵活有效、互利互惠的适当方式建立粮食收储转运基地,掌握粮食关键物流资源,从源头上提高粮源掌控能力,实现做大做活与中南半岛国家粮食贸易的目标。

3.云南省委、省政府从涉外地方交流层面推动周边国家向中国提出粮食农产品输出中国的检验检疫准入申请,并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加快风险分析评估,力促双方尽早达成进口协定。

4.云南省要继续加大对粮食走私的打击力度。有关部门加强对缅粮食进口管理,加强管控,严打边境粮食走私,严禁非粮食进口指定口岸开展粮食进口业务,大力支持粮食进口指定口岸规范有序地开展粮食进口。

5.支持保障粮食贸易大通道项目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粮食贸易大通道项目建设优先安排存量建设用地,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优先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粮食贸易通道涉及的粮食仓储、粮食物流、粮油加工等项目建设用地给予减免税费的政策支持。对国有粮食企业自筹资金参与粮食贸易大通道建设粮食仓库或通过置换“退城进郊”建设粮食仓库、粮食产业园区、物流建设用地纳入国有建设用地给予免收相关税费的政策支持。对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的粮食贸易大通道项目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和粮食批发市场,未经省级或州市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处理或变更用途。

6.支持粮食流通部门先行先试。在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面向东南亚、南亚辐射中心和周边国家粮食生产、进出口贸易的实际,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和“睦邻、安邻、富邻”的方针,支持云南粮食流通部门先行先试,支持外向型粮食产业基地建设,突出重点、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充分发挥粮食部门职能作用,服务云南和国家粮食安全。

参考文献:

1.程国强:《重塑边界:中国粮食安全新战略》,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

2.孔志坚:《云南与湄公河流域国家粮食贸易的SWOT分析》,《云南社会科学》2012年第4期。

3.卢良恕、王健:《粮食安全》,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4.公茂刚:《发展中国家粮食安全问题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13年版。

5.约翰。马德莱著,熊瑜妤译:《贸易与粮食安全》,商务印书馆出版社2005年版。

6.孔志坚:《缅甸粮食安全及其政策分析》,《东南亚南亚研究》,2010年第4期。

7.洪凯:《世界粮食危机影响下的东南亚国家粮食安全问题及中国的对策》,《东南亚研究》2008年第5期。

8.王耀鹏:《中国粮食流通:财税金融支持政策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12年版。

责任编辑:艾冰

作者简介:陈志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贸处副处长、高级经济师;

·区 域 经 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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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粮食 从我做起
云南茶,1200年的发现
请珍惜每一粒粮食
2021年3月国有粮食企业粮食购销量初步统计
尼泊尔民族宗教问题对西藏南亚大通道建设的影响
云南邀您来“吸氧”
Поезд Харбин-Россия стимулирует рост китайско-российской торговли в провинции Хэйлунцзян哈俄班列拉动黑龙江中俄贸易增量
云南是你避暑的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