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晓锋张飚陈渝
知识产权护航“走出去”企业的战略与对策
◎文/李晓锋张飚陈渝
近年,随着天津市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知识产权对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促进作用越来越大,同时各种问题也不断涌现。本文基于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以提升“走出去”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为主线的整体发展思路,并提出了相关战略与对策,供决策参考。
“走出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思路;战略与对策
当前,全球有70%以上的各类贸易保护主义措施针对我国的知识产权领域,国外企业利用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不强的特点,对我国“走出去”的企业设置了各类知识产权障碍和陷阱,严重阻碍了我国企业进入世界大舞台的步伐。近几年,天津“走出去”进行海外战略扩展已经成为天津部分企业发展的急需,如何在新形势、新战略、新机遇下,运用知识产权,为这些企业做好“走出去”护航服务,就成为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难题。
近年,随着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显著加大,2015年,专利申请79963件、有效专利103775件,专利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七位,专利行政保护的条件建设、案件调处、执法协作、展会执法、维权援助等保护情况得到了全面提升。为做好“走出去”企业服务,在中心商务区成立了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和天津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国际仲裁中心。另外,科技型中小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加强,一些代表性的企业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具备了一定的抵御知识产权风险的能力,国际化运营经验显著提高。
看到发展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与国际形势发展的新要求相比,仍面临不少问题:一是,“走出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不强、经验不多。企业普遍对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思路不清,风险预测不足;对海外的知识产权政策环境了解不够,文化研究不足;对海外知识产权案件付出的费用较高,企业财务负担过重;企业专业知识产权人才较少,具有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和经验的人才更少,遇到实际问题很难靠自身力量解决。二是,服务于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侵权纠纷、维权等业务的专业机构很少,服务水平远未达到国际服务水准要求。三是,实施“走出去”企业海外预警分析难。部分企业有海外预警分析的需求,但是由于预警分析需要专业技术、知识产权、法律、市场等各方面的行业专家参与,其难度较大、成本较高,企业自身实施难度较大,委托具有实力的咨询机构又需要付出高昂的费用,对企业压力较大。四是,尚未明确出台服务于“走出去”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对于海外维权、诉讼等还没有明确的政策文件支持,缺乏对“走出去”企业进行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系统化支持政策布局。
深入贯彻国家开发开放和“一带一路”宏观战略,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协调联动,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以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创新为引导,以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为主线,以推进企业顺利走出去和实现跨国发展为目标,深度整合北京、天津高端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机构、技术转移机构、运营服务机构,联合天津市各相关委办局,共同建立以市场为主导、服务机构为主体的网络化、全方位、高效便捷的“走出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尽快帮助天津企业在国际竞争舞台上站稳脚跟,做大做强。
(一)做好“走出去”企业的宏观导向与布局
一是,围绕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引导企业“走出去”。围绕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绿色化工、新材料、物联网与信息安全、都市农业与种业、航空航天、绿色能源与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优势产业领域,选择具有较好知识产权保护基础的企业,推进企业“走出去”,获得产业发展急需的先进技术、核心技术和重点专利,尽快弥补产业缺少的关键技术、关键环节。
二是,围绕高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企业“走出去”。应重点引导和鼓励市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企业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等依托的企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助推其“走出去”,鼓励其建立海外研发平台,整合海外先进技术、人才团队,增强研发平台技术服务和技术辐射效应,带动更多企业加快发展。
(二)提升“走出去”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一是,开展对“走出去”企业家的激发式培训。根据企业家在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相关需求,聘请相关专家及成功实施“走出去”的企业家,有针对性制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培训计划,面向拟进行海外战略扩展的企业家举办培训,强化企业建立国际化发展的战略意识和理念,提升企业对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促进企业海外战略全面升级。
二是,加大帮扶力度,实施“一企一策”服务战略。对已有开展“走出去”的目标企业,针对企业需求,开展“一对一”辅导服务,帮助企业“量身定制”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研判“走出去”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知识产权纠纷,并提出相关预防措施,降低企业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三)构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服务体系
一是,组建一支有资信、有经验的国际性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服务团队。筛选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丰富并购经验的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投资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组成的专业服务团队,重点面向自创区、自贸区企业开展“走出去”专题培训、制定服务手册、宣传手册、发布实务指引、组织研讨,全力提高“走出去”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是,发挥京津冀知识产权发展联盟作用,深入开展企业帮扶。建立“走出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展统计分析制度,通过筛选、评估,选定2-3家具有较强实力的“走出去”企业,发挥京津冀知识产权发展联盟作用,联合各行业协会、服务机构,开展企业帮扶行动,根据企业需求,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海外专利预警、专利保护、法律、维权、展会、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战略咨询与发展规划帮扶,增强企业风险防范能力。
(四)构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信息支撑体系
一是,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我国驻外领使馆、外国驻华使馆、国外商会、国外投资银行、国外咨询公司、国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渠道,搜集西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趋势和投资机会、科技企业信息和高科技项目等,以这些信息为基础,建立与国际化发展接轨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及时通过该平台,将实时信息向我市企业予以发布,服务企业海外战略。同时,构建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将企业的需求信息予以反馈。
二是,建立“走出去”企业信息数据库。重点结合科技小巨人升级版中的“走出去”企业,深入开展企业调查,准确把握企业需求,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走出去”企业知识产权数据库,定期向入库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或介绍适宜的海外技术合作项目,定期了解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保护举措,做到国外最新动态的及时传递,国内企业最新需求的及时了解。
(五)加快实施企业国际化知识产权护航工程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切实加强“走出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重点推动“走出去”企业加快培育“杀手锏”产品、“专精特新”产品,围绕“走出去”企业开发重大科技成果,组织开展专利布局,形成具有较强市场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密集产品。
(一)建立系统化的工作推动体系
由市知识产权局牵头,联合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与市商务委、市科委等委办局和相关区县建立“走出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联动工作体系,明确各部门帮扶“走出去”企业的任务目标,形成“走出去”企业工作网络布局,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推动体系。
(二)成立高水平专家智库
联合天津大学国家知识产权研究基地、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天津仲裁委员会等单位智力资源,成立“走出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智库作用,对全市“走出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政策、重点、难题、技术专题等开展联合攻关,提出可行建议,保障工作顺利实施。
(三)开通“走出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创新券
强化需求侧政策引领,重点推进“走出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创新券”制度,以政府购买中介服务的形式,对“走出去”企业提供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咨询服务,降低企业的财务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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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方学敏
D9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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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1255-(2016)09-0074-03
李晓锋(1980—),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邮编:300011张飚(1968—),天津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邮编:300384陈渝(1970—),天津市知识产权局。邮编:300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