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监督法实施十周年,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包括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等等。监督是否“管用”,这是公众对人大制度效能最朴实、最直观的衡量标尺。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人大监督的有效性难以充分发挥。但在浙江,本届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已经形成强有力的制度安排,人大监督正踏实前行。
回顾近几年我省地方人大的监督历程,可以发现“精准”“韧性”“创新”“代表参与”等成了鲜明的标签。可以看到,浙江各级人大的监督工作在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中焕发新的生机和力量。无论是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三改一拆”、浙商回归等重点领域监督,还是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半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等专项报告,开展食品安全、饮用水源保护、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执法检查……一个个精心挑选的监督议题,串起了浙江各级人大服务大局、精准监督的生动图景,人大监督在实践淬炼中也变得越来越刚性和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