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12月28日至1954年3月14日,毛泽东率领宪法起草小组成员,在杭州北山街84号大院30号楼起草了宪法草案初稿,史称“西湖稿”,为1954年宪法的正式诞生奠定了重要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开启了我国法治新时代。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并规定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建设启动。
2016年12月4日,“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开馆。“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面积756平方米,主要由序厅、复原陈列和主题陈列3个部分组成,生动地展现了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实施宪法的真实历程和光辉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