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 姚同宇 胡波
摘 要 水土保持及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是为了针对现阶段严重的水土流失与环境污染采取及时补救及补偿的措施,并通过经济角度构建补偿机制,从而缓解不利于持续发展的水土流失及生态污染等现状。建立了生态补偿理论,对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指出了补偿机制的基本框架,探讨了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的实行方法与完善策略。
关键词 水土保持 生态补偿 理论
1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理论
水土保持补偿生态理论的建立主要是因为目前资源的过度开采对植被、水、土地等资源造成的破坏,使得资源严重的浪费,加速了自然环境的污染程度,水土的保持性逐渐降低所需要付出的代价,换句话说,也就是对土地和资源等对损害的一方进行的经济补偿。水土保持的生态补偿并不等同于生态补偿,但是却具有更强的针对性,主要用于由于水土资源流失所产生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理论主要包含生态学、环境资源、经济学等多方面理论,因此需借助多方面来对其进行评价,并且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经济性的补偿。借助生态学理论,可以将流域当做整体来看待,借助生态补偿机制来对其进行补偿和协调,从而促进良性循环,重建生态系统。
2补偿机制的构建
2.1补偿主体
补偿主体主要有下游对上游的生态补偿、资源利用人群对资源拥有者和生态受益区对建设区与生态保护区的生态补偿等。部分补偿主体是可明显界定处理的,例如水资源、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开发商,已确定的支援区和被支援区;部分补偿主体以及受益的程度则不能得到明显界定,例如上下游、受益区以及生态保护区等。总之包括补偿方和被补偿方在内的补偿主体的明确结果,直接决定着补偿方案的方式与流程。
2.2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分为充分补偿以及必要补偿,从经济学角度出发,在基于水土保持的生态补偿机制中,充分补偿提供的价值不能小于因水土流失以及生态污染所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而是水土流失所采用的水土流失治理费用。从实际角度来看,水土补偿最好采取必要补偿标准,就是根据补偿方的支付能力以及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2.3补偿方式
水土保持的生态补偿方式具有多种类型,比如政策性的补偿、资金性的补偿等。政策性的补偿是对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等给予一定的优惠条件和优惠政策;资金性补偿主要借助一些国家的财政支持等来进行补偿;实物性补偿主要是对由于一些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等原因对农户的经济产生影响的一些地区,给予一定程度的物质补偿;技术性补偿主要是在实施水土保持方案之后,采取一些方式来对农户进行知识和技术的推广和宣传。
2.4补偿原则
收益主体明确之后,可以向受益者征收一定程度的补偿费用,借此来对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等问题进行治理。如果没办法对受益主体进行明确时,政府可以借助征收税费的方式,借助财政资金支付的形式来对其进行补偿。目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较为单一,主要是因为我国有关部门对补偿主体缺乏明确性,借助这种方式,可以确保水土流失问题不再加剧。
3补偿机制的实行方法
3.1划分重点保护区域
现阶段基于水土保持的生态补偿原则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开展,而仅仅是针对存在严重水土流失的局部地区实施。首先根据国家以及地区的实际需要,对某一地区的生态功能进行分析评价,划出需要采取重点保护措施的区域,例如成规模性的森林、湿地以及草地等,这些地区都应当作为重点生态保护对象,并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完善的补偿办法。另外,河流作为水土保持的重点对象,对于跨界河流应当以小流域分片方式依靠当地政府进行河流段保护,这就需要国家通过宏观方式强化各地方政府间的补偿工作。
3.2明确补偿原则与补偿主体
环境的破坏者和资源的使用者需要对其进行支付费用,保护者来进行补偿。破坏者是指对环境、资源造成污染和破坏的企业、工厂、个人,并且按环境造成污染的程度来进行计算,污染程度越高,则需要支付的费用也就越多,并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对付费金额进行增加,由此来约束人们对环境和资源的污染行为。使用者是指资源的使用者和开发商,由于资源属于公共资源,需要对资源的使用者进行合理的收费。保护者补偿是指与保护环境相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资金补助,并且对保护环境的个人和单位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支持和鼓励,激发人们保护环境和保护自然的积极性和热情。
3.3 强制实施
现有的水土保持补偿机制要想全面落实,必须具备国家的强力推动执行,才能有效保障其实施功效,国家和各地方应当强制实施补偿机制,将补偿机制写进国家与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中,通过法律法规的约束力来促进生态补偿的有效实施。
4结语
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因此通过科学的方式构建水土保持与生态补偿机制,对可持续发展有显著推动作用。目前我国生态补偿机制尚处于初步构建阶段,在重点区域划分及保护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在补偿机制的构建过程中,不但要具备完善的理论,还需不断对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进行强化宣传,并保证资金充足,从多方面保证生态补偿机制的有效开展,力求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姜德文,郭孟霞,毕华兴,刘鑫,李俊.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理论与机制[J].中国水土保持科学,2006(06):9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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