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香香
摘 要 地方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是我国高等教育满足社会发展人才需求的体现,独立院校是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全新办学模式,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为满足社会对高级护理人才的需求,护理专业向应用技术性进行转型是发展的必然趋势。通过对护理专业转型发展的核心思想和终极目标、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师队伍建设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为护理本科专业向应用性人才转型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 应用型人才 转型 护理专业 独立院校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产业加速转型升级的历史阶段,新增劳动力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和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匮乏的矛盾,成为地方本科院校发展和我国产业经济中长期发展的瓶颈。
在此形势下,国家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等系列政策性文件,引导和推动地方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促进以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地方本科院校转型发展是一种体制机制创新,既打通了普通高等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联系,又实现了本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是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进一步深化。我院是陕西省首批确立“转型试点”的院校,护理本科专业是我院转型发展的“试点专业”之一。
我国高等护理教育与其他学科相比,起步较晚,发展滞后。20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的护理教育以技能型、职业中专教育为主,80年代以后护理本科教育开始兴起。短短的30年时间,随着社会发展时代变迁,人们对健康服务的需求(如人口老龄化问题、城乡医疗资源不均衡、基层医疗人才匮乏、综合性医院就医难、高等护理人才严重短缺等诸多社会健康卫生服务方面的问题),极大催促了我国护理高等教育的空前旺盛发展。然而这30年间,我国护理教育趋向两极化,一类是传统类医学院校以培养高素质学术研究型人才的“高、精、尖”精英式教育,另一类是高职院校以培养技能型人才的职业技术教育。即使一部分独立院校或民办普通高校的护理本科教育表面上定位于培养应用型护理本科人才,实际上大多数院校对应用型护理本科人才培养的内涵理解不深,对应用型人才知识、能力与素质的标准认识不够,对培养的定位、规格、方案缺乏深入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在课程体系设置、课程内容优化、培养路径选择、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等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不完善,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还不能完全吻合。随着经济产业转型和公共健康服务需求的快速发展,社会需要大量的实践动手能力强、基础知识扎实、学习能力强、适应能力快、创新意识高、综合素质好的高层次应用技术型人才。单一化的重理论、学术研究型、传统性护理本科教育,和单纯的重实践、职业教育型的高等护理职业技术教育均已不能满足社会公共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需求。这个“断层”——以“应用技术型人才”为培养目标的高等护理本科职业教育,已成为目前我国高等护理教育改革的聚焦点,各类各大医学类院校已逐渐尝试向此方向转型。
应用技术型本科职业教育的转型发展同时兼具了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两者的特性,没有现成的模式套用,护理本科职业教育更是如此。作为转型发展中独立院校的护理本科教育,要正确解读应用技术型护理本科职业教育转型发展的内涵:
1正确把握转型发展的核心思想和终极目标
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转型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大政方针,其目的是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高地方高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
作为转型发展中独立院校的护理本科人才培养,要结合社会公众健康服务需求,提高服务地方卫生事业发展的能力,正确把握此转型发展的核心思想和目标,明确应用技术型高等护理职业教育的定位,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临床与教学融合、医院与学校合作方面下功夫,积极构建以医院为主体的区域性、行业教育的新教育体系,在与医院实行共建共管或共同组建护理本科职业教育方面力求创新突破,实现“招生与招工、教学与临床、实习与就业”趋于同步,“教学—实践—就业”产业链对接式的订单化一条龙培养道路,保证护理专业毕业生的顺利就业,满足区域性医疗卫生服务系统的需求。
2创新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模式
要根据应用技术型人才所担负的责任和学生未来就业去向,制定符合应用技术型人才成长特点的培养方案,贯彻“保证基础,注重实践,强化能力,提升素质”的培养思路,构建以市场需求、职业需要为核心,以能力培养为主线,以实践体系为主体的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体系模式。把实践教学和能力培养提升到应有的高度。护理专业教育不能再单纯重视专业教学的理论性、系统性,要强调护理人才培养的市场针对性及社会实用性,突出社会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和就业导向,人才培养过程要更加接地气,更加贴近临床一线工作,注重护理专业教学内容与护士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临床实践过程的对接,切实落实面向护理职业实践的人才培养方案。为此要做到以下几点:
2.1优化理论教学体系,调整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的结构比例
在理论教学计划中,本着优化结构,削枝强干,减少课程,减轻负担的原则,构建专业核心课程群,突出专业主干尤其是专业核心课程和重要基础课,删除、归并、削减其他课程。形成重点突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理论教学体系。减少理论教学学分,加大实践教学比例,实践教学主要体现于实习、实训训练。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颁发了关于《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院校转型发展试点工作方案(2014-2020)》(陕教发[2014]43号)的要求,实训实习的课时占专业总课时的比例达到30%,学生参加实训实习的时间累计达到一年。
2.2加强实践教学的内涵建设
更新人才培养的质量观,把实践能力作为评价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准。从转型发展的要求出发,对实践教学体系进行结构性调整,调整、优化课程实验设置。在保证医学基础的前提下,理清出必要的课程实验和可以不开设的实验,把专业实验向实训的要求引领,加大临床实习实训的比重,通过大量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系列实践环节的训练,逐步实现学生职业技能、职业综合能力和职业素质有机结合。
2.3构建用人单位参与的院校合作实践教育模式
首先在管理制度上,要将医院—学校通力合作,共管共建护理本科教育作为学校、系、专业建设发展章程的核心内容,健全院校合作办学的长效机制,真正实现“资源共用、责任共担、人才共有、利益共享”的双赢局面。
在教学管理运行中,支持用人单位,特别是高级别的一线医疗卫生单位全方位参与学科发展、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课程设置、教学管理、考核评价等系列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颁发了关于《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院校转型发展试点工作方案(2014-2020)》(陕教发[2014]43号)的要求,用人单位要直接参与专业主干课程设计、评价和临床最新技术内容的引进,参与率要达到100%。
在实践教学方面,加强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学共享平台建设,与医疗单位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力争医疗单位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场所,提供实训指导。在实验、实习、毕业论文环节,尝试采用“学校导师+临床导师”的双导师教学指导模式,四年期间学生实习实训时间累计要达到一年。
再者,在积极拓展新的院校合作基地的同时,要重点推进现有的、高水平的长期合作医疗单位的纵深合作,提高院校合作的质量,发挥医疗卫生系统用人单位办学主体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医院在实践教学中的作用,真正达到产教融合的实践教学目的。
2.4创新教学方法,深化教学改革
教学内容的优化、教学方式方法的革新是保证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手段。在保证教学内容与临床实际同步更新的同时,教学方法上,要积极推行基于临床实际应用的案例教学、项目教学和虚拟现实临床技术应用。把临床中实际发生的的案例引入课堂,进行实现情景模拟,课程设计、实习实训尽量结合真实任务,“真刀真枪”,使学生在校期间就能置身于临床工作现场的浓烈氛围。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颁发了关于《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院校转型发展试点工作方案(2014-2020)》的要求,专业主干课程的案例与实际任务结合率达到80%以上,用人单位的教学参与率达到100%,实现教学过程与临床实践过程、理论与实践的有效对接。
3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教师是办学的主要力量,双师型教师是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的关键,建设一支精干的、业务实践能力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转型发展的重要任务。教师队伍的建设要坚持“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一方面要有计划地定期选派优秀的专职教师,尤其是专业主干课程教师到高级别的医院接受培训、挂职工作和脱产实践;另一方面引进临床一线优秀的护理专家、学科带头人、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担任专业教学和学科建设工作,全面参与教学管理过程,特别是承担实习、实习实训指导和实验指导,实现教学与临床实际的衔接。同时,医院与学校要通力合作,共同策划制定专兼职教师双师素质培养的策略、方法,积极推进系统性理论知识强而实践经验欠缺与临床实践经验丰富而系统性知识欠佳的两类教师的协作性教学模式的尝试。
在政策方面,学校要出台利于“双师型”教师成长的制度,把对“双师型”教师培养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加大年终绩效考核系数,增加职务职称晋升的比例。以此鼓励更多的青年教师加入“双师型”教师队伍。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颁发了关于《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院校转型发展试点工作方案(2014-2020)》的要求,专业核心主干课程的教师必须具有临床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双师型”教师占专、兼任教师的比例要达到50%。
参考文献
[1] 夏鲁惠.地方本科院校如何转型发展[N].中国教育报,2014-10-20.
[2] 陈小虎.“应用型本科教育”:内涵解析及其人才培养体系建构[J].江苏高教,2008(1):86-88.
[3] 孟贤军,翟振东.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向技术应用型大学转型的思考[J].陕西教育(高教),2014(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