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银行不良贷款攀升的应对之策
——基于江西省银行业不良贷款成因的调查分析

2016-12-26 09:49姜小林顾华晔宋景萍刘晓光
财政监督 2016年12期
关键词:不良率不良贷款民间

●姜小林 顾华晔 宋景萍 刘晓光

新常态下银行不良贷款攀升的应对之策
——基于江西省银行业不良贷款成因的调查分析

●姜小林 顾华晔 宋景萍 刘晓光

近年来,受新常态下经济增长放缓的影响,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呈现“双升”的态势,以江西省为例,从2013年底到2015年10月份,不良贷款余额由223.5亿元上升至346亿元,上升122.5%,多数银行不良率逼近或超过2%的监管红线。积极应对“不良双升”局面不仅是银行业面临的重大课题,而且直接影响到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有效预防,并与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政策的顺利实施密切相关。本文基于实地调研,全面分析了江西省银行业不良贷款上升较快、管控较难的现状,从经济社会环境和银行自身两个角度对造成“不良双升”的主、客观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从控制增量和化解存量两个方面就如何加强银行业不良贷款的管控进行了深入思考,提出了优化呆账核销政策、降低不良资产处置成本、强化民间融资和民间担保的管理、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构建多部门协同处置工作机制等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新常态 银行业 不良贷款 攀升应对之策

近年来,受生产要素供给约束、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等影响,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步入了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受新常态下经济增长放缓的影响,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呈现双升的态势,如何应对也成为银行面临的共同课题。

一、江西省银行业不良贷款的现状

在经济增速放缓的新常态下,近两年来,江西省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都呈现出迅速上升的趋势。从不良贷款总量看,2013年末,全省不良贷款余额为2,234,520.15万元,不良率1.7%;截至2014年末,全省不良贷款余额上升至 2,955,019.88万元,较2013年末增加720,499.73万元,增长24.4%,不良率1.88%,上升0.18%;至2015年10月底, 不良贷款余额3,459,788.21万元,较2014年末增加504,768.33万元,增长17.1%,不良率为1.99%,上升0.11%。

表1 江西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率明细表

从不良率看,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不良率较高,超过3%;国有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不良率逼近2%的红线;其他类型银行不良率相对较低。(见表1)

从不同银行来看,2015年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不良贷款上升较快,增幅超过40%;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增幅维持在10%—15%左右的区间;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不良贷款余额稍有增长,增长幅度不大,不良率除政策性银行有较大下降外基本保持稳定;农村信用社呈现不良贷款和不良率双降的趋势。

在不良双升的同时,江西省银行业不良贷款还存在统计数据失真、清收处置困难等问题。

一是不良贷款统计数据真实性不足。受业绩考核的影响,部分银行会根据考核指标对贷款五级分类进行人为调整,造成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同时,受地方政府行政干预等因素的影响,银行在放贷及贷款分类上自主性不足。如江西某光伏企业处于半停产状态,政府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向银行施加影响,导致银行不仅未按规定及时将该企业贷款列入不良,而且还继续为该企业提供救助性贷款。

二是不良贷款清收处置难度加大。首先是诉讼时间长、案件执行难。诉讼流程环节多,相关债务人“跑路”失联,使得案件审理时间跨度较长;在强制执行阶段,受信用环境、司法环境不佳影响,执行难的问题非常突出。以江西某国有商业银行为例,该行2015年1-9月胜诉案件执行率仅12.9%,胜诉未执结案件金额达11.77亿元。其次是以物抵债税费过高影响银行处置积极性。抵债资产收取阶段,需缴纳契税、印花税、资产评估费、测绘费、交易手续费等过户费用,约占抵债资产金额的12%;抵债资产处置阶段,需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拍卖佣金、资产评估费、交易手续费等费用,约占处置变现额的10%。抵债资产收取、处置税费过高,影响了银行运用该类处置手段的积极性。

二、不良贷款形成的主要原因

现阶段,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上升既有宏观经济下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民间借贷等客观原因,也有银行自身风险管控不到位,考核指标不合理等主观原因。

(一)客观原因

1、宏观经济下行。新常态下,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许多企业生存环境艰难,实体经济运行情况不容乐观。同时,国家经济结构及产业结构步入深度调整期,相关行业不良贷款暴露压力进一步加大。如江西某光伏公司受产业整体不景气的影响,截至2015年8月底,其在江西省内银行贷款余额为154.9亿元,其中96.2亿已被银行列入不良贷款,占比62%。对银行业而言,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贷款质量在较长时间内还将面临巨大的压力。

2、民间借贷泛滥。在经济上行期,许多房地产、矿产企业涉足民间借贷,一方面,有的企业为谋取高额利息,主动参与民间融资,将资金用于高息放贷;另一方面,有的企业因银行贷款不能满足需要,通过民间借贷市场高息借款融资。在宏观经济下行、固定资产投资效益体现缓慢的情况下,部分企业由于参与民间借贷,导致资金链断裂,风险暴露,致使银行借款成为不良贷款。如江西某实业有限公司,主营农业,由于前期投资大,回收慢,现金流不足,银行贷款不能满足其需求,故而转向民间借贷,因不堪重负,形成不良贷款1833万元。

3、银行惜贷抽贷。在经济下行的形势下,部分中小型企业资金周转率下降,资金紧张,生产经营面临暂时困难。对此,一方面,部分中小银行从自身利益出发,往往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抽贷;另一方面,部分国有商业银行采取观望态度,限贷惜贷,使得部分依赖银行贷款周转的企业资金紧张,经营陷入停滞,贷款沦为不良。

4、信用与法律环境的影响。金融生态环境差是不良贷款产生的重要原因。部分借款人或弄虚作假骗取贷款,或在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时 “跑路”,或在具备还款能力的条件下,隐匿资金恶意拖欠银行贷款。而银行通过法律诉讼不仅成本高、耗时长,而且面临缺乏有效的追索、约束手段,案件胜诉执行难等问题,使得借款人违约成本低,受不到法律制裁,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良贷款的产生。

(二)主观原因

1、绩效考核指标不切实际。部分银行罔顾当前宏观经济“三期叠加”的现实背景,仍然追求规模高增速、业绩高指标、利润高增长;部分银行绩效考核年年加压、层层加码,考核指标的设置偏离实际,导致银行的经营行为过于急功近利,而风险管控能力又难以跟上资产规模扩张步伐,形成了较大的风险隐患。

2、风险防控片面强调抵押担保。部分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方法、技术仍比较传统,对于复杂风险的识别能力还比较薄弱,片面强调以抵押担保防控信贷风险,而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信用程度等的审核评估管理偏松,缺乏对借款人偿债能力的深入分析和客观评估,一定程度上增大了第二还款来源管理难度。加之对借款人贷后经营状况、贷款使用情况等方面的持续跟踪,对于第一还款来源与第二还款来源的关注本末倒置,放大了信贷风险。

3、内控管理不到位。部分银行内部管理不到位,信用风险管控把关不严,部分客户风险未及时处置而进入不良。一是客户准入把关不严,特别是经济快速增长时期,信贷大投放背景下,部分银行在客户选择上审慎性不足,风险在经济下行期暴露。二是授信额度核定不够审慎,部分银行在测算客户资金需求时不客观、不准确,导致个别客户的流动资金贷款增量授信额度大于企业实际流动资金缺口,出现授信过高的情况。三是贷后管理不到位,对受托支付审核不严,对信贷资金去向未深入核实,对企业现金流异常未予以关注,对客户现场检查走过场,导致对信贷资金监管缺失而产生风险。

4、风险识别能力不高。目前,银行风险识别的信息来源渠道较为狭窄,主要还是靠传统的方式采集,如查看企业各种财务报表信息、生产经营情况,信息来源主要靠借款人提供,风险识别依赖于客户经理的业务素质。除此之外,银行难以通过正常渠道获取借款人关联企业、民间借贷、互联互保等信息。由于信息不对称,银行难以有效识别潜在的风险,并对风险做出科学恰当的评估。

三、对策建议

针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控压力持续上升的现实情况,相关政府部门与银行业要科学应对,一方面要控制增量,通过提高银行管理水平,完善社会征信体系,规范民间借贷和担保行为等措施,从源头上提高信贷质量,另一方面要强化措施,积极化解存量不良贷款,减轻银行经营压力。

(一)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商业银行要认清新常态下经济发展趋势和国家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政策走向,扎实开展行业信贷分析,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改进和加强信贷管理,加强内控管理,真正提升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从源头上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同时,完善资产质量治理机制,确保资产质量状况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本行的风险管理水平、盈利能力,并与经营管理人员的薪酬、聘任有机结合,从而夯实资产质量数据基础。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诚信体系

人民银行、银监会、公检法、税务、国土、房管、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合联动,对现有征信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建立融合银行存款、理财、信贷、土地、房产、车辆、纳税信息和信用违约等内容的“大数据”社会征信系统,加快个人征信报告、征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的优势,提高银行对不良客户的识别和管理能力,加大对恶意拖欠贷款客户的打击力度,加强全社会信用文化建设,营造诚实守住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对民间融资和民间担保的监管

近年来,由于监管缺失,民间融资和民间担保引发了大量的民间纠纷,影响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建议一是加强对民间借贷的引导和规范,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实体经济,切实降低民间融资成本,满足社会多元化融资需求;加强担保公司管理,从资格认定、准入退出、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进行规范管理,提高担保公司的实力,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构建协同处置工作机制

为拓展不良贷款处置渠道,提高不良贷款处置成效,应建立由相关政府部门与银行共同参与的不良贷款协同处置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促进不良贷款清收处置。一方面,对涉及多家银行债权的大额不良贷款,通过协同处置机制,促使政府及银行各方及时掌握不良客户业务经营、资产风险处置等方面的信息,共同研究应对措施,合力推进处置工作。另一方面,能够创造一个有效的沟通平台,实现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的提示、预警信息共享,相互学习借鉴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清收处置的经验做法,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不良贷款处置效率。

(五)适度放宽核销政策

近年来,财政部对呆账核销、贷款减免、批量转让等政策进行了修改,放宽了政策。为最大限度减少银行损失,建议在保留债权,账销案存,并对相关责任人认定处理的前提下,进一步放宽政策。一是降低贷款减免的条件,如对因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还款能力下降,但还款意愿良好的个人贷款(含信用卡透支)出台减免利息政策;二是鉴于当前不良贷款的抵押资产主要为工业用地和房产,该类资产的转让受当地政府相关政策制约较多,建议放宽单户转让条件,允许本金有损失的单户转让,同时,将批量转让受让对象放宽至市级(含)以上政府及政府平台,促进形成批量转让竞争机制。

(六)降低不良资产处置成本

针对银行在以物抵债处置过程中税费过多负担过重问题,建议财政部、税务总局参照四大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的相关优惠政策,出台商业银行以物抵债相关优惠政策规定,免征商业银行不动产抵债资产抵入、保管、处置环节涉及的税费;在呆账核销税前扣除上,税务部门应根据财政部支付宝对呆账认定标准进行修改,鼓励银行加大呆账核销力度;允许商业银行利用抵债资产进行融资租赁,免征融资租赁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并将商业银行办理融资租赁视为以物抵债处置,享受商业银行以物抵债资产减免税优惠政策,

(七)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针对目前不良贷款多发、处置清收困难等情况,公检法等司法部门主要是加快金融借款合同案件的处理时效,取消公告时间或缩短公告时间和公告次数;加重对逃废银行债务的处理力度,推进公证强制执行制度的实施;明确在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过程中,工商、房产、税务等部门的协助义务,明确对被执行人逃避偿债义务,隐瞒、转移财产的强制措施和处罚规定;在抵押物或查封物因评估价过高一拍二拍流拍的情况下,允许银行结合市场价自定拍卖底价。

(八)加大资产公司接收不良资产力度

贷款形成不良后,处置过程漫长,如通过法律诉讼程序清收,一般会超过两年,时间成本高昂,容易造成抵押物贬值等问题,不利于不良资产的清收处置。建议国家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措施,鼓励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加大收购银行不良资产的力度,提高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效率。

(作者单位:财政部驻江西专员办)

肖浩.2015.经济增速、银行业不良贷款率和量化宽松[J].金融理论与实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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