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金小桃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颁布后,国家卫生计生委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全面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先后4次召开委党组会和委专题会,研究落实新《食品安全法》赋予卫生计生系统的各项法定职责,认真安排全国卫生计生系统的《食品安全法》学习活动。
同时,国家卫生计生委落实“预防为主、风险管理”要求,扎实做好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首先,以构建“最严谨的标准”体系为目标,着力提高食品安全标准科学性、实用性。成立350多名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牵头组织完成了对近5000项各类食品标准进行清理整合,会同相关部门发布92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年底前还将发布200余项新标准,初步构建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督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补充完善标准体系;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标准解读培训,建立食品安全标准目录、标准检索平台和跟踪评价网络平台,方便社会各方查询下载标准,畅通标准意见反馈渠道。
其次,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系统梳理总结“十二五”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累计获得1000余万个监测数据和60万份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基本摸清了我国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分布状况等“家底”;针对性制定2016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聚焦问题与风险,对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致病微生物、放射性以及食源性疾病等开展监测;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延伸到社区和乡村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实现“早发现、早分析、早通报”;规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制度、程序和技术要求;有效发挥风险监测评估发现隐患的“侦察兵”作用和指导公众健康饮食的惠民作用,完善国家、省、市、县4级多部门通报会商联动机制,及时研判风险隐患。发布《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积极开展食品营养安全科普宣传,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养。
下一步,国家卫生计生委将进一步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标准和监测评估在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健康中的作用。一是坚持依法履职,落实“两个”规划,按照《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十三五”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7项重点工作任务,着力补齐短板,完善体系,夯实基础,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二是坚持服务监管,把握工作重点。落实国务院稳增长政策措施,加强重点标准的制定、修订。完善监管亟须的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规范、食品相关产品配套检验方法等标准。织密织严监测网络,进一步提升风险隐患识别和评估研判能力。组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协作组,充实标准和评估专家委员会,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公信力。三是坚持改革创新,不断优化管理。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有关要求,深入研究改革,将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等“三新食品”全面纳入标准管理。研究完善与食药监管、农业、国标委等部门共同研制发布标准机制,加快标准制定和转化,完善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