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王剑红
自2014年以来,浙江省玉环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探索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模式,积极谋划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和公众监督“三统一”,启动实施“互联网+”餐饮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阳光厨房互联网+”监管模式,以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截至目前,玉环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完成管辖区域“阳光厨房”建设总数190家,其中大型以上社会餐饮40家、中小型社会餐饮72家、学校食堂69家、养老机构食堂3家、单位食堂6家,实现全县餐饮重点单位覆盖率76.61%。但在建设过程中存在诸多因素困扰。
一是“阳光厨房”图像功能单一,无法以点括面。监管人员通过网络系统只能看到餐饮单位人员在功能区域间的局部截屏视频。二是餐饮行业不景气的负面效应相对突出。经营者对“阳光厨房”建设投资改造力不从心,大型和特大型餐饮单位的自费支出多达近万元。三是“阳光厨房”推广宣传普及率亟需提升。许多餐饮经营者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差,缺乏建设主动性,拒绝建设的情况比较普遍,尤其是必胜客和肯德基等西式快餐店,公开以“阳光厨房”涉及泄露其企业的商业秘密为由,明确表态拒绝。执法部门在推行过程中缺乏强制依据,建设推进阻力较大。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到玉环县检查工作。
玉环县局在规划“互联网+餐饮安全社会共治”网络平台建设中,把着力解决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合作、信息公开与监督管理同步合拍、餐饮服务单位信用信息应用途径、“阳光厨房”深层次发展的方向等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内容。
一是建设“互联网+餐饮共治”平台。把建有“阳光厨房”的餐饮单位直接放到互联网,通过监控数据链接“台州阳光餐饮”等第三方订餐平台,把第三方网络送(订)餐平台已经整合的餐饮名单和架构好的后台资源,与行政管理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把消费举报投诉链接附于网页之内,搭建集餐饮企业、监管单位、消费者团购等信息为一体的餐饮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互联网平台。通过“阳光厨房”的即时监管视频,实时播放入网餐饮单位烹饪间、消毒间、点心间、冷菜间、洗碗间的同时,还全方位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量化等级、原材料索证索票、自制食品配方公示以及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监管信息,为消费者提供选餐参考和消费维权媒介。
玉环县食品药品监管人员进行远程监控。
二是联通“互联网+智慧监管”平台。将“阳光厨房”监控平台接入监管部门移动执法智能系统,与日常监管各个环节对接,实现餐饮主体查询、检查记录、食品抽检、执法文书等信息透明化,全方位实时监管。监管人员手握移动手机,随机点击APP鼠标,就可以随时随地,不间断地对各餐饮单位厨房进行远程视频巡查,全方位同步监管餐饮单位菜肴制作全过程,发现问题立即致电联系责任单位,监督整改,全力保障餐饮食品安全,极大地提高了监管效率。
三是引导“互联网+主体责任”健康发展。监管部门可以依托“阳光厨房”等载体,专门设计开发企业主体责任自我管理移动终端,按照“分级管理”要求,推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自查自纠管控模式,给企业管理层配发专用号段SIM卡,使业主通过移动终端可随时了解后厨加工制作情况,对各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权限分别开展自查自纠并纪录在案。通过缓急有序、层层递进的自查体系,实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问题清零、痕迹在案”,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确保餐饮安全。
玉环局借助“阳光厨房”载体,不断延伸食品安全监管触角,有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有效落实。
一是实现监管部门网络监管模式。“阳光厨房”工程构建以“互联网+”为平台的餐饮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平台,将食品操作流程透明化引入社会监督,实现人员管理透明、环境卫生透明、食品原料透明、操作过程透明“四透明”,积极引导餐饮单位主动向社会公众“晒”后厨,“亮”家底,依托“阳光厨房”这一有效载体走上了餐饮安全社会共治之路,有效提升辖区餐饮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全力打造监管者、消费者、经营单位等多方共赢的社会共治平台。
二是督促餐饮企业承担主体责任。通过在厨房、冷菜加工间、糕点加工间以及消毒间等重点场所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将厨房后台有关加工操作等工艺流程,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下,让消费者参与监督,从而倒逼企业高标准管理、大投入改造,内抓管理、外塑形象,促使厨房后台硬件设施配套到位、执业场所清洁到位、从业人员操作到位。真正实现从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监管转变,从政府部门单一监管向社会群体共同监管转变,从业主管理向从业人员自律转变,构筑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共治格局。
三是营造社会公众共治氛围。目前,玉环县已有美团外卖、饿了么、百度糯米、淘点点外卖(口碑外卖)等大型的网络平台入驻。他们依托自身强大的平台流量、资金实力和营销渠道,迅速占领了台州的网络送餐服务市场。实施餐饮单位“阳光厨房”管理,不仅是给消费者就餐的“定心丸”,更是帮助企业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提高自身管理水平的一把“利器”。以“阳光厨房”为载体,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网络,创新社会监管方式,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建设,着力落实餐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餐饮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