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柏坡规矩
西柏坡时期,中国共产党为实现由乡村到城市、由革命到建设的历史性转折,制定了许多政策法规,称为“西柏坡规矩”。“西柏坡规矩”为中国共产党保持“两个务必”,经受执政全国的历史考验提供了保证,为新时期治国理政提供了历史借鉴。
1948年9月8日-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召开扩大会议,又称“九月会议”。这是一次定规矩的会议,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军队等方面的重要规章制度。
毛泽东提出,我们的“战略任务是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由游击战争过渡到正规战争”。“加强纪律性,克服无纪律和无政府状态。上面说了许多条,还必须有这一条,没有这一条,那许多条实行起来都不会顺畅。中央同志要以全力来做这件事,要在战争的第三年内,在全党全军克服无政府、无纪律状态。”任弼时发言指出:“我们从乡村走向城市,更须强调统一和纪律。”“要有大法,还要有小法,大法管小法,还可由老百姓议订若干公约,但要有统一的法。”
全国胜利前夕,在西柏坡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规定了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提出党委书记要善于当班长,要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党委委员之间要互通情报;不懂的和不了解的东西要问下级,不要轻易表示赞成或反对;党委的同志必须学会“弹钢琴”;写文章和决议案,应当简明扼要;注意团结和自己意见不同的人一道工作。
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总结中指出:“力戒骄傲,禁止给党的领导者祝寿,禁止用党的领导者的名字作地名、街名和企业的名字,保持艰苦奋斗作风,制止歌功颂德现象。”1953年8月12日,毛泽东在全国财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以“六曰”形式再次强调了这几条规定。他说:“七届二中全会有几条规定没有写在决议里面。一曰不做寿。做寿不会使人长寿。主要是要把工作做好。二曰不送礼。至少党内不要送。三曰少敬酒。一定场合可以。四曰少拍掌。不要禁止,出于群众热情,也不泼冷水。五曰不以人名作地名。六曰不要把中国同志和马、恩、列、斯平列。”这实际上是重申七届二中全会提出的“两个务必”的要求,把会议总结中的“禁止”和“制止”系统化、制度化,形成了以“六曰”方式表述的“六条规定”。
西柏坡精神是历史转折之魂,“西柏坡规矩”是顺利实现历史转折的制度保证,是党的历史上按制度管党、依法理政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规矩必须具体化,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中国共产党曾经制定许多具体的规矩。例如,1948年1月7日,毛泽东代中央起草的《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党内指示规定:“各中央局和分局,由书记负责(自己动手,不要秘书代劳),每两个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综合报告……报告文字每次一千字左右为限,除特殊情况外,至多不要超过两千字。”上述规矩清楚明了,极富针对性、可操作性,对规范党内报告情况发挥了前所未有的作用。
规矩必须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西柏坡规矩”凝聚了中国共产党秉持的人民至上理念。例如,《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为保证土地改革中一切措施符合绝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及意志,政府负责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保障农民及其代表有全权得在各种会议上自由批评及弹劾各方各级的一切干部,有全权得在各种相当会议上自由撤换及选举政府及农民团体中的一切干部。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提出重温七届二中全会精神,“我们必须吃苦在前,只有把人民的事情办好了,我们共产党人才可以考虑办一办自己的事。如果我们党员队伍中出现了先为自己办事的人,那就要毫不客气地把他开除出革命队伍去!”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是共产党人处理利益问题的根本原则。
规矩是促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制度保证。中国共产党和党所领导的人民军队,之所以能够战胜比自己强大得多的敌人,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它具有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能否在环境变化后继续保持这样的作风,党中央和毛泽东以很高的警觉来对待这一问题,不仅告诫全党同志必须戒骄戒躁、谦虚谨慎,而且采取相应措施。其中,强调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制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规矩,就是一项意义重大的措施。
(文/张同乐据《中国社会科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