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涓
主持人语: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六中全会胜利闭幕,会议决定:“要切实做好思想理论准备工作、组织准备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识形态工作对于我们党来说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在所有工作中处于战略性地位。对于新时代的媒体来说,最重要的是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网络时代的媒体是一把实实在在的双刃剑,它具有引导公众舆论与信念的功能。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新闻媒体在社会上发挥的监督作用愈发明显,世界各国都在司法制度中对媒体报道进行了严格理性的规制。新闻媒体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作用是一个国家政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体现,而要正确发挥这个监督作用,从根本上讲,人才是保障,厘清新媒体环境下新闻舆论监督与公共权力运行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社会的监督作用,特别是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作用,同时加强媒体人才保障体系建设,才能更好地实现媒体对公共权力的外部监督,从而进一步完善新闻舆论监督机制。
本期“传媒大讲坛”特邀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生导师陈建云教授撰文《英国法律对媒体报道司法的规制》,文章主要从“推迟媒体报道诉讼程序、禁止媒体披露案件相关信息、以‘藐视法庭罪惩罚违规媒体等方面深刻分析了英国法律对媒体报道司法规制的特征,以及新闻媒体在司法诉讼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陈教授主要从事中国新闻传播史、新闻传播法与职业伦理研究,对国际媒体法律有广泛的研究和探索,本次着重研究英国法律对媒体报道司法的规制,希望对我国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提供借鉴和思考。当前,新媒体衍生的新兴行业迅速发展,致使其对新媒体人才的需求呈现井喷状态,传媒人才的培养必将再次面临重塑升级。本期栏目作者雷璐荣副教授另辟蹊径地提出“一个核心能力、三个基础能力、一个特长能力”的“一三一”能力培养模式,该模式遵循融媒体时代发展思路,是对当下传媒人才能力培养的实质性改革的有力推进。在日益健全的法治社会,研究媒体立法和新媒体人才培养模式,使其为新媒体发展提供较为完备的法律依据和健全的人才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