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冲
研究生全面收费政策的外部性考量及建议*
●陈冲
2014年我国研究生教育告别公费时代。近来,随着研究生教育收费机制改革的意见政策出台,研究生教育收费问题不仅成为教育学界的研究重点,更是成为利益相关方关注的焦点。文章旨在探测研究生全面收费政策的制度影响,通过耙梳我国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现状,在洞悉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政策实施的外部性因素基础上,提出相应政策建议,力图促进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政策的实施向更为平稳化、公平化、合理化、法制化的未来迈进。
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困境分析;政策建议
计划招生、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是当前我国研究生培养的主要方式。国家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政策制定者与主要出资方,在免收研究生学费的同时,还每月下拔基本生活补贴。随着研究生规模的逐年扩增,国家背负的研究生教育财政压力也不断增加。不堪重负的教育财政背后,隐含的研究生培养机制问题影响政府的举措、引发学者的研究、引起社会的重视。据有关资料统计,[1]笔者绘制下表1。
表1 2009~2013年研究生招生状况
从连续五年的研究生招生情况数据可以看出,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总体在持续增多,委培和自费生比例基本持平,并没缓解国家培养经费的投入压力,而国家公费培养占了主要比例,这使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更为尖锐。
2013年2月28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教育部针对研究生教育财政的相关情况,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 19号)。《意见》中明确了2014年秋季学期全面施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研究生教育告别公费时代。“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这十个字言简意赅地归纳了新的研究生收费办法。按照《意见》中规定,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硕士研究生需缴纳的学费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0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其他按照规定缴纳学费的研究生,依旧执行原有的收费政策标准。
此前我国研究生教育收费是“双轨制”,即公费与自费并存模式。其中需要缴纳学费的研究生主要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生、在职攻读学位研究生以及申请学位的同等学历人员等等,而占绝对多数的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并不在收取学费范围之内。《意见》指出,在实施全面收费政策的同时,将加大研究生奖助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其中将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统一升格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该项奖助政策已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从奖助学金的涵盖范围来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我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部全日制研究生。惠及的博士研究生将获得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0元的资助,硕士研究生的资助标准也将达到每人每年不少于6000元。与此同时,国家加大了研究生“三助”(即教学助理、研究助理和管理工作助理)岗位津贴力度,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制度,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力求提高研究生的待遇水平,保障其学习与生活。
研究生教育实行全面收费,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教育经费投入单一的局面。我国投入教育的财政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收取的学费、学校事业收入、社会捐赠、教育基金和其他教育经费。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使收取学费部分有所增加,但是与此同时国家设置的奖学金与学费相当。如北京大学全面收费后每年学费13500元,其奖学金每年最低的为13500元∕年。[2]其他经费收入像学校事业收入、社会捐赠、教育基金等也并没有因全面收费而有所增加。
然而现行高校研究生学费不断攀升,许多数据显示,已经大大超出居民承受能力。目前,我国高校学费一般都在6000~10000元∕年。有的高校,如北京大学法学院学费为22000元∕年,人民大学两年要30000元。据有关统计,2011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为21809.8元,农村人均纯收入为6977.3元。[3]假设我们不考虑我国人均收入的地区差异和研究生在校的生活费等一切非学习费用,根据目前数据计算每个城镇居民的年收入仅够供一个学生读一年研究生,在学费同等的情况下,三个农村居民的年收入合起来才能凑出一个学生一年的学费,可见高等教育支出对于条件不富足的家庭,无疑是巨大的经济压力。随着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制度的逐步深入,高额学费不仅让家庭困难学生望而却步,也让许多家庭条件比较优越的学生选择出国读研。与国内全面收费相比,国外情况有所不同。自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人民币汇率持续攀升使留学费用大幅缩水,现在去英国留学费用总体缩水近三分之一。在国外奖学金的金额相当高,有的学生还可以获得学费全免的优厚待遇。据中国统计年鉴(2013)统计,从2009年到2013年5年时间我国出国读研人数分别为22.93万、28.47万、33.97万、39.96万、41.39万,连续5年增长,增长幅度高达80.51%。[4]
(一)全面收费政策对大学生选择研究生教育意愿的影响
研究生教育收费以后,会产生一些问题,以经济困难的学生为例,在收费之后,他们会受到来自学业表现和经济实力的双重压力。经济困难的学生本身就极易因为经济负担而引发精神负担,随之限制个人潜力的发挥。由于之前经济条件所限,他们所受的基础教育可能略微薄弱,因此在大学的课程学习以及科研任务中需要付出更多更大的努力,才可能获得与条件优越的家庭的学生同等竞争奖学金的机会。因此会出现许多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难以继续深造,或者只能“退而求其次”到级别较低、条件较差的学校攻读研究生的局面。这在公众眼里似乎成了“改革”意味着“收费”,会不可避免地引发社会大众的不满情绪。那么当开始实施研究生全面收费政策时,我们必须关注那些影响大学生做出考研选择的因素。
根据有关学者对两所在杭省属学校(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的在校本科大学生进行的问卷调查,[5]我们可以了解在全面收费政策下,家庭地址、家庭年收入、学费来源等三个方面对大学生接受研究生教育意愿的影响。
图1 西部、中部及东部地区学生意愿分布图
首先,如图1所示,[6]各地区的学生都有较为明确的考研目标,有较为强烈的考研意愿,不论中西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还是经济较有优势的东部地区,希望继续考研深造的人数都超过了60%。西部、东部、中部三个地区考研意愿依次加强。其中西部地区经济问题是影响学生读研的重要原因。中部地区经济相比较西部地区,学费负担较小,但改变自身愿望较东部而言更为强烈。东部地区由于地区经济发达,大部分家庭条件较优越,找到比较满意工作的机会也相对较多,因而考研意愿一般。
其次,表2中显示了家庭年收入与意愿之间的相关关系,年收入不同区段家庭中的大学生读研意愿差异较大,说明家庭经济条件会影响大学生接受研究生教育意愿。
表2 家庭年收入与读研意愿关系表
图2表示,[7]各个年收入人群可比的愿意程度=各层次年收入人群愿意的比例/各层次年收入人群不愿意的比例计算出的一组数据,可以看出各个年收入人群可比的愿意程度,曲线是综合愿意程度曲线。家庭年收入与大学生读研意愿之间存在波动曲线。考研意愿在1~3万区间会随着家庭收入增加而呈稳步上升趋势。当家庭收入继续升高时,考研意愿开始呈现下降趋势,并在7~9万区域达到最低点。此后,再增加家庭年收入,考研意愿又开始呈现上升趋势。这表明,家庭年收入为1~3万元的同学对于考研有强烈的主观选择倾向。家庭年收入为7~9万元学生考研倾向并不强烈。而进一步观察该曲线图可发现,家庭年收入在3万以下和9万以上的考研意愿都非常的强烈,即家庭年收入对考研意愿的影响是呈两边高,中间低的态势。通过分析得知,在全面收费政策下,除中等收入区段外,高收入和低收入家庭的考研意愿都很强烈。
图2 各个年收入人群可比的愿意程度表
最后,需要重视学费来源对大学生意愿的影响。从表3可知,目前大学生的学费主要由父母承担。另外,从表格数据分析发现,靠助学贷款、自己挣钱、奖学金和其他渠道支付学费的学生,他们更愿意选择读研究生。[8]而借钱读大学的孩子大多因家庭条件制约而不再选择继续读研。
表3 大学生学费主要来源与考研意愿关系表
(二)全面收费政策未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教育经费投入单一问题
研究生全面收费政策的公布实施,学费成为一项不菲的收入,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教育经费短缺问题,但仅仅是缓解,国家在收取学费的同时,又提供了相应能够支付学费甚至生活费数额的奖学金,这在某种程度上产生了抵消效应。然而,国家教育经费来源及收入并未增多,教育经费投入单一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任何解决。根据统计,研究生教育总经费中仅有十分之一为研究生学费,因此国家对于研究生教育财政的支出压力逐年加大,已经不能完全解决日益增加的教育供需矛盾。
(三)全面收费政策会造成优秀生源外流
在国家免除研究生学费时,大部分人会选择在国内接受教育。一旦硕士研究生教育实行全面收费政策,一部分学生就会考虑到国外继续深造。让我们来对比下国内外受教育的大致费用区别:从学制来看,国外的研究生一般学制为1~2年,而国内大部分学校学制为3年;从费用来看,在国内接受研究生教育,一年学费以8000元为准,住宿费1200元∕年,生活费6000~8000元∕年,三年下来差不多要45600~51600元;而选择出国读研,要看去的国家和所学专业,比如自费去澳大利亚读书,每年大概需要10万元。现在好多大学都有与国外大学合作的交流生,交流生是免学费的,这样的话一年大概需要的费用是5万;从文凭的竞争力来看,国外很多大学的文凭比国内的学位文凭更具有竞争力。相比而言,在同样收费的条件下,一部分人就会选择出国留学。同时,在国外奖学金的额度相当高,有的学生还可以获得学费全免的优厚待遇。据有关统计,近年来我国出国读研的人数分别呈持续增长状态。[9]此外,由于国外优厚的待遇和先进的科研条件,出国留学的学生中80%会选择毕业时继续留在国外接受教育或参加工作。
(一)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差异化
对比国外高校,我国研究生收费改革无法反映地区、学校或学科间差异,没有调动市场调节机制的活力。美国高校的研究生收费建立在三个原则之上,分别为:公立高校收费较低,私立高校收费较高;本地生收费较低,外地生收费较高;一般大学收费较低,著名大学收费较高。以哈佛为例,其全日制研究生年均学费为10590美元,非本州的全日制研究生年均收费为38776美元;麻省理工学院为40044美元;耶鲁大学为37655美元。[10]
从中、西、东地区的大学生攻读研究生意愿的调查结果来看,各地区经济差异较大,不同学校、不同专业的差异也不尽相同,因此,研究生教育收费应该全面考虑各区域之间的经济差异,以及专业难易程度、就业前景等,建立灵活调整的收费标准,而不应“一刀切”。根据报道,大学生对于研究生专业学科的选择往往会考量该学科对于今后就业的帮助。例如大多数人会选择法律、计算机等热门专业,而哲学、林牧业常常会出现招生难、生源少的情况。因此,在确定研究生收费标准时,应针对不同的学位类型与学科专业,细化不同的成本类型,区别对待。
(二)研究生教育资助体系健全化
加快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机制建设,形成以奖学金、助学金为主,学生贷款、减免学费等措施为辅的机制,保障研究生受教育的机会公平。[11]拓宽研究生奖学金来源,增设研究生奖学金奖项,加大奖学金覆盖面。目前各高校研究生奖学金的获奖覆盖面往往只有30%~40%,难以满足全面收费后的需要。因此,不仅要拓宽研究生奖学金的覆盖面,还要提高奖学金额度。通过转变观念,通过发动社会力量捐赠、设立企业冠名基金等方式筹措奖学金经费。
除了加大国家拨款的力度外,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筹措经费来支持研究生奖学金:其一,将收取的一部分学费拿出设立研究生奖学金,以奖学金的方式返还给学生,尽量做到学生所交学费与所得奖金“出入平衡”,激励学生的学习热情,补贴其日常生活。其二,取消原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将这部分经费用于设立更多的研究生“三助”岗位,为至少一半的研究生提供“三助”奖学金,尽可能地扩大岗位的覆盖面。其三,针对弱势专业设立奖学金。针对国家的重点扶持专业(如关系国家科技竞争力的基础学科)及部分冷门专业(如农林、地矿等)采取保护性政策,由国家设立高额的国家奖学金,吸引有志者报考,解决他们的学费和生活的后顾之忧,保证冷门学科后继有人。
(三)研究生教育学制灵活化
实行弹性学制可以灵活地选择修业年限,政府管理部门先规定基本修业年限和最长修业年限,学生获得更大的自主性,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与学业进度自由决定毕业的迟与早。研究生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延迟毕业,先工作一段时间,缓解学费压力。其次,制定灵活的学制标准,可以与学分相结合。允许学生一旦修够学分,就可以毕业,最大限度地节约其时间,降低其时间成本。
(四)研究生教育经费收入渠道多元化
逐步形成硕士研究生教育经费收入多元化格局,切实改变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经费不足的现状。我国研究生教育收费途径仍比较一,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和学费收入,这远远不能满足现代日新月异的“精英教育”的发展。例如美国的高等教育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联邦政府、州政府或地方的投入,学生的学费,捐赠等。[12]吸引社会资金充实研究生教育经费已经刻不容缓了,可以通过让企业、研究机构等成立冠名、专项奖学金,这种奖学金可以是“有条件的交易”,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在读书期间或毕业后偿还,如定向奖学金等。高校也可以根据人才市场需求情况和自身优势等,积极引进社会单位或个人到高校设立奖学金。目前许多科研院所、企业希望培养自己的研究生,但却并不具备培养条件,于是便和高校寻求委托定向培养合作机制,如此一来,一方面免去了建设培养硬件与软件的成本投入,更重要的是可以依托专业的高校培养出高质量的研究生人才。另外,这部分学生缴纳的学费成为了奖助金的重要来源,有效缓解了我国教育经费投入途径单一的现状。
(五)研究生收费行为法制化
只有制定关于硕士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的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细则,方能使全面收费有规矩、有指导,不断良性发展。硕士研究生教育收费如果没有法律作为其强有力的后盾,有可能会出现教育腐败等不利于全面收费的现象。在实际运作中要确立硕士研究生教育收费听证制度,保证教育收费科学化、透明化、合理化。所有涉及收费的细节问题应向社会公开,让公众有所了解,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才能不断推进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政策的顺利施行。[13]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统计数据[EB/OL].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7567/201309/156773.html.
[2]2013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EB/OL].http://souky.eol.cn/HomePage/takeinfo/147/9776_3.html.
[3]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1)[EB/OL].http://data.stats.gov.cn/workspace/index?m=hgnd.
[4][9]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EB/OL].http://data.stats.gov.cn/workspace/index?m=hgnd
[5][6][7][8]毛建青,徐月.全面收费制下地方高校大学生接受研究生教育的影响因素分析[J].教育科学,2010,(4).
[10]武毅英,陈梦.困惑与出路:对我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思考[J].现代大学教育,2008,(2).
[11]吕炜.高等教育财政:国际经验与中国道路选择[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78-79.
[12]闫丹,娄成武.高等教育收费制度改革探析[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2004,(4).
[13]范先佐.教育经济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376-384.
(责任编辑:冯永刚)
陈 冲/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
*本文系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生全面收费:政策评估与制度匹配”(13NDJC068YB)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