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农业部、财政部认真总结近年来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实施和试点工作情况,立足动物防疫实际,决定从2017年开始调整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一是调整国家强制免疫和扑杀病种;二是建立强制免疫和扑杀病种进入退出机制;三是优化强制免疫补助政策,调整强制免疫补助比例和下达方式,调整疫苗采购和补助方式。四是完善强制扑杀补助政策。
通知要求本方案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可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