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龙 李 帅 (辽宁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辽宁大连116021)
毛泽东社会主义观探析
张龙李帅 (辽宁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辽宁大连116021)
摘要:毛泽东的社会主义观是一个庞杂的矛盾体系。其核心内容包括社会主义过渡观、目标模式观、发展阶段观和发展动力观。从总体上看,毛泽东的社会主义观富于理想化,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不完全的产物,是自相矛盾的,但其合理内核仍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与完善的理论基础。正确对待毛泽东社会主义观中的错误,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一步升华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关键词:毛泽东;社会主义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毛泽东的社会主义观是一个矛盾体系。其中既存在许多科学论断,又不乏一些主观臆断。毛泽东社会主义观在当下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它直接决定了中国社会的进步、发展以至于徘徊,它不仅在中国社会历史进程中留下了深刻印记,也将对中国社会的未来发展产生极其深远和持久的影响。
第一,社会主义过渡观。众所周知,关于中国革命的发展规律,毛泽东最经典的论述是:“中国革命是包括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性质的革命,现在阶段的革命和将来阶段的革命这样两重任务的”[1]。“在现在,新民主主义,在将来,社会主义,这是有机构成的两部分”[1](686)。“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1](651)。多少年来,这段关系到中国社会发展前途命运的话脍炙人口,备受推崇,且简洁明了,寓意深刻。然而,问题也随之而来,即两个革命阶段如何衔接,当时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何时以及如何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变。具体说,民主革命胜利后,中国是先经历一个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成为民主革命阶段合理的延续,为社会主义革命奠定充分基础,再从容不迫地向社会主义迈进呢?还是建立起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即等于转变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两者时限重合,内容熔为一炉,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发展就是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呢?对此,毛泽东整体思路并不是一以贯之的,而是前后有所变化,他原来的思想是前者而不是后者。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及建国前期,毛泽东不断重申、升华他的新民主主义理论,即经过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发展向社会主义过渡,而不是已经规定了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总路线的基本内容。“转变为社会主义”是作为将来的“发展方向”提出来的,并不是立即要采取的实际步骤。
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明确,与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描述和预测的历史前提、革命实际情况不尽相同,但在中国更具有现实的可靠性。这一理论的具体运用,给新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创设了基本稳定的环境,也带来了初步的发展,但从1952 年9月下旬起,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战略构想出现了转机,开始酝酿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整合过渡时期理论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运行,认为新民主主义本身的发展就是直接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把过渡时期与新民主主义社会视为同一个历史范畴。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宏观思考的变化,既不是事先预定的,也不是当时随心所欲的纯理论推导,而是由于国际国内重大的政治、军事、经济事态的客观发展,造成决策人指导思想的变迁,是二者交互促迫的结果。毛泽东的社会主义改造理论在实行过程中,出现了理论上的偏差,主要是急于求成,结果是欲速而不达。虽然在所有制形式上使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许多预定的标准却没有达到。作为过渡时期理论有机组成的三个五年计划时限已经很短促了,可实际上却只用了四年时间就完成了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这不仅使国家工业化无法实现,也使生产关系变化的中间环节不能充分展开,最后造成社会主义改造工作过粗、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导致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产生。
第二,社会主义目标模式观。新中国建立伊始,毛泽东的头脑里就有个社会主义模式,基本点是马列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论述。由于苏联社会主义的示范与榜样作用,使这一模式形象化、具体化。因此,在确立社会主义制度时,除了国家政治制度的形式和特点这些比较熟悉的经验之外,其他方面基本因袭了苏联的一些经验,特别是在党领导国家的制度和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方面。由于毛泽东具有辩证思维方式和实事求是的内在素质,赋予了传统模式以动态感,它将随中国实际情况的不同和特殊国情的展现而有所变化。尤其是苏共二十大和波匈事件后,毛泽东决心不循旧踪,有所创新。从1956—1957年上半年,毛泽东萌发了许多新思路,对斯大林的传统社会主义模式有所突破:首先,认为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中心任务;其次,认为“可以消灭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再次,认为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政治上“要经常注意扩大民主,这一点更带有本质的意义”[2];最后,还形成了以实行中央向地方分权,扩大企业自主权,增强社会主义经济的多样性、灵活性为核心的经济管理体制,以及“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按农、轻、重的顺序安排国民经济的国民经济总方针。
以上四点是1965年前后,毛泽东对中国社会主义模式的有益探索。毛泽东关于中国社会主义目标模式的新思路,延续了新民主主义的血脉,从中国实际国情出发,以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核心,进行全方位探索,总结出许多对中国社会主义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的结论。它在诸多方面总结了斯大林模式的基本框架,实质上是对社会主义的再认识。然而,由于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毛泽东在反击资产阶级右派的过程中,向前多走了一小步,造成了悲剧性的结局,从而中断了符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有益探索。首先,毛泽东错误地认为,中国缺少从政治思想上对资产阶级进行彻底的社会主义革命。其次,根据上一点,毛泽东改变了“中共八大”关于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论断,把阶级斗争重新看得高于一切。再次,由于上述两点错误,开始不断限制社会主义所有制和按劳分配原则方面存在的形式上平等、事实上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权利”,使社会主义向着更加“纯洁”的方向发展。以为这样就可以解决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在政治上就能防止资本主义道路,在思想上就能防止资产阶级意识泛滥。这两种意向的结合,造成盲目拔高,使生产关系严重脱离中国实际,给中国的社会主义发展造成巨大破坏。正是这些偏差,造成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目标模式的认识出现曲折。
第三,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观。1956年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之后,毛泽东即对中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进行了开拓性的探索,提出了许多有益的论点,开启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认识的先河。早在1954年,毛泽东就认识到,即使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也还要长期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确立不同层次的社会主义社会建成观念,把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作为总目标,而不能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1955年3月,毛泽东又区分了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建成和高度建成。他认为:“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里面,情况是复杂的,国民经济原来又很落后,要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我们可能经过三个五年计划建成社会主义社会,但要建成一个强大的高度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国家,就需要有几十年的艰苦努力,比如说,要有五十年的时间,即本世纪的整个下半世纪”[3]。可见,毛泽东在酝酿、制定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过程中,虽然搬用了苏联的经验,但他又敏锐地看到中国和苏联在国情方面的差异。他指出:“由于我国的经济条件,技术改革的时间,比较社会改革的时间,会要长一些”[3](438)。要建成一个高度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国家,追上或超过世界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则需要50年或更长的时间。
“大跃进”后期,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反映在发展阶段问题上,就是对社会主义整个历史时期要经历不同阶段这一点有了初步认识。1959年2月,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毛泽东针对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急于过渡、超越阶段的“左”倾错误指出:“问题是将穷队提高到富队生产水平这样一个过程,所以需要较多的时间。这个过程即是农业机械化和电气化、公社工业化、国家工业化、人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觉悟程度和道德品质提高、文化教育技术水平提高的过程,当然还只是第一个阶段,以后还有第二、第三个提高阶段,才能完全建设社会主义社会”[4]。这表明毛泽东已经开始认识到从建立到建成社会主义社会要经过一系列从低到高的发展阶段。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毛泽东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这个阶段,又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阶段可能比前一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经过后一阶段,到了物质产品、精神财富都极为丰富和人们的共产主义觉悟极大提高的时候,就可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了。
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毛泽东在对社会主义历史发展阶段问题作出科学探索的同时,对过渡时期理论的认识出现了纰漏,产生了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思想,并最后形成了“大过渡”的理论,从而在社会主义历史发展阶段的认识上陷入迷误。在“文化大革命”中,“大过渡”理论所包含的错误又得到急剧膨胀。毛泽东在对中国社会主义所处发展阶段做出不正确论断的基础上,错误地把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防止资本主义复辟作为根本任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唯一目标,使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遭受了严重挫折。
第四,社会主义发展动力观。1956年底,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中国基本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社会主义是否还存在矛盾?社会主义中国的发展动力是什么?这些问题都被史无前例地提了出来。毛泽东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与中国的新鲜经验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学说。他指出:“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5]。“正是这些矛盾推动着我们的社会向前发展”[5](766)。同时还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非对抗性的,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得到不断的解决;在社会主义基本矛盾中,生产力仍然是最革命的因素。但毛泽东晚年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在实践上给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带来了严重挫折。
1957年2月,在全面分析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基础上,毛泽东又提出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学说,认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都表现为人民内部矛盾。表现在国家工作重心上就是,“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5](771-772)。
毛泽东的矛盾学说具有独创性贡献,但由于主客观等诸多因素的作用,他对社会主义矛盾体系的认识不断出现反复,最终酿成了谬误,导致了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认识的转轨。从中共八届三中全会到八届十中全会,毛泽东对中国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认识发生重大变化,但还没有以此为纲去统领全局。从八届十中全会到“文化大革命”,毛泽东已把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作为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主要矛盾,把阶级斗争看作是统领其他各项工作的纲线。
毛泽东的社会主义观整体上基本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传统模式,其中既有一些适合中国情况的有益探索,成为后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基石,谱写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的前奏曲;又存在一些不符合中国实际的空想因素,并给20世纪50—70年代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带来严重挫折。而这二者往往又交织在一起,前后有所反复,这需要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以剥离。
第一,毛泽东的社会主义观具有矛盾性。毛泽东本人就是位矛盾大师。他思维敏锐,善于分析矛盾和解决矛盾,并能从社会的主要矛盾入手,制定社会发展演进的宏观战略。在新中国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由于国情和历史条件的影响,由于经济发展十分落后的制约,由于以农民为主体的社会成员组成结构所决定的整体思维氛围的引坠,毛泽东在许多理论与实践上处于矛盾的漩涡中。他愈是高瞻远瞩,愈是被现实的矛盾所困惑;愈是按他的意境锐意进取,想“一飞冲天”,愈是欲速不达,包袱重重。因此,毛泽东的主观愿望与客观实际往往相互背离,不断陷入矛盾,他的社会主义观念体系呈现出矛盾性。
比如,毛泽东一方面在实践中急于求成,另一方面对在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过急、过粗、过快等急躁冒进现象既警觉又担忧。他在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就曾告诫过人们:帝国主义“他们最喜欢我们在一天早晨搞出个社会主义,搞得天下大乱,他们就高兴了”[5](711)。因此,“要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即15年左右,可以打下一个基础”[5](712),但他又用反右倾,批评“小脚女人”,来加快社会主义改造的步伐,比谁都急。在后来的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也是如此。1958年11月,毛泽东在武昌会议的讲话中说:我担心,我们的建设有点像白杨树。有一种钻天杨,长得很快,就是不结实。钻得太快,不平衡,可能造成天下大乱。我总是担心。他还说,多快好省是客观的东西,能速则速,不能速就不速,不能勉强。可是翌年,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又认为:工业化速度是一个很尖锐的问题。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许可高速度,政治环境要求高速度,而且“穷是中国跟进的动力”,因此,要把全国人民的干劲长期保持下去,把大跃进继续下去。还有,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的传统模式与新探索、人民公社模式的超越与向军事共产主义的回归、庐山会议前后的纠“左”与反右倾斗争等等矛盾。毛泽东社会主义观的矛盾性体现了那个时期中国社会主义进程的曲折与艰难,也表现了这一理论体系的纷繁复杂,内在蕴含多有歧义,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经验与教训。
第二,毛泽东的社会主义观总体上富于理想化,缺乏现实性。中国的社会主义是经由新民主主义社会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过渡而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的“自然阶段”。马克思曾强调,一个社会即使已经发现它的运动规律,既不能跨过,也不能用法令来取消自然发展阶段。列宁也指出过:“怎样具体地从旧的、习惯了的、大家都熟悉的资本主义过渡到新的、还没有长出来的、还没有稳固基础的社会主义,却是一个最困难的任务。这一情况在好的情况下也得要许多年”[6],特别对于经济文化发展落后的国家更是如此。“由于历史进程的曲折而不得不开始社会主义革命的那个国家愈落后,它由旧的资本主义关系过渡到社会主义关系就愈困难”[7]。并且,在小农经济占主体的国家里,不能从资本主义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必须通过一系列的特殊的过渡办法和中间环节。由此过渡而来的社会主义,必然具有与传统社会主义模式不同的结构和运行机制,特别是站在当今世界形势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来认识。其重要特点之一,是国家调控下的一定程度的资本主义经济形式,可以作为国营主体经济的补充得到发展,并保留由此而来的全社会的市场经济环境。这是符合客观规律的,具有现实性,而现实性在其展开过程中表现为必然性。
但是,由于国内外多种因素的促迫,中国的新民主主义建设只用了7年就过渡到社会主义,整个过程异常短暂,加之照搬苏联模式,这就使中国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自然过程”不那么自然,具有“超越”性。特别是此后在社会主义价值取向上出现急于过渡、急于求成、急于求纯的现象,就使这种“超越”的距离更加拉大。这些反映在毛泽东的社会主义观中,就使其显得缺乏现实性,富于理想性。毛泽东社会主义观的理想主义色彩,既体现了他的时代责任,又体现了他的历史局限,是与他社会主义观中的矛盾性相对应的。
第三,毛泽东的社会主义观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结合不完全的产物。毛泽东的社会主义观在把马列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方面,在结合程度、过程及在反复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升华都是一种不完全的“结合”。这并不是马列主义本身的缺陷,关键的问题在于如何运用。首先,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与文化水平都十分落后的国家,革命与建设作为两种性质不同的事业,都容易产生过急情绪和速成愿望。在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革命处于九死一生的状态,为取得革命胜利,不断纠正冒险主义、速胜论和“毕其功于一役”的“左”倾价值观,端正了革命实践的性质和方向,组成的不是纯而又纯的革命队伍,选择的不是笔直又笔直的革命道路,总结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中国共产党建立新中国后,成为执政党,负载着社会稳定、政治清明、经济发展的建设任务。在没有对立面阻碍的情况下,在生产、建设上往往容易形成急于求成倾向,在生产关系上急于求纯,导致社会主义建设走向偏颇,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其次,中国的社会主义由新民主主义过渡而来,它必须继承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积极核心成果。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加深对马列主义社会主义理论的理解,牢牢抓住生产力和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本质问题,而不是在所有制、经济体制等问题上纠结。但由于有历史的原因和认识上的局限,毛泽东被科学社会主义的抽象原则所束缚。正是由于这种固守和剪裁,当社会主义实践已经提出“可以消灭资本主义,再发展资本主义”“包产到户”等涉及到社会主义如何发展的问题之时,不但不能得到肯定和发展,反而遭受了批判,使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不能很好地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相结合,难以冲破社会主义建设的传统模式。
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未契合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毛泽东的社会主义观呈现矛盾性和缺乏现实性的根源。
总的来说,毛泽东的社会主义观包含两种因素:一种是有关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益探索;一种是脱离中国实际的空想因素。从这一点出发,毛泽东的社会主义观和中国未来的社会主义发展就不是毫无关联,而是起着对比、借鉴和奠基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其中包含着的有关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益探索,是毛泽东社会主义观的精髓,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的起点,也成为真正把握毛泽东的社会主义观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内在联系的关键。
第一,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序幕。首先,根据正反两方面经验的深刻总结,中国共产党重新认识到中共八大关于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论断的科学性,以及毛泽东同期对八大决议进一步阐发的正确观点,从而果断地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适时地结束了全国范围的大规模的具有阶级斗争性质的群众揭批运动,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其次,从毛泽东关于按照农、轻、重的顺序安排国民经济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正确论点出发,中国共产党及时提出要注意解决好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失调问题,特别是首先要集中主要精力把农业尽快搞上去,只有农业生产发展了,整个国民经济才能迅速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在这一认识基础上,中国共产党首先在农村开展了经济体制改革,通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试点和普遍推广,将生产经营自主权基本上交给了农民,从而破除了人民公社的僵化体制。最后,在毛泽东关于扩大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许多正确论述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以逐步构成一个以高度民主为核心,以完备的法律做保障,以富有效率和充满活力为特征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
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有30多年历程,对于改革开放过程中的得失,中国共产党已经进行了深刻反思和广泛总结。为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再上一个新台阶,中国人必须善于积累改革开放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尤其要深刻反醒失误的教训,将成功的经验上升为指导实践的理性,把失误的教训变成鞭策现实的警钟。
第二,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毛泽东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5](767),其特点是基本适应又相矛盾,这除了表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也表明了需要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领域不断进行改革。毛泽东还告诫人们,“矛盾不断出现,又不断解决,就是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5](769),就是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发展的不竭动力。这些论述为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又坚持改革事业奠定了理论基础,指明了总的方向和方法论原则。正是从这一理论基础出发,中国共产党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不断提出了进行社会主义改革的方针和政策,并形成了正确的主张和思路。
在当前改革开放的攻坚阶段,我们有必要深刻领会毛泽东矛盾学说的实质,进一步解决民生问题、社会管理问题、公民权利与权益的保障问题,确保中国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继续前进。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在当前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新目标、努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伟大中国梦的过程中,日益凸显出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如因为生产资料所有制和收入分配体制而造成的贫富差距问题;户籍管理中的城乡二元对立结构造成的城乡矛盾;渐进式改革开放对于地区发展的不对等政策导致的区域发展不平衡;以上诸问题导致社会阶层出现分化、阶层之间的利益矛盾等等。但根据毛泽东社会主义观中的社会矛盾思想,以上问题在实质上都是非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矛盾,因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在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征程中,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些新出现的问题与矛盾。否则,错误的认识和不当的处理就有可能导致矛盾升级,社会不安定,乃至葬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第三,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毋庸讳言,毛泽东的社会主义观中有一些错误的理论观点,有的甚至在实践中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如“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曾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使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遭致挫折,停滞不前。然而,物极必反。正是这些理论与实践的错误,把中国社会主义运行中的一些错误、弊端、缺点、弱点发展到极端,暴露得淋漓尽致,从而以它的千差万错教育了中国人民,教育了中国共产党,使我们幡然醒悟。于是,通过全党全民的反思、探索、领悟、追求和奋进,迎来了中国率先改革开放的早春天气。正是从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错误中吸取了深刻的经验教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得以形成和发展。这正如恩格斯所言:“要明确地懂得理论,最好的道路就是从自身的错误中,从痛苦的经验中学习”[8]。中国30多年的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同时也进入了改革与发展的攻坚阶段。目前,经济体制方面中国已经实现了从初步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向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华丽转身;政治体制从权力高度集中开始向民主法治方向转向,这必然引发一系列新问题和新矛盾。突出表现在:快速发展的社会缺乏相应的各种制度和机制与之相配套;由于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不断深化改革,社会群体的利益格局将不断调整和重组,这必然加剧各阶层之间及其内部的矛盾。这又要求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社会的发展与改革的相对滞后所带来的新社会矛盾。我们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加快行政性垄断改革;为缓解日趋紧张的公共服务供需矛盾,必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了对权力实施有效制约,减少重特大贪腐案的发生,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为了扩大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差距,必须进一步加强社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等等。
综上所述,毛泽东社会主义观确有闪光可取之处,也有其不可推崇之理。在当代,充分挖掘其内在合理价值,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深化,意义十分重大,也必将不断推动中国社会的整体进步。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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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列宁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36.
[8]恩格斯致马克思:摘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356.
(责任编辑郑艳凤)
作者简介:张龙(1977—),男,博士,辽宁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讲师,中共党史专业硕士生导师,从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李帅(1992—),女,辽宁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硕士生,从事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研究。
基金项目: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新常态下当代中国公民生态文明意识培育研究——以辽宁省为例”成果(项目编号:L15BKS008)
收稿日期:2015-09-12
中图分类号:A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254(2016)01-002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