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古城“去工业”问题思考*

2016-12-15 07:54王臣昊
关键词:企业法人姑苏古城

王臣昊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数字化校园管理中心,江苏 苏州 215009)



苏州古城“去工业”问题思考*

王臣昊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数字化校园管理中心,江苏 苏州 215009)

苏州古城工业经历分期分批的“退二进三”,大多已“退城进区”,现留存企业数量甚少,分量轻弱,且规模以下的占绝大部分,生产经营优势难以再起。依据苏州古城个性特点和是否有利于“古城保护”总原则要求,综合古城各工业行业及企业主营业务、企业实情等,应继续加紧分类分期分批推进现存工业企业的关、停、并、转、迁,直至古城“去工业”;按照鼓励发展、适度控制/转型发展、严格控制/分期退迁,编制《苏州古城引导与控制产业(工业)目录》,并以古城“去工业”的相关配套举措提供支持。

苏州古城;“退二进三”;古城保护;“去工业”

苏州古城闻名于世,2012年9月获批设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古城保护进入一个新阶段,需要落实新要求,寻求新突破,实现新进展。其中,苏州古城产业引导与控制是关乎古城风貌整体保护的要务之一。现今,处于变迁、调整中寻求发展的苏州古城产业,总体上以第三产业为主流,曾留有辉煌历史的第二产业为了古城保护,经历分期分批的古城街坊改造,尤其是围绕“退二进三”,对传统工业企业实施关、停、并、转、迁,大多已“退城进区”,尚有留存的是否应全面“去工业”,是一个绕不开的需要继续稳妥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古城工业留存数量少,分量轻弱

依据2015年公布的苏州市姑苏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及资料汇编,苏州古城(古城护城河以内)工业的现存状况从总体来看,截至2013年,古城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尚存181个,占姑苏区总数的11.56%;工业企业从业人数2 453人,占姑苏区总数的13.50%;工业企业营业收入5.89亿元,仅占姑苏区总数的5.81%。分行业来看,工业分量轻弱详情则反映得更为清晰(见表1)。

1.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情况

截至2013年,苏州古城工业分行业企业法人单位数超过20个的有3个行业,由多及少依次为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3个,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22个,纺织服装、服饰业21个;10~20个的有5个行业,即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16个,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5个,专用设备制造业14个,通用设备制造业13个和仪器仪表制造业13个;有16个行业的企业法人单位数不足10个,即非金属矿物制品业7个,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6个,纺织业5个,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个和金属制品业5个,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4个,医药制造业2个,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2个,8个行业的企业法人单位数仅1个,包括农副产品加工,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其中,在姑苏区同行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中占比不足10%的共有9个行业;占比最低的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78%)、金属制品业(2.79%);占比情况与姑苏区工业各分行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直接相关。此外,有7 个工业行业及企业已关、停、并、转、迁或未曾出现过。

表1 2013年苏州古城工业主要指标情况

资料来源:姑苏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姑苏区统计局,《2013年姑苏区经济普查资料汇编》(内部资料)——经整理

2.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数情况

截至2013年,苏州古城工业分行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达100~1 000人的共有6个行业,即专用设备制造业771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426人,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30人,仪器仪表制造业150人,通用设备制造业113人,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110人;100人以下的包括橡胶和塑料制品业94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92人,纺织服装、服饰业90人,医药制造业83人,金属制品业71人,纺织业63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7人,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33人,家具制造业25人;其他8个行业从业人数不足20人,最少的仅1 人,即农副产品加工和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相应地,在姑苏区同行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数总量中占比不足10%的共有11个行业,占比最低的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1.87%)。

3.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情况

截至2013年,苏州古城工业分行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总额达1亿元以上的仅有专用设备制造业2.20亿元;1 000万元~1亿元的有11个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 959万元,仪器仪表制造业5 572万元,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3 948万元,橡胶和塑料制品业3 167万元,金属制品业2 701万元,通用设备制造业2 595万元,纺织业2 297万元,纺织服装、服饰业2 153万元,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2 114万元,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2 102万元,医药制造业1 532万元;500万元~1 000万元的有2个行业,即家具制造业607万元,汽车制造业57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的有5个行业,即非金属矿物制品业409万元,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364万元,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321万元,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159万元,造纸和纸制品业129万元;100万元以下的也有5个行业,包括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81万元,农副产品加工业73万元,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43万元,其他制造业42万元,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仅5万元。在姑苏区同行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总量中占比不足10%的共有11个行业,占比最低的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0.27%)、通用设备制造业(0.46%)。

此外,截至2013年,苏州古城工业个体户数共38户,从业人员数67人,分别仅占姑苏区总数(875户和7434人)的4.34%和0.90%。

二、古城留存工业企业规模小,经营优势难以再起

1.规模以下企业占绝对多数,盈利能力相对较弱

截至2013年,苏州古城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单位数仅有6个,占总数的3.31%,即96.67%的属于规模以下企业;从盈利能力看,营业利润率5.89%、销售利润率6.44%、成本费用利润率7.33%,分别低于姑苏区2.21个百分点、1.78个百分点和1.66个百分点(见表2)。

表2 2013年苏州古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主要经济指标

资料来源:姑苏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姑苏区统计局,《2013年姑苏区经济普查资料汇编》(内部资料)——经整理推算

2.主营业务收入有限,生产经营优势已明显消退

截至2013年,苏州古城181个工业企业按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分,50万元以下的83个,占总数的45.86%;50万元~100万元的26个,占总数的14.36%;100万元~500万元的49个,占总数的27.07%;500万元~1 000万元的11个,占总数的6.08%;1 000万元~5 000万元的9个,占总数的4.97%;5 000万元~1亿元的1个,占总数的0.55%;1亿元~10亿元的2个,占总数的1.10%;10亿元以上的尚无。总体而言,古城工业企业近半数的主营业务收入在50万元以下,即使在姑苏区也已缺乏明显优势(见表3)。

分行业营业收入方面,从古城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平均值来看,超过1 000万元的仅1个行业;500万元~1 000万元的有5个行业;100万元~500万元的有9个行业;100万元以下的也有9个行业。其中,最高的是专用设备制造业1 570.86万元/个,最低的是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5万元/个。从古城分行业工业企业从业人数的营业收入平均值来看,超过50万元的仅2个行业;20万元~50万元的有11个行业;20万元以下的也有11个行业。其中,最高的是农副产品加工73.00万元/人,最低的是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5万元/人,也显示不出强劲的经营能力和优势(见表4)。

表3 2013年苏州古城按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分组全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

资料来源:姑苏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姑苏区统计局,《2013年姑苏区经济普查资料汇编》(内部资料)——经整理

三、以是否有利于“古城保护”把控古城工业去留

苏州古城工业着眼于“古城保护”,有利于“古城保护”的导向,在实施古城产业“退二进三”调整进程中是卓有成效的,但对于现存的古城工业去留问题,应全面按照“古城保护”新要求予以理性决断和严格把控。

2015年,苏州明确提出,“古城的产业转型要依据古城的个性特点来安排,朝着有利于保护的方向展开。对已经在保护区范围内的企业,要进行再梳理,不利于古城保护的,要坚决淘汰转移;对新引进的产业,要严把准入门槛,绝对不能把古城仅仅当作促进经济增长的平台和筹码”[1]。这既是苏州古城产业转型的总原则要求和指导思想,也是对古城产业尤其是古城工业去留取舍评估和行动的基本准则。

同时,在《姑苏区、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更具体地设定了将“围绕古城保护确立古城产业发展定位,大力扶持与古城保护紧密契合的旅游、文创等产业发展”,并“逐步引导不利于古城保护的产业外迁”;着眼于优化古城功能布局,使古城在功能上由传统的居住、办公、配套服务逐步向“品质居住、高端消费、文创旅游”转化。[2]

有鉴于此,对古城工业现有的24个行业及各同业企业,需要严格依据是否有利于“古城保护”的总原则要求逐一进行评判,而不是简单地看其数量多少、占比分量轻重、规模大小、优势有无或效益好坏,首要的是围绕和突出“古城保护”的要求,包括对古城风貌、古城形象、古城环境有无损害,对古城资源占用,以及对古城、古城风貌整体保护实施等,并综合各行业及企业主营业务、企业实情,继续加紧分类分期分批关、停、并、转、迁,直至全面清退,特别是对“僵尸企业”果断实施关、停、并处置,把控适宜部分转型企业的转型发展,争取3~5年内古城“去工业”,从而推进在保护中修复和回归古城历史风貌,让苏州古城成为城市文明传承与弘扬的世界范例。

(1)农副产品加工,纺织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应着眼于更好、更利于古城风貌和古城环境保护,严格控制,分期分批退迁至古城外姑苏区其他地方或其他同类产业集聚区。其中,特别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更应尽早清退。

(2)纺织服装、服饰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医药制造业(中医药),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按不同类别,凡有利于或部分有利于古城保护的,或者有条件经调整、转型可向同类或相近类传统“苏作”工艺产业*主要包括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的传统“苏作”工艺产业,如苏绣、玉雕、核雕、砖雕等,应鼓励和扶持发展;宋锦、缂丝、苏州灯彩、吴罗等,应保护性传承发展。转型或部分转型的,逐步调整转型发展,其余的适度控制,分期分批退迁至古城外其他姑苏区或其他同类产业集聚区。

相应地,可依据古城产业转型发展战略目标和战略重点,包括现存古城产业转型发展战略方案设计,采用清单形式,按照鼓励发展(部分)、适度控制/转型发展(部分)、严格控制/分期退迁,对于已退迁或无的,严控准入,制定《苏州古城引导与控制产业目录》(见表5)。

(3)苏州古城工业引导与控制的具体实施,还可按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相关的各工业行业分类引导与控制编制更细化的清单。

与此同时,必须制定古城“去工业”的配套举措。一是“腾笼换鸟”,既要防范古城产业“空心化”,又务必加大力度部署和发展第三产业,也应研究和制定《苏州古城引导与控制产业(第三产业)目录》,重点是有利于“古城保护”、适合古城历史风貌的苏州“双遗产”文化产业、商贸和“园林生活”“苏式民宿”体验、传统休闲类旅游产业。二是充分利用古城内“去工业”留下的老厂房、老仓库及其他老建筑物,布局鼓励发展和保护性传承发展以传统“苏作”“苏工”等为代表的“苏”字头工艺产业和文化创意、数字新媒体、特色商贸等产业,继续兴建具有“苏帮”独特魅力的传统“老字号”工艺产业集聚街区和特色商贸业集聚街区。三是以更大力度的相关政策支持,鼓励“去工业”和加快工业企业转型进程,包括关、停、并、转、迁至清退分类引导性政策和控制性政策。四是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并确保与古城历史风貌协调和合。

表5 苏州古城引导与控制产业(工业)目录(草案)

注:不包括苏州古城引导和控制产业(第三产业)目录

[1]姚喜新.石泰峰在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推进大会上强调:做好古城保护“三篇文章”[N].苏州日报,2015-05-20(A01).

[2]姑苏区、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第十三个五年规划[R].苏州:苏州市姑苏区发展和改革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发展和改革局,2016.

(责任编辑:周继红)

2016-08-29

苏州市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委托研究课题“苏州古城产业发展战略重点研究”

王臣昊,女,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校园管理中心教师,主要从事计算机与信息化管理研究。

F299.275

A

1672-0695(2016)06-00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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