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古城产业转型发展战略重点研究*

2016-12-15 07:54王仲君
关键词:姑苏第二产业古城

王仲君

(苏州科技大学 a.商学院;b.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院,江苏 苏州 215009)



苏州古城产业转型发展战略重点研究*

王仲君a,b

(苏州科技大学 a.商学院;b.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院,江苏 苏州 215009)

苏州古城产业总体而言第三产业已成为主产业集群,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占比很轻。古城产业转型发展必须服从于“古城保护”,其战略重点是保护、传承和复兴古城特有的“双遗产”文化产业,包括与此相融一体的商贸旅游产业,以及协调发展文化创意业、时尚商贸业和生活服务业;必须处理好古城产业转型发展与古城外姑苏区其他地方产业转型发展的关系,古城“双遗产”文商旅产业与文化创意业、时尚商贸业、观光旅游业、生活服务业的关系,古城“苏”字头工艺及商贸产业与外来产业的关系。古城产业转型发展的举措与政策主要包括:明晰古城功能定位、“古城保护”目标和古城外姑苏区其他地方对“古城保护”的功能定位;编制《苏州古城引导与控制产业目录》,防范古城产业空心化;加强相关政策支持力度,包括对退迁或并转企业补贴、退减税、优先落实用地指标;加快改善古城产业转型发展环境和条件等。

苏州古城;古城保护;古城个性;产业转型;战略重点;“双遗产”文商旅产业

苏州拥有一座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古城。苏州“古城保护”是一项国家任务。城盛民,民生市。肇始于2500多年前伍子胥筑城造郭,苏州古城内就设有织造、制陶、酒醋、锻冶、治玉等各业作坊及商贾街市。苏州古城产业转型发展事关“古城保护”,且相融一体、同步并进。这既是代表着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现代文明所面临的抉择,也是聚焦现代化建设中城市文明传承与弘扬犹待破解的世界难题之一。

一、苏州古城产业结构总体状况

苏州古城全域面积为护城河以内14.14平方千米(不含山塘线和上塘线,虎丘片、留园片和寒山寺片一带8.49平方千米),现属姑苏区辖内5个街道,即双塔街道、南门街道、观前街道、平江路街道、桃花坞街道,实际面积14.62平方千米,常住人口27.5万人,分别占姑苏区面积的16.65%和人口的28.84%。苏州古城产业结构在总体上呈现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共存格局,但第三产业为主产业集群,第二产业仅占10%左右,其中工业已少于2%。

1.企业法人单位

截至2013年,苏州古城的企业法人单位共有9 308个。其中,第二产业878个、第三产业8 430个,分别占总数的9.43%和90.57%,平均密度分别为60.05个/平方千米和576.61个/平方千米。在第二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主要是建筑业,有696个,占古城总数的7.48%和古城第二产业总数的79.27%,平均密度为47.61个/平方千米;而工业企业较少,仅181个,占古城总数的1.94%和古城第二产业总数的20.62%,平均密度12.38个/平方千米。在空间分布上,南门街道的企业法人单位总数为2 176个,排序第一,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平均密度排第二,分别为63.69个/平方千米和605.85个/平方千米;而平均密度最高的是平江路街道,达115.32个/平方千米和687.10个/平方千米。特别是南门街道的工业企业数量最少(26个),占比(1.19%和12.56%)和平均密度(8.00个/平方千米)均最低;平江路街道的建筑业最多(247个),平均密度最高(99.60个/平方千米)(见表1)。

2.企业法人单位年末从业人员

截至2013年,苏州古城共有企业法人单位年末从业人员166 699人。其中,第二产业为49 354人、第三产业117 345人,分别占总数的29.61%和70.39%。在第二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年末从业人员中,建筑业企业46 212人,占古城总数的27.72%和古城第二产业总数的93.62%;工业企业2 453人,仅占古城总数的1.47%和古城第二产业总数的4.97%。在分地区的数量上,双塔街道73 916人,排序第一;南门街道34 718人,列第二。在占比上,桃花坞街道的第二产业最低(9.15%),第三产业最高(90.85%);双塔街道的工业企业从业人员最少(215人)、占比最低(0.29%和0.67%),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最多(31 361人)、占比最高(42.43%和97.20%)(见表2)。

表1 2013年苏州古城企业法人单位数

表2 2013年苏州古城企业法人单位年末从业人员数

注:第三产业中不含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资料来源:姑苏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姑苏区统计局,《姑苏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15年3月3日)、《2013年姑苏区经济普查资料汇编》(内部资料)——经整理

3.企业法人单位全年营业收入

截至2013年,苏州古城共有企业法人单位全年营业收入1 091.60亿元。其中,第二产业113.81亿元、第三产业977.79亿元,分别占总数的10.43%和89.57%,每平方千米均值分别为7.78亿元和66.88亿元。在第二产业的营业收入中,建筑业企业104.52亿元,占古城总数的9.57%和古城第二产业总数的91.84%,每平方千米均值7.15亿元;工业企业5.89亿元,仅占古城总数的0.54%和古城第二产业总数的5.18%,每平方千米均值0.40亿元。分地区工业企业营业收入由少及多排前二位的是南门街道0.79亿元和双塔街道0.81亿元;建筑业企业由多及少排前二位的是双塔街道56.00亿元和南门街道33.54亿元。分地区第三产业企业营业收入和每平方千米均值最高的都是双塔街道,分别为405.69亿元和121.10亿元/平方千米,但占比排前二位的却是桃花坞街道和观前街道,分别为98.13%和96.27%(见表3)。

表3 2013年苏州古城企业法人单位全年营业收入

注:第三产业中不含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资料来源:姑苏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姑苏区统计局,《姑苏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15年3月3日)、《2013年姑苏区经济普查资料汇编》(内部资料)——经整理

4.个体户情况

截至2013年,苏州古城个体户数共13 705户,从业人员34 416人。其中,第二产业45户、从业人员84人,分别占到总数的0.33%和0.24%;第三产业13 660户、从业人员34 332人,分别占总数的99.67%和99.76%。个体户数分地区排序由多及少依次为观前街道4 801户、双塔街道2 768户、南门街道2 381户、平江路街道1 978户和桃花坞街道1 777户;第二产业由少及多排前二位的是平江路街道1户和南门街道4户;第三产业由多及少排前二位的是观前街道4 790户和双塔街道2 760户。从业人员数分地区排序由多至少依次为观前街道12 174人、双塔街道7 209人、南门街道5 661人、桃花坞街道4 974人和平江路街道4 398人;第二产业由少及多排前二位的是平江路街道2人和南门街道7人;而第三产业由多及少排前二位的则是观前街道12 148人和双塔街道7 198人。无论是个体户数还是从业人员数在总数中的占比,第二产业均不足1.2%,第三产业均超过98%(见表4)。

5.古城产业发展新态势

苏州在推进古城保护进程中,加紧古城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强化服务业发展,不断提升服务经济发展水平。2015年,苏州古城工业产值4.37亿元,均值0.30亿元/平方千米;商贸业总额163.37亿元,均值11.17亿元/平方千米;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73.62亿元,均值5.04亿元/平方千米。其中,工业主要集中于双塔街道(0.89亿元/平方千米)、平江路街道(0.38亿元/平方千米)和南门街道(0.14亿元/平方千米);商贸业依次为观前街道(32.12亿元/平方千米)、双塔街道(13.18亿元/平方千米)、南门街道(5.10亿元/平方千米)、平江路街道(2.33亿元/平方千米)和桃花坞街道(1.51亿元/平方千米);其他服务业依次为双塔街道(9.31亿元/平方千米)、观前街道(5.46亿元/平方千米)、南门街道(5.40亿元/平方千米)、桃花坞街道(1.95亿元/平方千米)以及平江路街道(1.58亿元/平方千米)(见表5)。

表4 2013年苏州古城个体户数及从业人员数

资料来源:姑苏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姑苏区统计局,《姑苏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15年3月3日)、《2013年姑苏区经济普查资料汇编》(内部资料)——经整理

表5 2015年苏州古城工业与商贸、其他服务业主要指标

注:商贸业总额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二、苏州古城产业转型发展与古城保护

苏州古城产业转型发展现状经由一个具有不同时代特征的渐变历程,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围绕“古城保护”不断调整产业结构的走势,也呈显了现有成效。“古城保护”是苏州的要务之一。苏州古城产业转型发展必须服从于“古城保护”,至少必须无碍于“古城保护”,并依此引导和控制产业转型发展态势。

(1)苏州古城第二产业中,建筑业包括房屋建筑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和建筑安装业,无论是企业法人单位数、从业人员数还是营业收入都占较大比重(分别占古城和古城第二产业总数的7.48%和79.27%、27.72%和93.62%、9.57%和91.84%);工业(现有24个行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从业人员数和营业收入的占比都较小(在古城和古城第二产业总数中分别占1.96%和20.73%、1.89%和6.38%、0.85%和8.16%)。根据姑苏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截至2013年,超过半数行业(有17个)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不足10个,最少的仅1个(有9个行业);12个行业的从业人员数不足40人,最少的仅1人(有2个行业);11个行业的年营业收入不足600万元,最少的1个行业仅5万元。而且,除了建筑业之外的其他第二产业尤其是农副产品加工、纺织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等企业,对古城保护有无妨碍需专项评估,包括对古城资源占用和对古城风貌、古城形象、古城环境有无妨害,以及对古城、古城风貌整体保护实施等。

(2)苏州古城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都是传统产业,特别是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占比较大,支撑着整个古城之“市”的兴盛。截至201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4 568个、从业人员36 297人、年末营业收入605亿元,分别占苏州古城第三产业总量的54.19%、30.93%和61.87%,排序均第一,但在姑苏区同业总量中的占比分别为38.15%、45.20%和45.64%,排序为第九、第八和第五。住宿和餐饮业的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年末营业收入分别占苏州古城第三产业总量的2.48%、7.47%和1.61%,在姑苏区同业总量中的占比分别为55.00%、55.90%和55.88%,排序为第一、第三和第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年末营业收入在苏州古城第三产业总量中的占比虽都不大,却分别占姑苏区同业总量的48.13%、71.22%和69.67%,排序为第三、第一和第一(见表6)。

表6 2013年苏州古城与姑苏区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情况比较

续表

资料来源:姑苏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姑苏区统计局,《2013年姑苏区经济普查资料汇编》(内部资料)——经整理

至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等,部分事关民生,部分提供公共产品或半公共产品,属于消费性服务和惠民的公共服务,都是必须的,尽管其在古城第三产业中的占比不大,但在姑苏区同业总量中的占比不算小,可见其在古城之外的姑苏区其他地方大有发展空间。而房地产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部分提供消费性服务,部分提供生产性服务,多半是新兴产业,占比情况多样,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但在古城之外的姑苏区其他地方更利于形成产业集聚区,尤其是在对古城资源的利用,以及是否适合或如何适合古城风貌、古城形象保护等方面,同样需要全局性的评估和把控有度。即使是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的发展,也必须按“古城保护”的要求进行评估和调整优化。

(3)苏州古城产业的空间分布,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的数值及均值等指标来看,双塔街道、南门街道、观前街道、平江路街道、桃花坞街道有多组序列,呈现多样化、各有强弱的格局,尤其是在具体的不同行业中,情况更是复杂多样,但总体而言,整个古城更需要实现通盘布局、一体化、特色化发展。

古城产业转型发展是由“古城保护”的要求所决定的,也是理应充分体现并尽最大可能满足于“古城保护”的要求,服从和服务于“古城保护”。那么,苏州古城产业转型发展与“古城保护”的要求总体相称度如何,以及如何才是相称的?这一问题的解决,首先必须明确究竟要将古城保护成什么样(包括未来各时期),其关键在于“古城保护”的顶层设计。当然,“古城保护”的顶层设计需要专题研讨,此间姑且假设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维持“古城保护”的现模样和现有产业。显然,这种情况与“古城保护”的要求总体上是不相称的,至少还存在很大差距。否则,就无需论及古城产业如何转型发展问题,而只需维持古城产业现状,沿着原来的老路继续行走,现在这模样,到未来也维持这模样,至多只是量上有所改变而已。

第二种情况:全面、整体修复或复原古城(依照《平江图》)及复兴古城传统产业。这是最期望和最理想的,但也是最不现实的。存在就是客观,保护古城是受制于现有客观条件的。在古城遗址上将早已面目全非的城池整体重修或修复成一个原貌原样的古城,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特别是需要解决哪些问题,即便具备了超凡的想象力似乎也是无可想象的。

第三种情况:依托古城保护现有成果,选择古城遗存或古韵风貌较完整、集中、有代表性且保护成本低的街区、片区、地带,按照“古城保护”目标,即原汁原味地传承古城历史文化遗产和古城风貌“真容”,明确古城及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战略性重点,在保护中挖掘,在挖掘中修复,并确定有利于古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或合乎整体古城风貌的产业转型发展方向,努力使之与“古城保护”总体要求和古城风貌相称,回归和彰显古城韵味。这是较为理性的选择。

三、古城个性与古城产业转型发展战略目标、战略重点

苏州古城产业转型发展的基点和支点是绵延、弥漫和积淀千年的古城个性,及其传承千年的产业文脉和古韵;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支持并成全古城文化遗产及整个古城历史风貌被原汁原味地得以传承,且历久而弥新,充分展现千年古城的历史和时代魅力。这就必须解决好苏州古城产业布局与发展问题,其核心即古城产业转型发展战略目标和战略重点。

(一)苏州古城个性

苏州古城个性可以表现在多方面,而且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形成不同的认可度和认同感;即使对古城个性的某一方面,也可能会有多种多样的解释。

(1)悠久、深厚、稳重、坚守:苏州古城具有2500多年的历史积淀,文化底蕴深厚,且城址、形状、城濠、门名,以及“水陆并行、河街相邻”的双棋盘格局一直“循而不变”[1],城池“本阖闾故都”[2],世所罕见,乃中国“最古的一座城池”[3]。这是独步天下的,也是不可复制的。

(2)睿智、崇文、灵巧、精致:苏州特有的园林、昆曲、古琴、宋锦、缂丝、香山帮传统建筑营造技艺等世界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双遗产”文化,是苏州智慧精华和古城历史文化遗产传承的经典,有内涵,有品位,又雅俗共赏。这是独占的和排他的。

(3)典雅、柔曼、恬淡、怡然:“烟水吴都”“山温水软”[4],自古传承“和合”“清逸”的吴都文化和生活境界,以及安居乐业、修身养性的一种独特“苏式”生活习性,是“世间乐土”[5]和“天堂福地”,“算天堂福地,苏台称最”*“苏台”即姑苏台,借指苏州。“苏有姑苏台,故苏州谓之苏台。”参见吴处厚:《青箱杂记》卷8,李裕民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86页。[6]题辞1。这也是苏州古城的一大鲜明个性。

(二)苏州古城产业转型发展战略目标及战略重点

苏州古城个性直接决定着苏州古城产业转型发展的目标取向,也直接关系到古城产业转型发展战略重点选择。

古城产业转型发展战略目标是以“古城保护”为中心,秉承千年古城个性,充分利用古城“双遗产”文化及其他古城遗产文化资源优势,发挥市场作用,强化引导与控制,加快实现古城产业转型发展、升级和结构优化,到2030年基本形成与古城风貌相融一体的苏州古城产业体系,成为代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现代文明和破解现代化建设中城市文明传承与弘扬的世界难题的范例。其战略重点是保护、传承和复兴古城特有的“双遗产”文化产业,包括与此相融一体的商贸旅游产业,以及协调发展文化创意业、时尚商贸业和生活服务业。

(1)继续在保护中发展以古典园林世界文化遗产为主,包括其他古城历史遗产名胜的文化旅游产业,重点是建设以“园林生活”“苏式生活”“苏式服务”为特色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这也可提升为苏州古城的城市定位。

(2)在保护和抢救性保护中大力传承、复兴非物质文化遗产类“苏”字头工艺及商贸产业。苏州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 938个和代表性传承人468人。尤其是传统技艺和传统美术,覆盖全国工艺美术11个门类、60个大类,且拥有独特的“苏作”“苏工”“苏造”“苏绣”“苏商”“苏帮”“苏派”等“苏”字头工艺和商贸产业,是苏州古城历史文化保护和古韵传承的活化载体。其中,凡具备产业化基础和条件的,可以是一种文化产业,也可以是基于历史文化的商贸和旅游产业,能充分凸显苏州古城个性特色。

(三)古城产业转型发展战略重点抉择基本思路

如果能明确苏州古城产业转型发展目标取向和战略重点,尤其是要实现苏州古城产业转型发展战略目标,那么在基本战略思路上重点需要处理好三大关系。

1.古城产业转型发展与古城外姑苏区其他地方产业转型发展的关系

苏州古城仅占姑苏区面积的16.65%。古城产业转型发展所要围绕和突出的是“古城保护”。这势必牵涉一个问题,即必须妥善和合理地处理好古城产业转型发展与古城外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以下简称“名城保护区”)其他部分地方产业转型发展的关系。

破解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认清或重新认识将原平江区、沧浪区和金阊区“三区合一”设立姑苏区/名城保护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是(至少不只是)为了凸现核心城区首位度,更多是消除区划分立,划一统筹“古城保护”,实现整个姑苏区/名城保护区辖内古城保护“一盘棋”、一体化,包括古城外姑苏区/名城保护区其他部分地方的产业发展定位及布局——服从和服务于“古城保护”全局,即部分产业支持和满足古城需求,或者接受古城部分产业转移。基于这一认识,将便于理顺古城产业转型发展与古城外姑苏区其他部分地方产业转型发展的关系。

(1)古城:主推秉承古城个性、融入和彰显古城历史文化特色的“双遗产”文商旅一体化产业。相应地,通过再梳理和评估,凡不符合古城个性、不能融入和体现古城历史文化特色、不利于古城保护的行业或企业,除部分适宜转型发展以外,其余从古城内坚决迁移、清退。

(2)古城外姑苏区其他部分地方:功能上主要服从和满足古城保护需要,其产业转型发展也应该服务于古城,配合和支持古城产业调整、转型发展,为满足古城自身无法满足的各种服务需求提供保障,特别是承接和优化发展从古城退出或迁移来的部分产业,以减轻古城压力,全力支持“古城保护”目标的实现。古城不能被现代“同化”,但也不应成为“孤岛”。这也许正是将名城保护区全覆盖姑苏区的主旨所在。至于无关乎古城保护的部分现有产业,总体上也应处理好与周边其他市区产业的错位发展、差异化发展,避免同构性竞争,实现特色化发展。

2.古城“双遗产”文商旅产业与文化创意业、时尚商贸业、观光旅游业、生活服务业的关系

(1)古城“双遗产”文商旅产业,尤其是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的传统“苏”字头工艺及商贸产业,涉及生产实践和生活需要的多个领域,至今仍然与苏州百姓的生活紧密相关,应该大力度、有计划地选择条件相对较好的街区、地带,在抢救中保护、传承,在保护、传承中复兴和回归,并促成产业集聚化。

古城“双遗产”文商旅产业的保护和抢救性保护、复兴,包括空间布局(可以考虑涵盖山塘线和上塘线,虎丘片、留园片和寒山寺片一带8.49平方千米),都应分类分步进行。

一是对现已列入“双遗产”名录包括其他遗产名录的各类古城遗产文化资源,在细致梳理的基础上进行产业化可行性和前景评估。

二是根据评估结果区分不同情形,并制定和采用相应的保护或抢救性保护等措施。至少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指产业化前景好的,如苏绣、玉雕、核雕、苏式糕点美食等,应继续切实有效地在保护中有序发展;第二类指有产业化前景但实现规模化市场条件不足的,如宋锦、缂丝等;第三类指产业化前景有限、以抢救性保护为主的,应确保不失传,并使之能充满生机,长久存续,如苏州灯彩、吴罗等。

三是规划空间布局。“双遗产”中除了不可移动类和民俗节庆类之外,工艺美术类、生产生活类、表演艺术类、民间文学类,可在空间上相对集聚,打造特色街区。比如,以某一特色传统“苏作”工艺产业为主的文商旅一条街,挖掘、复活、集聚老字号,形成规模,培育品牌,包括已列入保护名录的历史街区,或增列新的保护性历史街区、控制性保护历史街区。

(2)古城范围内,凡与古城个性特点、古城保护要求不太相称、不相称的商贸业,应适度控制,能迁移退出的尽快退迁,“腾笼换鸟”,为保护传统“苏”字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提供古城空间资源,如东中市五金机电商业街。同时,必须明确的是,古城内的时尚商贸业特别是高端时尚商贸业,不能占用有利于古城“双遗产”文化产业保护发展成本最低的空间资源。

(3)古城的旅游业应依托古城“双遗产”及其他古城遗产文化资源,一是以古典园林世界文化遗产为主,二是以非物质文化遗产“苏滩”“苏昆”“评弹”和“苏”字头产业为主,融入恬淡、颐养、闲适等鲜明个性的吴地生活习性,再现和回归“苏式民俗”“苏式生活”,以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为目标,设计特色旅游产品,充分展现“苏式服务”特色,既打好“苏式”牌,更打响“苏式”品牌,培育和发展中高端“苏式民宿”“苏式生活”“园林生活”深度闲憩体验旅游业。

(4)古城生活服务业应有序发展,既保障满足民生基本生活需求和生活质量品位的提升,又不妨碍对古城和古城历史风貌保护。

3.古城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的“苏”字头工艺及商贸产业与外来产业的关系

苏州古城自古以来,是开放的、包容的。“吴城五方杂处,人烟稠密,贸易之盛,甲于天下。”[6]116明代苏州才子唐寅有诗为证:“五更市贾何曾绝,四远方言总不同。”[5]在对古城传统“苏”字头工艺及商贸产业保护性复兴的同时,凡有利于古城保护或无碍于古城风貌保护的,可适度引进,以营造共存共荣的街市氛围,促进古城产业兴盛。但是,凡不利于古城保护和妨碍古城风貌保护的,严格市场准入,尤其是通过古城空间资源的管控,该限定的有效限定,该控制的严加控制。

四、古城产业转型发展相关举措与政策

古城产业转型发展战略实施是一个牵涉广、高难度、系统性的复杂工程,需要相应的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和政策支持。

(1)深化对古城功能与姑苏区/名城保护区功能的认识,以全新的思维和视野,加紧研究“古城保护”战略重点,优化完善“古城保护”顶层设计,并统领“古城保护”开创新局面、拓展新领域、提升更高层次。特别是明晰古城功能定位、古城作为保护对象的排他性和“古城保护”目标,以及古城外姑苏区其他地方对“古城保护”的功能定位,理顺保护“对象”与保护配套“手段”的关系,包括古城外姑苏区其他地方部分产业布局与古城产业转型发展相配合并提供支持的统筹协调关系,调整和强化姑苏区其他地方产业转型发展服务于“古城保护”,全力支持古城产业转型发展战略调整,完善和优化古城产业转型发展战略和行动纲领。

(2)研究和编制《苏州古城引导与控制产业目录》,加紧部署新一轮古城“退二进三”“优三提三”行动计划,并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尤其是对有悖古城个性、有碍古城保护、有损古城风貌、有害古城环境的行业企业,以及古城的“僵尸企业”果断处置,或者分类分期分批清退、转型。一是“去工业”,即古城除建筑业等少数行业之外,其他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争取3~5年内全部退迁或转型;二是引导和全力提升发展古城第三产业,并依据“古城保护”的原则要求,5~10年内在转型中实现新一轮古城第三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与此同时,防范古城产业空心化,择优(利于古城保护)引入和发展消费性服务业,重点是古城特有的“双遗产”文化产业、商贸和旅游产业;鼓励发展和保护性传承发展传统“苏”字头工艺及商贸产业。

(3)研究编制古城“双遗产”文化产业、商贸和旅游产业专项规划和行动计划,重点之一是充分利用苏州“双遗产”文化资源,继续深入挖掘古城遗产文化资源,突出古城遗产文化资源特色和新亮点,并以特色街区“链式”组合通盘设计合理化空间布局,强化“苏”字头“名片”效应,做大做足“双遗产”及“苏”字头产业文章。重点之二是加紧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的“苏”字头产业技师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从业、创业机制和制度创新,从根本上解决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乏人甚至无人问题,要“苏作”“苏帮”工匠新人和工艺大师或“顶级工匠”培养并举,尤其是全力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并传承和弘扬苏州“工匠精神”。

(4)加强古城产业政策的支持力度。第一,对于古城“双遗产”文商旅产业,已成为主导和支柱产业的,持续大力度投入优化发展;有前景、可规模化商业盈利的,先鼓励性政策扶持培育成长,后逐步市场化运作;部分前景有限、现阶段难以形成市场达到一定规模化可盈利的,则采用公共专项投资政策保护为主,辅以立项补贴和一定时期的减税或免税,特别是对于传统“苏作”“苏帮”工艺中那些以抢救性保护和确保不失传的,则除了采用公共专项投资政策外,还可采取以强势“双遗产”文商旅主导和支柱产业的收益补助部分弱势传统“苏作”“苏帮”工艺传承、复兴——营造一种可持续性的古城主导产业生态环境。第二,对于退迁企业,凡迁入姑苏区其他地方又符合姑苏区产业引导发展取向的,应尽可能优先安排和落实用地指标;对于其他关、停、并、转、迁的企业,继续按相关政策做好处置工作。第三,对于转型发展企业,凡有利于“古城保护”和符合古城产业引导发展取向的,以转型发展专项提供补助,且适度区分先高后低予以激励。

(5)加快古城产业转型发展的环境条件改善和支持。其一,有计划、有步骤又稳妥地引导和推动古城人口分流,减缓古城人口压力,至2030年逐步将苏州古城常住人口控制在15万人以内。其二,改善古城交通,依托轨道交通网发展,分期、分片区、分路段控制地面机动车流量,并完善地面公交系统和全面实现公交车辆电动化;与此同时,分期、分片区、分路段控制或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继续完善和优化微交通系统和步行道系统,特别是推广建设更多的著名历史街区、特色历史街区步行街,营造“苏式”市井生态环境。其三,完善古城运行管理机制体制,一是围绕和突出“古城保护”建立古城保护考核评价体系,以古城风貌保护、古城环境保护,以及古城资源保护、挖掘和利用的实绩实效,替换简单的古城工业产值、服务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指标;二是设立苏州古城遗址保护专属区,专门负责古城保护专项工作,包括古城保护规划编制和实施、古城风貌保护、古城环境保护、古城资源保护和利用、古城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调整等,古城各街道办事处主要承担辖内居民及居民社区民生管理。其四,充分发挥古城“双遗产”文商旅产业行业协会作用,倡导合作互助,共存共荣,自律有序,健康发展。

[1]朱长文.城邑[M]∥吴郡图经续记:卷上.金菊林,校点.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5.

[2]曹允源,李根源.城池[M]∥民国吴县志:卷18下.影印本.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237.

[3]顾颉刚.苏州市文化建设计划书[G/OL].苏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史志资料选辑:第19/20合辑.[2011-07-20].http:∥www.dfzb.suzhou.gov.cn/database_books_detail.aspx?bid=3672.

[4]金安清.广陵名胜[M]∥欧阳兆熊,金安清.水窗春呓:卷下.谢兴尧,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4:36.

[5]唐寅.阊门即事[M]∥唐伯虎全集:卷2.大道书局1925年版影印.北京:北京市中国书店,1985:18.

[6]顾禄.清嘉录[M].王迈,校点.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

(责任编辑:周继红)

2016-09-26

苏州市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委托研究课题“苏州古城产业发展战略重点研究”

王仲君,男,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院教授,主要从事区域经济和产业经济研究。

F299.275

A

1672-0695(2016)06-00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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