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磊+李波
摘 要:为了全面的刻画犯罪,准确的分析破案,科学的重建犯罪现场,服务于诉讼,我们需要收集各种犯罪现场痕迹,对犯罪现场的基本方面进行初步分析。犯罪现场的基本方面主要包括犯罪侵害目标和损失、作案地点或场所、作案时间、作案现场出入口、作案人数、作案工具、作案手段、作案动机和目的以及作案人的个人特征等。本文主要探讨其中前三个方面。
关键词:犯罪现场 痕迹刻画 作案时间
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6)07(b)-0000-00
1 侵害目标和损失
分析侵害目标和损失,即是分析犯罪行为直接所作用的对象以及该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犯罪行为作用于现场有时会出现多个侵害目标,造成多种损失,也可能只出现一个侵害目标、一种损失。究竟犯罪行为所针对的侵害目标是什么,造成了什么损失,实践中我们一般从下几方面分析。
1.1 通过现场意识痕迹分析确定
询问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知情人,了解作案人进入现场的活动过程、现场翻动情况、损失财物,罪犯在现场活动情况、言语情况,案发前后可疑人员情况,通过他们的陈述,结合现场勘验情况,确定侵害目标和损失。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分析。通过分析当场抓获或采取紧急措施迅速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来判断侵害目标及损失情况。
1.2 通过现场物质痕迹分析
根据犯罪现场遗留的物质痕迹,被害人的伤情、强奸案现场的精液、爆炸案现场中炸药的种类、数量等分析,通过这些我们可以推断作案人所要侵害的目标和损失。根据作案现场的监控录像分析。
1.3 通过现场心理痕迹分析
根据现场呈现出的翻动、破坏情况分析。现场翻动较乱、破坏较重的位置、人身及物品一般是犯罪针对的目标。
根据犯罪痕迹物证遗留分布情况分析。遗留痕迹物证较多、较乱的位置、人身及物品一般是犯罪针对的目标。
2006年7月21日早6时许,某一炖鸡店老板发现本店的服务员张某在店内大厅睡觉期间被人杀死,遂报警(以下简称7.21杀人案)。经现场勘查,该店处于城乡结合部,为平房,南侧门窗完好,大厅内摆放就餐桌椅,桌椅间空地上是死者的单人铁丝床,死者着内裤仰卧其上,颈部有一黑色耳机,头部周围有喷溅血迹,床下地面上是沾有血迹的棉被。大厅东北角是货架和收银台,收银台抽屉上有撬痕和砸击痕迹,地面上有断离的螺丝刀(系本店所有),抽屉内现金和货架上香烟被盗。大厅向北通往厨房的塑料门帘上粘附血迹,由厨房可以进入后院,由后院可进入大厅东侧隔壁的单间,单间南墙窗户开启,窗框及外墙上发现嫌疑汗潜手印一宗,地面上有出入现场行走足迹。尸体检验认为张某系遭受钝器打击后致颅脑严重损伤死亡。
该案中的侵害目标和损失的分析是利用现场痕迹综合确定的。一是,询问店主及服务员大厅内布置、丢失物品情况及其所见所闻,二是分析现场遗留手印、足迹、工具痕迹等物质痕迹,三是根据现场翻动、破坏情况分析嫌疑人犯罪心理最终确定作案人原本侵害目标应是店内烟酒财物,后因某种原因惊醒死者,又将侵害目标转为死者。
2 作案地点或场所
分析作案地点或场所,主要是确定犯罪行为发生的位置及犯罪行为所涉及到的空间,分析作案地点或场所应考虑三个方面:一是所勘查的现场是主体现场还是关联现场,如果是关联现场,那么主体现场应该具备什么条件,在哪里;二是所勘查的现们可以通过以下现场痕迹分析确定作案地点或场所。
2.1 通过现场意识痕迹分析确定
询问当事人及其亲属,请其辨认,了解罪犯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场所,访问现
场周围的知情人和路过现场的知情人,记录嫌疑人作案前后所在的位置,通过他们反映出的意识痕迹,确定现场勘验范围,全面细致地寻找犯罪现场物质痕迹,然后再确定作案地点、场所。
2.2 通过现场物质痕迹分析
根据现场所处的位置和周边地理情况的关系分析。如在河的下游发现了尸体,就应沿河逆流向上寻找杀人的地点,在楼下发现了尸体并有坠落痕迹,应在楼上寻找坠落位置,进而确定案发房间。
根据现场上发现的各种遗留物和微量物分析。现场上的犯罪遗留物或作案人作案时留下的各种微量物往往可表明第一现场所在的处所。如强奸现场上由于双方厮打、滚压在双方身体上粘附的痕迹,杀人抛尸现场的尸体或其它物品的附着物如木屑、泥沙、树叶、铁锈、花粉等物质都是分析的依据,经过检验能为我们准确判断主体现场提供帮助。
根据现场上发现的尸体附着物、包装物、衬垫物、夹带物、捆绑物等分析,仔细研究这些物品的商标、产地、用途、颜色、新旧、质量、标记等,对于查找主体杀人现场具指导性的作用。
根据尸体检验所反映的各种信息分析推断。比如,根据尸体大小及损伤位置、数量、形状和轻重程度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分析主体杀人地点应当具有的环境和条件。根据尸斑花纹的形状、大小及数量,有时可以分析死者在被害时或被害后一段时间身体相应部位曾经长期和什么物体接触。根据尸体上创口分布与现场血迹分布的矛盾情况分析,如果有创口而现场对应部位无血迹,说明发现尸体的地点并非主体杀人现场。有时还可以研究胃内容里的食物来源情况,死者头发的微量元素的分布情况帮助分析杀人地点。
根据作案人使用的碎尸工具和碎尸方法,分析推断作案人的职业及具备碎尸条件现场的位置。根据作案人抛尸地点、环境和抛尸路线,分析作案人对当地环境熟悉程度,分析作案人是当地人还是外地人,以及可能的作案地点。根据相关的监控录像分析。
2.3 通过现场心理痕迹分析
根据现场呈现出的翻动、破坏情况分析。现场翻动较乱、破坏较重的位置,一般是作案地点、场所。
根据犯罪痕迹物证遗留分布情况分析。遗留痕迹物证较多、较乱的位置,一般是作案地点、场所。
3 作案时间
作案时间现场分析的难点,它在犯罪与侦查过程中表现出特有的两重性,既是具体的,又是模糊的。说它是具体的,是因为作案人从作案开始到结束,每一个瞬间都有具体的时间;说它是模糊,是因为绝大多数作案人都在隐蔽情况下进行,侦查机关和群众都无法掌握作案人实施作案的准确时间和过程。案发后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对作案时间可以进行分析判断,但只凭人的感觉和某些痕迹物证以及分析推断,常常掌握不了时间上的精确性,仍存在时间差。时间差越大,作案时间就越模糊,时间差越小,作案时间就越具体。我们分析的目的,就是要尽量缩小这种时间差,使分析判断更接近作案时间。分析作案时间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3.1 通过现场意识痕迹分析确定
询问当事人、目击者和其他知情人,获取他们头脑中的记忆,根据他们所反映出的意识痕迹确定。实践中主要从当事人及其亲属、报案人、发现人、现场周围的知情人、作案人来去沿途的知情人、现场抢救者等处获取罪犯作案时间的相关信息。如根据双方接触的时间、持续的时间,发生异常情况的时间等来分析推定作案时间。
3.2通过现场物质痕迹分析确定
根据现场上发现的能够辨识犯罪时间的各种物品来确定,如钟表、手机、电子产品、日记、信件、票据、书报及其它有关证件。
根据现场发现的呈现一定变化规律的痕迹来确定,如血迹、精斑的颜色、干湿度,指纹和足迹的新鲜度、尘土堆积情况分析确定。
根据被害人和有关人员的尸体现象及胃内容消化程度分析确定。人死后尸体会发生随时间变化的规律性现象,如尸温规律性将低,尸斑、尸僵若干小时后出现。分析时,作案时间的分析可依据尸体现象确定的死亡时间而定,但应注意考虑作案人的致死方法。如果是因枪击等暴力手段致被害人立即死亡的,作案时间约是死亡时间,如果被害人未能立即死亡的则死亡时间可能落后作案时间一段。死者胃内容物的消化程度可表明死者是进食后多长时间死亡的。但消化进程受年龄、性别、身体素质和食物质量等因素的影响,分析时一定要加以考虑。
7.210杀人案作案时间的推定是依据死亡时间而定的,根据尸体检验,死者角膜透明,尸僵中等强度,尸斑指压退色,尸温下降2.5e(上午9:15测,以37e为参照),结合其胃内容残留少量食糜,膀肤充盈,综合分析其死亡时间为凌晨3时左右。
根据现场物品陈设的变化情况来确定,如钟表、日历显示时间,餐饮食具状况,现场烟头的数量和新鲜程度,蜡烛、纸张的燃烧痕迹,特殊气味,室内照明、电视音响开关情况,床上被褥展铺情况,炉火燃烧情况,热水瓶中的水温等分析确定。
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分析。通过了解到案件发生时的天气状况,结合气象部门对天气变化情况的记载,和一些群众对天气变化的记忆,分析推断作案时间。根据下雨、下雪等自然现象和动植物的生长活动规律来确定。根据作案人破坏现场障碍物的工程量大小及被盗抢物的数量和被害人的人数分析。根据现场实验的结果分析。根据事主、被害人、周围群众的生活习惯分析。根据监控录像显示的时间来确定。此时需注意校正录像记录的时间与准确时间的差异。
2006年9月9日,某村内距东西向公路10米左右的南北向玉米地里发现一具近白骨化的尸体。尸体仰卧于玉米行间,颈部系一短袖T恤衫和无带乳罩,下身着短裙,裤头位于脚躁处,皮凉鞋位于双脚下。衣服洗净后完整无损。尸体头、颈、胸、骨盆、双上肢及大部分脊柱均已白骨化,仅背部、左下肢残存少量软组织、 肌键、软骨,全身骨骼均无缺失和损伤。该案作案时间分析的关键在于确定死者的死亡时间,侦查技术人员主要是依据了当地的气候、环境、地理位置等对尸体现象的影响,参考死者衣着、植物生长和现场意识痕迹等来确定死亡时间的。
1.温度、湿度对尸体的影响。尸体的腐败主要是尸体内腐败细菌的生长繁殖所、致,而腐败细菌生活最适宜的温度是20℃-35℃。同样一种尸体现象,尸体所处的温度、湿度等条件不同,其腐败所经历的时间长短也不一样。尸体白骨化从1周到9个月不等,主要是与环境的温湿度有关。本例尸体发现时间是9月份,而章丘市每
年6-8月份温度最高、湿度最大,结合尸体衣着和尸体所处地段分析死亡时间应在今年6-8月份。
2、动物对尸体的破坏。蝇蛆夏季12小时内所产卵即可孵化成蛆,吐出蛋白溶解酶类的液体,消化、破坏尸体软组织,成人尸体在3-4周内就能被蝇和蝇蛆吃尽软组织仅剩骨骼。蚂蚁则能于4-8周内将尸体软组织吞噬殆尽。?夏季气温在31e以上,野外蝇蛆破坏一具尸体至白骨化大约需30天时间。?本案中尸体处于适宜上述生物活动的时间、地点,而且尸体也有蝇蛆作用痕迹(附近地面有蛹壳)。
3、现场所处位置及植物生长情况。本案中,尸体仅距公路10米,尸体身旁玉米生长良好,说明尸体放置时已不能从公路上看到。设定行人眼高1.7米,尸体长1.6米,厚0.3米,要使行人看不到尸体,玉米需至少生长到0.5米以上。经请教农业专家,该类玉米生长期为105天,从播种到生长至0.5米高,大约需要40天时间,最长不超过65天。
4、现场意识痕迹。本案报案人(即案发地的主人)证实种玉米的时间是5月下旬,7月中旬玉米长到1米左右时,逐棵施了化肥,在长到一人高时,浇过地,均未发现异常。玉米长到一人高(1.7米)需生长60天左右。由此可推断,尸体最早应该7月下旬放置此地,也就是说,尸体死亡时间应该在发现时的45天以前。
综合上述推断,本案的作案时间依死亡时间而定为45天左右。依此在附近地区排查失踪人员。2天后,相隔20公里的某村反映该村女青年赵某于7月31日外出时失踪,立即提取其父母血样作DNA检验,证实死者即为失踪者赵某,死亡时间为发现尸体前40天。
参考文献
[1] 冯亚君: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分析,武汉公安干部学报62006年第1期
[2] 安广禄:古代的指纹破案,文史天地,2005年第5期"
[3] 苏建:多角度挖掘物证信息,载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编审组编,第五届全国
物证鉴定技术破案研讨会论文选
[4] 李昌任:论现场重建,载侦查论坛6第一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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