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香可识

2016-12-13 11:01禹风
青春 2016年1期
关键词:方志

禹风



无香可识

禹风

禹风,出生于上海。毕业于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目前专职写作与园艺。著有长篇小说《巴黎飞鱼》。

我和方志是多年老友。在市少年宫生物组我们一起剥过一个巨大无比的臭牛头,我被腐尸的臭味猥亵到天旋地转,蹲在地板上呕清水;方志捏着手术刀,慢条斯理把兜头翻过来的那张牛脸刮干净。他从假眼眶里挑出两只鸡蛋大的绿眼睛,在生出两只空洞的牛脸上比划。记得他死样怪气地对我说:“有洁癖就不要做标本嘛!”

我有洁癖,不过这洁癖不像一般人那样表现为爱洗手或在餐馆烫碗筷,我的洁净感在胸腔里,直截了当说就是我的嗅觉好,对不洁净的气味深恶痛绝。

放屁这种事是不能不让人做的,可我会在事主放屁前的一秒钟推开周围的一切人与物,以一百米速跑的爆发力冲出建筑,一定要跑到开阔地上才恢复安全感。有人因此顺水推舟把臭屁的所有权归给我,我满腹委屈,但觉得总比留下来闻屁好。

方志能发现我的秘密源于一只老鼠。那是生物组开张的第一天,我踏进少年宫,前前后后倒退着看这栋洋房,它从前属于蒋宋孔陈之中的某一家。老地板有一种隆重的蜡味,墙壁缝缝里藏掖着旗袍味儿和女人的脚臭气,旗袍是旧旗袍,脚臭是老标本,几十年的光阴遮不住旧人的气息。我走进生物组大教室,看见三面墙壁放满了福尔马林水罐子,里面浸着让人想起杀人犯的零碎东西;一排鸡鸭鸽子的标本点缀着十来个大木桌,它们是嵌了假眼珠的不腐尸体。木桌狼亢得很,个个怀孕似的挂满大抽屉。从各个学校选来的二十来个男女中学生凝视着辅导老师石老头。老头眯着小眼睛在笑。

我说:“有死老鼠,臭掉了!”

石老头瞥了我一眼:“搞清楚动物尸体的气味是有区别的好伐?这里有几只鸽子要剥制标本,不是老鼠。”

我不认识所有女生,她们开始笑我。我看看男生,他们鄙夷地斜睨着我,只有一个白皮肤的高个四眼正眼端详我,他就是方志。我靠近他,压低声音说:“桌子下面有死老鼠,不信我掏給你看!”方志点点头,我低着脑袋满屋子走了一圈,指指石老头当办公桌用的那一张。方志把手举到头顶上,像是要去够日光灯,他喊起来:“石老师,你办公桌下有只死老鼠!”

大家困惑地瞪着他,他朝我一笑,扑倒在地板上,脸贴着桌子腿往里看,然后他把长手伸进去,拎着干瘪的死老鼠站了起来。我飞快地推开旁边几个傻大个,飞也似的跑进少年宫庭院,一直跑到那个著名的“勇敢者道路”角落。

方志和我考进同一大学同一年级生物系,他学遗传工程,我学植物学。为什么学植物?因为植物一般有花有叶有根须,芳香宜人,动物的腺体很臭,我受不了。

我离开自己家住进校园,用不了多少天就证实自己是个怪物。一个男生寝室住七个人,且不说放屁或者上厕所不擦屁股这种隐私吧,就说说他们那些管不住的嘴,吃蒜,吃韭菜,吃洋葱,吃臭冬瓜海菜菇,什么臭吃什么,房间里飞满了在舌头里温存过、胃里发酵过的蒜味儿、韭菜盒子味儿、葱味儿,间着股混沌不清的青春期浊气,互相滚动,化学反应阵阵,我怎么待得下去?

这也算了,接着,我总算明白在这个国家每天洗脚是个奢侈习惯,有些脚丫子是长年累月捂着它们的动物腺体的,好比老踩住五七万个死蟑螂走路。一到晚上上了床,我的噩梦就来了,脚丫子们在方寸宿舍里无声地起哄、尽情地抖动,让我持续梦见走进大茅厕,立不稳脚跟要跌下去……

方志家里并非富户,不过他有本事来钱。他吃过晚饭就在八号楼走廊里摆四个椅子,一块小方黑板,打完哈欠,倚在墙上嚷嚷:“一缺三!一缺三!娘的!你们看得下去吗?”

他麻将一流,据说人品也一流,黑板搁在八个膝盖上赢了钱,大家有吃有喝人人有份。不知道他怎么运作,还能剩下钱来投资。

圣诞节前头,方志在八号楼三一三宿舍门口挂了个牌子:圣诞卡批发中心。各个系的人都跑来跟他要圣诞卡,总有四五十种,塞在军用书包里窜教室寝室去吆喝。过了圣诞节,方志在走廊里拎着一瓶上海啤酒瞎逛,他看见我躲在走廊尽头的窗户下看书,走过来说:“闻得出天堂和地狱的可怜虫,你有福了!”

“干嘛?”我闻到他满嘴酒气,依旧掩盖不住他中午吃带鱼的腥气。

“我来解放你!”他对着酒瓶喝了一大口白肥皂泡,“我在校门外租了一套小公寓房,暂时还没女生来跟我挤一张床,你来住吧,趁你没被你们寝室的臭脚熏死!”

受人恩德,当思回报。

我回报方志的方式还是靠我得天独厚的嗅觉细胞。

第一次那算个笑话。每天都有人到这个校外仓库来找方志批发文具和日用品,他那当街道党委书记的老子简直把街道企业当成了自家作坊。这个夏天学校学生自助商店缺丝袜,满世界找不到丝袜,只有方志他爸的街道丝袜厂有货。邻近学校的学生商店也打听到了方志的路道,怯生生敲我们的门,要货。

方志挣丝袜钱挣得好高兴,不合一高兴从俄国女留学生那里要来一双洋丝袜当样品,其实我可以证明他对丝袜没兴趣,根本就扔在书桌角落里,上面还压了好几本杂志。错就错在他的小后妈自告奋勇来给他送换洗被褥,方志不好意思麻烦这个才比他大五六岁的女人,就胡乱把包装得美美的洋丝袜翻出来送给了后妈。不长脑子的后妈回家跟老公说你儿子真孝顺,送了我一双丝袜,一边掏出来试给老公看。方志他爸正别扭着,一看老婆换上的丝袜傻了眼了:细丝黑纹的洋袜子本就扎眼,上了身竟是双连裤袜,故意开着裆!

他爸当场断了他丝袜货源,方志那时还不知道为什么,答应人家收了定金给货,他只好到处乱找。有个不知哪里搭识的安徽人说有好丝袜,上门来送货,方志马马虎虎看了看,正要付钱,我那时很不高兴地拦住他:“我靠!你怎么这么堕落?女人穿旧的内衣袜子你也经营?”一句话免了他上当出洋相,也得罪了马路上不三不四的安徽帮。

“你怎么知道那丝袜是穿过的?”他赶走小贩,兴味盎然地望着我。

“闻到怪味了呗。”我看我的小说。

“那……”他转到我床头,“那我要是找了女朋友,你能不能闻一闻?”

“什么?”我诧异地放下书,“让我闻你女朋友?”

“闻一闻她规矩不规矩。”方志露出羞涩态度,“我可不想上女人当!”

女人规不规矩能闻出来?我倒没想过这问题,方志一说,我陷入专业思考,问题是我认识的都是规矩女人,似乎没什么不规矩的嫌疑。她们的味儿怎么说呢?自然各有各的不同,不过女人除了搽雪花膏或偷偷用啤酒给头发定型,一般身上没什么特别气味,就那种有点热烘烘酸酸的女人味啦,我倒没特别琢磨。

“哪里有不规矩的女人,你先带我去见识见识。”我开了条件,继续看我的书。

哪知道方志认真对待了我的提议,周五的晚上,我本来准备回父母家去,他拦住我:“回去干嘛?我请你吃晚饭!”

我们在学校附近一个五条路交汇的商业区找了家小店喝啤酒,方志要了三大盘辣椒炒螺蛳,说:“放开吃,吃了我带你去闻闻不规矩的女人!”

“你认识不规矩的女人?”我嘲笑他,小男生们都爱吹牛,他不是第一个。

“这里对过弄堂就有个地下妓院,”他神秘地说,“本市足球队那位老上电视的队长就是在那里被工纠队抓住的!”

一个辣螺蛳差点直接滚进我喉咙,我浑身发热,血朝额头上集结:“真去?”

“为什么不去?放心,我有钱。”他说,“你不用出钱,你是为我办事。”

我为了他去地下妓院办事?这什么逻辑?万一被工纠队捉牢,这逻辑管用吗?我咬住筷子头迟钝地想着,他拍拍我肩膀:“你他妈的怕是只童子鸡吧?该掌握掌握人生的知识了!”

我“啪”地把筷子拍在桌子上:“那好,把三盆螺蛳撤了!”

“这他妈的和螺蛳有屌关系?”他差点把啤酒喷到我身上。

“辣炒螺蛳!吃过辣,我的鼻子什么都闻不到,只有鼻涕的清香。”我说。

方志心甘情愿换了菜,我们带着虔诚的专业态度,干掉了一盆丝瓜蛋花汤和炒青菜,吃了一大盘精白馒头,站起来向马路对面进发。

所谓地下,真的就是楼梯朝下走,是个防空洞改的娱乐场所,门口挂的牌子是五路场歌咏中心。我俩摇摇晃晃沿着水泥台阶往下走,我闻到湿霉味和老鼠换毛的那种类似雨后阳泥沟的气味。

方志推开歌咏中心的玻璃转门,我们逛悠进去,里头是个挂着紫色珠珠灯的小厅。厅里长条沙发上坐着三个虎背熊腰满面孔油条肉的小平头,左手墙边有个柜台,里面坐个三角眼粉头,是老板娘。

一股又酸又腐败的气息从老板娘身上溅出来,我倒退三步,一后跟踩在一个小平头脚上,他的脚像石头一样硬,钢爪般的手一把抓住我胳膊:“看见老板娘脚就站不稳?你这小四眼!”他开心地笑了,一嘴烟酸。

方志像个老江湖,掏出牡丹烟发了一圈。老板娘接过烟,跟男人一样往耳朵上一放:“小方你个杀千刀的!你来一次就勾掉这里一个魂,再这么下去,我生意还做不做?”

方志撩起衬衣袖口:“这怪我?我不付钱?”

那几个小平头怪笑起来,老板娘站起来,她浑身真是酸臭,夹杂一种我从来没闻过的甜甜的腐烂气息,带方志和我朝里面走。里面有条狭窄的走廊,我们走进一个有音响、电视机和话筒的房间。

我拉拉方志的袖口:“我要回去了!”

他拍拍我手背,大大咧咧往沙发上一坐,又斜靠在靠垫上,对那个三角眼罗圈腿的老板娘说:“今天我们就是来认识一下,不必上酒水。我这兄弟是童子鸡过分了要吓死他的!”

老板娘失望地撇了撇嘴,朝我撩了一眼,说:“开老娘玩笑!”她嘴里散发出蘑菇云般的羊肉串气息,可我一边打呕,一边怀疑我闻到了野猫的肉臊。

她跑出去,一会儿功夫带进两个长得跟萝卜似的女孩来,那身材像直接从米罗的画框里跑下来。她们扭扭捏捏把手放在前襟上,好比要表演古典的万福。一股生蒜味儿从俩大萝卜鼻子眼儿里喷涌过来,梁山泊好汉从灌木丛里跳出来剪径,气势也没这般威猛,简直让我五脏六腑都来了个后滚翻!我接着闻到了她们身上的臊气,这不能说是骚味儿吧?纯粹是他妈的臊味!跟尿没擦干净的马桶似的。

我夺门而出,我隐隐约约预见到一个臭屁正在酝酿中,不管是来自方志还是来自他点的那两个佳丽,我先溜之大吉!门口三个平顶头跳起身来,下意识地伸手拦住我:“走了?”

方志捂着鼻子甩着头颅从走廊里飞跑出来,大喊:“晚了一步!晚了一步!”他扔了一百元钱给老板娘:“你也缺德!我兄弟第一次来,你就让他被臭屁吓跑了!”

我们在小平头们抽搐的笑声里跑上地面,我深深吸了口混杂油烟和汽车尾气的城市空气,没好气地告诉方志:“你要把这种女朋友带回家,我就住回宿舍去!”

你根本想不到方志谈的本校女朋友是如此一个大家闺秀!那天我正穿着裤衩背心躺在我靠窗的单人床上数麻雀,有人敲方志小公寓房的门,敲得像啄木鸟啄一块木头。

我开门一看,立马又把门“嘭”地关上了,我靠在门上,抱着头喘气,我记不起自己的长裤和衬衣扔在什么地方。等我把自己裹木乃伊一样包成一具僵尸,我打开门,朱岚穿着淡紫色的连衣裙,笑容可掬地问我方志在不在。

我找不到可以让她用的茶杯,她一进房间,房间弥漫开茉莉的淡香,她一定用茉莉花香的香皂洗了澡,而且,她一点也不热不潮不酸,在茉莉花香里我闻到一股让我沉醉的微辣的气息,这气息圆鼓鼓如珠子般在我周身滚动,让我说不出话也找不到东西。

朱岚笑了:“不要客气,我就在这里等他一小会儿。”

我安宁下来,终于找到一个挺好的苹果。还好我很会削皮,我把削了皮的苹果递给她,苹果的香味在我手指上缭绕,像绿色的豆娘在荷叶边上漂浮,我心里觉得这一点香配得上她带来的气氛。

“你就是嗅得出天堂和地狱的那一位?”朱岚快乐地绽开一个酒涡。

“听他瞎吹。”我有点被冒犯,不是被朱岚,而是被随便谈论我的方志,他谈论我,必定如同谈论弄堂口算命的那个瞎子。

“你真神!”她向我伸出那只没拿苹果的手,“我是朱岚。”

我好像碰触女王一样无力地在她指尖上沾了一沾:“谁不认识你?朗诵女王?”

朱岚笑笑,耸耸肩,我看到她的马尾扎着好看的蝴蝶结,她穿着发出柔光的丝袜,腿如同雕像那般匀称。

“我中午吃了什么?”她调皮地侧过脑袋,不大不小亮闪闪的丹凤眼挑逗我。

我特意做了个猪鼻子,在风中嗅她,然后我说:“你没吃大蒜,没吃韭菜,也没吃大葱。”

“这谁都知道。”她不以为然地说。

“也没吃我们学校那著名的油炸大排。”我说。

她笑了,有点狐疑地看着我。

“我闻到了小馄饨皮子的那股淡味儿。”我瞥了她一眼,她张大了嘴,她的气息像五月的紫色大蓟花,带着暖暖的令我想发疯的气味儿。

“小馄饨不光是鲜肉的,还放了虾仁。”我卖弄道。

她的脸刷地红了:“你什么都闻得出,这样的话……”

我明白她想到了什么,我可是正人君子,我板起脸,对她说:“我是专业人士,这能力完全是一种专业能力。女士!”

她被我急中生智的“女士”逗乐了,我们相视而笑,笑得很高兴,也不知道为什么笑得停不下来,恐怕这就是青春吧?方志进门我们都没有发觉,他好奇地看着我,说:“你真有本事,能让我女朋友笑得这样痴头怪脑!”

方志追到了朱岚,这个事实确乎让我整个星期怅然若失,当时我以为我嫉妒,多年之后回过来看,我才明白我是惋惜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这么说方志当然很不够哥们,不过我跟他算哥们吗?只不过我没从他身上闻到什么让我明显过不去的异味罢了!我是个怪人,我注定不可能有什么哥们的!

方志不是不想把朱岚带回到公寓来过夜,我也不是不懂眼色的傻瓜,可朱岚从来没让他带回来过,这使得朱岚在我心里的形象始终穿一袭紫色长裙,飘飘若仙。

逼我从方志的公寓里直接搬回寝室的是一件对他而言无足轻重的小事。那天他和我一起去隔开三条街的外国语学院,我们在英文图书室翻了一会儿《国家地理杂志》和《时代周刊》。他捅我一肘子:“喂,想不想尝尝西餐?”他的眼神像青蛙吐出来的舌头,射出去黏在两个金发女留学生身上。方志挑衅地问我:“你闻得到她们身上的骚味儿吗?”我使劲向远处吸了吸鼻子,摇摇头。方志说:“你用鼻子嗅不到的,我一看就看穿了!”

他走过去和两个洋妞搭讪,我不太敢相信地看着他,小子勾搭女人的本事真是出神入化,我英语比他好得多,可他竟然能自如地运用他词汇拼盆的破外语,对两个女生不断强调“双份约会”。金发女郎惊讶地抬头看着方志,又向我眺望,臊得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就在我走投无路的时候,方志风一样卷过来拿起书包,在我头顶拍了一下:“快!搞掂了!”

我热头胀脑跟着方志跑出图书室。简妮是个和方志一样的高个,苗条玲珑,阿尼塔比我矮一点,丰满得有点过头,像个加多面粉烘出来的圆餐包。阿尼塔大大方方和我打了招呼,她算是派给我的约会对象。方志一边和简妮打趣,一边回头问我:“好不好?要不要换?我哪一个都无所谓!”我对他摇摇头,不过他没懂我的意思。

方志选的酒吧就在留学生宿舍对面,看样子他是常客,他进了门,对我们说:“先来个披萨吧,吃饱了好干事。”他打起响指,要了两个大的香蒜披萨。

我竭力敷衍着阿尼塔,她浑身洋溢波浪般力量,伴随她的一言一动。一股毫不羞涩的膻气从她两只腋窝里浓烟般冒出来,把我熏得像吃了十棵青薄荷。方志对我使个眼色,悄然说:“我点了蒜披萨,吃下去你就闻不到她们的气味啦!”

记得他点了两瓶红酒,不停请洋妞喝,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我陪着喝了几口,心里一直在打小算盘。天哪,看这个架势,今天要玩真的了,可是,可是,我真的还是只童子鸡呀!

阿尼塔追着我问中国人的遗传基因中有多少蒙古成分,两只眼睛分得很开的中国人是不是都是成吉思汗下的种?我指着方志说这是他的专业,我的专业是不说话的那一部分生物,我也不研究学术对象的基因,光分类就够我忙活一辈子了。

简妮凑过脸来说她对分类学有兴趣,说着她把她的黄牛皮书包倒提起来,哗啦一下把里面的东西都倒在吧台上,高高兴兴整理起来。我仔细一看,看见了一些朱岚那样的中国女生没有的东西,彩妆粉啦,眉笔啦,防狼喷雾啦,美国牌子的避孕套啦,还有一种白色圆片片的东西,我不知道干什么用的,就悄悄凑到简妮耳旁问她是什么。她看看我,她的鼻子近看起来,挺得像把涂过油的新机枪,眼睛亮得真像猫,她说:“这是给你贴在屁眼上的。”我缩回脖子,不敢再多一句话。

我们很有次序地吃了每个人的那半张大蒜披萨,现在我们出去叫出租车,能把司机熏到闯红灯。“这样,”方志一口喝光他的红酒,“我改主意了,听着,我们这么安排……”

我们三个紧紧盯着他的眼睛,听他比手划脚用破英语乱点鸳鸯谱。方志说:“我决定和阿尼塔一起回我的公寓讨论基因测序的问题。他么,”他用手指指着我的额头,“去简妮的宿舍,和她一起搞一搞分类!”

这个临时决定让我如释重负,虽然吃了大蒜披萨,阿尼塔在我喉头种下的薄荷还是越长越壮,简妮没什么特别的气味,她有点酸,不过在正常范围。我看看她,自尊心让我绷得很紧,也许她会说宿舍很乱没整理过之类的话,虽然那样我不必再担心童子鸡问题,不过她还是会敲破我的心。好在简妮用她的猫眼睛仔细看了我一看,露出一个微笑:“不成问题!”

不成问题?她想说什么?我琢磨着她的调调,不由又看她一看,她实在很标致。

我们兵分两路,挥手告别,我心如鹿撞,跟着比我还高半个头的洋妞往她的宿舍走,我回头望望方志,他公然在马路上搂着阿尼塔的蛮腰,亲热得像找到了亲妈。

女留学生宿舍飘荡着一股女用香水味儿,夹杂着楼层洗手间飘来的浓烈的漂白粉气息,简妮用钥匙打开门。留学生都是单人宿舍,把我们的宿舍比下去成了马厩,她一房一厅的宿舍整洁得像个刚做好的奶油蛋糕,天蓝色基调上点着白色。简妮耸耸肩:“我喜欢分类。”

我们就此谈起了分类,她基本了解大多数欧亚常见庭院植物,对这个城市的植物,她仅仅对香樟树和金银花树表示毫不知情。我把欧洲树木分类直接对比了美洲树木分类,我告诉她这里满大街被喊成法国梧桐的大树其实在植物分类学里的学名是美国梧桐,是法国梧桐和英国梧桐的杂交品种。简妮猫眼睛亮闪闪地发表她的意见,建议这个城市引进美洲的金合欢树和欧洲的栗树,这样春天和夏天的色调就不至于如此单调。

我们一小口一小口喝着她煮的美式咖啡,倒是相谈甚欢。我觉得她很俊,她乳房不大,身材骨感,躺下来像自然博物馆修长的恐龙骨架。我说:“简妮,可不可以在你享尽天年之后,让我收藏你的骨架?”她认真想了想,说:“人一老,骨架就收缩,变脆,不好看也不好摸了,要不,就让你收藏我的头盖骨吧?你如何分类呢?”

我绞尽脑汁,想说句幽默的,简妮把咖啡壶和咖啡杯收拾到一边,对我说:“废话说完了吗?”她有点生气地瞪着我,咬着自己的嘴唇。

我心狂跳,我愚蠢地摸摸她的脸颊,摸了一手毛茸茸的汗毛,又去拉她的手,她把我手一甩,粗暴地一把握住了我的裆,那里早就硬了,比任何其它身体部位都实诚。她叹了口气,叫了一声好听的,脸就凑了过来。我吻着她,不如说她吻着我,让我透不过气来。我挣脱开,满面羞惭地用英文告诉她我是一只童子鸡,她困惑地看着我,终于听懂了,她说让我们把意外当成惊喜吧,她说我们不如这样,她跪了下去,解着我的裤子扣,我抬起脸,感到一塘温热的沼泽,沼泽里所有的植物都膨胀开枝叶,飞旋起来……

回到公寓已经很晚,方志一个人坐在我靠窗的单人床上抽烟,送一个个烟圈到窗外去,他疲惫地看着我,脸上有条条汗迹。他问我:“怎么样?吃掉童子鸡啦?”

我点点头,不知道说什么好,于是也问他:“阿尼塔?”空气里已经没有阿尼塔种的薄荷,也许她早就离开了。“我没有同她做爱。”方志说,“没打算和她做爱。”

我嗅到房间里有一股淡淡清香,让我想起什么悠远的情怀,方志说:“我和朱岚做了,就在你的单人床上。就是这个傍晚。”

我的心像被他一把揪住,刺痛得想弯下腰去,我说:“你不是带着阿尼塔?”

“是呀,我是特意带着阿尼塔,她当观众,这是我的主意!”方志拿着烟屁股,打量着我。

“啊?”我觉得喉咙里长了毛,毛在气流里动。

“你不懂吗?朱岚像一块金枪鱼刺身,单吃太寡味,需要一块芥末,阿尼塔不单是块好芥末,她那气味儿,简直是块法国奶酪!”

我一下子到达了我的极限,我以我能表现的最大的冷酷说:“闭上你的鸟嘴!”

我飞快拿了我自己的东西,剩下的几本书拿不了了,我转身走出了方志的公寓,结束了我们的室友生活。

他在我背后喊道:“走吗?可惜了!我还想着让你当下一个观众呢!”

我回过头,给他一个中指。

一直到毕业,我和方志都若即若离。他在毕业前夕和一个本班的女生在小树林里折腾,由学校总务部门人员临时组织的校卫队巡逻时撞上他的好戏,他放下女同学裸露的大腿,对着那怀有捉奸激情的中年男人一个右勾拳,登时打落了两个大门牙。方志被学校记了大过,毕业没单位要他,只好自己花钱去了澳大利亚,听说落魄在一个赌场里当21点庄家。这吻合了他在寝室楼里大喊“一缺三哪”的形象。

我没有成为什么达尔文型的生物分类学家,而是被分配到这个大城的园林局,研究到底使用哪五十种树和哪一百种花卉来妆点城市。品种超过这个数目是不经济的,少于这个数目又过于单调。为了体现与时俱进,我还负责向上峰推荐新的引进品种,隔开两三年让城市的树木花卉出现一点新面孔。

引进植物这件事让我有机会去了几次澳大利亚。躺在悉尼园林部门安排的小公寓房间里,我百无聊赖地把脚搁在阳台栏杆上,用傻瓜相机拍摄自己的旅游鞋,换上不同的热带花卉当鞋子的背景。我已经结过婚,又离了婚,个人生活就像一个数月没打扫过的餐桌。我已经没有校园里那种洁癖和矜持,如果这时候有个什么澳洲女同行来访问我,我是不反对和她调调情的,只要她看上去还是个女人。

突然,我想起了赌场里或许站着我的老相识方志!

我去了赌场,灯火璀璨,人头济济。里面几乎一半赌客是中国人,有男中国人,有女中国人。男中国人赌钱时表情很丰富,女中国人赌钱拉着一张脸,像在做面膜,筹码像山一样堆积在她们面前,充当这些温州婆娘的首饰。

我找了两圈,哪里有什么方志!我甚至向一个穿深色西服打蓝色领带、耳朵里挂着对讲耳机的警卫打听了一下,他毫无笑容地摇摇头,似乎识破我在耍什么花招。

我无聊地在吃角子老虎机上弄光我的小筹码,走出赌场,悉尼星光灿烂。我想走走,可马路太落寞,没什么行人,还是回去睡觉比较踏实。我打了个哈欠,扬招一辆白色的出租车,车溜过来,司机戴着一顶有檐帽,缓缓从车窗里探出脸来:“你怎么在悉尼?”

我一瞬间感怀得稀里哗啦,方志显老了,他戴着一副无框眼镜,眼镜腿上挂着吊线,很沉稳地看着我,既不亲热也不生分。

他找地方泊了车,我们重新走回赌场。在赌场门口,方志问我:“是要大赌一下还是弄点小钱喝酒?”我说:“你还不了解我?”

他笑了,说:“那就速战速决。”

我们靠在一张比较空的21点赌台上,他下了赌注,轻松地赢了一把,可是他不接着赌,收过筹码就和我聊起天来。原来他真的在这里打过工,管发牌,曾经好好琢磨了一下各种赌技。隔开几圈,他又下注,又赢了,他看看我:“你对赌博一点兴趣也没有,既然这样,喝酒的钱也有了,我们去那边酒吧吧?”

我喝着杜松子酒,这是他推荐的,我问他:“太太等你回家?”

他点点头,说:“你认识她。”

我怎么可能认识他在澳洲娶的太太?他沉稳地说:“以前我都一直单身,我怎么可能轻易结婚呢?后来我赢了一点钱,离开赌场去工厂当了生产技术控制员,想想结婚也好。”

“她是谁呢?”我眼前出现肥胖的女留学生阿尼塔,金头发,白得像练习簿,她是澳大利亚人吧?

“朱岚来了悉尼,我们就结婚了。”方志平淡地说。

朱岚?我都快把那清纯的紫色裙子埋葬在记忆的落叶里了。

我们喝着酒,我似乎找到了一个可以安全倾诉的人,方志在月亮上,我住在地球,对于他,我不必顾忌什么隐私。我说出了我对于生活的愤懑,凭什么让我在一个没有出息也没有入息的位子上一辈子划拉什么行道树和景观花呢?我的前妻瞒着我和她的上司眉来眼去,等有人告诉我的时候,我在人行天桥上花二十五块钱买了把带血刃的藏刀。我走进她公司找到那个瘦削的投资银行家,他第一眼看我就明白了怎么回事,他风度翩翩向我竖立两只手掌,想分辩什么。我把藏刀取出来,他的女秘书见了鬼一样尖叫着冲出门去,可我立刻意识到这只是一出闹剧,我哪有什么勇气把刀捅进他的肚子?我猛地把藏刀拍在他的文件堆上,连声音都没有拍出来,丑死了!我转身一步步走着逃了出去,特别不想碰到我前妻,可她慌慌张张从什么地方奔了出来,和我撞了个满怀。我一声抱歉已经跳到喉咙口,可是,她泪水一下子溅到我手背上,她拉住我:“你!你把他怎么啦?”我一瞬间看见了命运的嘴脸,我不是冰了,而是从头到脚冻住了,我想说“离婚”两个字,可这不是像个枪毙犯硬要先喊一声“开枪”吗?我甩开她手,回家取了我的东西,再也没有见过她,再也没有接过她一个电话……

“去我家吧?朱岚对你印象可好呢!让她做夜宵。”方志沉稳地听着我的故事,没有说什么,他点着头,完全成了一个我不熟悉的中年男人。

“不想见朱岚。”我强调地告诉他。

他喝着他不带酒精的饮料,说:“别钻牛角尖,女人就是女人而已,和其它无关。”

方志和朱岚的家在一个靠近海岸的公寓里,他们住在顶层,去往顶层的电梯里,有一股子让我想起铁锈的清洁剂气味。

朱岚已经闻讯站在门口的垫子上,她带着一种疲倦的亲切,笑看着我。我也使劲微笑着,不知道这个我不认识的肥胖的中年女人是谁。她闻上去像一个储藏室,里面有罐头、肥皂、保鲜膜、空气清新剂、杀蚊水、卷筒纸和猫粮。

朱岚张开双臂,披肩丝丝缕缕从她肩膀上挂下来,我极其不大方地让她拥抱了一下,她的胸脯并不壮实,而是柔软和隐退的,她说:“又见面了!老朋友!”

我努力掩饰我的困惑,像要把被拉链拉破的线头塞回裤子洞里那样徒劳,我呻吟般说:“真是不好意思见你!”

朱岚大笑起来,她的笑声打着旋,迅速地在楼道里翻滚,好像洗衣机的泡沫一下子淹没了我们三个。

方志去倒酒,朱岚端坐在我面前的布艺沙发上,将裙子拉向膝盖:“你的鼻子?还是闻得出一切真相?”她的表情不是调皮,而是一种认真,带着些虔诚。

“连串的日子有千奇百怪的霉味!”我并没觉得我答非所问。

朱岚又咧开嘴笑了起来,她的牙齿洁白而珠圆玉润,可是,我并不认识这个妇人。我认识的朱岚穿着紫色的裙子,这位太太绝不合适穿紫色的衣服。她能穿什么颜色呢?酒红?铁锈红?绛色?还是鲜红?

方志请我喝的是威士忌,我们大口吞咽着被冰块搞得外凉内热的酒液,终于放松下来。我先是认出了方志,接着我就认出了朱岚。

“你以后来悉尼,不要再去旅馆,就住在我们家。”朱岚脸颊添了一层红晕,她甜蜜地哄着我。

“就像那年我们住在同一个宿舍?”我有点挑衅地问方志。方志眉毛一挑,看看朱岚,回过眼来对我笑了一笑,要多端庄有多端庄。

“你快乐吗?”趁方志去洗手间,我借着酒,粗鲁地问女主人。

朱岚愣了一下,她更深地绽开脸上的笑纹:“别孩子气呀!问这种青涩的问题?”

她站起来,把我扔给方志,方志又打开了一瓶新的威士忌:“我喜欢威士忌,听上去老掉牙的东西,可是真能让人暖和!”

“悉尼的夜很凉。”我点点头。

不一会儿,朱岚就在厨房里嗲悠悠地喊起来:“夜宵好啦!吃上海馄饨!”

走出公寓,夜空里布满了明亮的星。我的臂弯里留着朱岚肉桂般的温暖体味,她结结实实拥抱了我,向我告别。

“要去找美女吗?”方志问我,“悉尼我熟,按你的品味……”

我的骄傲荡然无存,我已经有两年多没近女色,每次都是自己解决。我的沉吟告诉方志我的欲念,他把我塞进他的出租车,载我到海滨一个近乎完美的高档红灯酒吧。

我看上了高个妖艳的露西,她有一头红发,她的腰肢和丰臀中间有个急转弯的弧度,她优雅如同一个贵妇,气味儿清香带着咖啡的涩。方志的英语长进很多,他说:“我亲爱亲爱的露西,请你安慰我的兄弟,他在女人那里遍体鳞伤,请你一定要整晚陪着他,直到明天一早我来接他!”

一夜风流,男人和女人,互相不问过去,不谈伤痕,完全而纯粹的性事,凝练得像块水晶,浓烈得像陈年花雕酒。

一大清早,我喊了出租车溜之大吉,绝不和方志再打照面。我没有留他手机,他也没有我的,这样正好!

澳大利亚,就像一个梦。

日子久了,我怀疑我和方志不是同一种人类。

上帝造人的时候,一定按他老人家的意思,做了不同的批次。每个批次放的料是有仔细差别的,每代人降生下来,上帝如一个妙厨,拈起不同的批次,浑成我们的世界。

我把女人当成一只在伞状花序上飞舞的蝴蝶,我远远看一会儿,慢慢挪动我的脚步,伸出手去够它,轻轻柔柔地一捏翅膀,举到鼻尖上仰头崇拜那神奇的花纹和粉鳞。然后我不知道该怎样对待那蝴蝶,生怕沾掉它的彩色碰落它的尾型,只好张开手,放它飞去,看它在花枝上起起伏伏,让我心痒难熬;方志如果也把女人当成漂亮的蝴蝶,他就抄起一张捕虫网,劈头盖脸地罩下去,把蝴蝶从网兜里生生拎出來,甩动它们的翅膀,让它们在他手心里扑腾,欣赏动感和绝望的美,心里充满占有的快活,然后,看看蝴蝶折断的翅膀,他轻蔑地把它往草丛里一丢,又兴高采烈抄起他的网,向新的目标直跑。

事实上,女人喜欢被方志这样的人占有,却对我无知无觉。

慢慢我也消耗了我的荷尔蒙,浪费尽了自生自灭的青春,我觉得自己有了中年人的步履,走路摆动手脚渐渐有了鱼划水的雍容,我在安静的水里生存,嘴一张一合,吐出空气。

和方志一起在小树林里被校卫队撞破的那个女生命运多舛,坐上了那架万古神秘的马航班机,躲藏进了时间的空隙。我班同学百般等待之后,终于在学校召开一场追思会,准备会后再去附近古城的公墓地拜祭她的衣冠冢。

方志算是有良心的,他从澳大利亚飞回来参加她的追思会,当然,没有带太太。我事先知道他要回来,自告奋勇开车去机场接他。方志高兴万分地挽住我的肩膀,我们像一对同性恋密友,搂搂抱抱地走出机场大厅。

第二天在学校开完追思会,他从一大堆老男生当中跑出来,找到我说:“去她坟上拜祭完后,你开车带我兜兜风吧,好多年没回国,都要把故国忘记了!”

我们从万坟山上逶迤下来,清新的风吹拂我们的面,让我们有再次年轻的感觉,至少,我们还没有上背后那座山丘的必要,我们挣脱了那座山亘古的吸力,还算自由地向前方飘去。这样的日子真该有些风花雪月的故事,好让我和方志怀怀旧。

我们进了江南古城,在一个又一个园林里看千篇一律的太湖石假山和粉红荷花,坐下来喝据说是明前的龙井,磕着无可推诿的西瓜子。我看看兴致勃勃的方志,从头问他:“我们在少年宫剥牛头那会儿,难道你喜欢那种恶臭?”

方志连续不断地磕着多年不见的西瓜子,找到一个间隙:“我早就同你说了,我没有洁癖。荷叶香是过日子,牛头烂了,也是过日子。”

“那么,记得那个地下妓院吗?那里从老板娘到女孩子都是烂污臭的,你难道觉得能一边和她们混一边追求朱岚?”我躲在荷叶风里,锐利得像一把剪刀。

“怎么同你说呢?”方志露出少有的认真神色,“我知道理论上来说,你和朱岚更适合当琴瑟和谐那一种古典情侣,不过,上帝没有这样子安排。”

方志看我不依不饶地瞪着他,只好又说下去:“你不懂女人,女人也是动物,动物通过某种亘古不变的性心理寻找伴侣,不通过琴棋书画。”

“我只懂植物。”我萧瑟地说。其实我连植物也不太明白。为什么有的时候植物拼命开花拼命结果,有的时候却空戴一身绿,经年无花果?

“你知道,我并没有你臆度的那种追女孩子的经验,我不追女孩子,我是看女孩子。所有和我上过床的女人我都是第一眼就看出来的,看出来她心里想和我上床,你懂?”

我很嫉妒,天哪!我不能否认我嫉妒得要命!不过,他说的是真话。

“连朱岚第一眼看你也是那样?”我虚弱地问。

“当然,她是个处女,不是个荡妇,你能明白这个区别。不过,其它就没有区别了!”

“你这头大种马!”我脱口而出,“糟蹋不少好人家女儿!”

“呵呵,”方志笑了,“也不好说是糟蹋,彼此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如人喝水,冷暖自知呀!”

按捺不住他久违故乡的情绪,方志开始向我大肆回忆他当年混乱不堪的艳史,反正事情都已经过去了,人事都变迁几十年了,他毫不避讳牵扯到我认识的女人。我听到瞳孔放大瞠目结舌,原来记忆中某些圣贤般的女师尊、呆若木鸡的傻姑子竟然也在方志的床榻上一展她们隐藏得天衣无缝的天姿!方志说:“我后来意识到,我的能力的确是异乎常人的,有一次我在一个女人家里和她一起高潮到昏迷过去,一起无知觉地躺了半个多小时才醒过来。”

“不脏吗?”我叹息道。

“又来你的洁癖!”方志断然道,“洁癖太大就不好过日子了。”

我们在古城里吃过鲜甜重油的老菜谱,方志抹抹嘴唇上的油腻:“去唱歌吧?”

我们进一家装修得古色古香的歌厅要了房间,莺莺燕燕的年轻女孩子走进来跟我们对对眼,我拿着歌本百无聊赖:“你看看商业场所的女生,有一眼让你看出心里在要你的吗?”

方志说了实话:“真没有,她们只要我的钱包。”

我挑了个娴雅模样的女生坐在我身边,方志看来看去,叹息道:“老了,就单单唱唱歌吧!”

他一个人选了好多老歌,放开喉咙飙起响亮的高音:小伙子你为什么忧愁?为什么低着你的头?……

我身边的女生在我耳边说:“他唱得真好,是歌唱家?”

“他是著名的唐璜。”我说。

我和那女生跳起了慢舞,似乎轻飘飘地回到了大学舞池,时间在这里哗变,血液哗哗流淌成春天河流。我一把搂紧了这个娴雅的陪唱小姐,她身材曼妙,是个长得顶呱呱的女人。

我一把兜住她丰满的臀部,在她耳边说:“我想上你!”

她的鼻息烫起来,呼在我的胡髭上:“好的。”她叹息道,“好的!我也想了!”

我们三个从歌厅出來,女人软绵绵靠在我肩上,我打开车,她立马坐到右边的前座上,一只热乎乎的手放在我膝盖上。

方志坐到后座上,他叹了口气:“难得回来一次,明天就要飞,看来再也没有看得上我的女人啦!”

鬼差神使,我说了一句:“什么话!她就觉得你歌声极好!”

“是吗?你真觉得我唱得好?”方志向前倾身过来,凑到女生长发旁。

“是啊!你唱得真男人!”女人由衷地说。

方志第一次在我面前对女人露出黏糊糊的表情,他抓着自己的头皮,让我恶心地说:“可惜你看上的是我兄弟,否则……”

女人乖巧地沉默,只是露出一笑,手轻轻在我膝盖上捏了一下。

“要不,我们一起去她家里坐坐吧?”我说。

“如果不让你觉得反感的话。”方志迫不及待。

车驶在古城狭窄的石板路上,女人抓住我膝盖的手指慢慢僵硬下来,放开了。我们走进她的家门,这是一个简陋的租来的房间,卧室一张大床,客厅里放着一张八仙桌,连沙发都没有,是啊,她确确实实是一个出售人生的女人。

方志尴尬地看着我,女人也偷偷看看我,我挥挥手,说:“我在客厅里看杂志。”

方志完全不像那个在发臭的牛头前泰然自若把牛脸翻开刮掉烂肉的少年,他用一种恶心的腔调对我说:“要不,一起上吧?”

女人转身进了卧室,我拿起一本奇怪的全是发型模特的杂志,觉得对女人身体的渴望还留在我的小腹,心里已经漾起了一阵又一阵的恶心和反胃,方志愣了一会儿,也钻进了女人房间,关上了门。

这个门是如此瘠薄,挡不住任何的声音,我如同一个孤独的听众,听着一把胡琴和一支竹笛,胡琴拉得虎虎生风,竹笛幽幽噎噎,我浑身燥热,把杂志翻破。一股股又酸又腥涩的气味从门缝里钻出来。几次三番,我站起来想走,可是怎能把方志一个人扔在这么个地方?

他的能力不但使我惊诧,让我汗颜,居然还使我愤怒起来:为什么他这种人天生有这样的能力,什么样的女人到了他这一出戏演出来的时候能够不着迷呢?那个卖春的女人现在已经不在工作而是在发狂地享受了,她的静夜曲能把所有的邻居唤醒,甚至把我们这几个不名誉的夜虫扭送到警察局去。他停不下来,他纯粹是一头种马,他带着羞耻对女人说:“我要赶紧了,我弟兄还等着呢!”

女人喊叫道:“不要,不要停下来,不要你的兄弟碰我!”

我静静走出房间,站立在楼道里,一片漆黑,我问自己这是什么样子的人生,谁抛弃了我?谁把我扔在这个奇怪又羞耻的地方?在来这里的路上,我还期盼着和这女人取乐一番呢!我满头沁出了汗,觉得自己浑身挂满了木牌,上面反反复复写着一个字……

终于,天露出了微微鱼肚白,方志从门口探出头来,艰难地说:“兄弟,我实在对不住你了。”我摆摆手,走回去。女人的卧室关着门,我敲敲门,进去,看见她虚脱地靠在床栏上,披着被单。我把皮夹打开,把我所有的钱币拿出一半,放在她床沿上,我知道方志给过钱了,这是我想要给的。

女人哀怨地看了我一眼:“这怪你自己,本来是你把我勾引起来的,本来我是准备给你的。”她指指钱:“我不要钱,我只是个坐台拿小费的。”

我们从这栋灰蒙蒙的房子出来,坐上车往大城方向开,我不说什么,方志也不开口。很多很多日子已经在我们之间流过去,我们是打小认识的,就算不是朋友,也是老同学老熟人,而且互相不隐瞒自己的隐私。我们是两个男人,不管活得窝囊不窝囊,女人自始至终都是我俩的灾星,让我们没有当男人的自豪感。

方志住在市中心的宾馆里,我把车开到旋转门口,他从车上下来,我想下来和他道别被他拦住了。

他居高临下看着我说:“悉尼见!”

我仰望着这个非同一般的老兄,用尽我所有残存的幽默感说:“不见不散!”

他的背影从我视线里消失,我把车开下车道,也不知道往哪里去,就一直顺着这条大道往前开。一路上那气味儿真让我不好受,我闻见种种不存在的臭味,它们从我四肢百骸里冒出来,直到我看见一道红砖墙。我打开车门,连锁车都忘记了,我干渴得要命,又觉得快要淹死,我跑进国际礼拜堂,对着一位穿白袍子的说:“牧师,求你给我一杯水!”

他给了我一本圣经,我跪下来,把脸埋在书页里,泪水湿了书页的香气……

实习编辑◎陈志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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