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工匠考核体系及其当代价值

2016-12-12 14:04邹其昌范雄华
创意设计源 2016年6期
关键词:工匠考核体系

邹其昌+范雄华

[摘要]中华工匠考核体系是中华工匠文化体系的重要内容,具有重大的当代价值。在考察百工制度内容的基础上,系统探讨了中华工匠考核体系的基本结构及其历史价值,旨在为当代设计人力资源管理提供启示。

[关键词]中华工匠;百工制度;考核体系;当代价值

[Abstract]The evaluation system of Chinese craftsmen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Chinese craftsmen cultural system, and it is of great value in contemporary culture. On the basis of the investigation the contents of the system of Chinese craftsmen, This paper discusses systematically the basic structure and its historical value of the Chinese craftsmen evaluation system, which will provide inspiration for the contemporary design of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Key words]Chinese craftsmen;The system of Chinese craftsmen;The evaluation system;Contemporary value

在整个中华工匠文化体系建构中,“工匠”是其核心概念或主题,并且“工匠”既是一个职业共同体,也是一种生存方式,还是一种精神慰藉。工匠文化是中心,即是指从文化的视角考察工匠或工匠的文化方式,其中“工匠精神”是“工匠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是“工匠文化”具有独特存在价值的根源所在,“工匠精神”作为一种信仰、一种生存方式、一种生活态度,已经超越“工匠”、“工匠文化”范畴,成为了人类社会健康发展的巨大精神驱动力。以“工匠”为主体,以“工匠文化”为中心,以“工匠精神”为信仰,系统整理、构建和探索“工匠文化”世界,就形成了中华工匠文化体系。[1]中华工匠考核体系是中华工匠文化体系的重要内容,具有重大的当代价值。

一、中华百工制度体系的基本内容

我国古代,“工匠”群体统称为“百工”[2];何为“百工制度”呢?可从两个方面理解:其一,从国家层面而言,“百工制度”是整个国家运行体系的一部分,按照传统中国“三省六部”[3] 制体系而言,“百工制度”是“工部”的运行和管理制度之一。“工部”亦称为“尚书工部”,其性质和职能,《唐六典》言:“掌天下百工、屯田、山泽之政令”[4] 。其二,从“百工”共同体而言,“百工制度”则是“百工”系统中各工种和行业相互之间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与准则。本文的“百工制度”二者兼有。

“百工制度体系”则是指中华工匠文化体系发展中,“百工制度”逐渐发展形成的较为严密的系统结构。据考察,百工制度体系主要由匠籍制度、行业制度、技术制度、考核制度等四大部分组成。

1.匠籍制度,是指将工匠编入专门的户籍,便于统一管理。入籍的工匠亦称之为“匠户”。“匠户”既有官府“工匠”也有民间“工匠”。匠籍制度下,工匠世袭为“工匠”,其子孙后代不得脱籍而改变行业,而且随时听候官府的征调使用,人身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2.行业制度,是指各行业工种集团组织对工匠所做出的必须共同遵守的相关行为方式、规范和制度。行业制度下,各行业之间不得越界从事自己本职工作之外的事。例如皮鞋行业,制皮者,不可做鞋;反之,做鞋者,也不可制皮。否则,就会受到一定行规的处罚。行业制度保障了各行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也削弱了竞争意识,不利于行业的繁荣,但对于行业内部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的发扬则很有利。

3.技术制度,是指各行业工种的工匠在造物活动中所获得的专门技术和技巧等应受到一定的保护或保密。技术制度下,技术的传承受到严格的控制,并实行相关的承受方式,如师徒式、父子式、兄弟式,更甚者有家族式工匠技术,大多规定“传男不传女”等。如此的传承模式,虽然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但也阻碍了技术的有效传播和利用,不利于人类文明的发展。

4.考核制度,是指行业组织机构对工匠造物活动成果的验收所指定的相关制度和法规。考核制度下,工匠造物活动过程及其成果都会受到相应的监督、管理和奖惩,由此可以保障器物的质量和维护行业的荣誉,以获取可持续性的社会经济效益。考核制度体系是中华工匠文化体系的关键内容之一,也是本文探讨的重点,详述如下。

二、中华工匠考核体系的基本结构

如上所述,工匠考核制度是百工制度体系的四大组成部分之一,也是中华工匠文化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中华工匠考核体系有着极为丰富的内容,在此,本文主要从考核原则、考核内容、考核目标、考核机构、考核结果等五大方面介绍中华工匠考核体系的基本结构。

(一)考核原则

考核原则,是指为保证工匠造物活动及其产品的质量和行业社会效益所制定的考核基本指导思想和规则。考核原则主要包括技术原则(法仪原则)和道德原则(诚信原则)。

1.“法仪”原则

所谓“法仪”,出自《墨子·法仪第四》,意为“法度礼仪”。亦即做任何事情要有法度准则可依循,否则一事无成。据《墨子·法仪》记载:“子墨子曰: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虽至士之为将相者,皆有法。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绳,正以县,(平以水)。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巧者能中之,不巧者虽不能中,放依以从事,犹逾己。故百工从事,皆有法所度。” [5] 对于工匠而言,工匠造物活动必须遵循“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绳,正以县,(平以水)”原则。即,工匠们用矩划成方形,用圆规划圆形,用绳墨划成直线,用悬锤定好偏正,(用水平器制好平面)。而且,无论是巧工,还是非巧工,都要依据此五种方法原则。五种原则掌握得好的就是巧工,掌握得不够好的也可以据此模仿而工作,也不会乱做一气。因此,工匠做事都要有法度可依并依法度行事(图1)。 2.诚信原则

诚信是考核百工的重要道德标准。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凡事以诚信立本。诚信的要求适用于每一个人,当然也包括制造生活必需品的“百工”。如《管子·乘马》中记载:“非诚贾不得食于贾,非诚工不得食工。”就是说,不讲诚信的商人,就不得以经商为生;不讲诚信的工匠,就不得靠做工来谋生。同样,农夫、士人等等概莫能外。各行各业的人要有敬业精神,诚信责己,诚信待人,只有讲诚信才能各食其所。由此可见,古代工匠的诚信精神是立业之本。若缺失诚信,匠人所从事的职业也将前途晦暗,甚至闭门歇业。《吕氏春秋》曾有“物勒工名,以考其诚”之考核方法,突出强调工匠之“诚信”问题。所谓“物勒工名”,就是在器物上刻上工匠的名字,便于追查责任(图2、3)。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大致分为两类:即对工匠组织机构的考核和对工匠个人的考核。

1.对工匠组织机构的考核

第一,是对组织机构的绩效考核,也就是该组织机构对国家的贡献上。如《礼记·曲礼下》中记载:“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材。五官致贡,曰享。”这里的“贡”即“功”,“功”是指该部门一年的成绩(绩效),“享”即“献”。大意是说,“五官”在年终时要各自向天子汇报其部门在一年内所取得的绩效情况,天子再根据其绩效进行评判论功行赏或是进行处罚等事宜。宋代刘敞《百工说》中说:“百工殊智而同巧,百子殊术而同治……能并而容之,并而任之者,司空也……能并而容之,并而任之者,圣人也。故司空氏得其人,百工者咸安其职,勉其业,居其次。司空失其人,百工者起而相时之好恶,以巧相倾,以利相排,以说相胜。圣人在上,百子者各输其术,陈其力,守其官。” [6] 以圣人、司空的角度,论证百工系统的运作方式及其管理制度的优越性。陈舜俞《说工》言:“……惟是承平以来,经国之人不着法度以杜机巧,……朝廷以纯素之化,先之于六宫,次之于大臣,后之于天下。”[7]这句劝谏直言,反映出“经国之人”制定政策对下属机构的重要性,也从侧面反映出百工系统应该以“法”(法度)来“杜机巧”(杜绝或防止机巧之心),遵循“纯素”的制作理念和工匠精神。年终考核时,上述两个方面也自然是考核的重中之重。

第二,体现在对百工制度的考核上。历朝历代的百工制度都是不完全相同的,皆顺应生产环境的改变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而改动,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适应国家机器的合理运转和满足帝王的个人意志。举例来说,唐改隋的工匠制度,是为满足其相较于前代高速发展的社会需求;元时大量征集匠人,并对匠人实施严苛管理,则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满足统治者奢侈的需求(图4)。

2.对个人的考核

对个人的考核,主要从百工个体的思想、道德和技术层面介入,简言之,即德与能。德是人的“风骨”,是人的灵魂。《吕氏春秋》早已有“治物者,不于物于人”[8]之说,以强调整治器物,不在于器物本身而在于整治器物的人,可见工匠之德于造物(治物)之首要价值。因此,对工匠个人的考核,主要是从德与能两个方面着手并以德为先(图5)。

首先,德是工匠考核体系中考核工匠的首要标准,其基本含义是“道德和品行”,“德”的标准包涵善和诚两大核心组成部分。善,即善美,是中国人传统的审美观,也是中国人的道德准绳。与人为善、尽善尽美、止于至善,善被看成是人类道德的最高标准,这与中华民族文化中推崇的圣人文化密切相关。尧去世后,将部落首领的位置禅让给舜,这被视为大善;与人为善,处处礼让、尊敬,这也是大善。久经千年,善的概念已经深入每一个中国人的骨髓,更不要说在善文化中熏陶、成长的工匠阶层。尊师重道、长幼有序、成人之美,无一不体现在工匠考核系统之中。立人先立品,在拜师学艺之前,匠人们首先经历了师父对其人品的考核,如若考核不过关,通往学艺之路的大门已然上锁。宋代学者陈襄《百工由圣人作赋》阐明了善之于“百工”称谓之意义就在于“工之立也,乃成器而尽善”[9],亦即设立百工之职,其目的就是为了“成器”而成就“尽善”之境界。

其次,与善并提的是诚。《礼记·中庸》言:“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吕氏春秋·孟冬记》曰:“工师效功,陈祭器……比工致为上,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工有不当,比行其罪,以穷其情。”《吕氏春秋·离俗览第七·贵信》道:“百工不信,则器械苦伪,丹漆染色不贞。夫可与为始,可与为终,可与尊通,可与卑穷者,其唯信乎!信而又信,重袭于身,乃通于天。”若百工失信,造出的器械质量粗劣,不堪重用;若百工失信,染出的颜色就不纯正,不合于礼。百工只有做到“信而又信”,才能有所作为。不论何时何地,只要“工”被发现不诚,其本人、家属都会受到影响。

最后,“能”,即工人的个人能力、才能,技术水平,是个人考核体系中的“筋骨”。个人能力,首先体现在对工人的职称认定上;个人技术能力,体现在对产品功能及造型的把握上。创新能力则是工匠个人能力升华的体现,被视为能力的最高体现。德与能的关系,就像人的精神风致与人的身体筋骨之关系,互为表里。

(三)考核目标

通过一系列考核,以期获得合理、系统、流畅的设计组织、管理流程,明确工匠的造物观。

古人行事习惯于依时节,时移事变。“依时而考”明确规定春季“审五库之量”,审视所备材料的质量。命负责染织的官员利用夏季高温,易染色的便利条件染色。秋季天气干燥,命官员修筑河堤、宫室、制备冬衣,及至霜降,万民入室,百工休整,期间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岁末,则进行年终清点,此时“工师效工,陈祭器,按度程,无或作为淫巧,以荡上心,必功致为上。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工有不当,必行其罪,以穷其情。”四个时节,做不同工。前期做好准备工作,中期按计划完成工作,后期修整学习,岁末考核并进行奖惩。设计活动组织完善、过程流畅,既能做到按时完工,又体现出对工匠的人文关怀。

于工匠而言,考核也达到了端正造物观的目的,即以实用、诚信、格物致知为主的造物态度。“制器者,珍于周急,而不以采饰外形为善”,百工所作应“贵用,贱浮伪”,不为“淫巧”。诚信则关系到产品功能的好坏,选材、制作不精影响实用、影响产品使用寿命。格物致知是古代认识论的重要命题,强调百工应不断学习,勤于思考,探知事物原理,不断创新。

(四)考核机构

考核机构,主要有组织考核机构和“工师效工”考核机构。前者可参考历代监察机构,如御史大夫、御史台、都察院,其职能为监察和“主纠察内外百官之司”,按从高到低的官位顺序行使监察权。“工师效功”体现出工师对百工的直接考核的民间性组织,“工师”可被视为工匠的师父,也可被视为管理工匠的官员。

百工制度发展大致分为三大历史阶段:先秦两汉为创构期,晋唐宋元为成熟期,明清时期为转型期。百工制度创构期,官府垄断手工业,技术为官府掌控,百工培训工作由官府完成。至百工制度成熟期、转型期,除官府培训外,家族传承和师徒传承并成为三大培训主流。学徒期一般为一到两年。据湖北省云梦出土的睡虎地秦竹简《秦律十八种·均工》所载:“新工初工事,一岁半红(功),其后岁赋红(功)与故等。工师善教之,故工一岁而成,新工二岁而成。能先期成学者谒上,上且有以赏之。盈期不成学者,籍书而上内史。”就是说,新工匠开始工作,第一年要求达到规定产额的一半,第二年所收产品数额应与过去作过工的人相等。工师好好教导,过去作过工的一年学成,新工匠两年学成。能提前学成的,向上级报告,上级将有所奖励。满期仍不能学成的,应记名并上报内史。而且技术性越复杂,学徒期越长,出徒也就越慢。如《新唐书·百官志》少府条载有“细镂之工,教以四年;车路乐器之工三年;平漫刀槊之工二年,矢镞竹漆屈柳之工半焉;冠冕弁帻之工九月。教作者传家技,四季以令丞试之,岁终以监试之,皆物勒工名”。也就是制作越精细的工种,学徒期越长。此过程中,“工师”、“教作者”、“令丞” 这类官员,皆以考核为手段,直接检验百工的技术学习成绩,而区别于都察院等职能部门。《考工记》中也有“梓师罪之”的记载,“梓师”是“梓人”的上司,倘若产品没通过检验,梓师可以直接处罚梓人。

(五)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作用最为直接的体现就是作为激励机制的依据。不论组织机构还是百工个人,考核结果优异,则奖励升迁;反之,“工有不当,必行其罪”。上述《秦律十八种·均工》曾引“能先期成业者谒上,上且有以赏之。盈期不成学者,籍而上内史”。于百工个人,考核结果尤为重要,具体体现在百工的“职称”认定上。

职称认定可分为四个梯队。第一梯队的职称有“国工”、“巧工”、“哲匠”、“匠师”等,相当于当代的工程院院士、高级工程师等级别。《考工记·轮人》言:“凡为轮,行泽者欲杼,行山者欲侔……故可规、可萭、可水、可县、可量、可权也,谓之国工。”又“轮人为盖……良盖弗冒弗紘,殷亩而驰,不队,谓之国工。”在笔者看来,“国工”不仅是国家级的职称,也是掌握一流技术人员的代名词。“巧工”、“哲匠”,区别于“国工”的关键点在于“巧”字。《说文》释“巧”为“技也”,《墨子·贵义》曰:“利于人,谓之巧。”马融《长笛赋》道:“工人巧士。”也就是说,“巧工”,是在熟练掌握某种技能基础上,“利于人”且高于工的“巧士”。“巧工”需有巧思,有巧技,最为关键的是巧妙,而妙则是美学的重要范畴。老子在《道德经》中首次提出妙的概念,并将之与“道”联系起来,体现出“道”的无规定性和无限性。“巧工”中引入“道”无限的概念,“工”的境界被无限提升。第二梯队的职称有“大匠”、“梓师”、“工师”等,相当于现代的公司技术主管、车间主任、技工学校教师等职。“大匠不斫,大庖不豆”,“水静则明烛须眉,平中准,大匠取法焉”,大匠专指手艺高超的木工。之所以将大匠放入百工职称的第二梯队,“盖大匠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巧”。“梓师”、“工师”为普通工匠的上级主管或师父,“工师效工”,有一定官职和权利,第三梯队就是普通工人。在政府有编制的工人,负责按照上级指令工作。第四梯队为“拙工”,指技术水准没达到要求的工人,或是所作器械“苦伪”之人(图6、7)。

三、中华工匠考核体系的当代价值

当前,我国产业结构正处在重大的转型升级时期。面对产品质量低下,科技含量不高,国际竞争力不强等现状,重提工匠,倡导工匠精神,成为了改变现状的历史必然。就设计而言,我们不缺设计师,然而我们还没有世界级设计大师和世界级的知名品牌。这与我国设计教育观念的严重滞后、设计人才培养的弊端、行业规则的不健全、职业道德的缺失等都有着极大关系。在此尝试探讨中华工匠考核体系的当代价值,以期为完善我国的产业结构的设计人才培养基础提供借鉴。

第一、有利于改变旧有设计教育模式。中国有大量设计专业学生,但生源素质参差不齐,多为文化课成绩差而以艺考为捷径走上“设计”之路的。入学后的设计教育教学,因师资整体水平低,仅仅只能应付日常教学,大多只会照本宣科,缺乏理论和科研能力,不能将设计学科的先进理念有效地应用于教学,学生既得不到有效的设计思维训练,也缺少技艺实践,更缺少产学研的实地学习等现状。毕业时,大多数学生处于“学术素养缺乏、专业技能不强”的尴尬境地,很难满足社会的需求,难以融入庞大的制造业。很多学生要么从普通技术人员开始做起,要么干脆改行放弃本专业,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这与传统工匠考核中重视技术、术业专攻的观点相悖甚远,当前难以短时间内让中国设计回归到古时的巧思精妙。

第二、有利于营造尊重设计师、尊重设计文化、提高设计师地位的社会文化环境。“万众创新、设计立国”正是国家当前所大力提倡的。近半个世纪以来,世界上的发达国家的发展都与其设计发达相关,特别是美国、德国、日本、韩国等,设计立国成为了这些国家的基本国策。设计和设计师的创新价值也有着其独特地位和意义。而我国目前的整体状况显示,设计和设计师的地位和价值,未能获得应有的重视。设计师的生存状态和工作环境不容乐观。由此而造成的全国性的创新能力和整个经济发展的严重滞后并缺乏活力。设计的价值就在于驱动创新、创造世界品牌和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我们认为加强中华传统工匠考核文化体系的传承创新研究,将有助于营造良好的设计师生存环境,有助于造就浓厚的设计文化氛围,同时将有助于国家的综合实力的提升(图8、9)。

第三、有利于探索并逐步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当代设计管理体系。优秀的设计管理、设计组织早在周代时就已出现,而现代意义上的设计管理概念在我国设计领域只是流行了数十年,当前依然缺乏科学、系统的设计管理。工匠考核原则中“依时而考”的原则或许是建立当代设计管理体系的有效借鉴。此外,《周礼·掌皮》提到,每年春天掌皮官将皮革交给百工时,都要进行详细计量、统计,然后与制成品的数量进行比对,查验是否数量上有出入。再如《周礼·典丝》言:“典丝掌丝入而辨其物,以其贾楬之掌其藏与其出,以待兴功之时,颁丝与内外工,皆以物授之……及献功,则受良功而藏之,辨其物而书其数,以待有司之政令。”这充分体现了古代制造和生产严密的监管流程,无论是生产前的准备工作,还是生产过程,都要严谨,以防止生产流程出问题或生产过程中的浪费,也防止工匠中饱私囊。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一套系统而有效的设计管理体系,不仅会提高设计的效率,也会提高生产效率。如果缺失有效设计管理制度保障,设计行业也不可能做大做强。因此,建构当代设计管理体系,是当代中国设计可持续发展和强大的基本保障。

注释:

[1]邹其昌.论中华工匠文化体系[J].艺术探索,2016(5).

[2]邹其昌.论中华工匠文化体系[J].艺术探索.2016(5).

[3]三省六部:三省即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则是指隶属尚书省的六大部门,即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4](唐)李林甫等.唐六典[M].陈仲夫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2:215.

[5]《墨子》原文中无“平以水”句,据王焕镳《墨子校释》补。

[6](宋)刘敞.公是集[A].文渊阁四十二四库全书第1095册[C].

[7](宋)陈舜俞.都官集十四卷[M].张寿镛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8](秦国)吕不韦.吕氏春秋[A].高诱注.诸子集成六[C].上海:上海书店,1986:315.

[9](宋)陈襄.古灵集[M].陈绍夫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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