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珂
在义务教育中,渗透民族文化多样性的教育是应当且必然的,笔者以人教社1978年、1993年、2007年版语文教科书为例, 对近二十年来初中语文教科书中人物形象的民族状况及其演变进行了比较研究 。
1.人物形象民族状况频度差异及呈现状况分析
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数量上,三版教科书体现少数民族人物形象的作品很不足。1978年版只有《夜明星》中藏族的索朗阿爸和著名的《木兰诗》;1993年版还是相对比较多的,选取了间接介绍少数民族人民性格、品德、生活的《驿路梨花》《老山界》,还有《木兰诗》;2007年版直接介绍少数民族文学、思想、文化、艺术等的作品只有《云南的歌会》,直接反映少数民族生活的作品只有《木兰诗》。
在对课文的阐释方面,有关少数民族的篇目,教学上并没有引导学生从认识少数民族风土人情和文化生活的角度来理解。如《驿路梨花》讲述的是一个瑶族老人、哈尼族小姑娘和解放军战士互相关爱、助人为乐的故事,对人物的解读是站在“学雷锋”的角度上,人物形象的“民族符号”则完全被忽略了。《云南的歌会》出现在教科书编排中的民俗单元,从民俗单元的阅读提示中可以看出教科书是从民间习俗的角度来提示阅读重点的,并没有从少数民族的文化特色角度来阐释,但文中的插图出现的则是一幅少数民族男女青年载歌载舞的场面。三版教科书均选入的《木兰诗》,对其解读阐释也经历了一个变化,从最初的强调爱国、孝亲、勇敢、乐观的价值取向过渡到突出木兰的巾帼英雄形象,从女性视角进行解读。这固然是一个可喜的视角转变,但是《木兰诗》本身是汉族艺术与少数民族艺术结合产生的优美动人的民间诗歌,其中蕴含了深厚的民族融合与文化交流的背景,我们应该让学生认识到民族融合、文化交流是一个以汉族为主体的相互融合、水乳交融的过程,每一个民族的文化都有各自的特点。
2.教科书对于民族文化多样性呈现的缺失及其呈现的意义
费孝通指出中华民族的结构是“多元一体格局”,滕星在此基础上从教育的角度提出了在一个多民族国家实施“多元文化整合教育”的理论,认为“一个多民族国家的教育,在担负人类共同文化成果传递功能的同时,不仅要担负传递本国主体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功能,而且同时也要担负起传递本国各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功能”。而实施多元文化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课程,课程设置应该提供学生“文化选择的权利和机会,培养学生的民族平等意识和跨文化适应能力”。作为基础教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语文课程应该肩负起多元文化教育的重任,传播祖国文化。在语文课程总目标中,第二条表述为“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汲取民族文化智慧。关心当代文化生活,尊重多样文化,吸收人类优秀文化的营养”。
初中语文教育对民族教育的缺失不仅体现在教科书中、课程标准中,实际上也存在于语文教育的整个观念中。语文教育应该培养学生民族平等的意识,提供学生文化选择的权利,建立多元并存的教育体系。语文教育不能“只反映处于主体地位民族的强势文化和主流文化的文化诉求,还应反映处于劣势地位民族的弱势文化和非主流文化的文化诉求,以反映各族的文化精华和文化多元的价值观,探索‘和而不同、多元并存的语文教育体系”。
只有多元并存的语文教育体系才能培养学生民族平等意识,否则汉族学生会因为其语言的强势地位而轻视少数民族语言甚至文化,少数民族学生在主流文化的教育下会形成对自己民族语言和文化的自卑感。目前主流文化和少数民族双语教育中出现的问题已经使得少数民族学生趋同汉语文化,日渐丢失了对文化学习的选择权利和机会。以汉语文化为主流的教育不仅会对主流之外族群的学生造成心理上的挫伤,对主流族群的学生也会产生负面影响,使他们错误地形成自身的优越感,对各民族、群体间的关系形成误解,也排除了他们从其他族群的知识、观点中获益的机会,不利于他们自身文化观念的反省和发展。
无论汉族还是其他民族背景的学生,他的思想观念、价值观的形成需要植根于特定的文化,每个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需要以一种民族文化为基础、以民族文化为参照去理解异质文化。将少数民族文化恰当、合理地引入语文教科书,有利于学生对自己本族文化(汉族文化)的理解。多元文化的熏陶对一个人理解一元文化起着积极的作用,学生的文化观念往往可以越过“屏障”,从而改变自己的接收视野。在基础教育中保护和重视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和不同种族、阶层文化的多样性已经成为全世界的共识,对于我国这样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国家而言,在义务教育中,渗透民族文化多样性的教育是应当且必然的。民族文化或种族文化的多元与平等,作为多元文化思想中的核心内容,在这三版教科书中是受忽视的,至少没有得到足够的体现。
作者简介:北京市回民学校语文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