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日本对“清乡”活动的决策与主导

2016-12-09 02:12曾凡云王祖奇
安徽史学 2016年6期
关键词:日军部队日本

曾凡云 王祖奇

(盐城师范学院 历史系,江苏 盐城 224051)



论日本对“清乡”活动的决策与主导

曾凡云 王祖奇

(盐城师范学院 历史系,江苏 盐城 224051)

武汉、广州作战之后,日本调整对华战略,着力扶植伪政权,在所占领地区大肆开展“治安肃正”运动。在华中地区,日本与汪伪政权协同组织实施了声势浩大的“清乡”活动。日本大本营及侵华军事机构通过规划“清乡”活动的具体策略、主导控制汪伪政府清乡委员会的组织与活动、与汪伪政权签订一系列“清乡”协议、在“清乡”活动中牢牢控制军事指挥权等,使整个“清乡”活动完全服从于日本侵华的总目标和总战略。

日本;汪伪政权;“清乡”

武汉、广州作战之后,日本决定调整对华战略,即逐渐停止大规模军事会战,重点对华开展各种谋略工作,以达到解决中国事变之目的。在华中地区,特别是日本政府决定扶植汪伪政权后,“清乡”活动逐渐成为其恢复占领区治安,巩固汪伪政权统治,实现其对华“分治合作主义”谋略的主要方式*[日]堀場一雄:《支那事変戦争指導史》,東京時事通信社1962年版,第143页。。1941年7月至1945年初,日汪集团在江苏省大部及上海、浙江、安徽等省市的部分地区分批次、逐步展开“清乡”活动,对当地人民进行了疯狂的压迫和掠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长期以来,学界对日汪协同进行的“清乡”活动一直给予关注,出现不少有洞见的研究成果,围绕日汪“清乡”活动产生的过程及原因、主要内容及具体方式、对当地造成的破坏影响、新四军领导反“清乡”斗争等进行了较深入的探究*论文主要有:余子道:《日伪在沦陷区的“清乡”活动》,《近代史研究》1982年第2期;秦曼:《日汪清乡运动初探》,《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晓曦:《浅析日伪“清乡”运动产生的原因》,《怀化师专社会科学学报》1987年第1期;杨元华:《试析日伪对华中的“清乡”活动》,《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3期;沈秋农:《论抗战时期苏常太地区的“清乡”与“反清乡”斗争》,《民国档案》1995年第1期;鲍珍珍:《日伪在浙江省发动的清乡运动》,《浙江档案》1993年第2期;郑建锋:《试析日伪在浙“政治清乡”的运作》,《浙江档案》2003年第11期;王建国:《“清乡运动”与李士群之死》,《安徽史学》2004年第6期;翁复骅:《日伪“清乡”期间的经济掠夺》,《苏州大学学报》1987年第1期。著作主要有:余子道等:《汪伪政权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闻少华:《汪伪政权史话》,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综观已有研究成果,虽然学者们在不同程度上对日本在“清乡”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必要的论述,但是总体上仍比较分散,缺乏系统性。本文试图结合新公开的日伪有关档案资料,专门对“清乡”活动中日本的主导性地位进行系统考察,以期加深对日本主导汪伪政权开展“清乡”罪恶活动的认识。

一、日本主导“清乡”政策的出笼

对于是谁策划了日汪在华中地区实施的“清乡”活动,学界存有分歧。有学者认为是汪伪政府军事顾问晴气庆胤策划了“清乡”活动*费正:《抗战时期的伪政权》,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39页。,也有学者认为是日本中国派遣军第13军(登部队)司令官泽田茂、派遣军总参谋部与晴气庆胤一起策划了“清乡”活动*余子道:《日伪在沦陷区的“清乡”活动》,《近代史研究》1982年第2期。,还有人认为李士群是“清乡”活动的“主要谋划者”*王建国:《“清乡运动”与李士群之死》,《安徽史学》2004年第6期。。

在当事人的回忆中,对于是谁策划了“清乡”活动,也存在不同的说法。汪伪政府最高军事顾问影佐祯昭在其《我所走过的路》中说是“汪氏想出的方案”*陈鹏仁:《汪精卫降日秘档》,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9年版,第61页。。曾任日汪清乡委员会副秘书长、清乡事务局局长的汪曼云说是“影佐祯昭向汪精卫提出了……‘清乡计划’”*汪曼云:《千里哀鸿说清乡》,余子道、刘其奎等编:《汪伪政权资料选编:汪精卫国民政府“清乡”运动》,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61页。。这与日军第13军司令官泽田茂回忆一致,他也表示是影佐祯昭提出了“清乡”的设想*[日]防衛庁防衛研修所戦史室:《支那事変陸軍作戦》(3),東京朝雲新聞社1975年版,第425页。。汪伪政府军事顾问晴气庆胤在《沪西“七十六号”特工内幕》中说,是汪伪的“日本军事顾问部提出了清乡工作草案”*[日]晴气庆胤:《沪西“七十六号”特工内幕》,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171页。。汪伪特工总部“江苏试验区”区长姜颂平在回忆中提出,“1941年初,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提出要在长江下游进行‘清乡’的方案”*姜颂平:《特工头子李士群》,江苏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江苏文史资料》第29辑,江苏文史资料编辑部1989年版,第146页。。那么,究竟是谁主导策划了华中地区的“清乡”活动呢?

中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日本为了达到早日解决“中国事变”之目的,采取了对占领区进行“治安肃正”的策略。1938年9月6日,华中派遣军司令官畑俊六提出《关于武汉、广州两战役善后处理的形势判断》,强调要通过“彻底进行治安肃正”来稳定日本对华中地区的统治*[日]防衛庁防衛研修所戦史室:《支那事変陸軍作戦》(2),東京朝雲新聞社1976年版,第280页。。10月初,日本战争指导当局制定《三八年秋季以后的对华处理方针》,表示在汉口、广州攻克之后,对华行使武力暂告一段落,“首要的基本工作是恢复治安”,“治安地域大致从包头起至黄河下游、新黄河、芦洲、芜湖、杭州一线以东,逐步确保整个地域的安定,当前须迅速确立治安的重要地域,大体如下:河北省北部、包头以东的蒙疆地方、正太线以北的山西,尤其是太原平地、山东省的重要部分(胶济沿线地方)、上海南京杭州三角地带。”*[日]堀場一雄:《支那事変戦争指導史》,第218—219页。显然,京沪杭三角地区这时已纳入了日本要施行“治安肃正”的重点地区之一。

随后日本当局开始在占领地区大量增加军力与物力。但是由于八路军和新四军全面进入敌后领导抗日斗争,加之部分国民党部队的存在,日本“治安肃正”的策略转变及实施无论是在华北还是在华中都遇到了极大的困难。在华中地区,中共领导下的新四军不断与日伪军争夺粮食、棉花等战略物资,破坏宁沪铁路,打击日军,使日军深受威胁,加之活跃在此地区的国民政府忠义救国军也不时骚扰日军,使日军在华中地区的军事占领仅及大、中城镇与铁路、公路等交通要道的点与线。以至于当时的日伪报纸为此连篇累牍地讨论“扫荡长江下游匪军之必要”*陈毅:《新四军在华中》(1943年7月5日),《陈毅军事文选》,解放军出版社1996年版,第236页。,“所谓占领区……,只不过是名义,实质是敌区”*《关于清乡工作》(1941年7月),《东亚》(日文)第14卷第8号(1941年8月),第4页。。

1940年3月30日,日本一手谋划的汪伪国民政府在南京宣告成立。汪伪政府成立后,日本方面幻想通过其来实现对占领区的稳固统治,从而解决“中国事变”。4月5日,日本驻上海独立混成第十七旅团团长长谷川正宪在第三次团队长会议上发出“训示”,希望趁汪伪政权成立之“良机”,通过与汪伪政权的“紧密合作”,“果断执行肃正讨伐”,以便“在第二期治安肃正大讨伐中要彻底击溃该地域内的游击队”*上海警備隊司令部:《団隊長会議席上に於ける司令官訓示》(昭和15年4月5日),《陣中日誌》(昭和15年3月1日—15年5月31日),档案号:支那-支那事変上海·南京-205_2,防衛省防衛研究所藏。日本亚洲历史资料中心(JACAR)(https://www.jacar.go.jp/index.html)电子版,查询编码C11111854900。。日汪双方经过“协商”,于6月24日签订了《关于治安肃清上日本军与中国方面治安机关(军队、宪兵、警察之总称)间相互关系之协定》*该《协定》规定:一、日汪军警各机关“保持秘密联系”,共同担任行政区内的“治安肃清”;二、日本各军司令官、各兵团长、各警备队长及各地宪兵队长,得指挥“在其担任地域内”汪方军警指挥官。参见周佛海:《周佛海日记全编》上卷,中国文联出版社2003年版,第292页。。

但是汪伪政权的统治力量极为薄弱,出乎日本意料,汪伪政权“不但不能适应日本的需要,且由于它的统治不能渗入到下层,赋税无着,政费难筹,反而使日军多了一重负担”*黄美真编:《伪廷幽影录——对汪伪政权的回忆》,东方出版社2010年版,第240页。。所谓“政令不出南京城”是当时汪伪政府的一个真实状况*[日]防衛庁防衛研修所戦史室:《支那事変陸軍作戦》(3),第425、415、414页。。如此,日本便不得不考虑要在政治上和军事上进一步调整方针,“以便直接帮助汪兆铭政府进行政治建设”*[日]晴气庆胤:《沪西“七十六号”特工内幕》,第1页。。

1940年10月18日,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拟定对华持久作战“一般方略”,提出“把华北和华中、华南、平汉和粤汉线以东必要的地域与敌区加以隔绝而固守之,同时肃清敌对因素”;并强调“在1941年秋之前,要把河北、山东、江苏(除上海地区)、安徽、浙江等省的占领区作为第一期进行隔绝。”*⑨[日]堀場一雄:《支那事変戦争指導史》,第461、514、521页。这里出现的对华占领区进行“隔绝”、“肃清”治安的提法,并且将汪伪政权的中心地带,即京沪杭三角作为“第一期隔绝”地区,显然成为后来日汪集团首先在京沪杭三角地区实施“清乡”活动的直接源头。紧接着,11月13日日本的御前会议通过《中国事变处理纲要》,明确强调“在华中方向,应确保武汉附近的重要地区及从武汉下游的长江流域间的重要地点,和南京、上海、杭州三角地带附近。”⑨11月30日的御前会议作出《处理中国事变重要决定》,明确声称南京、上海、杭州三角地区为“日华强度结合地带”*政務一科:《日支新関系係調整方針ノ分析》(昭和14年9月2日),《昭和14年9月2日から昭和14年9月12日》,档案号:A-6-1-1-8_3_005,外務省外交史料館蔵。日本亚洲历史资料中心(JACAR)(https://www.jacar.go.jp/index.html)电子版,查询编码B02031731100。,进一步显示了日本要在长三角地区实施特殊方法取得“治安肃正”效果的强烈意向。

与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和日本大本营的战略思路相一致,1940年11月15日就任驻上海第13军司令官的泽田茂一到任后便积极寻找加强占领区统治的新方法,他在《阵中日记》写道:“整顿(长江)三角地区的治安肃正为我军当前最重要的任务,象以往那样的‘暂时性的讨伐’显然不能破坏深入地下的敌组织。因此,我到任之初欲为此治安工作谋取何种新方法,与军事顾问晴气中佐研究的结果,从蒋介石在江西省赤化地区施行过的方案中,即‘三分军事,七分政治’的方案中,得出了可以进行清乡工作的结论。”同时,泽田茂还明确讲到了“清乡工作”与汪伪政权的关系,“本工作主要目的,在于渗透国民政府政治势力,要以此为手段,使国民政府发挥强大的政治威力。本工作最大要点,不仅扫除敌匪,而在于扫除敌匪指挥,渗透并发展国民政府的政治势力。”这样的思路与表达已与后来“清乡”活动实际方案中所声称的主张基本一致。

11月30日,日汪签订《中日国交调整条约》,日本正式承认南京伪国民政府。12月3日,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拟定出“对南京政府第一阶段的指导纲要”。“纲要”提出,“关于新国家的建设,按现阶段划分的财力、武力(包含警察)的建设计划:第一阶段,大体以包括淮河以南三角地带(除上海)的地域作为政府直辖地域的政治建设。”10日,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又拟定了“持久作战第一阶段对现地的政略指导”,即“须加强对敌领域的封锁,且努力在占领区及敌区间做有效而合理的隔绝,逐步划分重要区域,促进占领区治安的肃清,以期充实我国国防资源,同时安定民心,扶植新政府的实力,扩大其政治力量的渗透,使其策应与协助我遂行战争和处理事变。”*②③④[日]堀場一雄:《支那事変戦争指導史》,第523、529、558、602页。1941年1月25日,日本总参谋部较为详细地制定了对南京汪伪政府的“第一期政略指导方针”,提出“使南京政府建设成为完整的政治区域,即逐步划定区域,把政治、经济、军事全部委托给南京政府,断绝日本方面的一切干涉,以使他们自由地实现其政治理想。从所谓的局部和平向全面和平发展,逐渐扩大其区域,而最后造成新的国家。”②显然,这里的“政略指导方针”已经是一份非常完整的要在京沪杭三角地区实施特殊“治安肃正”的具体指导方案,即“清乡”方案,其充分表明,所谓的“清乡”活动计划完全是由日本方面主导的,是由日本国内最高战争指导当局、日本侵华派遣军总司令部、驻上海第13军以及汪伪政府的日方军事顾问等各方共同参与和策划最终形成的。

“清乡”政策正式确定后,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随之决定,将方案交由汪伪政府组织实施,规定2月19日以后,“每周三与南京政府要人实施定期会谈”③,商讨如何具体实施“清乡”计划。时任日本战争指导局高级军官的堀场一雄对此表示:“总军(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引者注)当局于年初以来,一直在定期会谈中促进南京政府的活动。南京政府把它叫做清乡工作。”④汪伪政府在其中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

最终,1941年3月13日,应日方的要求,南京汪伪中央政治委员会第39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汪精卫交议的“拟请组织清乡委员会”案,决定以汪伪军事顾问部支持的警政部长李士群为委员兼秘书长*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汪伪中央政治委员会暨最高国防会议会议录》(四),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08页。。3月24日,日本主导下的“清乡”委员会正式成立。

二、日军主导“清乡”委员会工作与系列“清乡”协定

“清乡”委员会成立后,日本华中派遣军与特务机关大力支持此次“清乡”活动。早在1941年2月,日本方面积极研究并制定了“肃正讨伐及封锁计划”,“实施了干部教育”*[日]防衛庁防衛研修所戦史室:《支那事変陸軍作戦》(3),第419页。。3月初,日军华中派遣军司令部决定把13军“清乡”指挥所移到苏州,并着手准备和指挥从事经济工作的“清乡”特务机关(机关长金字俊治中佐)及执行宪兵职务的重藤机关(机关长重藤宪文宪兵大佐)。另外,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派遣了梅机关(军事顾问晴气庆胤中佐及总军第二科参谋小笠原清少佐)到现地,负责全面的指导和联络。5月,在南京的日伪高级军政头目,举行了所谓“蒋介石五次围剿战术讨论会”,仔细研究了蒋介石在十年内战中的“围剿”战术*上海市新四军暨华中抗日根据地历史研究会编:《华中抗日斗争回忆》第8辑,上海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研究会1987年版,第29页。。

同时,4月14日至5月15日,日汪联合举行了七次“清乡”委员会筹备谈话会。在谈话会上,日方对即将实施的“清乡”活动制订了一系列具体措施。

4月14日,晴气庆胤在“清乡”委员会第一次筹备谈话会中强调:关于“清乡工作”,“惟以应清之区域辽阔,如杭州绵延迄至芜湖,地方广大,必须分区。假定先从太仓至镇江间划为一区,局部实施,再一步一步扩展之。”他提出“清乡工作之步骤,即就划分之各地区,权其缓急,于每进一区时,先行封锁,建筑碉堡。”具体来说,“一区肃清后,将军队向第二区线内移动,则第一区线内改调保安警察接防,以维持治安。……以后即照之类推。假定第一期为六个月,第二期共为八个月,第三期共为十一个月。”*⑨⑩余子道、刘其奎等编:《汪伪政权资料选编:汪精卫国民政府“清乡”运动》,第125—126、130、138、144页。从此后日汪实施的数期“清乡”活动来看,可以说完全是按照晴气庆胤所说的“清乡步骤”展开的。4月23日,汪伪方面又“将日方提供的‘治安肃清纲要’翻译,并已送至参谋团参酌。”⑨5月1日,“清乡”委员会第四次筹备谈话会决定对日方已经准备的“清乡之肃清作战计划”进行讨论,并决定“加拟‘教令参考资料’,以日方立场规定军队工作范围”⑩。5月8日,日方把影佐祯昭特务机关制定的“清乡政治实施纲要”及“政治工作实施要领预定计划进度表”交给汪伪方面“讨论”,并命令其加以实施。

为使汪伪政府与日军更好地配合实施“清乡”活动,在实施“清乡”活动前后,日军主导与汪伪政府签订了一系列“协定”或“清乡指导纲要”。6月18日,第13军参谋长与李士群签订了《关于苏州地区清乡工作之日华协定》,该《协定》“原稿由日方送来,汪伪全单照收”*汪曼云:《千里哀鸿说“清乡”》,黄美真编:《伪廷幽影录——对汪伪政权的回忆》,第243页。。根据该《协定》,从1941年7月1日到1942年6月,日汪首先在苏南地区实施三期“清乡”活动。6月29日,日军第13军驻苏州“清乡”工作司令部印制了《苏州地区敌匪情要图》,对苏州地区新四军、忠义救国军及所谓土匪所在区域进行了细致划分,以供“清乡”日军部队使用*蘇州登集団清郷工作司令部:《蘇州地区廠匪情要図》,档案号:陸軍省-陸支密大日記-S16-65-88,防衛省防衛研究所藏。日本亚洲历史资料中心(JACAR)(https://www.jacar.go.jp/index.html)电子版,查询编码 C04123131100。。

苏南地区第二期“清乡”活动开始后不久,12月10日,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畑俊六下达了《总作命甲第三百二十九号》,其中规定:“一、根据第13军制定的《扬子江下游三角地区国民政府治安建设指导纲要》,准备继续进行清乡工作。二、华中派遣宪兵队一部继续予以协助前项工作。”*[日]畑俊六:《支那派遣軍命令》,档案号:陸支密大日記第31号,防衛省防衛研究所藏。日本亚洲历史资料中心(JACAR)(https://www.jacar.go.jp/index.html)电子版,查询编码C04123811700。当第二期“清乡”活动在江苏省吴县、常熟、江阴及无锡地区开展时,日本驻上海大使馆中支警务部也编制了《无锡地区第二期清乡工作实施状况》交于汪伪方面施行*上海日本總領事館特別調査班:《第二期無錫地区清郷工作実施状況》,档案号:A-7-0-0-9_9_6_00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藏。日本亚洲历史资料中心(JACAR)(https://www.jacar.go.jp/index.html)电子版,查询编码B02032459000。。1942年2月1日,第13军司令部又制订了苏南地区《第三期清乡工作指导纲要》,该《纲要》详细列出了第三期“清乡”方针:“第三期清乡工作依然是在日中合作,一如既往地采用坚壁清野方式,把在第二期清乡地区实施的各种工作进行强化,在新的若干区域继续扩展清乡、指导要目及各种工作实施的具体要目。”*登集団司令部:《第3期清郷工作指導要綱》,档案号:支那-支那事変上海·南京-24,防衛省防衛研究所藏。日本亚洲历史资料中心(JACAR)(https://www.jacar.go.jp/index.html)电子版,查询编码C11111747300。

1942年7月,伪上海特别市政府市长陈公博决定上海也组织“清乡委员会上海分会”,办理该地区的“清乡”活动。8月13日,汪伪清乡委员会同意陈公博为上海分会主任,并抄送“清乡委员会上海分会组织规程及体统表各一份”*《清乡委员会致行政院咨文》(1942年8月13日),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日汪的清乡》,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836页。。16日,“清乡”委员会上海分会主任陈公博与小林信男签署《关于上海地区清乡工作中日协定》,承诺上海的“清乡”活动“应受小林部队长之部署;税警队,则受日本军之指挥”*⑨余子道、刘其奎等编:《汪伪政权资料选编:汪精卫国民政府“清乡”运动》,第190、196—198、206—209页。。

进入1943年后,随着日汪“清乡”区域进一步扩展,日本驻华中各地最高指挥官又要求汪伪政府签订了一系列的“清乡”协定。为协调对镇江地区的“清乡”活动,3月4日,日军驻镇江现地最高指挥官山内正文与李士群签署了《关于镇江地区清乡工作的中日协定》*《关于镇江地区清乡工作的中日协定》(1943年3月4日),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日汪的清乡》,第593—595页。。同时,小林信男与李士群签订《关于苏州第三期清乡地区扩张工作之协定》,该《协定》规定苏州第三期“清乡”地区包括无锡县第八区未清乡地区(徐舍乡、五塔乡等),以及确认苏州地区的“清乡”活动有“日本军方面由第六十师团长负责”*《关于苏州第三期清乡地区扩张工作的协定》(1943年3月),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日汪的清乡》,第458页。。3月17日,苏北地区“清乡”主任公署发布第一次工作总纲,确定在南通设立苏北地区清乡主任公署,并把南通、如皋、海安与启东划为苏北第一期“清乡”地区。4月8日,小林信南与李士群签订《关于苏北第一期地区清乡工作实施之协定》,具体划分了日汪协力实施“清乡”的军事、政治及经济等各项工作⑨。7月18日,日本驻芜湖地区现地最高指挥官根据第13军命令,也提出了《芜湖地区清乡准备工作中日现地协定事项》13条*《芜湖地区清乡准备工作中日现地协定事项》(1943年7月18日),余子道、刘其奎等编:《汪伪政权资料选编:汪精卫国民政府“清乡”运动》,第201页。。9月1日,李士群与小林信南签订《关于扩展吴江县清乡工作协定》。9月29日与12月4日,汪伪浙江省长傅式说与日本浙江现地指挥官枪部队长(“枪部队”是日本侵华期间第70师团的文字代号——作者注)内田孝行签订了《浙江省第二清乡区域清乡工作之协定》及《关于浙江省第二清乡区清乡工作推进之协定》,在浙江省大肆开展“清乡”活动。

由上观之,无论是汪伪的“清乡”委员会,还是与日本签订的“清乡工作之协定”都只是负责推行日方“治安肃正”的一个工具,汪伪自己无权制定维持治安的措施。据汪伪清乡委员会副秘书长汪曼云回忆,“自伪清乡委员会成立,以迄日本投降,所有各省市的清乡计划,原件都是日文,都是由日方制订的,汪伪不过照本画押签字。日军的理由是:‘军事是绝对机密的,中国方面的清乡计划虽为政治性质,但它必须配合军事行动。因之它连带成为绝对秘密的东西,所以也只好由我们代为制订。’”*汪曼云:《千里哀鸿说“清乡”》,黄美真编:《伪廷幽影录——对汪伪政权的回忆》,第245页。

三、日本控制“清乡”的军事活动

军事行动是“清乡”活动的中心内容之一,既是“清乡”活动本身开展的前提和保障,也是“清乡”活动服务于日本总体侵略目标的前提和保证,日本方面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在“清乡”活动中始终牢牢掌握着军事指挥权,在其与汪伪政府签订的一系列关于“清乡”的协定中,都明确规定“日本方面主在担任关于作战及封锁事项,中国方面主在担任政治工作”*《关于苏州地区清乡工作之日华协定》(1941年6月18日),余子道、刘其奎等编:《汪伪政权资料选编:汪精卫国民政府“清乡”运动》,第186页。。

1941年7月1日,按照5月15日“清乡”委员会第七次筹备会划定的第一期“清乡”地区,计有太仓、昆山、常熟、吴县、无锡、江阴、常州、丹阳、镇江、扬中等10县。但是,由于日军兵力不足,第一期“清乡”只在太仓、吴县、常熟等3县沿京沪铁路线以北,及昆山县城以北区域进行。

第一期“清乡”活动开始后,为全面“协助清乡”,中国派遣军驻上海第13军司令官泽田茂决定:“军事由日军统一担当”*[日]日本防卫厅战史室:《第十三军的清乡工作》(节译),余子道、刘其奎等编:《汪伪政权资料选编:汪精卫国民政府“清乡”运动》,第156页。。其中,驻扎在苏州地区的浜田联队按照第13军命令积极参加了此次“清乡”活动,联队主力在苏州梅里镇、除市镇附近开展“清乡”工作。6月30日,浜田联队第二大队出发参加苏州地区的第一期“清乡”工作。7月6日,联队主力全部出发参加苏州地区“清乡”活动*[日]岸本清之:《浜田聯隊秘史》,広岛佐佐木印刷株式会社1987年版,第394页。。

所属部队部队名从何处派来现驻地兵力松竹第五师团第五十二连队原由部队从内地编成支塘镇2个中队约200人同上,二十二联队第一大队清水部队同上白茆新市1个大队约500人同上,二十二联队第二大队宫本部队同上董滨市同上松竹部队松文部队四十二联队第一大队尾越部队同上梅李镇同上松竹部队松文部队四十二联队第一大队同上浒浦镇约400人第一百十六师团松尾大队安庆太仓约500人第十五师团启谷部队南京约500人独立工兵大队田岛部队上海驻屯各地约200人宪兵队三班苏州支塘沙滨大会约80人

为弥补华中地区军事力量不足,日本又从国内抽调部队参加在华中地区的“清乡”活动。据参加苏南地区第一期“清乡”活动的一个日本宪兵记载:日军根据华中“清乡”地区的实际情况,要求参加此次“清乡”活动的日军所携带的武器有轻重机关枪、步枪掷弹筒以及大炮3门,其总兵力为6个大队,约3500人(如上表所示)*《敌人在江南怎样清乡》(1942年9月),《新四军战史资料》第78卷(军事学院图书资料馆藏),第888—889页。。

随着日汪“清乡”区域不断扩展,自8月1日至31日,第13军又对参加“清乡”活动的日军部队有所调整,这时参加的部队有:堤部队,包括大泽部队、於保部队;杉浦部队,包括原田部队(下辖清水部队、宫本部队)、安藤部队(下辖染谷部队、花轮部队)、佐佐木部队与关根部队;此外,中山部队、明田部队、尾越部队、苏州宪兵队等也积极参与。以上部队在1个月内军事“清乡”次数累计达到3313次,与新四军、国民党忠义救国军交战26次,逮捕人员1204人*登集団清郷工作司令所:《清郷工作各種統計並ニ参考資料》,档案号:返赤12014000,国立公文書館藏。日本亚洲历史资料中心(JACAR)(https://www.jacar.go.jp/index.html)电子版,查询编码A03032017000。。

1941年9月16日,日伪在苏南实施第二期“清乡”活动,参加的日军部队主要是杉浦英吉部队、堤三树南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新四军·参考资料》(3),解放军出版社1992年版,第395页。。为弥补日军在华中地区“清乡”兵力不足,12月4日,日军第13军将“神户部队配属中之暂编第13师第1团第2营(约400名)专属堤部队”参加“清乡”活动*《清乡委员会驻苏办事处致清乡委员会呈文》(1941年12月4日),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日汪的清乡》,第430页。。

1942年2月,日汪发动苏南第三期“清乡”。虽然此时日美战争已经爆发,但参加“清乡”活动的日军兵力仍一度达到8个大队,具体为:堤部队主要在无锡、吴两县大部地区,江阴、武进两县的一部;柳泽部队主要在江阴县的大部、常熟县的一部分;中山部队在太仓、昆山两县*登集団司令部:《第3期清郷工作指導要綱》(昭和17年2月1日),档案号:支那-支那事変上海·南京-24,防衛省防衛研究所藏。日本国立公文书馆亚洲历史资料中心(JACAR)(https://www.jacar.go.jp/index.html)电子版,查询编码C11111747300。。据一位日本学者统计,从1941年7月到1942年3月,在苏南地区的三期“军事清乡”中,日军累计共投入了“第五、第十五师团的约7万多兵力……,对新四军及其游击队和忠救军进行彻底的武力‘扫荡’”*[日]古厩忠夫:《日军占领区的“清乡”与抗战》,池田诚编著、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编译:《抗日战争与中国民众》,求是出版社1989年版,第165页。。

1943年3月,日汪按照计划开始在苏北地区发起“清乡”活动。4月8日,日军现地最高指挥官小林信男与李士群签订《关于苏北地区第一期清乡工作的中日协定》,规定“军事方面由日军负责”*《关于苏北地区第一期清乡工作的中日协定》(1943年4月8日),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日汪的清乡》,第671页。。参加苏北第一期军事“清乡”的日军部队主要有:如皋地区为丹木队、福原队,南通地区为村上队*《苏北第一期清乡地区封锁工作展开要领》,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日汪的清乡》,第676—677页。。同时,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还把在华北对中共有作战经验的南浦部队以及小林师团所部调到苏北参与第一期“清乡”。南浦部队,即日本宪兵,到“清乡”区各县后“改名为该县的警备大队”。小林师团则作为日本机动兵团,分散活动,其下辖的山本联队(番号登宇部队)约3000人参与了苏北第一期军事“清乡”*钟民:《苏中四分区反“清乡”斗争序战》,上海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研究会编:《华中抗日斗争回忆》第1辑,1984年内部版,第19页。。

需要注意的是,在日汪协同进行的“清乡”活动中,不仅军事行动由日军方面统一指挥,而且属于汪伪方面的警察、税警团、行动队及保安队等也由日军实际指挥。随着日美战争的进行,日军兵力越发吃紧,不得不抽调部分参加“清乡”的日军南下,日军便采取通过控制汪伪政权的和平军、行动队、警察总队及特务团的方式继续实施军事“清乡”。

1941年6月18日,在日汪签订的《关于苏州地区清乡工作之日华协定》中明确规定:“伪军、保安队及警察在清乡期间由日军调遣与指挥”*汪曼云:《千里哀鸿说“清乡”》,黄美真编:《伪廷幽影录——对汪伪政权的回忆》,第243页。。具体来说:汪伪政权的武装警察总队要在“清乡”地区内和日军协作警戒、搜集情报、逮捕犯人与搜集埋藏物,“如查出有犯人及物品时,则通知日本军后,再送向清乡委员会”。汪伪政权的“和平军”要“受日本军的指挥,从事进行肃清工作,且有逮捕犯人或搜集埋藏物任务,如果搜获物品及捕获犯人,应通知日本军,送往日本军。”此外,汪政权的特务工作团也必须“受日本军指挥”*《敌人在江南怎样清乡》(1942年9月),《新四军战史资料》第78卷,军事学院图书资料馆藏,第890—891页。。

1941年8月16日,“清乡”委员会上海分会主任陈公博与小林信男签署了《关于上海地区清乡工作中日协定》。该《协定》明确规定,“担任政治工作为主”的汪伪税警队“受日本军之指挥”,“关于作战警备事项,应受小林部队长之[区]部署”*余子道、刘其奎等编:《汪伪政权资料选编:汪精卫国民政府“清乡”运动》,第190页。。

1941年9月27日,汪伪“清乡”委员会给驻苏州“清乡”办事处发文同意:“一、清乡第二期工作期间,行动队须置于杉浦、堤两部队长指挥之下。杉浦部队:八个行动队,至9月23日止,在苏州。堤部队:二个行动队,至9月21日止,在苏州。二、行动队一队之编成,约10名左右,并附以日本军指导宪兵一名。”*《清乡委员会驻苏办事处致清乡委员会呈文》(1941年9月27日),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日汪的清乡》,第421页。11月21日,“清乡”委员会驻苏州办事处又同意“将清乡委员会和平义勇总队第一大队(约200名)……受柳泽部队部队长指挥”;22日,该办事处同意日本第13军作战命令,即汪伪税警团第二支队(约800名)参加“清乡”,“并受柳泽部队长指挥之下”*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日汪的清乡》,第428—429页。。

1942年春,日汪签订的《太湖东南地区第二期清乡工作大纲》规定:“日本方面担任军事、治安”,“军事由日本军统一指挥,根据划时划地法,采用鳞比形跃进式”,“本清乡地区内之保安队、警察暂时配属于日本军指挥下”*《太湖东南地区第二期清乡工作大纲》,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日汪的清乡》,第823—824页。。1942年6月6日,李士群把日文版《1942年下半年度清乡工作要领》转译的中文版呈送给汪精卫让其签发执行。在该“工作要领案”中,明确规定1942年下半年实施的“清乡”活动中,“日本方面担任军事治安”,“军事由日本军统一指挥,中国军警于清乡工作期内,临时配属于日本军”①《民国三十一年下半年度清乡工作要领》,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日汪的清乡》,第209页。。

1943年4月,日军现地最高指挥官小林信男与李士群签订《关于苏北地区第一期清乡工作的中日协定》,其中规定“关于作战警备,须要受日军指挥官之指挥”②《关于苏北地区第一期清乡工作的中日协定》(1943年4月8日),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日汪的清乡》,第671页。。1944年7月22日,在如皋伪县政府召开“第二期清乡地区清乡工作联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决定参加“清乡”的伪军“须取得日军之支援”;关于作战警备“须配属于日军担任工作”;“保安队之训练由专员公署在日军支援下实施之”③《江苏省第一区第二期清乡地区清乡工作联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944年7月22日),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日汪的清乡》,第739—740页。。

在1943年初到1944年,日汪还在浙江、安徽等地展开了“清乡”活动。1943年7月6日,日汪决定在浙江地区开展“清乡”活动,“清乡”活动区域主要包括嘉兴、杭州、湖州、绍兴、金华、余姚、余虞、宁波等地。参与浙江地区军事“清乡”活动的日军主要是枪部队(日军第70师团)下辖的内田部队,13军明确浙江省“清乡”工作实施任务由枪部队长为日本方面“实行责任者”④《登部队通知》(1944年6月26日),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日汪的清乡》,第928、985页。。在浙江地区的军事“清乡”活动中,日军第13军要求“活用中国方面之武力,日本军予以指导监督”;“日本军兵力使用时,着重于极力避免分散”⑤《日军登集团命令》(1943年8月),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日汪的清乡》,第937页。。1944年6月26日,日军第13军发出的关于安徽省第一“清乡”区“清乡”工作实施的通牒指出,日本方面参加部队由鵄部队(第61师团)长负责,中国方面军队、保安队及警察受其指挥⑥《登部队通知》(1944年6月26日),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日汪的清乡》,第928、985页。。

由上可见,在日汪协同进行的军事“清乡”活动中,日军不仅派部队直接进行军事“清乡”活动,而且牢牢控制“清乡”活动中汪伪国民政府军队、税警团、行动队及保安团等指挥权,以保证自己在“清乡”中的绝对主导地位。

“清乡”活动是日本侵华战争期间在中国长三角地区推行的一项重要的军事、政治活动,时间长,范围广,其寄希望于借助南京汪伪傀儡政权,通过一系列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手段,打击、驱赶区域内的抗日力量,压制、消除区域人民的抗战意志,以使其成为日本侵华统治的驯服者、支持者,成为日本维持在华统治以及进一步扩大侵略的基地。日本大本营及其在华侵略机构对“清乡”活动高度重视,在活动的早期策划、实际开展以及逐步推进等各个环节全面介入、全面主导,“表面上是由中国方面进行的与日军军事行动相关联的工作,日方从侧面予以援助,但实际上则是由日军实行且有力的幕后指导。”⑦[日]日本防卫厅防卫研修所战史室编:《华北治安战》(2),東京朝雲新聞社1971年版,第611页。日本为此不惜人力、物力和财力,可谓用心良苦。然而,日本主导的“清乡”活动所依靠的是缺少社会、群众基础的汪伪卖华政治集团,所要对抗的是以新四军为代表的华中地区中华儿女的抗战意志与抗战勇气,所追求的是呈军国主义强盗淫威欺压掠夺别国人民的邪恶目标,恰恰正是这些非正义性内容注定了其最终的失败是必然的。

[本文为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指导项目“抗战时期日汪的‘清乡’活动研究”(2014SJD692)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责任编辑:汪谦干

Treatise on the Japan’s Decision-making and Leading in “Qingxiang” Activities

ZENG Fan-yun WANG Zu-qi

(Department of History,Yancheng Normal University,Yancheng 224051,China)

After battles of Wuhan and Guangzhou,Japan regulated its strategy in China to focusing on supporting puppet regimes to conduct the so called “security strengthening” activities brazenly in the Japanese-occupied areas.Japan and Wang Ching-wei puppet regime carried out a huge“Qingxing”movement coherently in Central China.Japanese stronghold and invasion of military institutions planned specific strategies for “Qingxing” activities,dominated the organization and activities of Wang puppet government Qingxiang Committee,signed a series of “Qingxing” agreement with the puppet regime,and controlled the military command firmly,etc,which have made the “Qingxing” activities completely subordinate to the overall objectives and strategy for the Japanese invasion of China.

Japan;Wang Ching-wei puppet regime;“Qingxiang”

K265.6

A

1005-605X(2016)06-0085-08

曾凡云(1976- ),男,山东临沂人,盐城师范学院历史系副教授,历史学博士;王祖奇(1964- ),男,江苏盐城人,盐城师范学院历史系教授,历史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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