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强
【摘要】从“互联网+”旅游业的发展及其对人才需求现状出发,本文阐述了“互联网+”旅游人才层次、年龄、学历结构现状和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跨界合作,培养复合型人才的观点并论述了政府、学校、企业在“跨界”育人中的作用。
【关键词】“互联网+”人才现状 问题 跨界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10-0181-03
随着在线旅游日益普及化及“互联网+”旅游业的迅猛发展,新型商业模式和旅游消费模式必将带动旅游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与劳动力结构的调整,既有旅游专业知识,又懂电子商务的复合型人才将成为旅游企业的首选。因此,有必要对“互联网+”旅游背景下的高技能、复合型人才需求现状、使用和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有必要从教育结构优化和人才培养模式转变以适应产业转型需求的角度,提出“跨界”培养“互联网+”旅游人才的对策与建议。
一、“互联网+”人才现状—以杭州典型旅游企业为例
课题组选取杭州旅游企业(含旅行社、在线旅游平台企业、旅游网络科技公司等)为调研对象,随机抽取152家企业为样本,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企业“触网”现状和“互联网+”人才情况,收集了资料,统计了数据。
1.“互联网+”技能型人才层次、年龄、学历结构现状
根据课题组抽样调查数据整理,杭州152家旅游企业目前具备“互联网+”技能的人才层次、年龄、学历结构情况如下:
2.旅游企业“触网”转型与“互联网+”人才培养互动关系现状(典型企业)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在旅游企业“触网”转型与“互联网+”人才培养互动关系问题的认识上,被调查的杭州企业存在以下特点:
1. 90%的企业认为旅游企业“触网”转型及旅游产业结构调整会对“互联网+”技能型人才提出新的需求。
2.在当前旅游企业“触网”转型面临的困难选项中,90%的企业认为网络运营技能人才匮乏是主要困难;95%的企业认为调整方向不明导致企业无从行动;80%的企业认为转型升级动力不足和政策支持力度不大。
3. 85%的旅游企业认为通过旅游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旅游人才的综合素质将得到全面提高;70%的企业认为此举将倒逼人才培养机制和模式的改革。
4. 85%的企业认为培养“互联网+”旅游人才将统一思想,提高凝聚力,强化人才在产业发展中的核心要素作用,并促进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或转型升级。
5.在“互联网+”旅游人才培养面临的困难议题中,100%的企业认为员工培训存在与工作在时间、精力上的矛盾;95%的企业认为员工忠诚度不高,担心培训后跳槽;85%的企业认同缺乏好的培训条件(如师资、技术、设备等)和培训环境;70%的企业认为资金短缺导致培训效果不佳。
二、“互联网+”旅游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1.就整个社会而言,对“互联网+”旅游人才需求和使用缺乏整体规划
“互联网+”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储备,必须超前规划,并纳入区域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发展战略中。目前,旅游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还停留在政府层面,传统旅行社“触网”成效欠佳,行业协会在从事这项工作方面也没有具体有效的指导和实施计划,加之不少企业以当前经济效益为中心,没有把塑造“互联网+”复合型人才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重要的任务;某些旅游企业自主开展的技能培训往往呈现出小、散、片面化的倾向,整个社会没有形成对“互联网+”高技能人才需求和使用的统筹安排和整体规划。
2.“互联网+”旅游人才仍存在总量不足、待遇偏低问题
数据表明,杭州市“互联网+”复合型人才在旅游技能人才中只占有41%的比例,绝对缺口数超过50%。“互联网+”旅游人才的薪酬待遇偏低,就业环境、劳资关系、社会保障等用工制度与专业人才相比仍存在差距。在“互联网+”人才培训、考核与使用相结合并与待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上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
3.产业调整和转型升级所需的“互联网+”旅游人才结构失衡
旅游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技术密集型、高附加值产业的逐步形成,造成传统旅游人才面临着转岗、转行,需要再培训、再提高;而“互联网+”复合型人才因专业性较强,转变工种甚至转行的成本和危险性都比较大,从而难以在短期内向“互联网+”产业有效转移;加之技能人才培养周期长,社会化机构培训效果不明显、针对性不强等,造成“互联网+”旅游人才行业分布不对称、技能等级构成不合理,形成了复合型人才供需中的结构性矛盾。
三、加强跨界合作,培养复合型“互联网+”旅游人才
适应于“互联网+”旅游产业发展及企业转型升级的复合型人才培养,需要政府、学校和企业三方的共同努力和“跨界”合作,力争形成“三方联动”的良性循环机制。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在“互联网+”旅游人才培养工作规划和管理过程中,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始终发挥着主导作用,为此,我们建议:
(1)全面规划“互联网+”旅游人才行业结构、专业技能结构、工种结构等,统筹安排,协调发展,力求人力资源的发展和转型升级不浪费,有实效。
建立由政府牵头和相关部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专家共同参与的“互联网+”旅游人才培养推进委员会,开展引导性和鼓励性政策研究和旅游产业现状与发展趋势研究,开发复合型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互联网+”旅游人才培养规格与质量标准,对复合型人才在领域、层次、结构、规模等方面加以科学规划,对企业用人进行指导,引导企业重视“互联网+”旅游人才的使用和培养,督促条件好的企业尽快实现转型升级。
(2)加快整合高等职业教育资源,实现“互联网+”旅游人才培养的集约化
加快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充分且有效地利用学校、城乡、地区和旅游产业带的不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把“互联网+”旅游人才培养做大做强。如建立区域或行业间的职教集团,形成资源整合和放大效应,促进与产业链发展相适应的专业簇群建设;利用不同产业带内成熟的、技术领先的企业职业教育资源平台,实行开放式办学,在各行业中选取典型企业作为产业、产品转型升级的示范基地,重点扶持,实施与此对应的“互联网+”旅游人才培养工程,形成相应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基地,从而聚集职业技术教育资源,实现旅游人才培养的集约化。
(3)加大对职业教育投入和管理力度,健全“互联网+”旅游人才培养的保障体系
加大对紧缺“互联网+”旅游人才的政策倾斜,加大针对性经费投入,特别是向那些核心专业、市场紧缺专业、示范学校倾斜,要加强针对性投入,增加教学设备、继续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和师资培训与引进、扩大相应专业的规模等。进一步发挥政府在职业教育与培训上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运作机制和招投标办法,引导各类高等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在政府搭建的平台上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政府提供全过程服务并出资购买其培训成果。加大针对性的经费投入,例如:可以采用职业教育券的发放办法,重点解决一些紧缺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需求,并使其成为制度,长期实施。同时,在加大经费投入的过程中,也要加强职业教育经费管理力度,健全项目申报、招标和监督制度,防止出现经费浪费现象。
2.实施学校引领工程
(1)从“互联网+”旅游产业转型对人才的需求出发,积极调整专业结构,建设品牌和特色专业
高职教育要真正做到以“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为驱动”,从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结构转变的需要出发设置专业。学校要积极关注旅游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点,在专业建设与结构调整方面必须结合区域未来旅游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予以充分关注,积极寻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点,为此优化和调整专业结构,建设品牌和特色专业。
(2)优化高职院校职业教育的内部要素,提高复合型人才培养的质量
1)优化师资队伍,为高等职业院校培养“双师”型教师,在对现有教师进行专业知识和“互联网+”职业能力培训的同时,注重加强职业教学知识的培训,或聘请实践经验丰富的旅游企业技能型人才作为兼职教师。
2)改革学科化的课程设置和教材体系,建立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化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课程新体系,按照企业对“互联网+”旅游人才的实际要求来安排专业基础课程和技能训练。重视学生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行为习惯的养成,加强对学生忠诚、诚信、合作、交往等核心能力的培养,以适应现代社会对人的素质新要求。
3)改革教学模式,采取“订单”培养,对旅游企业亟需的“互联网+”旅游人才采取单元式教学、模块化考核、学分制管理,以及走训制、导师制、非全日制教学等更加灵活和弹性的教学形式。
(3)加强产学合作的力度,构建“互联网+”旅游人才培养体系
通过“跨界”合作,引进企业投资、企业技术人员来校兼职,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学校与企业合作,可以发挥学校在技术理论研究方面的优势,共同进行新技术的开发与创新,为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的开发提供帮助, 为学校人才培养提供知识资源和一定的物质保障。
3.树立企业主体地位
(1)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企业是“互联网+”旅游人才培养的责任主体,政府应建立一定的法规,明确企业在复合型人才培训中的义务和责任以及相应的优惠条件,如退税制度等。企业应依法承担“互联网+”旅游人才培训教育费用, 按职工工资总额一提取并列入成本,其中应有一半以上用于复合型人才培训。
同时,要在大型企业中发掘与整合现有的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合理布局,花大力气建设一批“互联网+”旅游人才培训基地。政府要通过政策支持和技术服务,推动旅游企业大力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岗位培训,完善推广名师带徒措施,指导企业建立复合型人才业务进修和培训制度,为“互联网+”旅游人才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
(2)努力构建“互联网+”旅游人才培训的资源共享平台,组建复合型人才培训集团
“互联网+”旅游人才培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如果仅靠单个学校或单个企业的资源来承担,显然十分困难。因此,可以通过学校之间、学校与企业之间“跨界”联合,利用各自资源要素存量优化组合, 形成复合型人才培训集体,打造一个资源共享平台,通过平台可以降低学校的生均成本,获取规模效益。在集体组织的运行上,通过订立协议的方式,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成立一个可独立组织运行的机构, 实行教育产业的运行机构。
(3)创新企业的用人机制
一方面,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的效应,科学地设置“互联网+”旅游人才岗位,判定岗位规范、任职期限、任职标准及工资待遇,实施人员全面考核、竞聘上岗,并且斌予相应的责、权、利。另一方面,提高“互联网+”旅游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人,加快建立并完善企业凭业绩和贡献定收入的分配机制,优先为复合型人才办理企业纳入和补充医疗保险,更好地激励复合型人才为社会经济多做贡献。
总之,“互联网+”旅游人才作为一个特定的功能群体,它既是一定旅游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这一发展的重要支柱。构建“校校跨界、校企跨界、政校跨界”的人才培养体系,明确学校、企业、政府三方的责任与义务,为推动旅游产业人力资源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实现人力资本优势,促进“互联网+”旅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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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互联网+”旅游人才跨界培养体系构建及实践,编号jg2015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