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按闹分配”

2016-12-08 19:58顾怡
南方周末 2016-12-08
关键词:黄某事发死者

顾怡

所谓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作死也一样,能分个三六九等。繁华路段跳楼跳桥,堵塞一下交通,上个本市报纸的社会新闻什么的,已经算不上创新了。作死之后,社会舆论纷纷表示同情,还能给家人挣一大笔钱,这算“死得其所”了吧?

这等好事还真有。2016年10月27日,东莞发生了一起运钞车押运员开枪致人死命的事件。押运员开枪的事由,是死者黄某用砖头追砸运钞车,甚至掰下了运钞车的后视镜,致使运钞车五次停车。此事被媒体曝出后,舆论哗然。

涉事的双方,一方是手持枪械,令一般群众望之生畏的钞车护卫员。另一方是江西乡下进城务工的普通青年,刚刚从打工的店里结清几百块的工资,接着便血洒街头。许多人的同情,都跟着感觉到了死者黄某这边。甚至有传言说黄某追砸运钞车,是因为运钞车之前剐蹭了黄某,黄某上前讨要说法未果,气愤不过,因此才一路追砸。而涉事运钞车在这种情况下,本可加大油门一走了之,但押运员却五次停车,可见是在挑衅黄某。因此最后的开枪射击,也是仗着有枪在手,有意为之,云云。

不知是迫于舆论压力,还是另有考量。在最终刑侦结果出炉之前,涉事押运公司便于11月28日赔给了死者家属180万元。只是赔钱之后,舆论也未完全平息。判决未下,先给赔钱,更坚定了部分网友认为押运公司理亏的立场。黄某的家属,虽然钱是收了,也一口表示不会轻易放弃刑事诉讼。许多媒体更心有不甘地进一步追问,要真相。

12月2日,东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案件调查结果。所幸事发地点是闹市区,调查取证并不十分复杂。有附近地点的监控录像,运钞车行车记录,尾随社会车辆的行车记录仪,目击群众取证等,还原事情经过,并不困难。

调查的结果,出人意料。所有的视频记录均显示,运钞车并未剐蹭黄某。事情的最初,便是黄某在运钞车等红绿灯时,用石块等物扔砸运钞车。至于运钞车为何屡屡停下,而不是绝尘而去,也真不难理解。因为事发繁华路段,运钞车没长翅膀,当然也是要堵车的。运钞车的押运员也执行了报警、上报公司等操作规程。黄某第五次追上运钞车并打砸时,押运员才开枪将其击倒。虽然是橡皮霰弹,但射击距离过近,方才致黄某死亡。涉事押运员以涉嫌防卫过当被移交检察院,有人会同情他吗?

如此一来,剧情便有点反转了。运钞车上的押运员拿着枪,也不是用来耍酷的。押运员要有保安证、持枪证,也要经过何种情况能够使用枪支进行防卫的培训。黄某是乡下务工青年,事发时只是拿着砖头,并且是孤身一人这些情况,乃是事后才真相大白。押运员当时不可能知道。贼人抢劫运钞车的事件,在国内发生过不止一次。以当时的现场情况看,便是有人突然出现,悍然追砸载有大量现金的运钞车。有没有同伙,目的为何,因何明知是武装运钞车还要上前打砸,是否另有后手,全都未知。押运员开枪防卫,在此情境下似看不出不合情理之处。

当然,“死者为大”,我们也理解死者家属失去亲人的心情,适当的人道主义补偿也在情在理。但问题处理的基本原则应该是依法办事,而不是“按闹分配”,不能为了息事宁人而牺牲法治,牺牲按正当规程办事、行使正当职能的人员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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