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广 , 闫星培 ,李金刚 ,戴帅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北京100062,中国)
让“低头族”交通参与者抬头注意交通安全
刘金广 , 闫星培,李金刚,戴帅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北京100062,中国)
根据交通参与者交通出行方式的不同,把低头族交通参与者划分为机动车驾驶人低头族、非机动车驾驶人低头族、行人低头族和公共交通乘客低头族四个类型,探讨了四类低头族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特点。从自身因素和外部环境两个方面,分析了低头族交通参与者低头交通行为的原因。针对不同类型低头族交通参与者,结合低头交通行为的原因分析,从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完善交通安全法规、创新交通管理科技手段和发动社会力量监管四个方面提出了减少低头族交通参与者低头交通行为的对策建议。
交通管理;交通安全;低头族;交通参与者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移动电话、平板电脑等智能电子设备已不再属于奢饰品,逐步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生活必备物品。仅就移动电话普及率而言,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15年通信运营业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底,我国移动电话普及率已达95.5部/百人,其中北京最高,为188.3部/百人[1],数据说明,我国移动电话普及率相对较高,已接近人均一部,并且有些区域人均不止一部。智能电子设备的迅猛发展催生了“低头族”交通参与者的出现。所谓低头族是指习惯性的不分地点不分时间低头看手机、平板电脑等便携式智能电子设备的人群,低头族交通参与者是指处于交通活动中的低头族。
本文仅对低头族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进行研究。低头族交通参与者的出现对道路交通安全产生了非常大的隐患,由于低头查看手机和其他智能电子设备造成的交通事故屡见报端,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因此,有必要分析不同类型低头族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特点与原因,提出减少低头族交通参与者低头交通行为的应对策略,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道路交通运行秩序。
根据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出行方式不同,低头族交通参与者基本可以分为四类,分别为机动车驾驶人低头族、非机动车驾驶人低头族、行人低头族、公共交通乘客低头族。
1.1机动车驾驶人低头族
机动车驾驶人低头族是指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习惯性的低头看手机或其他智能电子设备的机动车驾驶人群体,其交通行为特点为,视前方道路交通情况而定,一般低头时间不长,但是车辆速度相对较快,低头片刻时间,车辆将盲驶较长距离。如,当车辆行驶速度为80km/h时,低头1秒钟,车辆将盲驶22米,低头5秒钟,车辆将盲驶超过100米,随着车辆速度增加,低头引起的车辆盲驶距离将会更长。
1.2非机动车驾驶人低头族
非机动车驾驶人低头族是指在道路上驾驶过程中习惯性的低头看手机或其他智能电子设备的非机动车驾驶人群体,其交通行为特点为,由于驾驶人一只手持智能电子设备,另只一手单手掌握车辆,容易导致对非机动车操控不稳定,一旦发现前方危险,单手很难平稳刹车。从行驶过程中,低头期间造成的盲行距离来看,按照10 km/h的行驶速度计算,低头5秒钟,非机动车将盲行约14米。另外,当道路条件较差或交通运行状况比较复杂时,其将面临更加严重的安全隐患。
1.3行人低头族
行人低头族是指在人行道内行走过程习惯性的低头看手机或其他智能电子设备的行人群体,其交通行为特点为,一般低头时间较长,容易忽视交通安全管理设施,与其他道路交通主体的交通冲突程度严重,并且易引发行人闯红灯过街违法行为。另外,相对人行道内的其他行人而言,其行走速度较为缓慢,影响行人流整体通行速度及通行效率。
1.4公共交通乘客低头族
公共交通乘客低头族是指在乘坐公共交通过程中习惯性的低头看手机或其他智能电子设备的公共交通乘客群体,其交通行为特点为,低头时间较长,且低头过程较为连续。等待上车过程和下车过程,存在其被车门夹伤或跌落站台的安全隐患;乘车过程中,容易造成其只顾关注智能电子设备而阻挡车门的情况,影响乘客上下车效率。
究其原因,低头族交通参与者忽视交通安全的低头行为与自身因素有关,也与外部环境具有较大关系,具体原因如下:
2.1习惯性使用智能电子设备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利用智能电子设备不仅可以进行语音和文字沟通交流,而且可以方便、快捷地浏览查询各种信息,也可以观看影音文件、玩电子游戏等,进行娱乐休闲活动。由于智能电子设备具有丰富的功能,人们容易养成随时随地的使用习惯,某种意义上讲,智能电子设备对人们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容易使人们对这些电子设备产生依赖,只要有时间就会下意识地使用。
2.2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
首先,交通安全法律意识淡薄,对于机动车驾驶人低头族而言,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明确规定,驾驶人驾驶过程不允许接打电话,但有些人知法犯法,误认为交通安全违法与社会治安违法不同,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其次,交通安全认知意识淡薄,低头族交通参与者没有充分意识到低头行为的危险性,并且,低头族交通参与者普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低头行为引发交通事故并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再次,交通安全公共道德意识淡薄,人们往往对交通安全道德的认知程度较高,但运用到自己身上却没有做出良好的道德行为,如不少人当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时会抱怨行人低头看手机随意过街,扰乱交通秩序,而一旦这些人行走在道路上低头看手机时又转而声讨机动车的鸣笛抢行。
2.3交通执法管理尚未完善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规仅对机动车驾驶人低头族的交通行为进行了法律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中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并未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公共交通乘客等影响交通安全的交通行为进行规定,这与立法背景具有一定关系,当时智能电子设备并未发展到当今的程度。对于低头族交通行为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交通执法管理存在无法可依的窘境。另外,即使是对机动车驾驶人低头族执法管理而言,虽然法规对驾驶人拨打手机等影响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规定,但由于违法取证较为困难,很难及时有效制止此类行为。
2.4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待加强
从宣传教育内容上来看,近年来,低头族交通参与者的低头交通行为并未完全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没有充分意识到低头族交通行为的危害性,缺乏有效宣传教育内容;从宣传教育形式上来看,虽然目前互联网上对低头族引发的交通事故报道较多,但并未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社会缺乏其他形式的宣传教育手段。从宣传教育机制来看,低头族交通参与者的宣传教育,涉及公安交管、交通运输、文明教育等多个部门,目前,各部门还未形成有效合力,缺乏系统综合的宣传教育机构。
为了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不同类型低头族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特点,基于当前低头族交通参与者低头行为的原因分析,提出应对策略如下:
3.1系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在宣教内容上,提出各类型低头族交通参与者抵制低头交通行为的宣教内容,如,对于机动车驾驶人低头族,向其介绍低头交通行为引发的事故机理,增加低头行为引发的惨痛交通事故案例,让其充分意识到低头驾驶行为的危害性。在宣教形式上,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广播等多种宣传教育方式,如,对于机动车驾驶人低头族,在驾驶人取得驾驶证之前,通过增加驾驶行为培训内容进行宣传教育,对于行人低头族,通过在校园、社区等组织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在宣教机制上,建立抵制交通参与者低头行为的联合协作机制,定期召开综合治理工作协调会。
3.2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法规体系
在法规内容方面,目前我国相关法规只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行为进行了规定,缺乏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公交乘客低头交通行为的规定,建议对不同类型低头族交通参与者交通行为分别制定相关规定,为交通管理人员执法管理提供法律支撑。在违法处罚方面,加大对低头交通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对交通参与者交通陋习治理的威慑性。如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关于对低头交通行为陋习的治理办法。为保证行人交通安全,据新华网报道,美国新泽西州利堡镇制定了对行人低头族低头行为的处罚规定[2],行人在路上边走边发短信将被罚款85美元,约合人民币500多元,处罚较为严厉。
3.3创新交通管理科技手段与应用
在交通执法管理方面,加快科技设备的研发与应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GA/T995-2012)》等技术标准[3,4],进一步细化基于科技设备的执法取证规范,加强执法管理取证的可操作性与科学有效性。在重点车辆监控方面,利用视频监控技术,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对客运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行为监控,制定运输企业对驾驶人低头交通行为的管理办法,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严厉打击驾驶人驾驶过程低头交通行为。在交通管理设施应用方面,在重要道路和区域,加强精细化交通设计,增加禁止交通参与者低头习惯性看智能电子设备的警告标志,以增强交通语言引导。
3.4广泛利用社会力量进行监管
在创新社会共治模式方面,积极探索市民通过“随手拍”等方式,曝光低头族交通参与者低头交通行为,提高低头族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研究建立社会公众参与交通违法监管的工作机制,并对参与监管的市民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以提升社会公众参与监管的积极性。在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方面,把机动车驾驶人低头族驾驶过程的低头行为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加快交通参与者个人诚信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信用激励和惩罚制度。在城市文明考核方面,建议将城市交通参与者低头交通行为纳入文明城市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推进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对低头族交通参与者低头交通行为的治理,保障城市交通安全,提升交通运行效率。
低头族交通参与者的低头交通行为具有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低头交通行为治理涉及公安交管、交通输运、建设规划、宣传教育等多个部门,需要社会广为关注,各政府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从政策、标准、法规、设施、宣教等多个层面部署治理工作。
[1]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15年通信运营业统计公报[EB/ OL],http://www.miit.gov.cn,2016-01-21.
[2] 美国一个镇规定行走时发短信者被罚款85美元[EB/ OL],http://news.xinhuanet.com, 2012-05-15.
[3] GA/T832-201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S].
[4] GA/T995-201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S].
Let phubbing traffic participants look up and pay attention to traffic safety
LIU Jinguang , YAN Xingpei,LI Jingang , DAI Shuai
(Road Traffic Safety Research Center of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Beijing 100062, China)
Based on the differences of traffic participants travel mode, phubbing traffic participants are divided into four types, which include phubbing motor vehicle drivers, phubbing non-motor vehicle drivers, phubbing pedestrians, and phubbing public transport passengers. Traffic behavior characteristic of the four types are discussed. From their own factors and external environment, the reasons of the traffic bow behavior of phubbing are analyzed. For different types of the phubbing traffic participants, combined with traffic bow behavior cause analysis, four suggestions are proposed, which include the implementing the traffic safety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perfecting the traffic safety regulations, innovating the technological means of traffic management, and mobilizing social management.
Traffic management; traffic safety; phubbing; traffic participa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