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帝汶海权益,澳大利亚不惧“打脸”

2016-12-03 05:09胡欣
世界知识 2016年19期
关键词:东帝汶大陆架划界

胡欣

2014年3月,印尼雅加达,在澳大利亚大使馆外对澳拒绝划定永久的帝汶海边界线表示抗议的人群。

8月底,弹丸之国东帝汶将身边的“庞然大物”澳大利亚告上了荷兰海牙常设仲裁法院,两国就长期“扯皮”的帝汶海争端再度交锋。面对这家前段时间刚炮制出南海仲裁案的机构,此时的澳大利亚外交部长毕晓普却不再高呼要尊重国际法,而是明确表示该法院任何仲裁对澳都不具有法律效力。人们不禁要问,澳大利亚为何此番不仅“变脸”,更不惧“打脸”,帝汶海争端究竟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澳、印尼谈判:眉来眼去,各取所需

若非澳、东两国“开撕”,恐怕很少有人会注意到帝汶海。帝汶海是印度洋的一部分,地处澳大利亚和东帝汶之间。澳大利亚是最早提出对帝汶海大陆架主权的国家,印度尼西亚也不甘示弱。澳方抛出“两个大陆架”的说法,认为帝汶海沟将大陆架分为澳大利亚大陆架和帝汶大陆架两个独立的大陆架,因此划界时不应采取中间线原则,而应以帝汶海沟为依据。印尼则强调两国间是单一大陆架,应采用中间线原则。经过谈判,两国于1972年签署了协议,同意将大陆架界线定在帝汶海槽轴线和中间线之间,澳大利亚成为赢家,争议地区的80%都划归了澳方。

印尼之所以肯让步,其一是它急于解决与周边数国的海洋权益争端;其二是澳大利亚长期对印尼给予了政治、经济、军事支持;其三是澳大利亚把与印尼关系看作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也愿意做出些许退让。但此时的东帝汶还是葡属殖民地,而葡萄牙支持中间线原则。澳清楚印尼很反感葡萄牙的殖民存在,加上葡的实力也大不如从前,因而澳、印尼也不愿与葡谈判。这就产生了一个微妙的局面,即澳与印尼关于帝汶海的分界线被葡属东帝汶分为东、西两段,出现了所谓的“帝汶缺口”。

1975年12月,印尼入侵东帝汶,澳大利亚随即催促印尼完成帝汶海缺口的相关谈判。不过,印尼汲取了前车之鉴,不肯轻易让步,而澳方因早早承认了印尼对东帝汶的占领,也丧失了外交主动,双方直到1989年才签订了《帝汶缺口合作条约》。该条约暂时搁置了主权争议,把帝汶缺口一分为三,其中A区位于中间,为共同合作区,两国共同开发,收益平分;B、C两个区分别靠近澳大利亚和印尼,各自开发,但应提前通知对方,且给对方提交一定份额收益。谈判的结果是多赢的,印尼获得了澳对其拥有东帝汶主权的法律认可;澳大利亚确保了在该区域的油气开发权,特别是大日升油气田的绝大部分保留在澳大利亚手中,被澳大利亚外长加雷斯·埃文斯称为一大“胜利”。但东帝汶认为,此条约是澳与印尼在践踏东帝汶权益基础上进行的“分赃”。

澳东博弈:暂缓争议、共同开发

澳大利亚和东帝汶的关系十分微妙。最早对于印尼入侵东帝汶,澳大利亚采取的是默许态度,并在1978年成为第一个正式承认印尼对东帝汶拥有主权的西方国家,因而被认为是对印尼“绥靖”。上世纪末,印尼允许东帝汶公投,澳大利亚随之选择支持东帝汶,并成为联合国驻东帝汶特派团的主心骨。

当然,澳大利亚的“爱”不是不求回报的,除了维护周边安全外,澳还要确保在帝汶海的既得利益。在东帝汶处于联合国过渡托管时,澳大利亚要求东帝汶取代印尼成为《帝汶缺口合作条约》的另一方。但联合国驻东帝汶临时权力机构表示,鉴于印尼侵占东帝汶是非法的,因此1989年的条约对东帝汶不具合法性,澳大利亚需同东帝汶重新谈判。东帝汶的态度很坚决,甚至表示如果谈不出结果,宁可选择没有结果。澳大利亚则心急如焚,因为若帝汶海缺口的划界问题得不到解决,将直接影响投资者的信心,而已在帝汶海砸了巨资的各家公司也纷纷向澳政府施压。

在各自退让的基础上,2001年7月5日,澳大利亚和东帝汶/联合国的代表签署了《帝汶海协议》(批准后称《帝汶海条约》),其中规定,原共同合作区A区改为联合石油开发区,东帝汶获得其中90%的油气收益分配权重,澳大利亚占10%。从结果看,东帝汶/联合国一方收获颇丰,联合国首次代表一个国家同另一个国家进行谈判,提高了国际影响;东帝汶争取到丰厚利益,并保有了帝汶海主权划界的权利。澳虽然在联合石油开发区收益分配比例上大幅跌落,但确保了开发前景不变,解了燃眉之急。

2002年5月20日,东帝汶正式独立。澳大利亚担心东帝汶将争议诉诸国际法,出现冗长法律程序阻碍投资开发的不利局面,便催促后者签订相关协议。东帝汶国内有人反对立即与澳妥协,认为拖延会更划算。不过东帝汶此时的经济举步维艰,急于从油气开发上获益。2003年3月6日,双方签署《国际联合经营协议》,其中一项主要内容就是规定大日升油气田收益的20.1%归联合石油开发区,79.9%归澳大利亚,双方今后签订海洋划界协议后,再重新调整收入比例。2006年1月,两国又签订了《帝汶海特定海洋安排条约》,同意两国在大日升油气田的收益五五分成。东帝汶虽然收益分配比重从18%上升到50%,但同意将海洋划界问题暂时搁置50年。

争端再起,澳“双重标准”明显

尽管澳大利亚和东帝汶达成了协议,但根本分歧并没有消失。东帝汶坚持中间线原则,如此一来,帝汶缺口地区也就是联合石油开发区内的大部分油气田都将归属东帝汶,澳大利亚显然反对。此外,围绕大日升油气田的较量仍在持续,该油气田总价估计达400亿美元,东帝汶抱怨由于未按中间线原则划界,大量原本属于自己的资源被澳大利亚“偷走”,而且待50年搁置期结束,该地区资源恐已被开采殆尽。澳大利亚则寸步不让,东帝汶只好向海牙常设仲裁法院提起诉讼。东帝汶的独立英雄、首任总统古斯芒表示:“我们到海牙来不是为了寻求支持或特殊待遇。我们是来寻求国际法框架下自己的权利。”澳大利亚派出的外交代表加里·昆兰则强调,2006年签订的条约是“两个国家置边界问题的观点差异于不顾,为了共同的利益,合作解决问题的一个范本”,两国应遵守。但在这一问题上,澳“双重标准”的痕迹明显。

首先从国际法来看,澳大利亚一直想避免帝汶海争端受到国际法的制约,因为澳和印尼的协议本来就没有坚实法理基础,1991年葡萄牙政府还向国际法院提出了诉讼,让澳成为被告之一。于是,在东帝汶独立前,澳大利亚“聪明”地退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管辖,并表示“解决海洋边界争端的最好方式是谈判而不是诉讼”,旨在限制东帝汶的法律手段。

其次,为争取外交和经济利益,澳大利亚“阴招”频出。东帝汶方面控诉说,澳秘密情报局曾在东帝汶内阁办公室墙内安装了窃听装置,搜集关于谈判的情报,导致在《帝汶海特定海洋安排条约》的协商过程中,东帝汶处于被动。东帝汶以此为由,在2013年宣布该条约失效。同样在2013年,东帝汶政府谈判代理律师伯纳德·克莱瑞在堪培拉的办公室遭到澳安全情报机构的搜查,大量资料被带走。而披露澳窃听丑行、被称为“目击者K”的澳秘密情报局前特工,其护照被政府没收,无法前往海牙出庭作证。媒体讽刺说,澳大利亚对弱国玩弄手段不是一天两天了。2014年3月,国际法院以压倒性的投票结果要求澳大利亚必须封存收走的文件直至最后裁决,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东帝汶与律师间的联系。

再者,澳大利亚在自我标榜的民主人权问题上也充满两面性。比如印尼占领东帝汶期间,曾经对东帝汶人进行了残暴的、有系统的屠杀。但为了维持和印尼的特殊关系,澳选择性地忽视东帝汶人的惨痛遭遇,并坚持给印尼提供大量经济、军事援助。反观东帝汶,目前41%的人口处于贫困线以下,全国仅半数房屋有供电,经济严重依赖石油(占财政收入的95%)。因而有人指责澳大利亚作为发达国家,不择手段地去和世界最贫穷的国家之一争利,不考虑维持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对东帝汶民众以及地区稳定的重要性,显得十分狭隘自私。

显然,无论从哪方面来看,东帝汶在澳大利亚面前都很难占到优势,在能源争夺日趋激烈的今天,要想从澳大利亚那里虎口夺食,更是难度极大。未来,这两个国家围绕帝汶海的法律战、舆论战、外交战还将持续。

(作者为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战略与安全研究所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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