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世君,韦宏伟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畜牧食品局,四川 遂宁 629000)
遂宁船山区创建肉用猪质量安全示范区经验探讨
谭世君,韦宏伟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畜牧食品局,四川 遂宁 629000)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是国家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和全省现代畜牧业重点县,其出口肉用猪已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专家组验收,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文命名为四川省第一个、全国第二个出口肉用猪质量安全示范区。
1.1 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示范区工作,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区畜牧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四川省检验检疫局遂宁办事处等部门为成员的船山区出口猪肉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为示范区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先后制订了《示范区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示范区管理办法》等20余个制度,印发了《示范区标准化体系建设标准》《示范区残留监控制度》等40余个文件,为示范区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
1.2 标准化水平逐步提高 注重发展标准化适
度规模养殖,积极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特别是抓住生猪行情低迷的时机,进行优胜劣汰,
引导齐全、高金等大型龙头企业,通过购买、合作等方式,提升中小生猪养殖场(户)标准化养殖水平。鼓励和支持生猪生产由分散走向集中,向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转变,并将项目资金向规范化建设倾斜。目前全区已成功创建部级标准化示范场2家、省级标准化示范场4家、省级专业合作示范社2家,拥有无公害畜产品9家、绿色食品2家。
1.3 出口创汇逐步增加 2015年共出口肉制品4397.48吨,货值1090.90万美元,成功打造3个新品牌出口,新增1个出口备案企业,拓展5个国际新市场,正在积极筹备猪肉复关俄罗斯后的出口注册各项工作。示范区出口产品质量稳定,未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被国外通报。
1.4 行业监管逐步常态化 及时修订和调整示范区工作中薄弱点、重点区域和关健环节,坚持政府主导,强化部门联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示范区各项工作常态化。
1.4.1 做好投入品监测和产品检测。依托四川省兽药检查所、省畜产品检测中心和示范区检测实验室,加大示范区投入品及畜产品检验检测频率。
1.4.2 抓好执法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新的《兽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使用》及《处方药凭处方签购销》等制度,强化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登记注册制度。严格备案监管,做到全过程、全方位帮扶和指导,对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查漏补缺。大力推行养殖、屠宰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机制。
1.4.3 开展违禁添加等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兽药、检疫、生猪定点屠宰等专项整治清理工作,严禁屠宰无耳标、无产地检疫证明的生猪,严禁屠宰注水猪和病死猪。
1.4.4 积极引导行业自律。健全合作社内部监管机制,对不按要求规范养殖、私自使用兽药和饲料的合作组织,坚决清理出社。
1.5 农户增收逐步体现 示范区创建成功以来,“公司+农户”的养殖合作机制不断创新,推广完善“四六开零风险”“项目资金入股分红”“集体经济”“高金寄养”等模式,形成了相互依存、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利益联结机制。
2.1 建立标准化体系 建立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四不一处理”政策,对农村散养户、规模化养殖场、流通环节和屠宰环节病死猪实行分类处理,切断了疫病传播途径。推行生猪绿色养殖,实施零排放生态养殖技术,形成“畜禽养殖-沼-果(蔬菜、农作物)”“畜禽养殖-沼气处理-环污设施处理-达标排放”“畜禽养殖-沼气处理-蚯蚓养殖-有机肥生产”等三种较为完善的生态养殖模式,实现了生猪产业绿色发展。
2.2 建立投入品控制体系
2.2.1 对示范区投入品经营企业及兽药、饲料实行准入和备案制度,目前,示范区已备案兽药GSP经营企业12家、饲料经营企业36家。
2.2.2 大力发展绿色饲料,建成总投资950万元的绿色饲料生产基地1个,完成年产12万吨绿色饲料生产线2条,目前,已获得14万吨绿色饲料证书和9.1万吨绿色玉米证书。
2.2.3 加大养殖环节投入品使用的监督检查,监督人员及驻场兽医对养殖场相关人员规范使用投入品进行指导和培训。
2.2.4 向投入品经营企业和养殖专业合作社制发《示范区推荐使用投入品清单》《示范区食品动物禁用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及《加强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等强制性文件,合作社据此制定投入品采购计划,统一向备案经营企业采购并向社员提供。
2.3 建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加强责任落实,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与出口企业、生猪养殖合作社、投入品经营企业每年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定期不定期对养殖、屠宰、加工等环节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制定监测计划,开展抽样检测;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违禁化学投入品行为。
2.4 建立可追溯体系 强化备案监管,已将示范区内7个生猪专业合作社纳入备案管理,建立养殖台账;严格落实饲料、兽药经营台帐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对出口猪肉及加工企业的监管。在投入品采购使用、生猪养殖、运输、屠宰、加工、包装、出口等环节建立可追溯体系,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企业供货证明为检查重点,实现对各环节、各关键点的信息记录逆向查询,实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
2.5 建立预警与应急体系 着力强化畜产品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对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测,及时掌握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落实《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驻场兽医和“畜牧120”制度,做到疫病随时发现,随时处置,截至目前,全区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了示范区清净无疫和畜产品安全。
2.6 建立诚信体系 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合作社、投入品经营企业和出口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建立诚信档案及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定期发布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信息。强化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企业诚信意识、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对诚信企业予以表彰,对因失信造成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及有违法行为的个人和企业,采取“警告、责令整改、吊销许可证”等行政手段。
2.7 建设多元化市场体系 进一步挖掘销售潜力,开辟国内高端市场,开拓国际新兴市场。示范区出口企业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巩固产业基础,稳固国际传统市场,通过示范区创建,增进对国际市场了解和认识,使全区现代畜牧业逐步实现了健康可持续发展。■
F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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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8964(2016)11-0016-02
2016-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