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勍
摘要:以音乐为对象进行学术研究活动有着长远的历史,但是将其作为一门独立存在的学科进行系统化建设却是从上世纪才开始的。音乐学作为一门研究型理论学科,其研究范围和对象在不同的时期、国家和学者处都有着其不同的理解和解释,本文将对此进行探讨。
关键词:音乐学 音乐理论 体系 历史发展
中图分类号:J6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16)15-0074-02
一、西方音乐学理论的历史发展
(一)音乐学的定义
音乐学是一个舶来词,其分别来自英语Musicology,法语中的Musicologie,和德语中的MusiKwissenschaft是同义词。音乐学多年以来在相关的学术领域一直被冠以音乐理论这个名称,此二者从语义上来理解可以被认为是同义语,但随着相关学术领域的发展变迁,单用音乐理论一词早已无法覆盖该领域下所包含的知识内容,也无法清楚的表达出学科性质,因此从上个世纪末起,音乐学这门相对系统的学科建立之后,它在国外便逐渐成为对音乐以及相关事物进行研究的总称,而音乐理论则往往指称那种从形式和技术角度对音乐本体进行研究、具有较强创作实践意义的领域。①
以音乐为对象进行学术研究活动有着长远的历史,但是将其作为一门独立存在的学科进行系统化建设却是从上世纪才开始的。现在人们通常认为这门学科的确立开始于德国音乐学家克里桑德(F.Chrysander)在1863年编纂的《音乐学年鉴》,1885年奥地利音乐学家阿德勒(G.Adler)发表《音乐科学的范围、方法和目的》一文以后被作为音乐学术研究领域的总称而确定下来。②
音乐学作为一门研究型理论学科,其研究范围和对象在不同的时期、国家和学者处都有着其不同的理解和解释,将这些不同的主张概括后大致是:
1.以构成音乐的物质材料和对它的感知过程为研究对象;
2.以西方音乐的历史为研究对象;
3.把音乐艺术作为一种物理的、生理的、美学的和文化的现象的研究当作对象;
4.针对上述三种主张,可以笼统的认为音乐学是运用学术的方式研究一切与音乐有关之事物的学术领域的总称。
音乐学发展至今,现代西方的音乐学术体系通常是将音乐学看作是人文科学的一个部门,而不仅仅只是作为音乐这个大框架中音乐艺术的附属品,其归根结底是以研究音乐这种人类的精神活动为目的的。
(二)音乐学的分类体系及发展历史
西方音乐学的历史发展,粗略讲可分为三个历史阶段:“前学科”时期(1885年前),“阿德勒体系”时期(1885-1960年)和后“阿德勒体系”时期(1960年后)。③前学科时期最早可以追溯至古希腊,“音乐学”这一名称虽是上世纪开始使用,但是对音乐的研究却不是新的学术范畴,其中最重要的是两千多年前古罗马时代的昆提利安(Quintilians),他在《论音乐》一书中提出了“理论”(包括“自然的”和“技术的”方面)与“实践”(包括“作品”与“表演”方面)二分模式,④其对音乐理论部门的划分也根据二分模式,理论部分下属学术性部门和技术性部门,实践部分下属作曲法和实际表演法两项,这一分类体系也被称之为“古罗马体系”,这一体系是对前学科时期音乐学术领域的一种概括;而进入1885年之后,音乐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已经建立起来,而且其下属分支学科有了新的产生,以“古罗马体系”分类为代表的“前学科”时期已然跟不上音乐学的发展了,于是阿德勒在1885年在《音乐学季刊》上发表了《音乐学的范围、方法和目的》一文,此文为近代音乐学的各门学科提出了一个新的且比较全面的分类体系,并将音乐学上升到了学科的概念,同时“音乐学”一词也成为了对音乐以及相关事物进行研究的总称,阿德勒的这一分类法也因此成为现代音乐学学科分类的基础;进入20世纪60年代后,西方音乐学迎来了新的发展,德国学者德列格(H.H.Drager)、德国音乐学家维奥拉(W.Wiora)和捷克斯洛伐克音乐学家艾尔舍克(O.Elschek)在此时期分别提出了自己的新的分类体系,从而形成了新的学科框架,其中“维奥拉体系”将音乐学分为三大类:音乐史、体系音乐学和民族音乐学,最为重要的就是他将“民族音乐学”提升至了和音乐史学和体系音乐学相同的高度,其这一分类从逻辑上是统一的,因而能够沿用至今,而艾尔舍克则是打破了传统的按照历史和体系进行划分的方法,代之以理论和地区新分类方式的二分法,将历史的与民族的两个大类合为一体,放在地区音乐学之中,这样就避免了以往分类法在研究历史和民族时出现的地域矛盾,20世纪60年代后至今这一段时期亦被称为“后阿德勒体系”。可见,“音乐学”作为独立现代学科建立的这100多年时间中,阿德勒的体系建立是基础,而“后阿德勒体系”时期同样也对西方音乐学的发展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该时期的体系分类也预示着西方音乐学未来的发展与走向。
二、对国内音乐学发展的思考与见解
(一)完善我国的音乐学学科体系建设
音乐学这门学科在我国音乐教育体制中依旧属于比较冷门的学科,即便是在专业的“九大音乐学院”中,依旧是以表演专业为龙头,而忽视了音乐学作为整个音乐教育体系中重要且不可缺失的一环,其原因无外乎是因为音乐学这门学科在对音乐的研究学习过程中是容易受到“批判”的一门。而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至今,我国各高校及相关研究机构的各个学科正在出现活跃发展的气氛,学科意识得到增强,建立独立的、完善的专业学科体系的呼声越来越高,⑤音乐学在中国的发展应当抓住这个时机,将音乐学的发展带入到这样一种良好的势头中去,使其走上完善系统的发展道路。
(二)重新审视音乐学体系和学科的划分
随着各个学科的发展与完善,我们不难发现,各学科之间的界线正在逐渐被打破,学科与学科之间的联系更加的紧密,使学科分类趋向更加综合化和专项化。⑥“我们所说的音乐学是指有着一定的学科规范、专门化的知识领域;换句话说,现代意义的音乐学。”⑦“现代意义的音乐学”本质上就是将新的思想理念融入进原有的学科当中,这些新的思想理念就是要我们将现有的音乐学与其他更多的人文学科进一步联系起来,也可以是把音乐学现有的分支学科再重组融合,使其在原有的基础之上相互启发与渗透,以此或许还能产生新的分支学科,打破已有的局限性,使音乐学的学科分类向着综合化、专项化的轨道迈进。
(三)综合性大学之音乐学院应发挥自身优势,提高音乐学的学科地位
相较于国内的专业音乐院校其自身单薄的专业设置,在音乐学的学科建设上我国综合性大学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地位。笔者在前文中有说到,就目前来看,国内的“九大专业音乐学院”主要以声乐及器乐表演等实践技术类专业为主,而在综合性大学中,各类专业院系配置相对较为齐全,且音乐学本身更多的是以人文科学性质的学术“身份”面向研究学者,在这个基础之上,研究人员在综合性大学中能够更多的接触到专业音乐院校中不存在的其他各类人文科学专业的专业学者和文献资料,这种专业院系上的优势地位如果能够充分运用,对音乐学专业的良好发展将会起到有力的助推作用。
(四)结合自身研究强项和西方音乐学发展新理念并健全一些新学科
西方音乐学的发展是建立在十九世纪阿德勒提出的体系之上的,但是在上世纪60年代后经过一系列的演变和新学说的出现,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各种新的学科陆续进入音乐学的学科范畴之类,西方的音乐学教育研究在我们还处于由阿德勒体系中缓慢前行之时其关注层面早已前进了不止一个阶段,“民族音乐学”在关注:“音乐”,作为“技术”或者“资源”(社会的、心理的)、作为“文化形式”和“社会行为”、作为“文本”、作为“符号体系”以及作为“艺术”等等。⑧英美“新音乐学”在关注:音乐与“性别”、“话语”、“身份”、“解构”、“后殖民”、“表演”、“观众”、“地方”、“景观”、“生态”……如果拿当前西方音乐学的框架同我国音乐学现在的世纪研究教学项目进行对比,不难发现我们国内的音乐学研究教育在许多方面都处于萌芽或者说是空白状态,还有某些项目我们有雄厚的基础,却没有完善的研究教育的系统和方法,再者是我国独有的东西还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与开发,我们当前在建设音乐学学科的时候,一定要从宏观的角度入手,全面的、多层次的进行思考,在这个基础上,也要重视发展我国独有的不同于其他西方国家的民族特色的东西。
三、结语
西方音乐学的历史发展经过几千年的变迁至今已有着较为完善的学科理论建设,我国作为后来者,在一定时期内也是取得了富有成效的成绩,但是到了今日,西方音乐学的发展依旧在不停地进行着完善,新的分支学科也层出不穷,各学科之间的融合渗透此起彼伏,反观今日我国之音乐学建设发展,似乎被我们自己头脑中的旧观念所束缚和限制,在前进的道路上显得保守,比如:研究音乐理论的,往往忽视了对音乐实践的重视;搞音乐史的,则往往将中西方音乐史割裂区分开来,从辩证唯物主义角度上说,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客观联系着的,没有绝对独立存在的事物,我们如此狭隘的对音乐学进行研究,这就是人为的将自己的思想禁锢起来了。
基础打宽,思路畅通,学科有了明确的建设目标和规划,中国音乐学的腾飞就有了希望。⑨
注释:
①俞人豪:《音乐学概论》,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2年版,第1-2页。
②同注①,第4-5页。
③李方元:《西方音乐学:“阿德勒体系”及其三个历史阶段——特征与文化阐释》,《音乐研究》,2015年第1期第6页。
④同注③,第6页。
⑤蔡良玉:《为中国音乐学的发展创造条件》,《中国音乐学》,1993年第3期第84页。
⑥康和;《音乐学体系的构成》,《中国音乐学》,2005年第3期第126页;综合化:指由交叉知识体系的立体构建的新分支学科;专项化:指分支学科的研究主要针对某一项领域。
⑦陈铭道:《音乐学——历史、文献与写作》,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⑧李方元:《西方音乐学:“阿德勒体系”及其三个历史阶段——特征与文化阐释》,《音乐研究》,2015年第1期第12页。
⑨蔡良玉:《为中国音乐学的发展创造条件》,《中国音乐学》,1993年第3期第88页。
参考文献:
[1]俞人豪.音乐学概论[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2.
[2]李方元.西方音乐学:“阿德勒体系”及其三个历史阶段——特征与文化阐释[J].音乐研究,2015,(01).
[3]蔡良玉.为中国音乐学的发展创造条件[J].中国音乐学,1993,(03).
[4]康和.音乐学体系的构成[J].中国音乐学,2005,(03).
[5]陈铭道.音乐学——历史、文献与写作[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