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岩
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康复医学科 衡水 053000
超声激光神经肌肉电刺激治疗系统对脑卒中患者肢体功能恢复的疗效观察
李 岩
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康复医学科 衡水 053000
目的 观察对脑卒中患者使用超声、激光、神经肌肉电刺激(多功能神经康复)治疗系统的临床疗效及肢体功能恢复效果。方法 选取2012-06—2014-08收治的脑卒中患者114例,随机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对照组实施神经内科常规治疗,观察组使用多功能神经康复治疗系统,对比2组临床疗效及肢体功能恢复情况。结果 治疗后2组神经功能缺损评分(NIHSS量表)与上下肢运动功能评分(FMA量表)均有明显改善,且观察组改善程度显著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对脑卒中患者使用多功能神经康复治疗系统,能够有效改善其神经功能缺损症状,具有良好的临床疗效,且可明显促进肢体功能恢复。
脑卒中;多功能神经康复治疗系统;肢体功能
脑卒中是临床最常见的脑血管疾病之一,起病急骤且病程发展极为迅速,短时间内即可对脑组织形成损伤而导致脑功能局限性、弥漫性缺失征象的出现,是危险程度较高脑血管疾病[1]。随着现代医疗技术及药物、设备的不断发展,临床疗效亦随之提高,病死率已逐渐得到控制而下降,而致残率呈现升高趋势[2]。我院部分脑卒中患者使用超声、激光、神经肌肉电刺激多功能神经康复治疗系统,观察其临床效果,现报道如下。
1.1 临床资料 选取2012-06—2014-08收治的脑卒中患者114例,随机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观察组57例,男31例,女26例,年龄41~78(55.38±6.74)岁,病程(23.46±3.38)d;对照组57例,男30例,女27例,年龄43~75(53.81±5.69)岁,病程(21.95±4.14)d。2组基本情况无明显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入选标准:临床检查症状、体征等符合脑卒中诊断标准,经颅脑CT或MRI等影像学检查均已证实确诊[3];患者年龄40~80岁,均为首次发病,病程20~30 d,入院时GCS评分>8分,生命体征稳定、意识正常,偏瘫肢体合并运动与感觉功能障碍,且肌力低于3级;入组前均了解相关内容,自愿参与医护方案并能够配合治疗措施,已签署知情同意书,符合医学伦理学要求。
排除标准:再次发病或进展性脑卒中患者,脑炎、大面积脑梗死患者,认知异常或感知觉障碍等无法正常沟通或无法对外界刺激形成反应者,既往精神性疾病或神经系统疾病患者,痴呆病史、颅脑损伤史者,非脑卒中所致肢体残疾、功能障碍者,近期活动性出血或有出血倾向者,恶性肿瘤、恶性高血压、活动性肝病患者,肝肾功能或呼吸功能严重受损者等。
1.2 方法 所有患者入组后均实施常规治疗,包括止血、抗炎、降压、保护脑神经、促进内环境稳定等支持治疗,对应激性溃疡使用奥美拉唑进行预防,加强心理护理。对照组使用小牛血清去蛋白注射液治疗,并实施标准肢体康复训练,从近端向远端,从被动到主动,逐渐对上下肢进行运动训练,避免关节畸形,纠正并保持关节的功能位置,恢复其生理功能,并视情况开展肌力训练,包括排痰、呼吸控制、翻身、床上被动运动、床椅转移、坐位与坐站训练,逐渐过渡到步行训练。
观察组在此基础上使用超声、激光、神经肌肉电刺激多功能神经康复治疗系统,患者呈仰卧位或坐位,在电极治疗部位使用75%酒精使皮肤脱脂,而后将电极固定好开启治疗系统;刺激强度控制在20~32 mA,通常不超过40 mA,脉宽设定为80~500 Hz,患者按照仪器显示屏及语音提示的指令完成相应的动作,治疗25 min/次,1次/d。所有患者连续治疗8周为1个疗程,治疗后对其临床疗效及肢体功能情况进行评估。
1.3 观察指标 2组治疗前后使用神经功能缺损评分(NIHSS量表)与Fugl-Meyer量表(FMA量表)进行测评。
治疗后2组NIHSS评分明显降低、FMA评分明显升高,且观察组改善程度显著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2。
表1 2组治疗前后NIHSS评分对比
表2 2组治疗前后FMA评分对比
脑卒中对患者脑组织损伤极大,对其生命亦形成严重的威胁,具有较高的致残率与病死率,成为对人类健康具有严重威胁的三大重点疾病之一。临床研究认为,对脑卒中患者治疗后功能性康复的基础主要依据大脑功能重组及可塑性理论,脑组织在受损后不但具有一定的自我恢复能力,虽再生能力较为局限,但由于树突不断分支、芽生而使突触出现活化,进而导致其功能重组[4]。因此,脑卒中患者治疗后肢体运动功能的恢复与神经组织再生、结构重组等机制密不可分,临床治疗中亦不断尝试通过多种方法进行刺激,以促进其神经组织再生、重组达到恢复肢体功能的目标。目前,临床上所采用的有效刺激方式较多,包括中医推拿按摩、康复性运动训练、神经肌肉电刺激等,不同方法互有优劣,其临床疗效也各有突出,但其原理均是通过不同的刺激促使神经功能恢复。
人体组织与器官的正常生理活动均通过神经电信号的传导进行控制,包括心脏跳动、肌肉的兴奋、内分泌及脑部活动均与电信号密不可分。而在物理因素对机体产生作用时会形成生物电,而改变体内原有的电分布状态,从而达到刺激机体的效果。相关研究显示,低频直流电可对机体神经组织形成良性刺激而促使其再生[5]。以此为依据,临床上进一步形成了神经肌肉电刺激疗法,能够增进脑神经可塑性,肌肉在电刺激作用下可反复进行被动性收缩,有效促进血液循环、增强营养代谢,使神经传导功能加强并恢复兴奋性,进而明显改善神经功能与肢体运动功能。研究表明,神经肌肉电刺激能够增强患肢肌力,促使关节稳定且增大活动范围,因此将神经肌肉电刺激作为疗效突出的基本疗法予以常规应用。
但单纯的神经肌肉电刺激及传统的被动性康复训练治疗效果仍有一定局限性,而超声、激光、神经肌肉电刺激多功能神经康复治疗系统在临床应用上则体现出突出的疗效。该治疗系统将超声波、激光低频脉冲电流融为一体,对神经进行多方面综合性刺激,相比单纯的神经肌肉电刺激具有更为显著的治疗效果[6]。该治疗系统通过视频、音频等多媒体技术进行动作示范与指令下达,调动患者视觉、听觉参与,对其训练运动进行同步化、标准化指引,使患者拥有更为直观的感受,可以强化运动效果[7-8]。同时,这一系统通过指引患者完成相应运动训练,采集其肌电信号输入仪器,再根据信号强度情况由仪器分析患者肌肉功能状态并调整电刺激输出情况,形成生物反馈再学习循环,进一步提升治疗效果,并使疗效更为稳定、持久。
本研究结果显示,治疗后2组NIHSS评分明显降低、FMA评分则明显升高,且观察组改善程度显著优于对照组(P<0.05)。由此可见,对脑卒中患者使用多功能神经康复治疗系统,能够有效改善神经功能缺损症状,相比传统康复性功能训练及基础治疗具有良好的临床疗效,且可明显促进患肢肢体功能的恢复,有利于改善患者的自理能力及生活质量。
[1] 燕铁斌,许云影,李常威,等.功能性电刺激改善急性脑卒中患者肢体功能的随机对照研究[J].中华医学杂志,2006,86(37):2 627-2 631.
[2] 王国宝,鲍勇,丁旭,等.功能性电刺激对脑卒中肢体运动功能康复的作用及进展[J].中国康复,2012,27(5):372-375.
[3] 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脑血管病学组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撰写组.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疗指南2010[J].中华神经科杂志,2010,43(2):146-153.
[4] 李海粟.神经肌肉电刺激疗法对脑卒中后偏瘫患者肢体运动功能恢复的影响[D].沈阳:中国医科大学,2013.
[5] 欧爱萍,李昌柳,李芬,等.个体化神经肌肉电刺激对脑卒中偏瘫肢体功能恢复的影响[J].广西医学,2014,11(4):450-452;458.
[6] 孟庆周,张秀芳,邱永斌,等.多功能神经康复诊疗系统对脑卒中患者肢体功能恢复的疗效观察[J].西南国防医药,2015,8(2):150-153.
[7] 范文祥,倪朝民,陈进,等.多功能神经康复诊疗系统对脑卒中患者肢体功能恢复的疗效观察[J].生物医学工程学进展,2013,34(3):185-187.
[8] 张国平.穴位注射神经节苷脂结合神经促进康复技术治疗小儿脑瘫效果观察[J].中国实用神经疾病杂志,2014,17(19):110-112.
(收稿20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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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673-5110(2016)19-00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