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锐
(深圳钰湖电力有限公司,广东 深圳 518111)
资本主义萌芽阶段劳动产品“质”与“量”的形成与优化分析
吴 锐
(深圳钰湖电力有限公司,广东 深圳 518111)
劳动产品包括产品的“质”与“量”两个部分。资本主义萌芽阶段,生产方式发生改变后,雇佣劳动代替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成为主要劳动形式。雇佣劳动已与传统农业劳动有本质区别,马克思提出劳动异化理论,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劳动与劳动产品相异化。
劳动社会学;劳动价值;劳动质量;绩效考评制度
[DOI]10.13939/j.cnki.zgsc.2016.46.040
资本主义萌芽阶段雇佣劳动产生,这种劳动形式虽然同封建农业劳动形成同样是通过劳动获得生存资料的使用价值,但其劳动本质已发生根本转变。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劳动异化思想,用来概括私有制条件下劳动者同他的劳动产品及本身的关系。他认为,劳动(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的类本质,但在私有条件下却发生了异化。
资本获得交换价值就必须是劳动产品使用价值的转让,劳动产品的品质决定了商品能否顺利让渡使用价值,而劳动产品的数量,也即劳动产品中凝结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了劳动产品的总价值。劳动产品的“质”与“量”是资本增值的物质基础。资本家进行商品生产就是为了获得劳动产品的“质”与“量”。我们通过雇佣劳动与封建农业生产劳动的对比来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劳动产品“质”与“量”的形成过程。
2.1 封建农业生产劳动产品的形成
封建农业劳动者(即农民通过劳动直接获得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农民通过劳动将劳动价值转移到劳动产品身上,劳动产品的品质取决于农民对产品的“质”的要求。在这一生产过程中,劳动与劳动产品处于同一生产过程的起点和终点,因而不需要外在要求对劳动产品“质”与“量”形成的约束。劳动产品使用价值的过渡见下图。
结构图
这一分配过程中,地租价值与劳动力自留产品价值构成了农民劳动总价值,而且直接表现使用价值。在这里,首先,地租价值是一个固定量,即无论总劳动价值是多大,地租价值都取决于农民租地前与地主预先订立的份额;其次,地租与自留产品两部分价值的比例是不影响劳动产品使用价值的分配的。农民日生产10两银币价值的小麦,他需要支付地主5两银币的地租小麦,其余5两银币价值的小麦都由农民个人占有,他直接得到劳动产品小麦的使用价值。如果同样日生产10两银币价值的小麦,而预定支付地主的地租为价值7两银币的小麦,农民得到剩余3两银币价值的小麦。而这3两银币价值的小麦的使用价值同5两银币价值的小麦具有同样的使用价值。在地租预定的情况下,如果农民提高劳动效率,日生产12两银币价值的小麦,则农民会得到剩余7两银币小麦的使用价值。农民提高劳动效率直接表现为增加了劳动产品的数量,因此农民会最大限度地提高劳动效率,劳动形成的过程是劳动产品“质”与“量”优化的过程。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自身构成产品的“质”,农民进行生产劳动的总劳动时间构成劳动产品的“量”。
2.2 资本主义初期劳动产品“质”与“量”的形成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工人通过劳动获得自己的生存资料,但并不直接获得生存资料的使用价值。工人通过出卖劳动获得资本家支付的货币工资,再用货币购买自己生存资料的使用价值。工人的劳动仅仅是根据劳动契约的要求将资本家占有的原料和生产工具的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劳动产品本身对工人并无意义,他仍只是为资本家实现资本的增值过程。在对自身无益的劳动中,资本家就需要在劳动契约中规定劳动产品的“质”与“量”的最低限度,并以此作为支付工资的标准。
这一劳动产品“质”与“量”的形成过程分离了劳动价值与生存资料使用价值的直接联系。资本增值过程中,资本家只关心商品“质”和“量”构成的商品总价值,而工人只关心如何得到契约中的将要得到工资。因此,必须通过劳动前设立的规章制度来协调劳动“质”与“量”的顺利形成。这一阶段就是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的高峰期。资本家购买了劳动力在契约中协定的特定时间内的特定劳动,劳动力自身是自由的,国家机制的建立为这类契约提供了法律约束力。
笔者再通过具体劳动分析资本主义初期生产中存在的矛盾。假定工人日生产10尺符合劳动契约要求的劳动产品“质”的棉布,就可以获得5两银币价值的工资,那么他生产12尺符合契约“质”要求的棉布仍然是得到5两银币的固定工资。因为资本家所付工人工资是按公认的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其多余的劳动价值只计算在剩余劳动当中。运用《资本论》剩余劳动形成理论分析,工人劳动价值可分为a-b-c线,a-b段代表必要劳动价值,b-c段代表剩余劳动价值。当工人日劳动价值为10两银币,剩余劳动率为100%时,a-b线代表5两银币价值,b-c线代表5两银币价值。工人提高劳动效率后日生产12两银币价值的产品时,a-b段仍为5两银币的价值,b-c段则变为7两银币的价值。也就是说,工人劳动总价值增加只会延长b-c线,而不影响a-b线,这就严重挫伤了工人的劳动积极性。既然工人生产10两银币价值的产品和生产12两银币价值得到同样的劳动报酬,那他还有什么理由多付出劳动呢?
2.3 资本主义初期劳动产品“质”与“量”的优化
资本进入生产领域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获得增值额,即最大限度地获取剩余劳动。资本家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增加产品总价值,提高劳动效率和增加劳动时间,计件工资制和计时工资制就由此产生。计件工资制是为了提高劳动力单位劳动时间的劳动数量,工人完成日劳动产品“质”和“量”的要求不再是最低限额,而是与符合契约规定的“质”的劳动产品的数量决定,数量与工资形成直接依赖关系。计件工资制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劳动力进行最大限度创造劳动产品“量”的积极性。计时工资制则是为了增加劳动时间,其虽然客观上增加了劳动时间,但无法提高劳动效率,不利于劳动力资源的充分利用。
资本主义生产初期劳动产品“质”与“量”的形成完全掌握在工人手中,资本家只有通过契约规章制度的约束来实现产品价值的顺利实现,但大机器生产方式后流水线作业劳动形成的运用打破了原有的契约平衡。劳动力与资本家的地位开始转变,劳动力只能被动地接受资本家无度的剥削。
流水线作业的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对劳动产品“质”的形成过程的极度简化。流水线作业将劳动产品的形成分成若干简单的、固定的机械活动,劳动力每人只担负一个极小的生产工序,若干生产工序结合就能形成劳动产品的“质”。因此,劳动产品的“质”被机器掌握。
第二,对劳动产品“量”的形成过程的控制。机器生产的工厂中,劳动产品的数量完全由机器运转速度控制。
第三,妇女、儿童等社会群体成为合适的劳动力。由于机器的重复性劳动和简单性劳动,大量廉价的童工、女工被雇佣到资本家的生产车间。劳动生产不再严重依赖于技术熟练工人,同时劳动力范围和人数的增加使劳动力内部竞争更加激烈。资本家能够更容易地控制工人。
劳动产品的“质”与“量”被机器控制,而机器被其所有者资本家控制,因此劳动产品“质”与“量”的形成过程完全被资本家控制。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不是人在使用机器,而是机器在使用人”。19世纪中期是西方社会工人阶级最“悲惨”的时期,“自由的一无所有的工人”加之内部竞争激烈,使得资本家优化劳动产品的“质”与“量”的形成过程有了新途径。延长工作时间、提高机器产能成为优化劳动产品质量的主要方式。计时工资制同样是为了增加劳动时间,但其造成的劳动效率下降和劳动产品“质”的下降让资本家无法接受。机器化大生产却“成功”克服了这些弱点,劳动产品的“质”从工人手中转移到了机器手中,机器运转的稳定也使劳动效率有了保障。14小时工作日,夜班制等一系列延长工作时间的方式被资本家利用。提升机器性能则可以提高劳动产品“质”的同时,提高劳动效率。这也是机器化大生产从产生后就迅猛发展的原因。
[1]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17-200.
[2]艾福成.马克思关于人的类本质理论及其意义[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0(4).
吴锐(1980—),男,汉族,山西代县人,深圳钰湖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兼董事会秘书,工程师,学士。研究方向:党群管理,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