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台

2016-11-27 07:10
支部建设 2016年19期
关键词:婚丧喜庆事宜纪检监察

咨询台

党员干部怎样操办婚宴才不违规?

张和平问:近来,多地党员干部违规为子女办婚宴被有关部门点名曝光,包括答谢宴、试菜、分批摆酒席等。请问党员干部怎样操办婚宴才不违规?

本刊编辑部答: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条例还规定,“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中央纪委法规室解释,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中对党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的三类违纪行为作出了处分规定。一是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此类行为无论是否大操大办,也无论是否收送礼金,只要该婚丧喜庆事宜是党员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操办的,如:使用管理服务对象的人力、物力,并且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二是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的。其主要表现形式是行为人通过较大规模或者多次请客等形式,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收取较大数额礼金。三是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如因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干扰和妨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营业、教学、科研、交通秩序和其他正常秩序的,或者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重大事故的,等等。不过,中央纪委法规室还补充称,禁止党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并不是禁止传统民俗。只要注意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形象,注意可能在群众中造成的不良影响,搞简朴、正常的婚丧喜庆事宜,一样体现传统民俗。

多地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办婚丧喜庆事宜出台了相关规范文件,包括筵席桌数、礼金数额、迎送车辆规模、宾客邀请对象和人数等等的有关相关限制,其中云南省规定,除婚丧嫁娶外,领导干部不得以子女升学、建房乔迁、工作变动、庆生祝寿等名目宴请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婚嫁事宜应提前10天报告,丧葬事宜不能提前报告的,应于事后10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湖南省规定,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广西省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事,宴请人数累计不超过100人(按10人一桌共10桌)嫁娶双方合办的宴请人数累计不超过150人(按10人一桌共15桌)。广西还规定,收受近亲属以外的人员所送礼金(礼品折合)每人不超过200元。禁止组织7辆以上婚丧喜庆车队,或车队中有价值30万元以上的车辆。除了省一级的统一规定,一些市县还专门出台各自的规定,除了限桌、限客、限礼金。我省也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领导干部办理婚嫁、丧葬事宜实行报告制度。办理婚嫁事宜须提前7天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单位党组织备案和监督;宴请人数超过150人的,由单位党组织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办理丧葬事宜须事后7天内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单位党组织备案和监督。

向纪委反映问题,怎么举报更有效?

读者梁铁锤问:十八大以来,纪委开门搞监督,开通了“四风”随手拍、举报一键通,让群众监督更便捷、有效。我想问一下,向纪委反映问题,怎样举报会更有效?

本刊编辑部答:为帮助读者释疑解惑,我们梳理了举报信常见的5种“问题”。“改”掉了这些“问题”,您的举报信“派上用场”的概率就会大得多。①您所举报的事项不在受理范围。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举报信中,有不少属于业务范围外的举报:有的虽寄到了纪检监察机关,抬头却写着“尊敬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内容也主要围绕司法案件展开;不少人误以为纪检监察机关无所不包、无所不管,递送的举报信中,有反映自家田地因修路被占一直没赔钱的,有控诉企业改制后养老保险没落实的……其实,像个人纠纷、非法集资、购房和物业纠纷、医患纠纷、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资纠纷、工资福利、劳动保障、企业改制、行业乱收费、部门乱罚款这类问题,若非涉及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一般并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那么,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有哪些呢?党章、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等对此有明确规定,主要包括: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依法依纪依规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党风政风问题等。细心的朋友注意到,通过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客户端、微信举报时,前边都有一个“举报须知”。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哪些举报,提倡哪类举报,“须知”都写得清清楚楚。下次举报时,您可千万别漏看了。②举报贪污腐败缺具体线索。像“独霸一方”、“小官大贪”、“干部都富了,百姓都穷了”这类字眼,是举报信中颇为常见的表达;有的小伙伴甚至编起了顺口溜——“官员家产上千万,百姓急得团团转”,“领导关系搞得好,有钱也可办低保”……说了许多表达愤慨的话,却没有提供有价值的线索,这是许多举报信的一大通病。比如,有信件反映领导干部公款吃喝,洋洋洒洒数页纸,从头看到尾,却没见写“在哪儿吃”、“跟谁吃”、“什么时候吃”这些关键信息。也有一些信件,触及到具体线索,却漏写了事情发生的地点。纪检机关想要查证,也无从下手。③有图无“真相”。在举报信中,不少举报人上传的“附件”不给力。图片、视频,或因拍摄制作不佳,或因像素、分辨率太低,根本看不清楚;还有一些则画质倒是很清晰,却没有“交代”出有价值的情节。④举报信太笼统。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举报信中,有不少标题写着“举报信”,却没有明确点出具体的举报事项;也有的将好些性质不同的事儿缠绕在一起,不知道哪些内容能引起纪检监察机关注意。⑤重复举报。有些举报人认为,只发一件举报信,不足以引起工作人员的重视。对受理的举报,认为要多发几次,才能达到催办的效果。这种担心其实没有必要。对受理的每一封举报件,工作人员都会认真办理,争取早查结,早回复,绝不会故意压件拖件。当然,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置也和其他工作一样,要讲规定,讲程序,有时对相关事实的调查还要讲究方法,一步步来。所以,从举报受理到核查处理完毕,需要一个过程,也需要举报人的理解。

机关党支部与本单位党组是什么关系?

读者白栓成问:机关党支部与本单位党组是什么关系?

本刊编辑部答:党章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支部的工作。因党组不是一级党委,同机关党支部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因此,不能行使审批新党员的权力。机关党支部在开展工作时,应主动争取本单位党组的支持。

财产被转移,离婚时如何维权?

读者江秀厢问:我与前夫有两部车,都是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但都登记在他名下。我们协议离婚后,我向他索要属于我的部分财产,才得知在离婚前半个月,我前夫已将两辆车全过户到他母亲名下,目的就是不想让我在离婚时得到财产。请问,我前夫将汽车过户给其母合法有效吗?我现在该怎样要回汽车?

本刊编辑部答:基于两辆车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因此,这样的转让行为是无效的,你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转让无效,然后再主张分割财产。

交通事故后可获得哪些赔偿?

读者张改枝问:我70岁了,老伴有病,要靠我照顾。前不久,我出了交通事故,导致足跟骨裂,我没有住院,但需要请人照顾。现在肇事者只愿意负责我在医院的费用,其他啥都不管。请问,我还可获得哪些赔偿?

本刊编辑部答: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一年内起诉。应根据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管理部门调查的事发时的司机和实际车主作为起诉对象,也可以把对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可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等证据向被告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可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陪护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不能照顾老伴造成的费用,要求赔偿营养费的应该有医生诊断证明。可以先自己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或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如果鉴定结果构成残疾,并且需要护理,那么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护理费。

(责编:郭宁虎)

猜你喜欢
婚丧喜庆事宜纪检监察
攀枝花纪检监察院四川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基地
《四川省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程(试行)》
《海峡姐妹》杂志2021年度发行具体事宜
《海峡姐妹》杂志2021年度发行具体事宜
纪检监察工作也要“高质量”——安康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5年探索
《海峡姐妹》杂志2021年度发行具体事宜
零陵区:学校纪检监察员“充电”
关于新形势下基层干部员工操办婚丧喜庆的思考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答疑
怎样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才不算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