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脱贫一线砥砺“第一书记”
近年来,广西南宁市不断完善“第一书记”管理和服务保障机制,推动“第一书记”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排头兵作用。
为防止出现派出单位和任职单位“两头管不到”的情况,南宁市委组织部建立由县(市、区)委组织部、派出单位和乡镇党委共同担负“第一书记”管理责任的机制。去年下半年以来,已对全市44个乡镇的72个贫困村“第一书记”管理情况进行督查暗访,发现和整改问题20多个。
为促进“第一书记”干事创业,从今年起对群众不满意、工作表现差、工作成效不明显的“第一书记”实行召回制度,规定被召回的“第一书记”5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对脱贫攻坚成绩显著的“第一书记”优先晋升定级或提拔重用。今年4月,全市15名第一书记荣获2014-2015年度“全区优秀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称号。
(邕组宣)
点评:“第一书记”是精准扶贫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加强村级党建、扶贫开发、拔掉穷根等重任,事关“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蓝图的实现。向贫困村委派“第一书记”是中央扶贫攻坚的重要举措,而“第一书记”的作为如何,又直接关系着扶贫攻坚的大局。如果“第一书记”对肩负的使命漠不关心、尸位素餐,或者是滥用职权谋私利,这种不合格的“第一书记”当然应当召回——轻则经过学习、培训和教育,待思想有了认识,行为有了改正,再重新上岗。如果所犯错误严重,或者经过教育后仍不知悔改,那就直接“下岗”,免职、开除。这种“回炉淬火”的管理创新方式,能让“第一书记”更加知责担当,在扶贫开发攻坚硬战中砥砺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