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监管不能一禁了之
舆情链接:
《电动车乱局 解决之道在路权细分》央广网2016年4月6日
《电动车“治乱”骑稳才能行远》文汇报2016年4月6日
《禁电动车须用《立法法》的尺子量量》新京报2016年4月5日
【舆情回放】 自3月21日开始,深圳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摩限电”集中整治行动。来自深圳交警的数据显示,全市已经查扣电动车17975辆。日前,深圳召开“禁摩限电”新闻通气会回应“禁摩限电”所引发的对快递业困境的关切,会议表示,将增加电动车配额,并根据本市具体情况,确定合适的快递末端运输方式,倒逼快递行业实现产业升级。
【主流声音】 电动车之所以屡屡成为交通整治的对象,是因为其出身就存在法律灰色地带。1999年的老《国家标准》规定已不适用于现在的电动自行车。很多“超标车”的速度、危险程度已经超过了摩托车,但还是作为“非机动车”,抢占非机动车道,成为城市交通的毒瘤,这也是深圳等城市严厉整治电动车的原因。所以,当务之急是厘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摩托车的标准,不同车辆应匹配不同的路权和责任,不能让一些速度极快的“大块头”抢占了非机动车的路权,又不承担机动车相应的责任;更不能对与快递等民生行业息息相关的电动车一刀切地加以“禁绝”。
【网络舆情】
@文汇报 : 尽管从法理上来看,深圳等地方交管部门的做法无可厚非,但伴随着我国电子商务和快递等新兴业态迅速发展,电动车的应用范围、应用场景日渐增加,深圳“禁摩限电”行动,也面对“法规、标准是否应与时俱进”的追问。
@北京青年报:不得不说,对于电动车问题,我们确实已经面临严重的“两难”。社会层面上,一方面电动车引发事故、纠纷不断,另一方面,若是大搞运动式执法,将导致民意反弹、反对,同时,执法力量毕竟有限,相关行业选择夜间出行以逃避执法,恐怕更将引发更大的安全隐患。
@中国电动车网:管理者当时刻思考如何创新管理、规范管理、合理合法管理,而不是动不动就被“懒政”的蛀虫搞得浑身是病。让老百姓为懒政买单早已不是个例,这是个顽疾,在深入骨髓之前,当治!
【决策点睛】 电动车的管理,不仅涉及民生便利,更涉及产业发展。如果深圳能够从支持行业发展、方便市民生活的角度,拿出解决问题的“深圳方案”,也许还能在这个问题上为其他城市提供借鉴。另外,对于民众产生的误解或误读,有关部门也应及时应对,别给误读甚至不实信息传播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