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吉首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陈意如
完善行政权力监控机制的对策研究
文/吉首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陈意如
健全和完善行政权力监控机制,是解决我国权力腐败、权力滥用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国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客观要求。针对当前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充分了解行政权力监控机制的内涵,通过科学配置权力运行中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控权,三权相互制约又协调发展,完善和健全我国行政权力监控机制的发展。
权力监控;权力制衡;监控主体
几千年的人类文明发展史,权力监控一直作为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在我国推进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中,行政权力监控不仅仅是实现政治现代化的保证,也是推动我国全面有序发展的必要手段。
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三权协调发展的权力运行机制,是我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中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行政权力监控包括权力监督和权力制约,在事实上即肯定了权力的正确运行,又纠正了权力腐败现象。
行政权力监控在现代社会中以契约的方式存在于政治中,它作为纽带连接国家和公民,一方面人民作为权力执行者管理权力机关,另一方面老百姓通过自身的权利制衡权力机关,两者间的共同发展靠权力监控关系来达到双方的互利性。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在理论基础和实践探索中对行政权力监控机制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例如,改革开放前,我党针对权力运行积极开展“三反”运动和“五反”运动;改革开放后,我国颁布了《公务员法》《物权法》等法律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通过一系列的手段来制约权力,形成了日趋完善的权力监控机制。但权力滥用现象在行政权力运行的各环节上都屡禁不止,如2015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共立案336077万件,结案330732件,处分335593人。权力滥用会削弱行政机关的公信力,从而导致党的执政能力有所降低,更可能动摇党的执政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根据我国实情制定了一系列的行政权力监控机制,积极推动权力运行制度的改革、权力监控机制的创新,形成了目前较为完整的行政权力监控机制,下面从三个阶段来分析我国现行政权力监控机制现状是如何形成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开始重视权力运行的制度问题,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后,领导人邓小平针对权力过分集中,提出了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为主的民主监督新型监督机制。在这一时期,权力过分集中给机关和领导带来了极大的自身利益,权力腐败现象尤为严重。民主监督打破了之前的权力内部监控方式,加强了对权力多方位的监督途径。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确立了以经济发展带动全面发展的思想,通过抓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来推进权力监控机制的制度改革,并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在行政机构上实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统一管理,领导干部负责制,在权力主体上实行党风廉政思想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取得重大进步,随着经济全球化、世界多元化的冲击,我国的行政权力监控机制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和挑战。这段时间我国对行政权力的监控主要细化到权力决策的过程中,以权力监控以基础、以反腐败为落脚点,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监控机制。在反腐败监控的实践中,对权力运行过程中的细节做到公开化、透明化和规范化,形成由点到面、逐步深化的细节监督和控制。党和政府通过司法监控、民主监控和党政监控来引导权力主客体的的权力运行导向,使权力监控能渗入到行政权力运行的整个过程中。
行政权力结构的配置缺乏科学合理性。行政权力的结构配置应分为权力决策、权力运行和权力监督,而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有些地方和部门把这三大结构融于一体,权力过分集中在少数部门的高层或者“一把手”身上,各级权力主体存在级别差异,高级权力主体拥有决策支配权,而低级权力主体只能服从命令,权力结构的失衡使得权力运行更具主观性,同时,权力的决策权凌驾在权力的执行和监控上,导致权力运行过程中权力监控无法制约权力主体。
行政权力监控机制不够完善。民主监控在行政权力监控的过程中没有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权力本是为人民谋利益的手段,权力的监督、控制权应当以人民群众为基础,以社会良好风尚为导向,落实到权力运行的整个过程中,而部分部门的民主监控更多的是表面形式的监督,首先,法律未曾将群众监督权细化,其次,权力主体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公开化程度不高,权力主体和群众在获得的信息上存在巨大差距,尤为重要的是行政权力监控的主体比较多,部分地区和部门的党内纪委监控、行政机关监督、司法监控、群众监控和舆论监控,各机构更各自为政,没有协调与配合。
权力监控机构独立性不高。作为专门的权力监控机构,必须获得足够的监控权限,即独立于其他的机构而存在,各机构之间又必须合理配置权力,明确划分各权力主体负责的区域。我国现阶段的权力监控制度主要以内部监控为主,民主监控配合为辅,而权力监控部门属于行政机构内部,工作上,监控机构必须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汇报,监控机构在区域内对越级的权力腐败问题没有管辖权,因此部分地区和部门的权力监控机构缺少了自主权和独立权,监控效率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大打折
扣,更多的权力腐败问题被权力机构内部隐藏。
(一)健全权力适当、监控有效、权力制衡的权力监控机制。权力适当要求做到适当集权和逐步放权,以量的平衡来分解权力,消除权力过分集中的危害,而权力的过分分散又加大权力管理的难度,只有达到各权力平衡、适当,才能确保权力的有序运行;权力监控必须提高权力运行效率,权力监控利用社会资源来创造权力运行效率的最大值,合理配置权力机构和监控机构的权力,在权力制约和效率优先的平衡中形成良好的权力监控环境;各权力之间必须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横向制衡上,不仅是同级权力主体要分清楚责任和界限,行政机关和社会也要形成制约关系,政府把部分监控职交给社会组织来执行,社会组织也应该承担社会责任来管理政府,在纵向制衡上,要形成从上而下、由下而上的权力制约,授予高级权力机构和低级权力机构各自的管辖权和行政责任,解决用权力压下级、自身监控自身的问题,同时,不断推进对行政权力监控机制的改革,形成了行政机关内部自上而下和由下而上监督、司法机关与法律的约束、群众民主监督的监控途径。
(二)充分授权权力监控机构,整合力量、协调发展。党政机构应当在自身规矩内合理用权,而并非党政不分,或者党代替政府管理国家事务,政府必须有自身独立的管辖权,对于权力监控机构,党和政府应将其独立分离出来,充分授权给权力监控机构,权力监控机构必须在政府和党的领导下工作,又要保证权力监控机构独立行使行政职能,在监控工作运行中,设立垂直管理机制,权力监控机构应在向同级政府和党汇报工作的同时,还要向垂直领导机构汇报,保证监控工作不会被人为干扰;我国权力监控组织很多,我国的行政权力监控工作各自为政、重复监察的现象突出,因此,我国必须通过完善其司法制度,整合权力监控组织,科学划分到不同的系统和组织,规定权力监控组织职责,并科学合理的将其运用在权力决策、权力执行、权力监控上。
行政权力监控工作是国家政权建设的头等大事,尽管我国在行政权力监控机制上已形成由党政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全方位的行政权力监控体系,但对比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上存在较大的差距,法治基础也不够完善,这也是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我国行政权力监控机制的现状远远无法满足社会的高速发展,必须健全和完善行政权力监控机制,才能应对党和国家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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