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金明
人 树
文/黄金明
黄金明1974年出生于广东化州。现为广东省作家协会专业作家。广东省作家协会理事。广东省作家协会散文创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大量诗、散文、小说发表于《世界文学》、《 人民文学》、《 北京文学》、《 中华文学选刊》、《 散文》、《 诗刊》、《 作品》、《 花城》、《 十月》、《 天涯》、《 钟山》、《 大家》等期刊,入选《新中国60年文学大系》、《全球华语小说大系》、《 当代先锋诗30年:谱系与典藏》等200多种选本,逾250万字。出版散文集《少年史》、《 乡村游戏》、《 田野的黄昏》、《 与父亲的战争》,诗集《陌生人诗篇》等多种。参加诗刊社第24届青春诗会。鲁迅文学院第13届高研班(青年作家班)、28届高研班(深造班)学员。获得第九届广东省鲁迅文艺奖、首届广东省小说奖、首届广东省诗歌奖、第二届广东省散文奖、首届广东省青年文学奖。
老伙计,你听我说点什么吧。与其是说给你听的,还不如是说给我听的。我快九十了(我说不清自己的年龄,趁老母亲还活着的时候问过她,她说记不准)。我出生的年头,不是一九三七,就是一九三八,随它去!牙齿几乎掉光了,记忆也快丧失殆尽,耳朵也不能说全聋,但听到的多是过去年代的声音,或那些赶赴黄泉的人的说话。他们在地下召唤我了。岁月就像一把大铁锤,将我的骨头一块块敲松、砸碎了。即将到来的每一天,都像风暴摇撼树根那样摇撼着我的每一块骨头,我就像一间老木屋在摇摇欲坠。我还能活多久呢?老伙计。我得趁记忆完全丧失之前,抓住它。它是我惟一的财富,我将凭借它带我穿越一段未知而恐惧的旅程,到达传说中神秘而奇异的国度,跟我的兰花重逢并相认。在这个村庄,我只剩下我的记忆了。而我这副身躯作为存放记忆的容器,已接近朽坏,甚至比不上你更牢靠了。是的,我只要看见你,就能想起某些事情,仿佛你才是我的记忆银行,我储蓄了无穷尽的往昔,如今,我必须要支取并度过我匮乏的余生了。其实,我不知道将要到哪儿去?也许,我哪儿也去不了。我将朽坏于山野间,去滋养一丛草木。
兰花,我妈以及那么多的人都到哪儿去了?我说不清楚。惟有死亡是不可更改的事实。当村庄只剩下我一个人的那一天,我就知道惟有死神才是最贪婪的劫匪,没想到我又活了十年。从二○一五年起,村子里除了我,已经没有活着的人了。我的朋友(假如有过的话)已湮灭于黄土,我的仇敌也命丧黄泉。我的后辈已在我壮年时纷纷逃离,听说都进城谋生去了。我不知道那是些什么样的城市,我对城市所知甚少。
我的贵生离开我快四十年了。如果他还活着,也六十多岁了吧。我不知道他是生是死。我挂念他。我一想到这里,胸口一阵剧痛,我悔不该在那天打了他一记耳光,他抚着脸,瞪了我一眼,一声不吭,但他第二天就从村子消失了。世上哪有老子不打儿子的呢?我只打了他一个耳光,他就在我眼皮底下消失了,永不回头。他的心肠真硬。唉,都怪我,那天我被他气疯了。我这辈子,就没怎么打过人,但我一时失控就打了贵生。我托每一个外出打工的人都帮忙找贵生,不少人都跟我说过,他在深圳、广州或珠海做工呢,活得挺滋润的。但贵生也说了,叫我不要再惦记他了,反正我也不是他的老子。唉,我伤到他了。但这能说是我的错吗?兰花,你不给我答案就走了,你心肠也够硬的。现在,所有答案都不重要了。我只想回忆,不再去追问了。
我也不知道从哪儿来的?我当然是我妈生的,但出生之前的记忆及我的童年,几乎全忘光了。我能知道的是我在村庄活了这么多年。全村人都姓孙。但有谣言说孙大德不是我爸,可惜我还没长大,他就死了。我母亲吴彩霞当然矢口否认。但村里的人一跟我们吵架,总爱说我是多爹生少娘教的野种!我小时候不明白,我明明是有妈的啊。我缺的倒是爸。我还不到九岁,孙大德就在去县城的一次冒险活动中被国民党特务抓住杀害了。
那些时日,做木匠的孙大德经常背着斧头锯子在化县城郊一带游荡、揽活干。据说,他当时携带着共产党地下交通站的秘密情报,要从化县送到吴川县城去。按理说,解放后我家就是烈属了,但又有消息传来说,孙大德妄图出卖党组织,带着地下党的一份名单要送给敌人,在快要得逞时被共产党的锄奸队截住当场击毙于街头。他的头部被火药枪炸得只剩下一小半,就像一个烤焦了的芋头,以至于亲人难以辨认。后一种说法肯定是别有用心的恶毒编排。但我妈对此毫无办法。总之,爸爸死于非命是肯定的了,又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事实上,即使是前一种情形,也让她寝食难安。她只是一个农妇,但跟那些手脚粗大的乡间妇人有些不同,就是长相姣好,身材高挑,风情撩人。村子的男人一瞧见她就舍不得移开目光。什么革命与反革命之类,她既不了解,也不关心。但多年之后,她还是被当作叛徒的老婆代夫受过,被挂上破鞋押去打谷场批斗。
也许,说她搞破鞋还真不算冤枉。我只要试图一回忆童年,别的想不起来,但眼前立马会出现一片苍黄的洪水——大水之上,漂浮着一幢黄泥屋,像木船,也像云海上的建筑物,而屋子里发生的情景,即使过去了七八十年,依然让我痛苦得全身几乎要裂开,犹如熟透了的菠萝蜜。我真不敢细想,画面却又偏偏清晰得如在眼前——厨房里的劈柴烧得正旺,火光红艳,远处传来暴雨击打万物的声音,又夹杂着洪水在积聚并发出的轰响。吴彩霞仰着脸,躺在灶膛旁边的干稻草上,就像一只翻了盖的王八,我只看到她白皙丰腴的大腿和莲藕般浅黄的手臂,在枯黄的稻草和红艳艳的炉火中显得异常夺目,而她的其余部分被一个男子黄铜般的壮硕身躯完全覆盖了。男子巨石般的屁股一上一下地起落,狠狠地砸在吴彩霞两腿之间的洼地,而他每一次抬起屁股,都是为了下一次砸落。我看不清吴彩霞及那男人的面目,但这怪异的一幕使我受到了极大惊吓。我才七岁,也许只有六岁。
我从屋里冲出去,天地之间,全被一张白茫茫的雨幕所覆盖。雨水像横扫过来的鞭子,抽打在我的脸上身上,而远处的河流泛着黄浊的巨浪,仿佛要将大地完全摧毁……从此,吴彩霞那不堪入目的一幕,将我的童年覆盖了,犹如洪水覆盖河床并漫漶出河岸。这让我恐惧。但并不全是痛苦,还夹带着一些我说不清也不敢多想的快乐或兴奋……对了,那是生命的神秘之源。这样的神秘感,一直到阿玲用手将我的头部按在她两个硕大的奶子之间,并摩挲我的头发——我才若有所悟。那已经是我十六岁的事了。我一直奇怪的是,我脑海中浮现的那一幕,并不完全是真实的记忆,至少也遭到了歪曲或修饰,并不仅仅是吴彩霞跟男人在厨房里乱搞,而是杂糅了洪水及房屋的画面,这让我很不解。但我发誓说,这是记忆里自然而真实的。至于他们像洪水中的两尾大鱼在相互追逐,或两只狗在金黄稻田的青色田埂上交媾,乃至公鸡将母鸡按在院子的磨盘上“打头”,诸如此类,都是我后来的幻象。
后来,我知道了那个男人是谁。我不愿说出他的名字。尽管我到了风烛残年,仍对人怀有恨意。他摧毁了我的童年。在那之后的好几年,尤其是我十二岁时,我曾将耙齿磨得锋锐雪亮,改造成了一把利刃,我有好些日子都怀揣着它,在他的屋边逡巡。
有一次,我发现吴彩霞从他的家里走出来,脚步轻快,脸色潮红,无法压抑内心泉水般迸溅的欢愉,我将嘴唇咬出了血。我忍住了哭声。我冲入了村边的小树林,我像受惊的野兽在狂奔,用锄头将尖锐的耙齿钉入了一棵苦楝树的树干上。
当我知道吴彩霞的相好不止一个时,已无所谓了。显然,吴彩霞越来越肆无忌惮了。有时,她不管我在不在家,也要跟姘头相好。她跟我解释说:“一个寡妇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太艰难了。你慢慢就会懂的。”
我承认她对我一直很好。孙大德死后,她一个人将我拉扯到了十七岁,这不容易。其实,我对吴彩霞跟男人做那些事的嗜好谈不上理解,也谈不上厌恶,我只是难堪。我老是觉得胸口里有一只老鼠在抓挠着,它堵得慌,又逃不出去。当我的小学同学(我总算读完了高小)孙土狗也被吴彩霞弄到了床上时,我胸口里的老鼠竟“嗖”一声逃离了囚禁,感到一阵轻松。我的胸口如果是天空,那肯定是无边无际,万里无云。
“我要走了。”我卷起行李盖跟吴彩霞说。
吴彩霞哭着拉住我的手,说只要我不走,她保证一个男人也不碰了,也不会让男的碰。
“你改不了的,我也没叫你改。”我想到土狗也会拱在吴彩霞的怀里吮奶,不禁大脑晕眩,全身战栗。
“你要到哪儿去?”吴彩霞在我身后哭喊。
“到一个没人操我妈的地方去!”我冲着眼前的黄土路大声吼。
后来,我后悔说了这句话。我本来对此就不太在意。我到底又在意什么呢?又一时说不上来。我在雷州半岛上游荡,作为木匠的儿子,我称得上无师自通。在外头闯荡的两三年间,我变得壮实了,唇边也长出了浓黑的胡须。但这是另一个故事了,老伙计,你作为大孙村的见证者或守望者,那些事情跟你关系不大,我就不说了。
事实上,我认为那些事不值一提。我在外头多年,也不太担心吴彩霞。她肯定会得到村子几乎每一个男人的照料,尤其是她的身体,就像一块好田地,总会被不断开垦、耕耘、播种,也被不断翻动、浇灌和索取。她不会寂寞的。我也不会。当我重返村庄时,带回了脸孔黧黑而身段苗条的兰花。我快二十岁了。我用省吃俭用的收入建起了一幢三间的泥砖屋。吴彩霞过来,说要跟我一块住,要好好照顾我。我轻蔑地说:“你休想!”她讪讪地搬着被铺回去了。我知道这符合她的意愿。她不过是做做样子罢了。当我瞅见她清秀而略显松弛的脸庞及鬓边的丝丝白发时,不禁悲伤,岁月真是催人老啊,吴彩霞是一个年逾四十的妇人了。
我拒绝吴彩霞进我的屋子,也不跟她来往,一直到她终老,我在大孙村一带落得了一个不孝之子的坏名声。在她被批斗为“反革命家属”实则为斗破鞋时,我仍无动于衷。
当时,我想过村里的头头可能也会找我的晦气,让兰花带上快十岁的贵生回了娘家。我磨利了一把斧头,我敢保证,我会将第一个胆敢押我去批斗的家伙像劈木头那样一分为二。管他是天王老子还是阎王爷!我没想到,有惊无险,一直到文革结束,也没有人来找我麻烦。个中原因,村长孙罗锅还说是我觉悟高,早早就跟反革命家庭划清了界线,站到了革命队伍的阵营。但没想到,也就数年过去,还是他给吴彩霞带来了烈属证书及一笔抚恤金。原来,上头不仅拨乱反正,落实了政策,还正式查明了当年孙大德的烈士身份,正是靠他机智勇敢,视死如归,及时将情报送出去,才避免了地下党在化县的一次重大损失,可惜革命英雄孙大德仍遭到了敌人的毒手。据说,吴彩霞当场抱着烈属证书哭得泪雨滂沱。
当时,我恶狠狠地想,这依然不能说斗破鞋就斗错了吧。她跟村子里的很多男人有染。而斗得最起劲的就是这些人,好像破鞋不是被人穿破的,而是自己不小心摔破的。那些人给吴彩霞起的罪名,竟是她多次勾引有妇之夫,甚至连未成年人也不放过。现在受害者都来控诉她了。
我不得不承认,吴彩霞在此时此刻,倒是表现得大义凛然,像一位女英雄。彼时是一九六七年。她五十出头了,仍然显得很美丽。她身体依然很好看,腰很细,奶子很挺。她真是一个人间尤物。我站在群情汹涌的人群之外,仿佛是第一次发现了她的女性之美,下体坚硬得像一把铁凿。我羞愧得无地自容。吴彩霞睥睨着那些控诉者,那些扇她耳光、揪她头发的人,曾经像非洲奴隶讨好女王那样承奉她,像吸毒上瘾的人那样无法离开她的身体而一次次疯狂。我注意到,只有一个人不在批斗者之列,那就是土狗。毫无疑问,他也被押到了吴彩霞的身边一起批斗。这次,吴彩霞搞破鞋的事总算被完美地坐实了,因为有了一个现成的姘头!至于孙大德是否是反革命,倒鲜有人提及了。
可以说,是这场大革命拯救了吴彩霞和孙土狗的爱情,土狗之前可能陷于绝望之境,他凭什么能从那几十位强大的对手中脱颖而出,从而抱得美人归?现在可好了,之前围着吴彩霞的男人纷纷离开,要么陌如路人,要么落井下石。吴彩霞的心总算安定了,对土狗百般恩爱。土狗比她小了二十岁,一直陪她到老而终身不娶。
在吴彩霞弥留之际,我走到了她的床榻前。我不是要忏悔,也不准备要宽恕,我惟一关心的问题是,我到底是不是孙大德的儿子?如果不是,那么我是谁的也不要紧了。吴彩霞眯眼望着我,嘴角露出了笑意。我鼻子一酸,我几乎感觉到了一丝母爱。她似乎认出了我,轻轻摇了摇头,打了个手势,示意土狗将耳朵凑到她的耳畔。她的声音有气无力,但我依然清晰地听到了:“阿狗,我只有一个儿子,请你帮我照顾他——”她再也不说话了。她直到下半夜才闭上双眼。土狗揽住我的肩膀,我伏在他的肩头上热泪翻滚。我伏在这个小学同学的肩膀上,居然有一种依靠父亲的感觉。事实上,我早已将有关父亲的任何记忆全忘光了。吴彩霞死于二○○五年。享年八十八岁。
岁月在流逝,土狗和我都成了垂垂老者。我独生子贵生离家出走,也有几十年了。
我在大孙村出生并成长,不管是不是孙大德的儿子,但我姓孙应当是没有疑问的。这曾是困扰了我多年的头等大事,但没想到随着吴彩霞的辞世,一下子变得没有意义了。那一年,村中只剩下十几位老人和几个小孩,葬礼草草收场,显得冷冷清清,远比不上吴彩霞当年被批斗热闹。大孙村也没什么生机,仿佛被世人遗忘了似的。之后,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那些孩子在成长并远走高飞(或被父母接走),而老迈的土狗、兰花等老人也相继入土,只剩下我一个人了。现在,日历翻到了二○二五年(每到快过年的时候,我的头等大事就是到黄花镇去买一本日历,以前是老黄历,后来是挂历,我担心买不到日历,甚至买了两本万年历以备不测)。感谢日历,让我得知时光之流逝及其痕迹。这是我能够保持记忆坐标的一个维度,另一维就是你了,老伙计。
十几年来,我可能更好地了解了大孙村的一切,包括对每一个人,也包括对母亲吴彩霞。当然不能说她有错。我也没错。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是独自生活(我也称得上与世隔绝了,除了偶尔去镇上买些油盐等日常用品,一直呆在村里),年少时在雷州半岛游荡的情景恍如隔世!奇怪的是,黄花镇在飞速发展,马路纵横,高楼林立,人也越来越多,它几乎膨胀成了一个城市!而距离黄花镇仅十多公里的大孙村,却已芳草萋萋,不见人烟。
我还能撑多少年呢?我已年迈体衰,形容枯槁。大孙村已到了弥留之际或早已荒废!我的活着,是大可忽略不计了。但是,老伙计,还有你!只要还有你,大孙村就还有历史和记忆,这种历史和记忆仍在持续,说不定大孙村人有朝一日会返回,又或者城镇化的开发大潮会波及这里而被激活。那时,我的贵生也回来就好了,拖男带女,犹如我当年从雷州半岛重返故园那样。在他们回来之前,伙计,你得撑住啊。我觉得你行,你肯定行,你每天都在发展壮大,但骨子里还是你。是的,你每天都在变化,但万变不离其宗。你依然年轻,有古老的树根,更有新鲜的枝叶。说到村庄的守望者,我不是,你才是。我对你充满信心,但不知为什么,昨夜的一场梦,使我受到了极大的惊吓。我梦见了斧头。尽管我知道像你这样在大地上生存了两三百年的大树来说,斧头难奈你何,但我还是忍不住恐惧。老伙计,还是继续诉说我的心事吧。
早在一九五八年,你就差点在大炼钢铁的土高炉上化为灰烬了。在这场全国性的运动里,无数比你或大或小的树木,都遭到了这样的命运。荷木,银杏,白玉香,荔枝树,诸如此类的树种,在村庄已荡然无存。
那个清晨,我跟土狗奉命去砍伐你。我望着两个人都不能合抱的粗大树干,皲裂的树皮犹如鱼龙的鳞甲。我咬着牙,跟土狗不约而同地举起斧头,向你挥去。突然,我跟他齐声惊叫,觉得斧头就像砍在铁石上。我一撒手,将斧头远远地抛入了草莽之中,赶紧双手合什,向着你“咚咚”叩了十几个响头。土狗则犹如白日撞了鬼,像一只疯了的狗往家里狂奔。
我跟他回家后都生了一场大病。土狗更是卧床多日,喝了好几煲草药才缓过劲来。村子里的人都很好奇,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呢。我跟土狗守口如瓶。在头头们的一次次盘问之下,我俩都缄默不语。但村子还是有传言说,土狗当时看到了一条巨蟒,从半空中呼地腾起,张开血盘大口,向他猛扑下来!我则看到了一尊神像,法相庄严,全身金光灿灿。在黄花镇一带,以香樟木雕刻神像倒是常有之事。有人小心翼翼地向我求证,我神情肃穆,一声不吭。
头头们惊疑不定,竟然就这样放过了你。前些年,我踏勘村中的大小山头,发现以往为数不少的香樟木,就只剩下你一株了。五十年来,并不是没有樟木成长或其他树种成材,但大多在二十一世纪初的数度乱砍滥伐中消失了。只有你成为传说,在村民唾沫横飞的嘴上,得以苟活至今。
老伙计,我跟你是有缘的。在我十六岁的那个夏日,晚风徐来,我全身焦躁,终于忍不住跟刚从吴彩霞身上爬起来的孙家伦打了一架。他壮硕如牛,我被他用粗大的胳膊勒紧了脖子,用砂煲大的拳头擂鼓般猛捣我的背部。我动弹不得,被勒得眼珠暴凸,差点窒息,而背部仿佛成了一堆烂泥。吴彩霞哭着将孙家伦拉开。我脱身后,泪水和着鲜血将脸庞冲刷,我竟像是被火焰所烧灼,全身热辣辣的,有一种变态的痛快。
暮色渐浓,我来到了你的身旁。我依靠着你,犹如靠在记忆中的父亲的身上。我对自己发誓说,日后若有儿子,一定不会让他受半点委屈。当我平静下来,就听到了啜泣声,身着灰色土布的阿玲在暮色中凸显出淡淡的身影,仿佛跟树干及弥漫的暮色融为一体。阿玲见是我,咧嘴笑了笑,她的笑容隐含着悲苦和欢愉的张力,犹如晚风中的炊烟混入了雾霭并在渐渐飘散。她一把拉住我,将我的头按在她那两个圆鼓鼓的奶子之间。她说:“吃奶呀,妈妈给你奶吃……”她嘴上哼哼唧唧,却麻利地将一颗樱桃般软熟芬芳的奶头塞入我的嘴里。我口中的血腥味和阿玲的体香交织成一片,我只听到耳鼓在嗡嗡作响,那话儿犹如一道河流在决堤而出,又像一支步枪在射出子弹——这可能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片刻,以后再也没有过。即使是兰花第一次跟我睡觉,也显得稀松平常……终于,阿玲抚着我的头说:“这条村没一个好人,你倒是干净得很。你还小吧,长大了就难说啦。”
第二天,阿玲就离开了大孙村,有人说她嫁到了遥远的村落,而她本不想嫁给那个人的。也有人说,她跟邻村的火强到海边殉情去了。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那一年,我带着兰花重返故园,我成了一个异乡人,一个闯入者,一个不速之客,我再也无法融入这个村庄了。事实上,这是我的自我放逐。我不愿跟村里的人打交道,离群索居,也不许兰花跟别人攀谈。这种做法,让我在随后的大跃进、互助合作化及人民公社化中大吃苦头。除了土狗及其家庭,再也没有人愿意让我入社。在生产队的那段日子,我们所得的工分难以糊口。幸亏我还有手艺活,乡间的每一个家庭,总是免不了要打一张床或几张凳子。那些年,我被迫跟我的仇人们合作。是的,他们是我的仇人,在这个罪恶滔天的村庄,我寸步难行。
我想过一百种报复他们的办法,譬如在夜里毁坏他们自留地上的庄稼,谋杀他们的子女,毒死他们的牲畜,甚至在老井里下老鼠药,让这些人无一幸免。我曾在夜间的油灯下蘸着清水恶狠狠地磨刀,紧咬牙关,面目狰狞,心怀鬼胎。但我终究没有迈出过任何行动的一步。
刚分单干的那一年,我在铲田塍时跟大牛发生了冲突。他将田埂的三分之二铲到了他的田里,我只不过说了他一句,就被他按在田头上殴打。我没有反抗,我连手也没还。我甚至跟自己说,我就是欠揍的,揍我吧,往死里揍吧,有种的就打死我!
我在不孝的罪名之外,又多了个窝囊废的称号。我觉得这样的日子居然很不错,很值得过下去。无论如何,我得活下去。是爱情或婚姻拯救了我。小鱼在池塘里存活不容易,得避开大鱼的牙齿。我爱兰花和贵生。为了他们能平安地生活,不要说是受人欺负,就是让我干什么都愿意。吴彩霞,你每天都看着你的姘头欺负你的儿子,在床上会叫得更欢快些吧。渐渐地,我不再因受欺凌而难受了。我麻木了。当我的仇人陆续命丧黄泉,我发现我一直没有采取任何报复行动是对的。
兰花回村子半年多,就生了贵生。我早在雷州半岛做木工时,就在她家里的柴房得到了她的身体。当时,她用手攥住我那件略显羞怯的东西,塞入了她湿漉漉的洞穴,显得轻车熟路,也有点迫不及待。她比我还小一岁。后来,有谣言说贵生不是我的种时,我眼前立马浮现了兰花因亢奋而有点扭曲的嘴脸。她当时失控的呻吟让我兴奋,也让我惊惧。也许真的事出有因。
随着贵生越长越大,村里的人都说,他不像我。我曾拿过一张小板凳,坐在贵生面前,左端详,右细看,越看我心里越是发毛。我心乱如麻,心惊肉跳。他的眉毛和眼睛的确不像我的,尤其是他的鹰钩鼻,使他的神情有一种阴鸷、残忍的味道。不要说我没有这样的鼻子,整个大孙村的人都没有。这使他有点像外地人。
贵生在九岁时,就将邻家来抢食的小鸡抓住,硬生生地撕成了两半。当然,后果是我赔了人家一只大母鸡。他在很小的时候,就瞧不起我了,居然说:“没有人配做我的爹,不要说是你孙土年,就是皇帝也不配!”他在十三岁时,就出现了小偷小摸的行为。他经过别人的菜地时,常有顺手牵手之举。有一次,他还偷了村尾四婶家的一只鸭子,胡乱拔毛宰杀了,躲在破砖窑里生火烤了吃。这一点确实就不像我了。我从来没拿过别人的一针一线。
我气咻咻地逼问兰花:“贵生到底是不是我的儿子?”
“不是你的还能是谁的?”
“我看我就不是你的第一个男人!”
“你看我像你妈那样的人么?”兰花抹着眼泪,大哭着说。
我哑口无言。兰花平时确实恪守妇道,可圈可点,是一只苍蝇找不到缝叮的蛋,从来没有落下什么把柄。
贵生慢慢长大了,到了文革初期,学校也停课了,他连一张初中文凭也混不到。他十六七岁时,我就无法管他了。他也不跟我说话,连正眼也不瞧我。他心里根本就没有我这个老子。孙大德仍背负着革命叛徒的罪名,革命自然没有他的份,他对此似乎也没有兴趣。有时,他也不回家睡觉,我知道他没有什么朋友。当他不在家时,行踪就成了一个谜。这让我跟他妈担心得要命,又毫无办法。现在,贵生成了我最头痛的人。
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人民公社早已解体。村里的人纷纷搞起了副业,或进城打散工,或做点小生意。
一天,村里的头号强人孙雷公带了阿梅、海棠和兰花去城里帮一家糖果店打零工,说是要洗那种玻璃纸做的糖果纸。这三个女人都是村子里身段最好看的,阿梅和海棠尚未出嫁呢。我不想兰花跟孙雷公去,但是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兰花说:“就那么几天,用不着担心。”我忽然想到,如果贵生在就好了,他肯定不会让兰花跟孙雷公去的。但我不知道他游荡到哪儿去了。兰花过了两个星期才回来,她显得憔悴不堪,心情也很糟糕。她倒是给我赚回了一些票子,有好几十元吧,还搞回了一塑料袋糖果,说是店老板送的。我说:“就只是洗糖果纸?没干别的?”
“还能干啥呢?”兰花冲我吼,她立马发火了。我们还在吵架的时候,贵生回来了。他静静地望着母亲,嘴角撇了一下,好像是挤出了点笑容,就一脚跨过门槛出去了。
才一会儿,外头就传来贵生要杀孙雷公的消息了,喧闹不堪,整个村子都沸腾了起来。我跟兰花赶紧去到孙雷公家,只见孙雷公坐在一张木椅上,上半身挺直如标枪,神色不变,果然有几分在道上混过的气概,完全不理会贵生架在他脖子上的那把闪着白光的镰刀,仿佛那把镰刀就是纸扎的。贵生脸孔涨得通红,额头上青筋毕露,握着刀柄的手因紧张或惊惶而微微颤抖。孙雷公大声叫喊:“砍下来呀,用力砍呀!不砍就是狗杂种!”贵生咬着牙,眼睛涨得像火炭那样红。我倒抽了一口冷气,平生从未感到如此恐惧,我一跺脚,冲贵生说:“快扔掉镰刀!你要挨枪子吗?我的祖宗啊,求求你了,快扔下镰刀!”贵生不吭声。孙雷公说:“小杂种,你今天不杀我,我就会杀你,你动手呀!”
我被绝望攫住了,全身发抖,双膝发软,扑地跪在贵生面前,哀求说:“你将刀放下吧,放下吧。”贵生长长地呼出一口气,说:“孙土年,从今天起,你不是我的爹,我是自己的爹!”我脑袋里嗡一声响,怒火突地上升,惊惧、气愤、紧张等等复杂的情绪于瞬间涌上了胸口。我的手飞快地伸出去,“啪”地打了贵生一记耳光,那清脆的响声使我恢复了理智。我瞧了瞧发红的手掌,仿佛从一场梦游中苏醒过来。我几十年没打过人,没想到今天打了儿子。贵生抚着红肿的脸,冲着我深深看了一眼,我无法准确地形容他的神情。他大步走出去,兰花的脸上全是泪。她跟着他在后头跑,我注意到孙雷公瘫倒在椅子上,脸色煞白,裤裆也湿了一片。
翌日,贵生收拾好了行李,他在远行之前,心平气和地跟我谈了一番:“孙土年,我搞清楚了。我还真不是你的儿子,我没有这样窝囊废的老子。你将我养这么大也不容易,如果有朝一日我发达了,一定回来为你养老送终!”
“你要到哪儿去呢?你要干什么?”
“这个你就不用管了。”
在贵生出走的那个午后,兰花像一条被抽掉了脊椎的蛇,瘫软在我的怀里。我心如刀绞,抚摸着兰花的背部安慰说:“贵生不像我,到哪儿去都不会受人欺负的。”
兰花伏在我的怀里哭了一夜。她不断地说:“我见不到他了,见不到他了——”
后来,兰花又活了近四十年,果然再也没有见过贵生。当然我也没有。也许他早就死了,也许他早就将我们和村庄忘光了。那个晚上,我没忘了问兰花:“你跟孙雷公去城里肯定做了见不得人的事吧,否则贵生也不至于拿刀要砍人。”
“没有的事,那孩子是疯了。”
“他到底是不是我的儿子?”
“你也疯了,我好命苦呀,呜呜……”
兰花是一个好妻子,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她对我都照顾得无微不至,无可挑剔。在我二三十岁时,我无数次从她白皙柔软的肉体上得到了难以穷尽的欢愉,她从不拒绝我年轻时的疯狂求欢,甚至还主动抱着我要。但大约从三十九岁起,我开始走下坡路了。倒不完全是身体的问题,童年时吴彩霞跟男人睡在厨房的那一幕,充满了羞耻、狂野、邪恶的肉欲气息,会让我立马疲软!这常让兴头上的兰花感到惊诧和沮丧。她问:“你怎么了?”
“我太累了——”我羞于启齿。兰花的情欲在四十岁之后达到了顶峰,我时常力不从心。在贵生出走的那个夜晚,我竟然雄风万丈。我蹂躏着兰花的身体,用手狠劲地揉搓她略显松弛的双奶,我一次次像海啸激发的巨浪那样冲刷着海岸。兰花在疼痛和激情的交织中欢快地呼叫,我们仿佛在进行一个仪式,以庆祝儿子的一去不回。但那既是一个高峰,也是一个终结。我逐渐厌倦了做那种事。
开始,我还试图以幻想阿玲的身体尤其是她的奶子来勉力维持兰花贪得无厌的求索,但到后来完全失效了。大约在我四十五岁之后,性事基本终结了。兰花却恰好进入了一个丰富、活跃而神奇的新天地。我为此多次说过抱歉。
我这一生当中,有过多次万劫不复的低谷,譬如父亲的死讯传来,母亲被挂上破鞋押上打谷场批斗,儿子离家出走……但似乎都比不上兰花的离开更让我绝望。我想过,全世界的人都会离我而去,而兰花不会。我永远不会忘记,在雷州半岛一个橘花弥漫的果园里,正在割猪草的兰花将弯月般的镰刀和竹篮一扔,像张开翅膀的鸟扑入我的怀里。她紧紧抱着我,她的嘴唇噙住我的舌头。她的身体散发着草木般清香的少女气息。我不懂得城里人挂在嘴上或电视剧里的爱情到底是什么东西,但抱着兰花,我不孤独。在这个荒凉人世上,不是我一个人在独自行走,有一个女人爱我。
然而,该结束的终究会到来。那是一个残阳如血的黄昏,一个男子挎着背包出现在大孙村的路巷。他鬓边霜白,风尘仆仆,看上去比我们都要大点,称得上是苍老了。那些年,收破烂的,弹棉花的,卖河粉的,阉鸡补锅的,做乡村货郎的,乡间各种各样的职业者常常穿村过店,四处漫游,为的也是赚几元钱。而我认为这个陌生人,显然不属于上述职业者。果然,该男子在短暂的打听之后,径直迈入了我家的院子,我一看到兰花激动得起伏的胸膛及他们紧紧地握在一起的手,什么都明白了。
“我要走了——”
“我不能再照顾你了——”
“我这就真的走了哎——”
兰花火急火燎地抛下了几句话,就跟着那个男人走出了院子,走出了村庄。我呆若木鸡,一句话也搭不上腔。打击突如其来,犹如雷霆当场轰响,我丧失了任何应变的能力。我连他们要到哪儿去也不知道,连那个男子是什么样的人也不晓得。后来,这一幕,被我无数次痛苦地反刍。我像溺水者感到天地间所有的光线都沉入了水底的黑暗,眼看就要窒息了。我无法抑止对兰花的不满,乃至心生怨恨。她从来没提起过任何相关的事情,也没有任何蛛丝马迹。她的嘴够紧的。那时,我在雷州半岛的那几个村庄做木匠,邂逅她并相恋,她才十九岁。现在看来,她娇小的身躯也隐藏着天大的秘密。
此后,在漫长、孤单的十多年间,我都是一个人过。我当时正值壮年,一身木匠的好手艺,使我在黄花镇一带享有声名,也算得上衣食无忧。也有人给我介绍过女人,都是失偶或离婚的,有的还不乏姿色。但我没有热情了。我在等待什么?阿玲还是兰花?我不知道。也许我真的没有任何期待,我只是提不起劲了。我承认我从不是欢场上的好手,也不是特别热衷,情欲带给我的欢乐,已像年少时稀奇古怪的梦幻那样飘散。简单说吧,我对女人的兴趣越来越淡了。
奇怪的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有点本事的人都外出谋生去了,美其名曰“发展”,而我除了年少时去过雷州半岛,之后一直没出过远门。我不想离开吴彩霞,或让自己离开吴彩霞的视线,多年以来,我一直不肯承认这一点。
大家都在拼命赚钱,盖洋楼,做年例节,然后又是新一轮的打工热潮。村子里的人,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那几年的村庄,居然是我降生以来所看到的最繁荣热闹的,还修通了村道。在春节、年例节前后,一辆辆大小不一的汽车摆满了道路,一直延伸到村中的文武庙,从山坡上远远望去,就像是一堆颜色不同的甲虫。那些年轻人,学着城里的人,西装革履,脚踏皮鞋,回到祖居之地,上香,叩头,烧鞭炮,无限虔诚地趴在破烂的草织蒲团上敬拜神灵和祖先,以获得又一轮冲向城市拼搏的庇佑和勇气。几乎没有人骂我是窝囊废了,很少还有青壮年留守在村庄,连孩子也跟父母外出读书去了。那些曾骑在我头上作威作福的人,一个个在我的眼前消失了。有的不知所终,有的埋入了村边山头的黄土堆里,肥沃着越来越蓬勃的杂花乱树。
随着年岁的增长,我越来越想念吴彩霞了。在兰花离开的那一个年底,我甚至鼓起勇气,想搬去跟她住。但我一想起童年时的大水、火焰和她雪白的四肢,就被一股铺天盖地的恨意占据了。我被那个画面毁了。我走不出那个画面。我现在后悔也没用了。
吴彩霞耽于欢乐,但也算得上是勤快之人。她跟着土狗在地里耕种到老,由于长期劳作,这倒使她身体安健。有时,我知道她在田野割番薯藤或摘瓜果,我就跑到附近的山坡上去,透过灌木丛叶片吹动的缝隙,去窥视她。有时,在暮色四合的泥路上,她挑着一担番薯或柴草在行走,我也挑着重担在后头不紧不慢地跟着,泪水会慢慢地盈上眼眶。她从不回头。我不知道她是否觉察我就在后头跟着,泪珠一颗颗摔在路面。岁月终究会制伏每一个人。吴彩霞老迈了,她佝偻着腰,拄着拐杖,在村巷或田野的小路上散步。她早就不下地了。她再也无力举起任何一把农具了。有时,她独自一人,有时土狗搀扶着她。这个我的小学同学,也年过花甲了,无情而公正的岁月终于使他们看上去显得般配了。
一个傍晚,土狗来找我,说:“她想你了,想你搬回来住。她随时会离开人世了。”我盯着土狗,难道让我看着你每天都操吴彩霞吗?这句话我忍住了没说。我想他们也操不动了。我推开木门,发疯似地奔向山坡,扑在一棵歪脖子的相思树上停了下来,大口大口地喘气。
吴彩霞在一年多后离世了。我早就不恨她了。但也不怎么后悔没有听从土狗的安排。
没想到,又过了一年多,兰花竟回来了。这么多年过去,她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老太婆。她像一只碧绿脆嫩的丝瓜成了灰白干瘪的瓜蒌。奇怪的是,她重新激发了我做那种事的欲望。我犹如枯木逢春,而她激情全无,犹如完全枯竭的盐湖。我没有问她,当年为什么离开如今却又回来。她说:“他死了。”岁月就像一把杀猪刀,人就像猪一样,不管肥瘦,早晚得挨上一刀。我不知道他姓甚名谁,也不了解她和他的关系及故事。
她说:“轮到我照顾你了。我现在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好好照顾你。你是一个好人。”
我苦笑,我是好人吗?
又一年除夕到了,我发现庙宇和直系宗族的香火屋,居然没有什么人来祭拜了。檐角上的灰白蛛网中央,蠕动着一只黑褐色的蜘蛛,有老鼠和蟑螂在案台上蹿来蹿去。这就是一件大事了。平时,大孙村的土地庙、文武庙及香火屋(又名大众屋厅,实乃祠堂之雏形,大孙村本有祠堂,但在破四旧那阵被拆毁了,又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被村干部移去村边的小河修建水轮机房,后来一直没有重建)等祭拜场所,一年到头,香火鼎盛,鞭炮声不绝于耳。且不说清明、端午、七月十四、中秋、重阳、冬至等重大节日(一年之中的节日,以除夕、春节、年例节为最),就是初一、十五,又或每逢有人请神、还愿,善男信女总会备好供品到庙宇及香火屋敬拜诸神及祖灵。无论人在何方,不管去到多远,在清明或除夕都要赶回家乡,跟家人团聚是其一,敬拜神灵及祖先尤为重要。既向神灵祈求保佑,又向祖先汇报一年中之得失,从而汲取在人世中打拼的勇气及信念,这就是农民朴素的民间信仰吧。我从雷州半岛回来后,再也没离开过村庄,在节日时也拜神及祭祖。在除夕,庙宇及香火屋竟也无人拜祭了,这就意味着大孙村被不肖子孙抛弃了。孙姓后裔就像蒲公英的儿孙,随风而去,四处飘散,却是再也返不回故园。
这二三十年间,村子里的屋舍因无人居住及打理,少了人气的滋养,衰朽得极快。门窗朽坏,杂草丛生。一些较大的亚灌木如癫茄之类,居然突破了混凝土的覆盖,从院子、厅堂乃至卧室里势不可挡地钻出来,绿冠如伞,开出红艳或粉白的花朵,有碗口大,呈喇叭状,散发出浓郁的臭味。其他野草杂木如连翘、刺槐、稗子、野芍药、铁芒箕等等,更是不计其数。村子里的泥砖屋,在每年数度台风的摧残之下,倒塌得只剩下三五间了。有的小洋楼也灰头土脸的,摇摇欲坠。阿里家三楼有十几块楼板(当属混凝土预制板),居然被一双看不见的大手移到了数十米外的稻田里,这肯定是台风的杰作了。但不知道大风是如何完成的。
这些年来,乡村山野因无人侍弄,早已成了名副其实的荒村野地了。山野的野物竟也日渐繁衍,我小时候见过而一度销声匿迹的禽兽,如野猪、大灵猫、黄猄、黄鼬、猫头鹰、鹧鸪、白鹤等都屡见不鲜了。一到黄昏,大群大群的蝙蝠像阴魂不散的幽灵盘旋在林间或屋檐下,这些会飞的小兽,露出鼠类的脸,让人见了心烦意乱。有一次,有一群野猪大摇大摆地进入村庄,在巷子留下了一溜儿粪便后扬长而去。我发现老井也有了异变,水仍清洌,但井壁倒塌,杂草丛生。我亦无力清淤,水中似有活物游动,鱼虾之类颇是热闹,这倒像是一个鱼池了。蛙能跳能跑,井里却为什么有鱼类繁衍?这真是咄咄怪事。有一次,我用井篙打起一桶水来,桶里盘着一捆粗大灰黑的绳子,绳子顶端忽地昂起头来,呈三角状,一双眼睛像淬毒的暗器盯着你,分叉的小舌头一伸一缩——哎哟,我吓了一跳,原来是一条水律蛇。这样的水还能喝吗?我还能喝什么水呢?
清明节前后,乃祭祖之时,这跟平时的拜神活动密切相关。在大孙村一带,在上山扫墓拜坟之前,必先拿供品去村中的大小庙宇一一拜过,才用来祭祖,直至扫墓完毕。而平时拜神,除了所有庙宇都要一一去拜之外,也得到香火屋上香,供奉祭品,邀请祖先光临享用。快到清明节之际,荒山野岭上的坟头一扫平时的凄清寂静,颇有花团锦簇之感。扫墓的人挑着肥鸡、猪肉、饭团、香烛、纸钱、鞭炮、挂纸、秆传火(用干稻草编织而成的粗大火绳,呈拧麻花状,是以前扫墓用来做火种的),穿梭其间,熙来攘往,人声鼎沸,鞭炮声震天,煞是热闹。彼时山花烂漫,草木青绿,时有和风细雨,转眼又是万里青天。年轻人赏心悦目,就当是踏青去了。在休憩间隙,老家伙坐在山坡上缅想往事,懒得开腔。在清明节,头等大事是扫墓祭祖,如果有哪家坟头无人拜扫,哪家人都是丢不起这个脸的。搞不好还会被误以为是后继无人呢。
扫墓有一套繁琐细致的仪式,简单来说,就是先铲山(将坟堆、后土及坟手四周的杂草灌木铲除扫荡)、挂纸(挂上用黄裱纸或白浆纸裁割成的矩形小纸片,通常是坟顶三张,呈扇形排列,后土及两个坟手各一张,坟周三五张),上香后,才轮到摆上供品,祭拜,最后燃放鞭炮。完毕,再赶赴下一个坟头。这是延续了至少几百年的扫墓仪式。
到了二○一五年前后,村民们为了图省事(因村中也没有几个人了,大都跑到外地谋生去了,扫墓显得像是一项工作或包袱了),先是“铲山”,然后完成挂纸、上香等工序,却不再一一在坟头前摆放祭品了,而是将供品摆放于香火屋,一起邀请全体入土的祖先拨冗前来享用。之前是看望祭拜,不可谓不虔敬不隆重,如今却是一次性搞掂了,就显得有点偷工减料。有人开玩笑说:“让祖先们也趁机聚一聚吧。”这一项改革,不可谓不重大,恐怕也不是大孙村人首创,据说整个黄花镇的村庄都是这样干了。这种扫墓的方式,大约持续了十年。近年来,山岭上的坟墓早已无人拜扫,连庙宇、香火屋也无人光临了。连我也有多年没上山去扫墓了,这已经意义不大了。
老伙计,你说吧,山上林木茂密,早已将坟头全遮闭起来了,根本就无路可通,我这把老骨头,也上不了山。大孙村的祖先被抛弃了。这个村子也快走到尽头了,老伙计,你说我还能活几天呢。看来,你再活一两百年都不成问题。你生长得很缓慢,也很沉稳,很扎实,人家是一步一个脚印,你是无论多少步都踩在同一个地方上。你的根扎得很深很深吧?多少场夏秋两季的台风吹刮,犹如恶魔在咆哮,都无损你的根本,顶多是折断一些细枝末节。你有苍老的树根,也有鲜嫩的枝叶,树终究比人更长久。大炼钢铁那一年,我和土狗去砍伐你时,我们两个人都无法合抱了。现在,你更粗壮了,树冠如盖,枝叶婆娑,树皮皲裂、斑驳,真如蛟龙身上的鳞片。
道路是人为之物,本来就是人从山野中开辟出来的,人践踏着路,也维护着路。村庄的大小路径,因多年来人迹罕至,已被草木掩埋而面目全非了。不用多少年,就完全看不出有过路径的痕迹了。村子通往外界的简易公路,修建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在二十一世纪初还修补、扩建过一次,部分村道还实现了硬底化。村民们一次次通向公路走出村庄,远走高飞,也曾经像候鸟一样,一年一次或数次回来,最终,要出去的人都出去了,却再也无人返回。这是一条通向广阔世界的单行道。我猜想,他们在外头过得还不错,起码要比在村庄好吧。我年少时在雷州半岛做异乡人的感觉并不好。树挪死,人挪活。这也没有什么。但人不也是要有根的吗?外面的天地(城镇)有他们的根么?我想,人一旦离开家乡,就再也无法回来。
想起我年少时,村民们为了多争一畦菜地或林地,甚至为了田埂被多铲去一寸而大动肝火,乃至不惜拔拳相向。村子就多次发生过因争夺宅基地而发生的械斗。
那一年,孙金鱼和孙阳波两家人,挥舞着锄头、铁锹大打出手,连孩子妇人也操起武器,捉对厮杀。金鱼家献出了金鱼爸的一条命,阳波家三兄弟的头颅都被铁锄砸破了。如今,整个大孙村都是我的了,我又能怎么着?老伙计,我无数次在落日的余晖下,坐在村口的大路上,往外头眺望。据说外面的世界越来越精彩了,那可是无比热闹,东西应有尽有。据说,有一种手机不仅具有电视机的固有功能,还兼具收音机及电视机的用途了,可以播放歌曲及电视剧。当然还有好多超出我能理解的古怪功能,譬如什么上网、电脑、三维投影什么的,我一无所知,也不想让它们折磨我日渐僵化的脑筋。外面的世界,终究跟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头没有多大关系了。我还有什么期待呢?我在等待什么呢?有十年了,这条路上,除了几只野猪摇摇摆摆地走过,有两只野狗旋风般蹿过草叶葳蕤的路面,我再也没见过一个活物了。路上的茅草、寒芒和铁芒箕,长到半人高,路基上还长了繁茂的灌木及一些黄芽茶之类的小乔木。
一个冬日的正午,太阳像一个耀眼的光轮辗过了天空,仿佛天上也有看不见的道路。我眯着眼,瞧了一下太阳,闪烁的光线将我灼痛。太阳是永恒的吧,它既非新生,也不古老,它每天都照常升起,而对人世间的事物无动于衷。冬日的阳光打在我的身上,我倚在旧墙角上,犹如鱼翔水底,温煦的阳光对我的老骨头有一种熨贴的安慰。天地间一片白茫茫,宛若是一个水流构成的透明空间……
我突然被一阵阵机动车艰难行驶的轰隆声惊醒了。领头的是一辆履带式的挖掘机,然后是起重机,后头是一辆大卡车。我惊疑不定地瞧着,不知道将要发生什么事。在这个几乎被外界遗忘的村子,竟一下子来了这么多车辆。车队辗过废置公路上的杂树乱草,且行且停,终于在道路的尽头处亦即村子中央的晒坪遗址上停了下来。车上相继走出四五个人,除了司机,为首者约摸三十多岁,穿着大花衫,目光锐利,一张马脸,鼻尖如钩。我的心在狂跳,天啊,这不是我的贵生吗?
我真叫出来了:“贵生,你回来啦?”
那人眉头一皱,说:“你认错人了。”
我如梦初醒,当年贵生离家时不过二十来岁,如今过去了三四十年,贵生当然不会这么年轻,人又不能返老还童。
“哪,后生仔你是谁啊?”我仍不死心。我十来年没见过任何一个人了。我将见到的每一个人都当成了亲人。我有一种孩子见到母亲久别重逢的兴奋感。大花衫撇了撇嘴,不屑于作答。一个戴着鸭舌帽的小伙子搭讪说:“按理说,我们也是大孙村的人啊,倒是第一次回村哩。”又一人答腔说:“不是说村子废置多年了吗?一个人也没有了吗?又从哪儿蹦出了这个老怪物?”
那些人不再搭理我,分头在野草覆盖的村巷间踏勘了一番,又集合在晒坪上,脸有喜色,似已有收获。他们在晒坪上野餐,大嚼着纸盒装着的鸡翅和汉堡包,喝着瓶装矿泉水和罐装碑酒,兴致勃勃。为首的那个大花衫一挥手,似已成竹成胸。我在一旁看热闹,心中很焦躁,泛起了一丝隐忧,但又不知忧虑什么。
午后,那些人以挖掘机开路,一路开到了你的面前。天啊,老伙计,他们是冲着你来的。他们是刽子手,是恶棍,是魔鬼,他们居然打起了你的主意。
“不行啊,这棵香樟树起码活了三百年了,不能砍啊——”
“这棵树是村庄的魂灵啊,砍了它村子就魂飞魄散了——”
“这棵树保存了村子的记忆,你们日后还想回来,就一点记忆也没有了——”
“你们砍了它,我就活不下去了,可怜可怜我吧——”
开始,我还试图以理服人,苦口婆心地劝告,但没有一个人理我。后来,我破口大骂,咒神斥鬼,我将这辈子能想得到的诅咒或咒骂像洪水那样倾泻到了他们身上。我有十多年没跟任何人讲过一句话了。村子只剩下我一个活人,跟鸟交谈,跟花说话,那当然不算,或者是跟你诉说及独白,那也只是我排遣寂寞挽留记忆的妄想而已。一开头,我觉得张口结舌,很不流畅,后来我越骂越欢,我就像乌贼在疯狂地喷溅毒汁,我将这伙人的十几代祖宗都骂了一个遍。他们终于忍不住了,用尼龙绳将我绑到一棵苦楝树上去,嘴里塞了一条臭毛巾。我愤怒得双眼喷火,目眦尽裂。戴着鸭舌帽的人说:“老怪物,你放心好了,我们不会砍它的。我说你是老糊涂了,你骂我们祖宗,岂不是也骂自己的祖宗?”他被自己的话逗乐了,嘻嘻地笑。
老伙计,对不起啊,我没有能力保护你。我眼睁睁地看着这一伙自称是大孙村后人的强盗,用电锯将你截枝,落叶,只剩下一段不到十米长的巨大木头,然后用挖掘机将你连根拔起,再以起重机吊到大卡车上去。大花衫将我松绑时,很耐心地对我说:“它对你有什么用呢,一点用也没有,对吧?你老了,你老到连地上有一块金子也搬不动了。但是,它就是一块金子。只要将它挪一挪地方,就会为我们带来一大笔钱,它也要到城里享福去了。我会好好照顾它的,你要担心就担心你自己吧。还呆在乡下有什么出息。不要说是人,就是树,也得进城才有出路。”我感激他跟我说了这番话。我有点后悔咒骂了他。但人就是贱。我说:“你是贵生的儿子吧?你跟他就像是一个饼印印出来的。我是贵生的爸爸,孙仔呀,我就是你阿公啊。”大花衫扇了我一记耳光,说:“丢你妈,我才是你阿公!”
这些人麻利地完成了这一切,行动神速,诡秘,显得轻车熟路。车队循着原路迅速离开,绝尘而去。
老伙计,你被惨绝人寰地修理了一顿,然后又被绑架了。我真担心你呢。城里哪有你安身的沃土?你看,你离开后的坑洞,犹如一个小型鱼塘。我颤巍巍地顺着斜面爬下去,躲在土坑中央里,就是做坟坑也嫌它太大了。人自尘土中来,复归于尘土。死者入土为安。这个“安”恐怕还是对生者说的吧。修坟是为了后人扫墓。现在大孙村的坟墓,已经有多年无人祭扫了,我再修坟还有什么意义呢。只是,道公佬(粤西人对民间专门赶鬼、除病、解关、占卜、看相、择日子、看八字、超度亡灵、打醮、安神、安花等活动神职人员的称呼)、大力佬(负责挖坟坑、抬棺材、埋葬死者的人),哀乐,送葬的队伍,白毛巾以及一整套肃穆而悲恸的丧葬仪式,是甭指望的了。还有谁会挥动铁锹将泥土铲起并洒落在我身上?
我躺在宽阔的树坑中央,仰望着天空(其实我目光呆滞、空洞,什么也看不到),我感到巨大的寂静覆盖着我,犹如泥土覆盖着树根。鸟在看不见的地方鸣叫。我不知道是什么鸟。这些会飞翔而甚少行走会歌唱而从不说话的精灵,因人类的缺席而活得欢悦。鸟鸣减轻了我的悲伤。我慢慢恢复了平静。一场持久而深厚的睡眠缓慢而执拗地覆盖下来,犹如大雪覆盖山野,洪水漫过河岸,我双目微闭。我想起了吴彩霞。“阿妈——”我仿佛又回到了妈妈的肚腹之中,犹如婴孩重返子宫,种子埋入泥土。是的,老伙计,此刻我就像回到了最初始的你,虽是种子,尚未萌芽。虽是巨木,却尚未开枝散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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