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赵金虎
交通系统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实践探索与思考
文/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赵金虎
【摘要】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必须动员各方面力量,全面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廉政制度建设、依法惩处等多方面工作。
【关键词】交通系统;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思考
进一步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提高廉政风险控制能力,加强交通党风廉政建设,这是近年来绍兴交通部门落实《交通系统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实施方案》的重点实践课题。我们从交通工作实际出发,运用风险管理原理,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具有交通行业特色的惩防体系,努力优化交通发展环境。
近年来,绍兴市交通运输系统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积极构建具有交通运输特色的惩防体系,为交通运输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但是,一些较轻微的违法违纪行为仍然较多,触犯刑法的违纪案件也时有发生,这提醒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常抓不懈,绝不能有任何放松。
(一)违法违纪案件的分布特点。虽然近年来绍兴市交通运输系统违法违纪案件的涉案人员级别不高、严重违法违纪案件较少,但基层一线仍成为易发多发的地带。这给交通运输行业的形象抹了黑,破坏了“诚信交通、廉洁交通”的良好声誉。这说明我们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还有盲区,廉政风险防范体系还存在缺口。如不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防范监管,久而久之必将酿成大祸。
(二)违法违纪案件成因分析。我们认为,一方面是违法违纪人员政治立场动摇、价值观念扭曲、道德防线缺失、法律意识淡薄,迫切需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法治教育。另一方面,最根本的原因是管理和监督不到位。一是现行廉政监督行政体制存在不足。二是基层监督面广量大,纪检监察力量不足,易存盲区。三是交通运输系统建设、养护、管理、征收、审批等权力项目多、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拥有一定权力的基层岗位众多。这些基层岗位往往职务级别不高,因其“小”,不易引起系统内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重视,容易产生“监管盲区”。
(三)交通行业特点致使廉政风险易发。交通运输系统所属的许多单位,手握自由裁量权、行政审批权、工程建设现场管理权,对于这些岗位上的直接经办人员来说,廉政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监管空白较多,同时他们与管理对象直接接触机会多,接触场合往往较为分散、偏僻、隐蔽,受到金钱利益的冲击和诱惑相对较大。
我们认为,构建和完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关键是如何对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控。要破解前文指出的机制不畅、力量不足、覆盖不全、监督不力、措施不实等问题,关键是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条件让群众监督权力的运行,做到外部监督与内部并举并重。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工作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在要求,符合我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党风廉政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创新举措。
(一)廉政风险防范体系的动态循环理论。结合风险管理理论和廉政工作实际,我们认为,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动态循环过程,主要包括四个阶段:一是廉政风险识别与评估。全面排查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的廉政风险,对这些风险的危害大小和发生的概率进行定量分析。以此为基础找出消除风险、监控风险的方法。二是廉政风险监测与控制。对权力运行过程实施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廉政风险苗头,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将廉政风险解决在问题发生之前,实现预防功能。三是廉政风险事件响应。廉政风险事件(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后,按照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四是廉政风险事后评估与纠偏。对已发生的廉政风险事件进行分析总结,找出现有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未能及早发现和控制的原因,对相应的识别、评估、监测、控制方法进行修改完善。进入新一轮更高水平的循环。
(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实践。近年来,我们在交通基层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尝试和探索。廉政风险防范体系的理论和方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使党风廉政建设从“主观定性管理”飞跃到“客观定量管理”,其科学性强,可操作性好,实施效果显著。
1.首先,在排查的领域方面,将与公共权力较为集中的行政执法单位、交通工程建设单位作为排查重点,找准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排出各个热点岗位。其次,在对象划定方面,将市局直属单位中层干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人员、行政执法人员、重点岗位及窗口工作人员作为排查重点。第三,在内容安排方面,紧紧围绕“权、钱、人、物、事”的业务处置权开展排查。
2.实施“阳光工程”,织密廉政风险防范控监督网。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绍兴市交通运输局不仅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还多措并举创造条件,便利群众更好地行使监督权利,既织密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监督网络,又破解了面广量大、人手不足的监管难题。首先,“阳光公开”。除了传统的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公开方式,还采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新方式,对人民群众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事务公开、权力公开,保障了交通服务对象、交通管理对象和其他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其次,“阳光监督”。除了传统的来信来访监督之外,绍兴市交通运输局依托网络平台、交通服务热线等新型平台,拓宽群众投诉、举报、咨询的渠道,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监督权。通过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有效破解了内部监督人手不足、覆盖不全的问题。第三,“阳光执法”。着力规范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细化处置标准,明确执法责任,严明执法纪律,构建全员参与、监督制约、防范有效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
(一)必须坚定决心,将廉政风险防范体系落到实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是我国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是我党在新时期将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工作。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人民群众痛恨腐败和支持反腐倡廉建设的坚定态度,是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不断深化的强大动力。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阻力和障碍仍然客观存在。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必须人人查找风险,人人公开风险,人人参与监督,同时人人都处于监督之下。
(二)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是永无止境的动态过程,必须紧扣交通工作实际,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必须定期检视现有廉政风险防范体系的效能,尤其是要保证廉政风险点排查的全面性、客观性、准确性,当实践中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及时调整廉政风险防范体系,确保始终与交通发展的实践保持一致。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地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廉政风险长期存在,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必须持之以恒。
【参考文献】
[1]蔡青竹,严杰,李尚敏.预防腐败风险管理机制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J].党史文苑,2011(16).
[2]陈江龙,熊峰.抓紧构建腐败风险防控体系[N].湖北日报,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