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还是“咀”?
——小议地名用字的规范化

2016-11-26 02:42
长江丛刊 2016年15期
关键词:异体字用字字形

邵 华

“嘴”还是“咀”?
——小议地名用字的规范化

邵 华

地名,即一地之名,是专门指代各种地域的语言符号,它必须借助于语音和文字来表示。汉字是记录汉语的书写符号,供全社会使用,故须有一个全社会成员共同遵循的标准。 地名用字的规范化是实现社会有效交际的必要保证。“嘴”和“咀”在地名中使用时含混交错,有必要对其进行规范。

地名 汉字规范化 异体字 嘴 咀

地名语言一般都有不可或缺的四个部分,即地名的含义、记载地名词语的字形及其读音和意义。地名在语音、词汇和意义上的特点使其区别于语言中的普通词汇。

一、“嘴”和“咀”在地名中的使用情况

在汉族地区,地名是用汉字写的,研究地名必然涉及汉字的字形。香港的地名“尖沙嘴”也有“尖沙咀”的写法。无独有偶,在武汉市新洲区也有很多以“咀”命名的地名,如阳逻街的“竹咀、邵咀、徐咀、杨咀”,旧街的“石头咀”等,这些地方都选用“咀”这个字形。而且该地的路标指示牌和百度地图上地名的标识用的都是“咀”。而在武汉市区,既有“徐东大街岳家嘴”也有“藏龙大道谭家咀”,且都作为站名出现在地铁或公交上,“嘴”和“咀”在地名中的使用情况复杂而混乱。

在百度里输入“地名嘴、咀”这几个关键词出来的相关信息如下:香港地名“尖沙嘴”和“尖沙咀”哪个写法正确?洲头嘴还是洲头咀?东咀村,转咀村,类似咀在地名中间怎么读?ju还是zui?到底是三角嘴还是三角咀?武汉地名中zui是“嘴”还是“咀”?安家咀站拼音错了。石嘴头村还是石咀头村?......可见“嘴”“咀”之争还真引起过很多人的关注。

二、考“嘴”和“咀”

(一)意义

地名作为一个词,必然会有一定的词义。为了解决本文要讨论的问题,先看看“嘴”和“咀”到底是什么意思。

《汉语大字典》嘴(zuǐ):名词,本作觜。嘴是后起的累增字。形声,从口,觜声。本义:同“觜”,猫头鹰之类头上的毛角。

中古时期,“嘴”引申指人或动物的口腔器官。如:“有一鱼,可长余丈,粗细大于臂......嘴尖,状如鲟鱼。”——唐·王度《古镜记》后又从鸟嘴外形突出引申出表示物体的突出部分。如:“两盘一山嘴,转出东南。”—《徐霞客游记·粤西游日记》如:山嘴、瓶嘴、茶壶嘴。

武汉民俗学家刘谦定认为因为“嘴”的形状是突出来的,因此一些地名、地貌突出的地方就用“嘴”来命名了,这是一种民间的俗称。而地名又恰恰是反映了一定的历史民俗的,所以口耳相传约定俗成,现在很多地方还有这样的用法,如上海的陆家嘴,周家嘴,广州的南汇嘴,香港的尖沙嘴等。

那么“咀”是否有同样的意义呢?

《汉语大字典》咀:形声。从口,且声。本义:品味,细嚼。

许慎《说文解字》里“咀”:含味也。从口且聲。

咀者,口之祖,謂口之始也。人之初也,尚無牙,不可嚼也,惟可含而味之也,是爲咀。故,咀者,含而味之也。又嘴俗作咀。

可见,“咀”产生比“嘴”要早,其“含而味之”的意义还保留在“咀嚼”一词中。“嘴”经过词义引申发展出用于对突出的地貌命名后,因为过去教育普及面较窄,读书的人较少,“嘴”的笔画繁复,很多贩夫走卒都习惯使用简化字。且“咀”表示“含而味之”的含义也和“嘴”引申出的“人或动物的口腔器官”的意义相关,于是就有些人将“嘴”写作“咀”,造成了一对异体字。

在方言里,大自然形成的三面环沟的地方或村庄称为“咀”。新洲区位于武汉东北部、大别山余脉南端、长江中游北岸。东北部为低山丘陵区,中部岗地、平原相间,西南部为滨江、滨湖平原和江湖水域,地势由东北向西南倾斜,山岗与河流呈“川”字型排列,新洲这种多面环山的地形是符合方言地名中“咀”的含义的。香港的“尖沙咀”一名,早在明朝万历年间所编的《粤大记》已出现。

其得名乃是由于该处海水为官涌山所阻,南端形成一个长及尖的沙滩,在地形上十分明显。

(二)语音

“咀”在现代汉语里的读音是[ʨy214]如:咀嚼,而在方言地名里则因为各地方言语音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读音。在武汉市新洲区地名里的“咀”全都音[ʨi55],这是因为新洲话(属于江淮官话黄孝片)有开口呼、齐齿呼、合口呼和ʯ类音,ʯ类音与普通话撮口呼基本对应。新洲话舌面前音[ʨ]只能跟齐齿呼相拼,不能跟ʯ类音相拼。所以普通话里的[ʨy214]变成了[ʨi55]。声调则是因为新洲话上升为高平调55。查阅《新洲县志》时发现,在主要地名考部分,有这样的记录“有以自然物和山水地貌地形命名的,如山、岗、嘴、堑......”。很显然,地名中的“嘴”即为“咀”,而且在新洲话里“嘴巴”音[ʨi55pa],和咀同音。这就进一步印证了“咀”是“嘴”的简化异体字。

“咀”的音韵地位为精母上声,止摄支韵三等合口,“嘴”(觜的今字)是精母上声,遇摄鱼韵三等合口,二者音韵地位相当。“咀”作为“嘴”的俗字,读音为[ʦuei214]也有其理据性。“尖沙咀”和新洲地名中的“咀”之所以有两种不同的读音完全是方言语音发展方向不一样的结果。

三、对地名用字规范化的建议

网络上“嘴、咀之争”的结果是:苏州市地名办方面说,国务院发布的《地名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一地多名、一名多写的,应当确定一个统一的名称和用字”;《苏州市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地名出版物,以及地名标志和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的地名标识等,应当使用标准地名。对于三角嘴湿地公园,因登记在册的标准地名就是“三角嘴”,因此“咀”虽是“嘴”的简写,但写到三角嘴湿地公园时,还得写“嘴”这个字。相反,根据目前流传在网上的各类广州老地图发现,在广州仍使用繁体字的年代,对此的称呼,“嘴”和“咀”均有使用。查阅广州各类文献记录,发现现在使用的有关“洲头咀”的路牌、地图,均写“咀”不写“嘴”。而在武汉,既有公交地铁上的“青鱼嘴、岳家嘴、蔡家嘴”,也有同一道路的“藏龙大道谭家咀”和“藏龙大道青龙嘴”两种写法。可见大部分地区对这两个字还没有统一的写法,但是却已经认识到应该选取一个字作为规范用字了。

教育部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异形词整理表对异体字的定义为:“与规定的正体字同音、同义而写法不同的字。”本规范中专指被《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淘汰的异体字(整理表中没有嘴、咀)。“嘴”“咀”在普通话和方言里的读音一样、意义相同而写法不一,故可看作一对异体字。国家语委整理异体字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第一,通用性原则。选取公众目前普遍使用的词形作为推荐词形。通用性原则是整理异形词的首要原则,这也是由语言约定俗成的社会属性所决定的。第二,理据性原则。某些异形词目前较少使用,或词频无显著性差异,难以依据通用性原则确定取舍,则从词语发展的理据性角度推荐一种较为合理的词形,以便于理解词义和方便使用。第三,系统性原则。由此,“咀”应被选为地名用语中的规范字形,理由如下:

第一,有的规范性国家出版物已经选用了“咀”。查看程干庭主编的《武汉地名志》里的此类地名的字形统一使用的是“咀”,《新洲县志》和百度地图上也都是“咀”;在国家级出版社的地图上,在香港找不到“尖沙嘴”。既然地名志和县志等这些规范性的国家出版物选用的是“咀”,那么在社会上的地名标志、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地名标志就也应该统一选择“咀”,这也符合通用性原则。

第二,符合汉字的发展。在地名产生之初可能都是用“咀”来表示这类地名,但是随着“嘴”的使用范围的扩大,其音义和“咀”逐渐靠拢,于是渐渐选择了“嘴”这个更为常用的字形,而后又因为字形简化的原因回归了其原来的字形“咀”。选择“咀”不仅符合词语发展的理据性原则(其音义也符合这一地名的表达),而且字形更简单了,这恰巧也适应了汉字简化的趋势。

第三,地名语音的多音现象在汉语里是很普遍的,不必刻意回避。广州地名的“涌、滘、番禺”等字,笔者在来广州读书前都不知道该怎么读,可是生活一段时间后,正因为第一次错了反而记得更深刻,且当地人的读法会很快被接受。

地名是城市的名片,是地方文化的载体,蕴含悠久的历史,其用字是否规范化影响着该城市的形象。在公共场所的地名用字更应该规范化,促进社会发展,科技进步。

[1]蔡建华.应用语言学概论[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2]姚海东.新洲县志[M].武汉:武汉出版社,1992.

[3]程干庭.武汉地名志[M].武汉:武汉出版社,1990.

[4]徐中舒.汉语大字典[M].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出版,1986-1990.

[5]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2013.

[6]杨红,吴振国.地名文化的多维度解析-以武汉地名为研究样本[J].学习与实践,2012.

邵华(1990-),女,汉族,湖北武汉人,硕士在读,华南师范大学,研究方向: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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