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现实中的文化雾霾及其生态协同治理研究

2016-11-25 21:06端木潘婷
老区建设 2016年16期
关键词:雾霾虚拟现实协同

端木潘婷 余 杰

网络虚拟现实中的文化雾霾及其生态协同治理研究

端木潘婷余杰

[提要]在当下的网络文化领域中,弥漫大量低俗文艺产品,就如同雾霾一样严重破坏了网络文化生态。针对网络虚拟现实中的文化雾霾的成因及危害,从培育网络文化生态价值共识,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的规范,构建协同治理机制以及推进立法等方面探索其生态协同治理的对策。

网络虚拟;文化雾霾;生态;协同治理

十八大以来,在全社会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背景之下,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对文艺界提出了严峻而急迫的要求。“低俗不是通俗,欲望不代表希望,单纯感官娱乐不等于精神快乐”,一针见血切中要害。网络虚拟现实中的的色情和暴力,网络谣言,垃圾信息以及弹出式广告等网络文化雾霾严重污染了网络文化环境,破坏了网络文化生态。因此,我们应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阳光映照进每一次上传和每一次浏览,驱除网络文化雾霾,构建网络文化生态。

一、网络虚拟现实中文化雾霾现状及成因

在网络所构建的虚拟环境中,弥漫着大量文化雾霾,以弹出的色情和暴力的游戏广告、未经许可而漫天铺网的垃圾邮件、以声音、文字、图像等为表现形式,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在网络上,一些充满正能量的文艺作品无人问津,负面报道却炒作的很厉害,这就是一种“文化雾霾”的表现。究其成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网络的虚拟性与社会现实性的迷失

虚拟不仅是事物的一种存在形式,也是人性的重要方面。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存在着另一个“网络自我”。所谓的网络虚拟世界其实并不“虚”,网上的虚拟空间本质上就是社会现实的反映。人们在享受网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暴露了最真实的自我。性格的两面性在网络的虚拟性与社会现实性之间迷失,现实社会中规中矩的一个人,在网络虚拟中则表现低俗无比,浏览以及散布低俗信息,从而导致网络文化雾霾的萌芽。

(二)网络文化市场体制不健全

根据2014年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4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49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3117万人,这一数字对于网络运营商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商机。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网络运营商为了使利益最大化,用低俗冒充民俗,用庸俗偷换幽默,用色情取代优美,用恶搞取媚观众,使净化灵魂、陶情益智的网络平台散发出毫无文化品位和文化尊严的铜臭气。这些网络媒体在制造文化雾霾,蚕食着社会正能量。

(三)网络文化监管力度不大。

政府作为调节者,在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中有些被动,相应网络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完善速度远远落后于互联网的发展,导致政府机关没有发挥其应有的监管作用。一方面,政府没有及时出台一些网络制度与政策,无法有预见性地规范网络行为。另一方面,网络立法滞后于网络违法行为,没有形成预防体系,导致网络“文化雾霾”遍地开花的困境。

二、网络文化雾霾造成的负面影响

“空气中的雾霾,损害的是健康。文化领域的‘雾霾’,损害的是人的心灵。”全国政协委员黄宏的观点得到很多人的赞同。网络文化雾霾不但侵染了人们的心灵,还对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产生误导。

(一)降低文化品位,滋生低俗之风

目前,一些网络文艺产品的创作者为增加点击率,用低级趣味、对感官刺激和暴露的文艺作品来吸引网民的注意。主要表现为庸俗无聊的恶搞文化、低级趣味的无厘头文化、挑逗情感的煽情文化、吸引眼球的另类文化。一些素质较低的编辑或者导演盲目追求轰动效应,不顾职业道德,借助网络技术在网络空间里展示低俗才艺,制造出大量的网络文化垃圾。他们有的渲染悲情,调侃道德,宣扬搞笑娱乐,有的贬低领导形象,甚至诋毁社会制度,这大大降低文化品位,滋生低俗之风,其危害不容低估。

(二)消解社会主流价值观念,造成文化行为迷乱

如今网络虚拟现实中出现了泥沙俱下的局面,然而我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一些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利用网络媒体推行“网络霸权”、“政治渗透”和“文化殖民”,甚至利用网络媒体向我国持续进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输出,使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等错误价值观在网络盛行。这使一些网民模糊了价值边界,弱化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功能。正是由于价值观念的扭曲,导致一些网民寄情网络,及时行乐,追逐名利,以功利主义的色彩粉饰核心价值观,造成文化行为迷乱。

(三)破坏网络文化生态,污染文化环境

网络文化生态就是以互联网络为载体和媒介,以文化滋养和信息传播为核心,不断满足社会主体价值诉求和精神诉求的一种圆融状态。换言之,这是与人的现实生活相对应的一种健康存在状态。然而,网络虚拟中庸俗、低俗、媚俗的文化雾霾,散播的都是些“假、丑、恶”的文化,与本该宣扬的“真、善、美”的先进文化背道而驰。当我们一打开网页,这些低俗的文化雾霾就自动弹出,那么网络文化生态必然遭到破坏,网络环境也必然受到污染。

三、网络文化雾霾的生态协同治理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灵魂和精神家园,是国家最核心的软实力。然而网络文化雾霾污染了人们的心灵,导致价值观念的缺失。因此,势必要构建驱散网络文化雾霾的协同治理机制,塑造网络文化生态。

(一)培育网络文化生态的价值共识

价值观念是行为的先导,成功的治理离不开科学的观念和价值共识。构建网络文化雾霾协同治理模式,需要治理主体之间对网络文化生态建设产生价值认同,即多元主体对网络文化生态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达成普遍共识。当前,网络文化雾霾正在不知不觉中侵蚀着一些网民尤其是青少年的心灵,扭曲他们的价值观。因此,我们应该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网络文化,引导网民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强化网络文化雾霾协同治理的价值导向。

(二)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的监管机制

由于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时期,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健全,一些互联网企业为牟取暴利,时常在网站上制作并传播低俗文化产品。因此,网络文化监管部门应该对网络文化产品的发行严格把关,禁止一些低俗文化作品的传播,以提高网络文化产品的文化价值含量和艺术质量。首先是强化信息管控,加强网络行政监管。定期对本地的网站、论坛、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排摸、检查。其次是加强执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在提升网站、论坛、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安全防范的同时,积极安排警力,开展网上违法有害信息巡查和公开执法。再次是强化打击力度,震慑违法犯罪。积极联合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开展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最后是建立举报监督机制,增强行业自律。利用网络媒体阵地,通过公安部门认证账号,联合本地的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三)构建网络文化雾霾协同治理的互动合作机制

网络文化雾霾的治理不仅仅单靠政府的监管,还需要非政府组织和网民及社会公众相互合作,最终形成三者良性互动的合作机制。首先,政府应该设立专门的机构开展网络文化雾霾的整治行动,关闭部分不法网站,并把整治网络文化雾霾专项行动转向常态化,还要改变各地各部门“九龙治水”现状,加强协调配合,主动做好工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其次,加强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公众对网络文化雾霾治理公共政策制定的参与,从而推进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促进政府与社会组织及公众的良性互动。最后,引导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网络文化雾霾的监管与治理,号召社会组织及公众对扩散网络文化雾霾进行举报。

(四)推进网络文化雾霾协同治理的法治进程

要驱散网络文化“雾霾”,需要立法的“阳光”。我国现行网络文化方面的法律法规数量偏少,甚至存在许多立法空白和盲点。因此,当务之急就是推进网络立法进程,使相关网络法律法规跟上网络的新变化和新趋势。最关键的是要提高网络文化立法的预见性和协调性,分步骤实施网络文化立法工作。除此之外,还要严格执法,打击恶意制造和扩散网络文化雾霾行为。在打击惩处恶意制造和扩散网络文化雾霾行为方面也毫不姑息手软,坚决惩治影响恶劣的网络谣言责任人。

总之,网络上每一次点击或者浏览都是一次心灵的叩问,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驱散网络文化雾霾,净化网络文化环境,保持网络文化生态。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及社会公众应构建网络文化雾霾协同治理机制,形成合力,共建网络文化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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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忠林]

端木潘婷(1989—),女,华东交通大学2014级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余杰(1990—),男,东华理工大学2014级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江西南昌3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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