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
摘 要:近几十年来,农户小额贷款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成为扶持弱势群体和支持“三农”发展的主力军。但是,随着农户小额贷款的发展,业务风险逐渐显露且其风险管理现状也不够完善,这不但打击了农村信用社发展农户贷款的积极性,也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文章分析了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发展农户小额贷款业务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违约风险、操作风险和自然风险,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风险;风险控制
一、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发展现状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贷款业务以来就倍受广大农户的欢迎与支持,该业务的发展不仅加快了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而且解决了河南省农民客户贷款难的问题,极大地促进了河南省农村经济的发展,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但近几年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的农户小额贷款却出现了业务萎缩的现象,贷款发放量在逐年减少。一方面,社会在进步,人类在发展,农民的收入也在不断增加。所以,目前来说,河南省农户对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的需求并不强烈,加之农户对信用社小额贷款的认知不足,缺乏主动还款意识,常常发生违约现象,导致农村信用社大量坏账的形成,影响了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另一方面,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所开展的农户小额贷款属于支农项目,其业务特点就是金额小、数量多、无抵押,这对于河南省农村信用的贷后管理工作来说是十分不利的,而且该业务的贷款利率也相对较低,使得农村信用社很难从中获得利润。所以,这种高成本、低收益的经营特点打击了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阻碍了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
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风险分析
近几十年来,农户小额贷款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成为扶持弱势群体和支持“三农”发展的主力军。但是,随着农户小额贷款的发展,业务风险逐渐显露且其风险管理现状也不够完善,这不但打击了农村信用社发展农户贷款的积极性,也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违约风险。违约的风险也被称为信用风险,因为客户未能按照合同按时偿还贷款,甚至拒绝偿还的风险。
这里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为例,从农户的角度分析可以把违约风险分为两种,即主观违约和客观违约。主观违约是指道德败坏之人故意为之,例如:有些农户冒用他人姓名骗取贷款;有些农户了解到农村信用社在贷款资金跟踪管理系统这块还不完善,借信用社管控不便之机而肆意改变贷款用途,利用贷款资金做非法经营;还有些农户故意逃避还款,甚至把信用社的小额农户贷款错误认为是政府的贫困补贴拒绝还款等。这些都是农户的主观违约。客观违约是指农户借款后,未能获得正常收入而造成的违约,这些都多是由于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和经济萧条,管理不善所引起的。
(二)操作风险
1、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在对农户小额贷款客户的信用评级过程中的操作风险。目前,对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客户的信用评级主要由农户小额贷款的客户经理和村委会成员负责。由于信用社客户经理对农户情况并不十分了解,所以,农村信用社在对农户进行信用评级时,只能以当地村委会成员提供的信息为主。但是,村委会成员作为土生土长的当地人,对农户进行信用评级时难免带有个人感情,对评估工作不够认真,对以往一些信用状况不好的农户进行评估时存在“睁只眼闭只眼”的现象,很难做到公平公正,最后导致贷款难以收回。
2、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在对农户小额贷款的追踪管理过程中的操作风险。这类操作风险是因为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的贷后监管机制不健全,贷款发放后对款项疏于管理而造成的风险。因为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的业务范围较广,涉及农户较多,这给农村信用社对农户小额贷款的贷后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不便。再加上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的客户经理不多,很难做到对农户小额贷款资金进行逐户逐笔的监督与管理。所以,就容易出现农户小额贷款用途被改变,预期收益无法实现,款项不能及时催收,贷款人不知所踪等现象,最终形成不良贷款。
(三)自然风险。自然风险是由于地震、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的发生对生产经营,甚至生命安全造成危害,导致农村信用社农村小额信贷无法收回的风险。我国日益严重的污染,自然环境恶化,自然灾害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使人们不可能防范,给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的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带来极大的风险。
三、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风险的控制措施
(一)做好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的贷前调查工作。为了做好贷前审查工作,我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1、设立专门部门负责贷前调查工作,细分工作责任。由于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基层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足,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对农户小额贷款的责任分工也一直都不够明确。一般情况下,从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到贷后管理其主要决策权都在客户经理一人手中,这不仅造成客户经理的任务过重,也缺乏工作上的相互制约,使客户经理在贷前调查工作中很容易出现疲劳、误差、徇私、作假等情况。所以,为了改变现有工作中的问题,确保贷前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可取性,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应该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农户小额贷款的贷前调查工作,并分工负责,并明确奖惩制度。这一方面可以降低客户经理的工作任务,减少不必要的错误,另一方面也可以合理规避操作风险。
2、与当地村民委员会建立合作关系。在贷前对于农户的调查过程中,有些可能会为了获得贷款,对农村信用社提供虚假信息和数据,为了避免此种情况的发生,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应积极地与当地村民委员会建立合作关系,由村委会去收集农户信息,再以第三方的身份向农村信用社提供农户信息,这样得到的信息将更客观,将更有参考价值。
(二)加强对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的跟踪管理。要降低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风险的关键,就是做好对农户小额贷款的贷后跟踪管理。为了控制风险,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应完善贷款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民贷款的跟踪管理,避免农户未经许可擅自改变贷款用途的现象。其次,还应对客户投资情况进行定期跟踪,为客户未来无还款能力改变贷款策略提供依据,如果一旦预测到客户后期的还款能力很差,无法还清贷款,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这个时候就应该要慎重考虑其贷款方案,必要的时候停止对其发放贷款。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还应该把贷后管理工作落实到某个组、某个人,制定管理目标,并采用上级对下级监督的方式,上级定期对下级的贷款下发情况进行考察,以防止客户经理和客户串通骗取贷款。最后,对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分析其形成坏账的具体原因,如果是人为因素要找出责任人,合理追究其责任,从而减少坏账的发生。
(三)帮助农户掌握最新的天气动态和市场变化情况。对于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来说,农户小额贷款业务面临的最不可预测的风险就是自然风险。虽然,这种风险并不经常发生,但是,一旦遇到旱灾、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时,其带来的危害还是及大的,甚至会造成农户颗粒无收,更别说偿还贷款。所以,为了控制自然风险,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应当积极地与当地气象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与联系,并及时向农户反映信息,帮助农户了解最新的、最无误的天气动态。这样不仅能帮助农户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减少自然灾害对农户造成的损失,也降低了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的自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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