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忠 明,张 旭
(1 首都师范大学,北京 100048; 2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北京 100088)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
——基于11县2 888名乡村教师的调查
朱 忠 明1,张 旭2
(1 首都师范大学,北京 100048; 2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北京 100088)
本研究基于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发现:中小学教师较为在意职称晋升,教师工资与职称、岗位、工作量的相符性整体不高;中学与小学职称统一评定制度正在逐步统一但各地完成情况不一,中小学高级职称设置方面各地也在极力推行但部分地区仍尚未设置,城镇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时要求一年以上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这一制度部分地区在推行但仍有地方没有强调。为此,国家与地方应逐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制度。
乡村教师;教师流动;职称制度;评价机制;职级制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是关系中小学教师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事宜。但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制度自实施30年以来,其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公平竞岗问题上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严重挫伤教师工作积极性,对教师教学工作开展十分不利。[1]针对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国家一直在不断改革与修订制度,不断完善职称制度。最近几年,我国开始对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制度进行试点。2012年8月,温家宝同志在国务院会议上对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制度试点工作进行了总结,决定准备在全国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2015年8月28日,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制度,针对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的等级设置不够合理、评价标准不够科学等问题,国家人社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拟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逐渐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在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改革背景下,探讨目前中小学教师,尤其是乡村中小学教师评聘制度的实施现状、面临的问题与矛盾及解决对策,对于我国中小学教师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不过,从相关研究现状来看,针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研究较少,且已有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演变进行梳理,对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进行经验介绍,[2]而实证调查方面的相关研究就显得比较缺乏。本研究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四川省美姑县、利州区、宜宾县,湖南省麻阳县,湖北省利川县,甘肃东乡县、崇信县,河南省济源县,山东省沂源县,贵州省威宁县,重庆市綦江区等11县208所乡村学校2 888名乡村教师的教师职称评定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对本次调研所得的量化数据,运用SPSS17.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与分析。
对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的心声是改革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参考信息。而他们的反馈主要集中在:职称晋升机会成为工资水平以外教师考虑的主要元素;绝对多数教师赞成在职称评定中对外语、论文等不做刚性要求;师德在教师聘任、考核及评价中占据重要地位;教师工资与职称、岗位、工作量的相符性整体不高;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有逐步统一的趋势;中小学设置高级教师职务有待深入开展;城镇教师评聘高级职务时大多对乡村任教经历有一定的要求;提高职称成为现行教师参与流动的主要原因和期望获得的重要补偿。
1.职称晋升机会成为工资水平以外教师考虑的主要元素
通过对中小学教师进行调查发现,教师对工资水平、考核与评奖、职称晋升机会、承认与尊重、子女教育、保险与公积金、学校培训机会、学校硬件等方面都比较在意。其中,74.1%的教师表示对自身的工资水平非常在意,除了教师工资之外,教师最在意的是职称晋升机会,调查的数据显示有41%的人选择在意职称晋升机会。相对而言,教师对周转房、离县城距离、领导的赏识与支持等方面表现出不是特别在意。
图1 教师工作生活中在意的各项指标情况
2.绝对多数教师赞成在职称评定中对外语、论文等不做刚性要求
通过对中小学教师进行调查发现,在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中是否要对外语、论文等做刚性要求这一问题的回答中,绝大多数教师赞同将“对农村教师评聘职称时应该不做论文、外语的刚性要求”落实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制度中,而且接近一半的教师持非常坚决的支持态度。
图2 乡村教师评聘职称不做外语成绩、论文的刚性要求
3.师德在教师聘任、考核及评价中占据重要地位
通过对中小学教师调查了解到,目前在教师聘任、考核和评价过程中,师德已经占据着重要一席。其中,21.5%的教师认为,在其所在地区的教师聘任考核和评价过程中,师德是首要的内容标准;42.6%的教师认为,师德是比较重要的标准;只有极少数教师认为,在教师聘任考核和评价过程中,师德的重要程度不高或只是形式。
图3 教师聘任考核和评价中师德表现的重要程度
4.教师工资与职称岗位工作量的相符性整体不高
在对教师工资与教师职称、岗位、工作量相符性方面的调研中发现,绝大多数教师对自己的工资收入与职称、岗位、工作量相符性的满意程度并不高,其中只有28%的教师认为自己的工资与职称、岗位、工作量有较高及以上的相符度。总的来说,绝大多数教师认为自己的工资收入与其工作量相符度不高。
图4 教师工资与职称、岗位、工作量的相符性
5.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有逐步统一的趋势
新一轮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以解决以往教师职称制度中的中学教师与小学教师职称不对应问题。通过调研了解到,27.2%的教师反映,中学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已经统一;50.9%的教师反映,中学和小学教师职称系列正在逐步统一;但仍有21.9%的教师反映,目前的中学和小学教师职称系列仍然是完全独立的。
图5 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情况
6.中小学设置高级教师职务有待深入开展
为了完善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提升中小学教师地位和待遇,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均衡,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促进中小学教师合理流动,我国近些年来一直在探索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2013年12月,社会保障部召开部长会议宣布2014年要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在我国各个地区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重新制定教师职称等级,让中小学教师也能评上正高级职称。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广。据调研来看,21.8%的教师反映,其所在地区中小学已经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42.4%的教师反映,正在逐步推广正高级教师职务,35.8%的教师反映,当地尚未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
图6 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情况
7.城镇教师评聘高级职务大多对任教经历有一定的要求
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应具备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经历。而调查中了解到,29.2%的教师反映,其所在地区城镇教师评聘高级职务时,已明确要求有一年以上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但也有7.4%教师反映,其所在地区在教师评聘高级职务时,没有要求城镇教师有一年以上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还有17.0%的教师对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需要到乡村学校交流相关方面的政策尚不知晓。
图7 城镇教师在评聘高级职称要求有一年以上在乡村学校任教经历的情况
此外,调研中我们也发现,现行的职务职称评定政策对长期在乡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有一定的倾斜。其中,12.3%的教师反映,有明显的倾斜,而34.1%的教师反映稍有倾斜,整体上来说,接近一半的教师认为对长期在乡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有倾斜,不过也有37.4%的教师认为,现行的职务职称评定政策对长期在乡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是不利的。当然,认为与城市教师同等对待和对长期在乡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非常不利的教师也旗鼓相当,分别占了16.2%和15.4%。
图8 现行的职称评定政策对长期在乡村基层地区工作教师的影响情况
8.提高职称成为现行教师参与流动的主要因素
近些年来,为了提高乡村教师队伍质量,积极提倡教师参与流动,鼓励城镇教师到农村地区进行交流,并且将城乡交流、参与流动作为提高职称的标准之一。通过调查发现,目前教师参与流动的原因有上班方便、孩子上学、提高工资、提高职称等方面,这几个方面分别占比34.9%,21.9%,14.5%,11%,其中提高职称也成为教师参与流动的一个主观因素。
图9 周围教师参加流动的原因
9.提高职称是参与教师流动的重要补偿
提高职称是教师参与流动的重要原因。调研中我们发现,教师如果参与流动并流向偏远地区或薄弱学校,他们最希望得到补偿的方面是工资,占比达48.6%;除了工资方面的补偿外,教师最希望在职称提升方面有所补偿,这也占到了20.4%,其次是希望在交通方面、子女教育方面和住房方面得到相应的补偿,对于这三个方面的补偿要求所占份额相差不是很明显。
图10 流向偏远地区或薄弱学校希望获得的补偿情况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在当下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过程中,新职称评定制度改革在地方开始实施;现行差异化的城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尚未完全落实,教师工资收入与教师职称、岗位、工作量不相符;部分地区已将到乡村任教纳入教师提升职称内容等现象仍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的反思,以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改进策略的选择提供参考。
1.新职称评定制度改革在地方开始实施
新一轮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并且在新的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即原来的职称制度是沿用1986年建立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当时中学教师职称最高为副高级,小学为中级。新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统一了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设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并且设置正高级职称。通过调研了解到,绝大多数教师反映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正在统一,并且超过半数以上的教师反映其所在地区中小学正在设置及推广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务。
2.现行差异化的城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尚未完全落实
从调研可以了解到,师德在各地教师职称评定中,已经受到强烈的关注,这有助于良好教师职称评定文化的形成。《意见》针对教师职称评定标准,明确提出要改变以前片面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重视一线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的经历和成绩。教育部也明确表示,在职称评定上,对乡村和边远地区倾斜,乡村教师职称评定不做外语成绩、论文发表的刚性要求。并且,对于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表现优秀并符合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调查中了解到,乡村教师非常认同乡村教师职称评定不做论文、外语要求这一制度。但同时了解到,很多教师反映目前在教师职称评定方面,并没有对乡村有过多的倾斜。其中,有16.2%的教师认为,所在乡村与城市教师在职称平等上是同等对待的,37.4%的教师认为,现行的职称评定职称对长期在乡村基层和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是不利的。可见,各地在职称评定方面,还没有完全落实《意见》的精神,因此,对于乡村教师职称评定制度评定标准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落实。
3.教师工资收入与教师职称、岗位、工作量不相符
对于教师而言,工资待遇是关乎其生存质量的重要因素,所以问及教师如果参与流动,希望得到哪些方面补偿时,教师们最为看重的是工资,其次是职称,职称不仅仅是教师生命价值和职业荣誉的标志,教师的职称与教师的各项待遇也密切相关。这表明,工资待遇对于教师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调查中发现,教师们感到自己的工资收入与其职称岗位、工作量相符度并不高,只有28%的教师认为自己的工资与职称、工作量有较高及以上的相符度。总的来说,教师对自己的工资收入与其工作量相符度不高。这样,不仅容易挫伤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还会影响教师参与职称评定的积极性。
4.部分地区已将到乡村任教纳入教师提升职称内容
为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各地积极采取措施引导教师向乡村和薄弱学校流动。通过调查了解到,绝大多数地方已经出台相应政策,要求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经历。调查中了解到,29.2%的教师反映,其所在地区城镇教师评聘高级职务时,已明确要求有一年以上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基于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我国当下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可以在逐步明确中小学教师等级制度;完善教师流动与教师职称晋级关系;探索中小学教师职级制改革,健全教师激励机制;切实落实好城乡教师差异性的职称聘评标准等方面着力。
1.逐步明确中小学教师等级制度
2015年教育部印发的《意见》开始推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这次改革的特征是将原有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并且将教师的职称等级提升到了正高级,某种程度上相当于大学里的教授或研究员级别。这一职称评定改革不仅提升中小学教师社会地位,而且能够调动中小学教师教学积极性。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推行这一政策,在今后的工作中,各地政府需要进一步推进这一政策。
2.完善教师流动与教师职称晋级关系
2003年,我国城乡教师交流制度开始正式启动,同年9月20日,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区域内城乡‘校对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2006年,国家颁布《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对各地加强城镇教师支援乡村教育工作提出了要求。为了鼓励城镇教师到乡村交流,各地出台了相关激励政策,其中要求城区教师职称晋升必须要有在乡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通过这一政策,引导教师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促进教育资源均衡。但这一政策在各地落实程度不一,调研中有近20%的教师提到其所在地区在教师评聘高级职务时,并没有要求或没有明确要求城镇教师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因此,通过评聘高级职称需要有乡村任教经历以引导教师流动这一政策,还需要进一步推进。
另外,评定职称是教师参与流动的激励待遇,调研中,很多教师希望如果参与教师交流,获得职称方面的补偿。但是否是只要参与城乡交流,达到交流规定年限,就可以参评职称,这一制度需要继续完善。应该制定考核评价制度,规定到乡镇交流教师在交流期间考核结果被评为优秀,才能够获得评定高级职称的优先资格。
3.探索中小学教师职级制改革,健全教师激励机制
在原有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制度下,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与其职称直接挂钩的,与教师在教学中所具备的教学能力、教学大赛获奖等荣誉,或承担教学工作量、班主任职务等无太大关系,并且评上职称的教师与没有评上职称的教师工资差距相对较大。很多中小学教师评上职称之后,就不再过多承担教学、班主任的工作,也不再积极参加教学相关活动,而没有评上职称的教师,往往在教学一线工作,以致很多学校出现着低级职称教师挑大梁,高级职称教师“船到码头车到站”消极不作为的状况。[3]调查中了解到,很多教师反映教师的工资与教师的工作量不相符,这样严重挫伤年轻教师工作进取积极性。另一方面,按照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规定,一般评聘顺利的教师在10年左右可取得高级教师资格,而中小学教师一般在校工作年限可达30年以上,这样,教师评上高级职称之后还有十几年、二十几年的时间没有职称可追求,会缺少相应的激励机制。
为了充分发挥职称制度对中小学教师工作的激励性,应该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岗位工作进行相应的职称岗位考核,建立“能上能下”的职称制度,避免中小学出现的一些教师评上职称就工作懈怠的不良状况。另外,为了激发教师参与各种教学活动的积极性,中小学可以在职称工资基础上,探索职级制绩效方式,就是学校根据教师的综合水平与能力,将教师评定为不同的级别,如A,B,C等。在工资上,教师仍按自己的教师职称(如中教一级,小学一级 等)领取国拨工资,而在结构工资方面,则按所评定的A,B,C等相应的级别来领取不同的结构工资。[4]以避免教师职称与工资过多挂钩,教师间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4.切实落实好城乡教师差异性的职称评聘标准
中小学教师的核心任务是教育教学,其他一切活动都是为了教师能够更加有效地进行教学。相应地,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定应该重点考查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的能力和水平,而不是把考查重心放在教育教学以外的其他条件上。以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中,发表的论文以及外语水平是评定标准的重要指标,导致了大量教师为了评职称想法设置寻找渠道发表论文,分散着教师的教学经历。并且教师论文数量与教师教育教学效果相关度甚低,往往使得部分真正具有较高教学能力的教师处在职称之外。
因此,在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制度中,提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的制定要考虑到中小学教师的职业特征,侧重于考查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以对中小学教师进行客观合理的评价。对于中小学教师而言,其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道德素养是最为重要的,这些素质直接影响着教育教学的理念、水平以及学生的健康发展。尤其是对于农村中小学教师,教育部明确表示,在乡村中小学职称评定标准中不对教师作论文发表、外语水平的要求,着重对教师的教学能力、道德素养进行考核,通过这样的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确保中小学教师健康发展,确保中小学教师的素质符合中小学课程改革、教育教学对教师的要求与期待。并且乡村中小学教师也积极赞同这一政策,但各地尚未积极落实。
因此,各地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落实好《意见》精神,实施城乡教师差异性的职称评聘标准,结合现有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实际,建议除了正高职称需要一定水平论文以外,其他各级可以考虑只将论文和外语作为参考,不做硬性要求。
[1] 施贵菊.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问题反思与对策建议[J].贵州师范学院学报,2016(2):89-90.
[2] 徐友礼.山东潍坊:问题导向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探索[J].中小学管理,2016(2):14-16.
[3] 2015年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最新消息:两会聚焦成热点[EB/OL].(2015-03-15),2016-06-17.http:∥www.kao910.com/jiaoshigongzizuixinxiaoxi/2015-0315-31834.html
[4] 孙军.青岛:试点中小学班主任“职级制”[N/OL].中国教育报,2014-11-29.http:∥www.nbjd.gov.cn/art/2014/12/1/art_3111_563600.html
[责任编辑 张淑霞]
The Problems and Improvement of the Professional Title System of Primary and Middle School Teachers —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 of 2888 Rural Teachers in 11 Counties
ZHU Zhong-ming, ZHANG Xu
(CapitalNormalUniversity,Beijing100048; 21stCenturyEducationResearchInstitute,Beijing10088)
Based on the questionnaire and statistical analysis, the research found that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ience teachers who are more concerned about the title promotion and teachers’ salary and title, position are not highly correspondent; middle school and elementary title evaluation system is gradually unified but still exists some difference among different places. Various places are making efforts to implement the advanced professional title system of primary and middle school teachers, but some places still do not form such a system. The urban teachers are required to have at least one year experience of teaching in rural schools or weak schools when they are in the assessment of senior positions. The system are being implemented in some places while are still not valued in some other places. To meet this end, the state and local governments should gradually improve the system of professional title reform of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teachers.
rural teachers; the flowing of teachers; professional title system; professional rank system
2016-07-30
朱忠明,女,江苏连云港人,首都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 张旭,男,山西高平人,21 世纪教育研究院教育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G451
A
1674-2087(2016)03-008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