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
近期,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示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福建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推进精准就业扶贫六条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完善精准就业扶贫政策,帮助贫困家庭劳动力尽快实现就业脱贫。
一是将扶贫对象纳入就业困难人员政策体系。目前福建省就业困难人员界定的政策依据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指具有福建省户籍,在福建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六类人员: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员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参照享受的具有福建省户籍,在福建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三类人员: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人员;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农村居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通知》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纳入就业困难人员对象范围,让其享受社保补贴、职业培训补贴、鉴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资助等就业困难人员优惠政策,将更好地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
二是拓宽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范围。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目前福建省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主要针对参加城镇职工保险对象实施。但福建省贫困家庭劳动力大多生活在农村,工作收入低,难以承担职工养老保险费用,即便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也很难享受社保补贴。《通知》规定“对实名制求职登记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各地可参照闽政〔2014〕49号文有关规定,给予不低于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50%的补贴,所需资金仍从原渠道支出”,将社保补贴政策对象范围进行扩大,必将有效减轻贫困家庭劳动力社保缴费负担。
三是鼓励多渠道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鼓励各类劳动密集型企业在乡镇、村设立扶贫加工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相关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补贴。鼓励各地设置一定比例适合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并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鼓励各类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大本营等孵化基地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就业,允许各地在规定幅度内适当提高孵化基地补助标准。
四是健全基层平台就业扶贫工作绩效评价机制。明确把基层就业工作平台当年帮助辖区内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纳入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范围,对帮助辖区内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较多的,在就业专项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从政策层面加强引导,鼓励基层平台做好就业扶贫工作。
(福建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为推进就业创业工作,提高就业创业政策落实,5月至8月,由福建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牵头组织开展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情况督查调研,已赴宁德、南平、莆田、漳州、福州、泉州等地市开展督查调研。
督查调研组听取各地市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情况汇报,实地调研创业孵化园、用工调剂点、稳岗补贴企业、充分就业社区等27个基层政策落实点,现场解答政策咨询,扫除政策盲点,剖析工作难题,对各地提出了2016年下半年落实政策、消化结余等重点工作要求。同时,督查组重点审核各地创业大本营、稳岗补贴、社保补贴、外国人就业审批等业务台账。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促进基层规范流程、完善台账。
督查调研期间,督查调研组开展政策巡回宣讲活动,针对高校毕业生、企业代表、灵活就业人员、创业基地代表、基层就业业务骨干等对象举办7场政策宣讲会。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处长陈玲从政策出台背景、制定目的、政策相关内容、政策落实点等方面,系统解读新时期国家、省里密集出台的就业创业政策,让企业代表、群众知道有什么政策、向谁申请、怎么申请,提高政策知晓率;同时,使基层就业工作人员更加准确理解、全面掌握各项政策,提高就业创业政策执行力。
通过此次督查调研活动,进一步总结推广了各地亮点特色工作做法,消除了基层工作顾虑,从而更好地促进全省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
(福建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近年来,泉州市积极适应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研究出台一系列关于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促进劳动者自主创业和对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等政策措施,并在执行过程中注重推动就业转型和人力资源开发,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努力挖掘第二产业就业潜力。重点培育嘉泰、黑金刚、微柏等智能装备龙头企业,2015年全市装备制造业产值达1350亿元(增长12.5%),催生了一批智力密集型就业岗位。
二是推动以就业为主向就业与创业并重转型。在放宽准入门槛、扩大补贴范围、扶持初创企业、支持返乡创业等方面,进一步细化配套措施,加强部门联动,做好宣传引导,进一步激发创业活力。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登记各类创业主体突破50万户,蝉联全省首位,形成带动就业的主要力量。
三是突出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创造更大的就业空间。依托民营经济发展,2015年城镇新增就业15多万人,如今全市民营企业承接就业人数达92%以上,每年八成多的院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和生产一线就业。
四是把扩大就业的立足点更多放在加快提高人力资源素质,提高劳动者的知识、智力和技能水平上。主动与清华大学等高校合作共建社会实践基地,积极做好人才对接和项目服务。近三年来,有82位博士研究生参与五大产业急需攻关的科研项目96个,为地方企业转型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发挥出项目带动就业效应。
(福建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