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鱼

2016-11-21 10:42
广州文艺 2016年10期

天近黄昏时,一辆银灰色的运动版路虎在街边停了下来。永盛房地产公司董事长黄可胜下车后匆匆走向一座古庙。万浩荡落在后面,看到黄老板的身影融进一片夕光,不由得摇摇头,跟了上去。

在万浩荡看来,黄可胜完全没有理由来这个地方。

目前公司急于摆脱“屋漏偏逢连夜雨”般的困境,上上下下忙得连轴转,大会小会一个接一个,中餐和晚餐基本上都是在公司叫盒饭解决。作为一家之主的黄可胜就更不用说了,他几乎从未在晚上十点前离开过公司。即使离开,也是由万浩荡开车直接将他送到家里的床上。照黄可胜的说法,目前他最缺的就是睡眠,哪怕是漂亮的女明星脱了衣服摆在他面前,他还是会选择前者。

而且,黄可胜一直标榜自己是个无神论者,既不信神,也不礼佛,除了偶尔陪客参观,他是从来不朝拜庙宇的。他到底为何而来呢?万浩荡搜索枯肠,也想不出一个理由。最后他终于想起一件事,十多天前,黄可胜急匆匆地去上厕所,一脚踩着了倒地的拖把,一个踉跄,脑门正好磕在了洗手池的台面上,鼓出一个小包。难道真像人们通常所说的那样,他是摔坏了脑壳?万浩荡不由得笑了起来。

这座古庙叫陶公庙,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据说已有一千八百多年的历史。古庙背靠一座莲花形山峰,系依山而建,放眼望去,那山门、戏楼、石级、殿堂,随着山势的起伏,错落有致地矗立着。

黄可胜在山门前驻足凝望。山门为七柱砖砌牌楼,脊上竖蟠龙宝顶,固然称得上华丽,但远不如他的永盛澜庭门楼壮观。只是山门上刻着的一副对联,倒是耐人寻味,上联是“如此清风明月”,下联是“堪称山中宰相”。记得有次陪李副市长的客人前来,黄可胜扬着头发表感慨,“当个宰相还只能在山中,那算什么宰相?”当时,黄可胜的身边还簇拥着几个戴着墨镜的保镖,一旁的李副市长于是笑着调侃他,“可胜啊,瞧你这副架势,区区宰相算个球,你和奥巴马都好有一比了。”

而此时的黄可胜,全然没有了以前的狂傲,觉得当时说出那样的话,做出那样的派头,实在是可笑至极。

万浩荡见黄可胜凝神默想,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趋前两步,轻声提醒:“老板,时间不早了,咱们进去吧。”

“我一个人进去,你四十八分钟后进来找我。”黄可胜回过神来。

既然如此,万浩荡便讨好地说:“那我到车里给您拿瓶水来,您稍等一下。”但黄可胜一声不吭,既不摇头也不点头,更不看他一眼,一头往前冲,不慎踩着了万浩荡的脚,也不笑一下,或者道声歉,紧绷着脸就直朝山门而去。

望着黄可胜的背影,万浩荡一下子愣住了,他不知道黄可胜为何突然对自己如此不屑,如此冷漠?难道就因为你是老板,就不把手下当人,想刮风就刮风,想下雨就下雨,连最起码的尊重都没有了?此时此刻,万浩荡终于意识到,在黄可胜眼里,他不过是一条狗——以前,他还只觉得自己是一个奴才。好了,现在连奴才都不是了,就是一条狗!

淤积在万浩荡胸腔内的愤怒,在天边一抹如血残阳的烘托下,转瞬间变成一把利斧,嗖嗖嗖地将他大卸八块。于是,被愤怒肢解得七零八落的万浩荡蹲下身来,用一根枯树枝在地上狠狠地画着叉,画着画着,他觉得自己的身份开始改变——从一个黄面死囚变成了一个铁面判官。

他在内心一次一次宣判着黄可胜的死刑,那愤怒也因此一点点消解,被肢解的身体一块一块重新组装。

而此时黄可胜早已走进山门,向右拐,穿过一排空空的方形香炉。香炉里不见青烟,也嗅不到任何气味,定睛一看,炉槽内竟然探出一根根柔软的青草,在生凉的晚风中摇曳。他不禁想起小时爷爷教给他的一个歇后语:香炉里长了草——菩萨不灵啦。儿时看到的香炉总是滚烫的,呛得人出眼泪,他一直想象不出长草的香炉是个什么样子,这次终于眼见为实。幸亏自己不是来求拜菩萨的,否则是自取其辱。想到这里,他的嘴角不经意地浮出一丝微笑,那是他对整个世界的嘲笑,包括对他自己。

向北走十多米,是一堵不高的双层青砖老墙。墙面凹凸不平,冷不丁冒出一涡涡深褐色青苔,寓示着岁月的沧桑。这时微风吹过,一些不知名的小灌木在墙头上没有根基似的摇晃,由物及人,他觉得现在的自己就是其中的一株,心中顿生悲凉。贴着墙体没走几步,黄可胜低头穿过一个半圆形门洞,在走下台阶时,不料一脚踏空,一个趔趄来到了一座古戏楼前。

黄可胜好不容易稳住身子,微喘着,第一次如此深切地感受到了衰老。衰老往往是在一瞬间感受到的。网络上说得没错,岁月他妈的还真是一把杀猪刀,当那把刀在你面前晃动时,你还挣扎着,拼命叫喊,不服老,你没老,但当它一瞬间哧的一声捅进你的脖子,你就没了声息。

古戏楼高十多米,为歇山琉璃顶,翼角高翘,斗拱层叠,梁柱和隔扇上雕刻着一些经典戏文图,有《四郎探母》《霸王别姬》《白蛇传》等等。给黄可胜印象最深的还是《空城记》,这是爷爷在古戏楼下给他讲的第一个故事。

爷爷是个戏痴,很小的时候,就带他来赶庙会了。家里离陶公庙有十里路,记得那年他只有六岁,走着走着,就走不动了,爷爷眯缝着眼,看了看日头,说时间不早了,开台锣鼓马上就要响起,说完就拉着他的细胳膊催他快走。没想到他耍起赖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爷爷急了,只好把他背在背上一路狂奔。等他们赶到时,正戏早已开始,古戏楼前水泄不通。爷爷拉着他死命往里挤,无奈人墙铁板一块,挤不出一丝缝隙。最后,有赖于几个熟面孔发力,让爷孙俩得以见缝插针。他骑在爷爷的肩膀上,看着那个叫诸葛亮的人端坐在城楼上,焚香弹琴,笑容可掬。看着看着,他突然憋不住了,哭闹着要撒尿。爷爷哪里肯放弃好不容易挣来的空间,就对他说,“乖孙孙,你撒吧。”他便把一泡热尿撒了爷爷一头一脸。

至今他还清晰地记得爷爷一边看戏,一边模仿着戏腔唱道:“老夫没有想到,童子尿竟是——这般的香甜——咦呀——啊呀!”

想到这里,黄可胜的眼睛忍不住湿润起来。

如今的古戏楼早已物是人非,人们不赶庙会,不看古戏,古戏楼成了一个供人参观的古迹。自从陶公庙成为文物管理单位后,不准烧香朝拜,抽签算运,庙内的道士便都跑光了。据官方的说法,是先进文化取代了迷信文化,不过从此,庙内就再也没有热闹过。

通向大殿的石阶有一百八十八级,这是他小时就数过了的。一口气爬上石阶后,黄可胜气喘着进入大殿。大殿内供奉着两个巨大的红脸菩萨,黄可胜第一次看到这两尊菩萨时,不到三岁,感觉到他们一脸的凶神恶煞,吓得大哭。后来他便再也不肯去大殿。五岁那年,他得了一场大病,久治不愈,爷爷认为是撞了邪,抱着迷迷糊糊的他虔诚地在两位红脸菩萨面前跪拜,病愈后,爷爷每年都会带他来还愿。

自从爷爷去世后,他就再也没有给两位菩萨下过跪,掐指一算,已经很多年过去了。黄可胜对着两位红脸菩萨作了一个揖,双膝跪了下去,心里说,对不起了菩萨,我是跪我爷爷的,可不是给二位跪的,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给我爷爷,我是再也不会向任何人下跪的,哪怕是要了我的命。

黄可胜站起来时,下意识地拍了拍膝盖,离开大殿向石阶走去。在他一步一步地走下石级时,天边残阳如血,周边魅影幢幢。他感觉到自己就像一个古代壮士一步一步走向杀场,脑海里萦绕了多日的豪言壮语再次响起:慷慨赴死易,英勇就义难。

对于一个房地产商来说,资金链是一个不靠谱的情人,说断就断。民间借贷动辄上亿,银行贷款石沉大海,楼盘销售江河日下。所以,有关房地产大鳄自杀的消息已经不是什么新闻。黄可胜痛苦地闭上眼,欠再多的集资款他都不愁,房子一套卖不出去他也不怕,他绝对是一个沉得住气的人,哪怕做垂死的挣扎,他也不会放弃最后的希望。目前,公司仍在正常运转,虽陷危局,但除了几个大股东,几乎所有的员工都还蒙在鼓里。但是,当他得知将有五十多位债权人要来他的办公楼集体讨债时,他终于沉不住气了,真正绝望了。士可杀不可辱,他决定在明天的太阳到来之前,亲手结束自己的生命。在商海摸爬滚打,他曾多次去监狱探望那些曾经的生意伙伴,那些有过交道的政府官员,他们以前是那么趾高气扬,如今都过着低声下气、生不如死的日子。他黄可胜可不是个卑躬屈膝贪生怕死的人,与其赖活,不如快死。

他不能像那些破产的房地产大鳄那样急不可耐地吊死在家里、宾馆,甚至是厕所里。那样的“慷慨赴死”实在有失尊严,他虽做不到“英勇就义”(那样说未免让人觉得可笑),但他至少可以死得体面些。

日影西斜,屋脊上的神兽昏然入睡。垣墙斑驳,隐秘的角落传来几声虫鸣。冷风将残破的蛛丝网吹在脸上,他也不用手去擦。古庙愈发寂静。不知不觉间,黄可胜又来到了古戏楼前。

也许是受了爷爷的熏陶,他一直偏爱戏曲。当他结束短暂的公务员生涯,赚得人生的第一桶金后,就开始拜师学艺。省京剧团的几位当红老生都是他的师友。几年后,他便唱得一手地道的老生戏,被行家誉为字正腔圆、韵味深厚,尤其是那扮相,生龙活虎,魅力十足。他几次上过大舞台,都获得了满堂彩。但毕竟不是一个专业演员,舞台再大,掌声再响,都不是他所留恋的。他唯一的向往,就是要在这个古戏楼上唱一出《空城记》,但爷爷不在了,叫他唱给谁听?

所以,他最后选择在这个戏楼上结束自己的生命,也算是给九泉之下的爷爷一个交代。

黄可胜将手中的提包放在戏台上,双手攀住一根台柱,试图爬上去,要是在年轻的时候,他可以一跃攀上戏台,而现在使出了浑身力气,笨重的身子却像秤砣一样往下掉。他有些懊恼,不过并没有放弃。当他再次抱住台柱往上爬时,一个声音从他的背后响了起来。

“道友当心。”

是一个穿着青衣的道士。只见他右手虚握,左手大拇指插入右拳,对着黄可胜怯生生地施礼。不是说庙里只有管理人员,没有道士了吗?黄可胜心生狐疑,道士身材瘦削,满脸皱纹,身上的道袍对他来说显然太大了,就像一个偷穿大人衣服的顽童。

“道友,从这里爬很危险,里头有一架木梯。”

“谢谢。”黄可胜从台柱上滑下。

看到黄可胜向戏楼侧面的那架木梯走去,老道士跟了上来,“这里的东西如今都成了文物,道友最好别上去,要是让上头知道,贫道不好交代。”

“这个戏台结实得很,再说,如果真的损坏了什么,我负责赔偿。”黄可胜觉得这个道士是拿鸡毛当令箭,顿时有些不爽。

“这是本庙规矩,贫道也是没有办法。”

黄可胜没有想到这个牛鼻子老道还真是难缠,他得尽快摆脱他,原先决定六点十八分在这个古戏楼上悬梁自尽的,他看了看腕上的手表,只剩十来分钟了。看来,有这个道士在场,他的计划很难按时实施了——他可不想让人从死亡线上救起,那将是更大的耻辱。他真想像平常做的那样,掏出几张钞票,让他消失得越快越好,但理智告诉他,这个道士不是娱乐场所的服务员,也不是自己手下的员工,要打发他走,得巧妙一点才行,于是他计上心来。

“对了,大师,我最近生意上遇到了一点麻烦,想请您指点迷津。”

“贫道道行太浅,恐怕难当此大任。”

“大师过谦了,我没有太多奢望,只想求个签,您指点一二就行。”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请跟我来。”

黄可胜跟着老道爬上石级,来到了一个偏殿。偏殿里供奉的是一个什么菩萨,他也懒得问了。他再次看了看手表,因为这个老道的搅局,他不得不将时间推迟二十分钟,只能选在六点三十八分在古戏楼上悬梁自尽了。

老道从一堆杂物里翻出一个签筒,黄可胜从他鬼祟的神态中看出,这个签筒是被他藏起来的。庙里三令五申不许烧香,不准算卦求签,老道的这种行为无异是顶风作案。黄可胜不由微皱起眉头。但当他用眼睛的余光看到他撩起道袍一角,反复擦拭着签筒,最后又抖搂着解开一粒衣扣,扯出一道内衣下摆,抛光似的将签筒从上至下打过一遍,这才用双手捧着签筒递给他时,黄可胜的眉头舒展开来。

当黄可胜看到抽出的是一支上上签时,不禁莞尔。一个将死之人抽到了一支上上签,只能说明一点,这个牛鼻子老道的签筒里根本没有一支下下签。他顿了顿,从钱包里拿出十几张崭新的百元大钞递给道士。老道眼睛一亮,用颤抖的手接过,磕磕巴巴地念起签文:

凶星过去吉星来,

目下何须问病灾。

到处春风添喜色,

名成利就化为龙。

黄可胜只听清了前面一句,就不愿往下听了。心想什么凶星过去吉星来,完全是个反的,不过他也没多想,都这个时候了,想什么都是枉然。黄可胜道过谢,离开偏殿时,想不到老道又跟了上来。他皱起眉头。

“大师,还有什么事吗?”

老道觉察出了黄可胜的不耐烦,变得犹豫,“没事,签上说,名成利就化为龙……鱼和龙是……要是道友相信贫道,就买鱼在大河里放生,用红丝线穿在鱼的鳃上,在每年三月、六月、九月的……”

“知道了,大师,您忙您的去吧,我想一个人在这转转,我喜欢清静。”

“好的,您忙吧,我保证不打扰您。”

黄可胜快步来到古戏楼前。夜色笼罩下来,他从木梯爬上戏台,望了望远处起伏的山影。黏稠的夜气就像一杯冒泡的黑咖啡,一群蝙蝠上下翻飞,在他的脑海里投下一道道死亡的幻影。他对这个尘世不再留恋。在不知情的外人眼中,他无比辉煌,有上十亿的身价,而他现在实际上一文不名,生不如死。他是学理科的,他要最后一次精确地操纵自己的死亡,要不是那个臭道士耽误了他,堪称十全十美。

黄可胜从提包里摸出一卷尼龙绳,把线头抽出来时,口袋里的手机响了。他摸出手机,但马上意识到这个动作没有任何意义,六点三十八分马上就要到了,他再不能耽误时间,便将手机扔在脚下,开始一丝不苟地工作。他把尼龙绳抽了出来,大概有五米长,然后掏出打火机,烧断了尼龙绳,并在燃烧的地方用两个手指头捻了捻,结一个痂,以防滑丝。这时地上的手机又响了起来。他不管,天王老子的电话也不接了。他用手抖了抖尼龙绳,把它套在自己的脖子上,两手用劲勒了一下,憋着一口气,感觉到脖子并不怎么难受。这下他满意了,从脖子上抽下尼龙绳。

戏台上的横梁不低,黄可胜跳了几次,也无法将手中的尼龙绳套上去。看来事先还是没有考虑周全,他不由得自责起来。不过他很快想到了办法,从地上捡起手机。这时手机又响了起来。他用眼睛的余光扫了一眼,是李副市长的电话。自从资金链断裂后,他不知给这个鸟人打了多少个电话,他就是不接,明摆着见死不救,这也是黄可胜最终绝望的原因。他可不想让这个鸟人在临终时看自己的笑话,将电话掐掉后,他打算用尼龙绳将手机捆住,然后扔过横梁去。就在捆绑手机时,他不小心触摸到了短信键,一条短信飞地弹了出来,只有四个字:柳暗花明。黄可胜感到奇怪,弄清是李副市长的短信时,心头一颤。

他用颤抖的手拨通了李副市长的电话。还没等他开口,李副市长劈头盖脸地骂将起来。

“黄可胜,你在搞什么鬼,电话打烂了也不接。”

“不好意思,市长,我刚才在办一件急事。”

“是不是又在哪个明星的被窝里?”

“不是,市长。”

“就是在,你也要接我的电话呀,他娘的,你死到临头了,还只顾自己风流快活,老子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市长,我往后要是再不在第一时间接您的电话,我、我、就不得好死!”

黄可胜的眼泪一下子汹涌而出。自从决定自杀后,他还没有流过一滴眼泪。而现在,他好像把一辈子的眼泪都倾倒了出来。他和李副市长交往不是一年两年了,他知道李副市长的性格,他有救了。

果然如黄可胜所料。李副市长告诉他,两个小时前开的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他终于说服了大家,从稳定大局出发,决定取消他的案底,一是由政法委出面,将他公司所欠下的高额利息剥离,因为高额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二是责令银行方面马上批准和落实房屋按揭贷款;三是可由政府垫资让未完成的楼盘完工,好给上访的业主们一个交代。

等万浩荡找到古戏楼前时,黄可胜已经站在台上,精神抖擞地摆起了唱戏的架势,他唱的是《空城记》:

我正在城楼观山景,

耳听得城外乱纷纷。

旌旗招展空翻影,

却原来是司马发来的兵。

我也曾差人去打听,

打听到司马领兵往西行。

尽管黄可胜唱得有板有眼的,而且很投入,但万浩荡觉得很荒谬,很可笑。城里有戏曲社,有文化广场,有票友茶馆,还有戏曲主题餐厅,你不在那儿唱,选这么一个荒凉的地方来唱,唱给谁听,难道是想唱给鬼听么?万浩荡的嘴角露出一丝嘲笑,就在这时,一阵山风像鞭子一样从山谷里抽了过来,不远处传来了咣当一声,随后响起了一阵脚步声。

“谁?”

万浩荡警觉地环顾四周,沿着隐隐约约的脚步声追了过去,但他并没有看到人影,难道真的碰上鬼了,万浩荡猛然停住脚步,不禁毛骨悚然起来。

老万做梦也没有想到会在这座古庙里碰上自己的儿子,幸亏他腿脚还算麻利,迅速地躲进了一条地沟。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那个人抽完签走出偏殿后,老万一屁股坐在地上,掏出那扎崭新的百元大钞,用两根沾了唾液的手指一张一张地数。有十二张。他又数了一遍,不错,是十二张。于是他捧着钞票的双手不由得颤抖起来。他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大方的客人。老万将那扎崭新的钞票用一根橡皮筋捆好,放进贴肉的内衣口袋。

外面传来了唱戏的声音。老万竖着耳朵走了出去,听出是《空城记》。那是他自小就熟悉和喜爱的戏文。一定是那个客人,他刚才不是要爬上戏台吗?原来是想唱戏。老万就像着了魔似的跑下石阶,他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听人唱过戏了,这回可要好好地过下瘾。知道那个客人不愿被人打扰,他悄悄地靠着一堵矮墙潜伏起来。老万摇头晃脑地听着,突然,儿子的喊声让他大吃一惊,宽大的衣袖将墙上的一片瓦砾给扫了下来。

看来,人不能得意,一得意就要出麻烦。老万在心里不停地责怪自己。

老万确定儿子他们走后,才长出一口气,从地沟里钻了出来。他回到偏殿,拉亮电灯,将内衣口袋里的那扎钱掏了出来,对着明亮的灯光一张一张地照。他卖了一辈子的鱼,时时要和钞票打交道,对识别假钞有自己的一套。他很快确定没有一张是假的。那人肯定是个大老板,想到儿子跟着他,日后一定会有大出息,老万激动起来。

扒下一碗中午剩下的饭菜后,老万脱下宽大的道袍,穿上平时打鱼时穿的衣服。

老万并不是一个道士。现在的陶公庙没有一个道士,只有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的清洁工。一年前的一天,正在河里打鱼的老万被一个人叫上了岸。那人是退休的街道干部老白。老白退休后,迷上了钓鱼。在大河里是很难钓到鱼的,但老白不重结果,只重过程。河段那么长,有各种不同的风景,老白就把钓鱼当作了锻炼身体和欣赏自然风光的手段。时间久了,老万和热心的老白成了朋友。老白告诉老万,陶公庙要请一个打扫卫生的人,一个星期打扫两天,那两天得住在庙里,一个月工钱六百,问他愿不愿干?老万当即应承下来。

在陶公庙没待多久,精明的老万就发现了商机。前来陶公庙参观的游客不多,一般的时候都很清静。特别是到了下午,游人就更少,即便有,也基本上是那些失意的孤男寡女。古庙的荒凉与寂静为他们提供了发泄的舞台。一天傍晚,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在大殿号啕大哭,哭毕,突然问老万庙里是不是有道士,他想找个大师算一下自己的运程。后来老万又碰到了几次类似的事,便不由得动起了心思。小时候是瞎子伯伯的小跟班,他自然熟稔抽签算命的套路。

于是老万就假扮起了道士。每到黄昏的时候,他就会换上道袍,守株待兔,等那些失意的人前来请他抽签算命。他几乎每个月都能做成几单甚至十几单生意。也许是做贼心虚,他从来不吹嘘自己的算命本领,也从不跟人讨价还价,多时二三十元,少则三五元,都让他像挖到了金山似的兴奋。

老万最担心的是被人戳穿,要是被庙里的管理人员发现,特别是让老白知道了,他那张老脸往哪里搁?每次收了人家的钱,他都会很后悔,很后怕,经常滋生洗手不干的念头,但最终还是无法抵挡住金钱的诱惑,在担惊受怕中一直干到了现在。

这次比以往所担心的都要严重,他竟然碰上了自己的儿子。老万是一个心思缜密的人,他进一步想到,如果让儿子的老板知道他父亲是个骗人钱财的假道士,儿子的锦绣前程就将被他活活葬送。这样想时,老万听到了后脊椎骨炸裂的声音,他无论如何也撑不住了。于是老万迅速将自己的生活用品和衣物被单打了个包,连夜逃出了陶公庙。

就在这天晚上,万浩荡开着那辆银灰色的路虎将黄可胜送到了市区的王陵公园门口。这里曾出土过一个汉代郡王家族的墓群。王陵公园同陶公庙一样,也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万浩荡曾和女友张西慕名而来,原是想来看那郡王墓的,却没看到什么历史遗迹,这里完全是一个现代化的公园。公园面积不小,为丘陵地形,到处都是高大的树林、花园、草地,以及一幢幢依山而建的欧式建筑,还有一个四周砌着石栏的人工湖,养着成群的锦鲤。

万浩荡坐在车里看着黄可胜走进公园,他知道老板是去里面一个秘密的高档私人会所。以前他一直不知道真相,还以为老板是去会一位神秘的棋友,有次老板说他在王陵公园拜了一位大师,棋艺日进。他跟大学同学胡玄说起这事,胡玄大笑,浩荡兄啊,不要怪我小瞧你,你就是个土鳖,还是个很傻很天真的土鳖。

胡玄告诉万浩荡,你老板根本不是去下棋,王陵公园里暗藏着一个顶级豪华的私人会所,里面餐饮、套房、酒吧、茶室一应俱全。一个包厢的消费动辄几万元,全是大雁、天鹅、穿山甲、娃娃鱼之类的野味。据说很多省市级高官都是这里的常客,当然,还少不了那些超级富商。他们是鱼与水的关系,谁也离不开谁。

胡玄父母都是本地公务员,应着龙生龙凤生凤的潜规则,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考进了公务员行列。而万浩荡每次笔试都名列前三甲,最后一次,甚至还荣中榜首,在古时候相当于状元,连皇帝都要召见的。但每一次他都在面试上名落孙山。老鼠的儿子生来就只配打洞。万浩荡绝望了,在胡玄面前发誓说:“既使是做鸭,老子也再不考公务员了,下一辈子也不考!”

“浩荡啊,我说,你也该知足了,上帝是公平的,在给你关上一扇门时,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你长得帅,至少还有做鸭的资本,我要是当不了公务员,鸭子都做不了,你想想,那将多惨!”

胡玄夸张地拍打着自己肥胖的肚腩。胡玄生性幽默,不乏油滑,但一直把万浩荡当兄弟,每当他遇到困难,总是施以援手。

黄可胜走时告诉万浩荡,晚上不要接他了,车子可任由他使用,明天早晨九点来接他就行。跟了老板两年,第一次有这样的福利。万浩荡很兴奋,兴奋得恍惚。他要用这辆豪车去接他心爱的女人,她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他下意识地握了一下方向盘,恍然觉得这辆路虎变成了一匹彪悍的战马,而他是个身穿铠甲威风凛凛的将军,胸前抱着心爱的女人,策马扬鞭,在众目睽睽之下,风驰电掣地驶向遥远的天际。

但张西没接他的电话,她最近不知怎么突然忙了起来。万浩荡觉得有些不对劲。张西在一家艺术专科学校当老师,待遇一般,平时也不太忙。过了五分钟,万浩荡再次打过去,铃声响了很久她才接,说话时带着轻微的喘息声。

“浩荡,有事吗?”

“亲爱的,我马上过来接你,去你最想去的一个地方,不管远近。”

“不行,我有事。”

“什么事?”

“还不就那些事,你别再问了。”

“你不在学校?”

“在,不,我等下要出去。”

“出去干什么?”

“我总有我的事情,拜托,别打破砂锅问到底好不好?”

“我怎么问都不能问了?”

“你烦不烦啊,不说了,我挂了。”

张西说完就把电话挂了,万浩荡越来越感觉到不对劲,听起来张西像是跑出来接的电话,那她显然在一个不方便接电话,或者是有所顾忌的场所。万浩荡的火一下子蹿了上来,马上将电话打过去。想不到张西的电话竟然关机了。万浩荡的手颤抖起来,手机都差点摔在地上。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他们之间出问题了。张西在逃避他,冷落他。其实,类似的事上个月就发生了,只是没有现在这么严重,他也就没有放在心上。

万浩荡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无助。给胡玄打电话,他在陪女朋友看电影。这个城市,他再也找不到一个倾诉的对象。以前还有一条狗,是他收养的流浪狗,彼此相依为命了半年,但一个月前那条叫小心肝的狗也病死了。

万浩荡将车发动,猛地踩了一脚油门,急速地向前驶去。

此时,黄可胜穿过一片桂树林,来到聚贤居时,李副市长和刘行长已在包厢里等他了。

聚贤居里面除了摆着一张大餐桌外,还摆着两张豪华的真皮沙发和一张茶几,茶几上并列着两盘新鲜水果和两杯绿茶。黄可胜进来时,李副市长和刘行长都没在意。刘行长低着头在看手机上的新闻,李副市长则在看电视。电视里放的是《喜羊羊与灰太狼》,画面上,红太狼问暖羊羊:“老羊,你把我老公(指灰太狼)藏在哪儿了?”红太狼的儿子小灰灰也跟着问了同样的话,红太狼马上纠正:“傻孩子,你应该叫老爸。”小灰灰便问:“老爸,你把我老公藏到哪儿去了?”看到这里,李副市长在沙发上笑得前仰后合。

黄可胜没有直接同他们打招呼,而是装着灰太狼的口吻念起了一句台词,“老婆,我又回来了。”那声音让黄可胜的脸像一只倒挂的马桶。李副市长和刘行长都朝着他笑了起来。一个说:“马航MH370又飞回来了。”一个说:“没有失联就好。”李副市长继续看电视,不一会儿又哈哈大笑起来。他的嘴唇神经质地抽动,就像一架高速旋转的纺车,一线晶亮的涎液从他的嘴角扯了出来。黄可胜手中拿着一张报纸,若无其事地走过去,在报纸的遮掩下,用一张餐巾纸不动声色地替李副市长擦掉了他嘴角的涎液。

李副市长有一个怪癖,就是没完没了地看《喜羊羊与灰太狼》,似乎看一万遍也不会感到厌倦,有时竟然还流口水。每一次进包厢,黄可胜都会提前替他调到放这个动画片的频道。如果有外人在,他就不会看得那么专注。有次李副市长喝醉了酒说,知道他喜欢看《喜羊羊与灰太狼》的只有五个人,黄可胜不知道另外三个是谁,他不会问,也不敢问。但他知道李副市长从来不在家里看,他老婆肯定不在这五个人当中。

一个化着浓妆、穿着旗袍的女人走了进来。她微笑着同李副市长和刘行长打过招呼,便依着黄可胜耳语起来。这个女人叫玫红,据说是这个会所的股东。玫红年轻时在省京剧团唱过几年花旦,没有怎么红过,后来就下海做生意了。玫红现在不唱花旦,改唱青衣,和黄可胜多次同台演出过,可以说不是一般台面上的朋友。照黄可胜的说法,他们是一同画过脸,一同登过台,一同吹过箫的人。

上到第六道菜时,玫红带着三个年轻的女孩走了进来。她将走在前面的两个女孩分别安排在李副市长和刘行长的身边坐下。

这两个女孩一个叫小白,一个叫小青,之前黄可胜都见过的,一看就很满意,私自替李副市长和刘行长拍了板——他知道他们的口味。玫红笑着要黄可胜也叫上一个,黄可胜揽住玫红的肩说,有你陪我就行了。玫红嗔道,大哥你也太假了吧,你会看得上我这朵明日黄花?黄可胜认真起来,一本正经地说,我当然看得上你,就怕你嫌我是风中朽木呢。黄可胜的那股认真劲儿让玫红不好意思起来,脸刷地一下红了。她在黄可胜的胸脯上猛擂一拳,声调有些怪异,你是真的不要吗?其实他俩都心如明镜,李副市长和刘行长都有女伴,他黄可胜要是没有,岂不是授人以柄?玫红的这番明知故问和黄可胜的多此一举,不过是证明他们高于一般应酬关系而已。于是黄可胜笑着说,随便。玫红一下子偃旗息鼓,压低嗓门说,那我就给你叫一个“随便”过来。

玫红对落在后面的那个戴着眼镜的女孩招招手,笑着对黄可胜说,“你要的‘随便。”

晚宴开始时,李副市长显得还比较矜持,说话也很得体。他是博士出身,在老百姓眼里就是个儒雅的领导。酒喝开后,李副市长慢慢地就变得豪放起来,主动给小白她们敬酒,最后还在黄可胜的怂恿下,与小白喝了个大交杯。除了黄可胜身边的那个女孩比较矜持外,大家都喝得很嗨。

“看来你一点都不随便啊。”黄可胜笑着对身边的女孩说。

“不好意思,我还不太适应。”女孩红着脸说。

这是黄可胜和女孩的第一次对话。

后来,李副市长和刘行长分别带着小白和小青去了另外的地方,包厢里只剩下黄可胜和那个显得矜持的女孩。黄可胜拿出一叠钞票递给她,她犹豫着收下。也许是她的犹豫,让黄可胜有所触动。

“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莞尔一笑,“您想听真名,还是假名?”

“假名。”

“那我叫小东。”

“是东南西北的东,还是咕咚一声的咚?”黄可胜问。

“是东施效颦的东。”女孩答。

黄可胜笑了起来,“那你还不如叫小西,这样更名副其实。”

女孩的眼睛一闪,“您真厉害。”

“我猜对了吗?”

“我是说……您真会哄人开心。”

“谢谢,你现在可以走了。”

“您就这样讨厌我吗?”

“不……我是有些累了,以后还有机会见面啊。”

“那好吧,您好好休息。”女孩站起身。

“外面月光很好,景色也不错,要是你愿意的话,陪我去外面走走?”黄可胜突然说。

“我愿意。”女孩说。

一轮圆月悬挂在王陵公园的上空,皎洁的月光洒落下来时,在起伏的山影与树林映衬下,显得朦胧婉约。黄可胜和女孩沿着一条空明的小路缓缓地向前走去。

这天早晨的太阳过于明亮,使得平日里阴暗的办公室呈现出一片耀眼的金色,给人一种重新装修过的假象。黄可胜一进办公室,手机和座机就响个没停。都是那些一度失联的大公司老板打来的,他们一个个好像都得了健忘症似的,对失联的那段时间绝口不提。黄可胜当然不会同他们撕破脸面。商场如战场,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要是黄可胜这一点都悟不到,他早就当他的工程师去了。

黄可胜坐在大班桌前打电话,时不时发出稳操胜券的笑声。他将一条腿跷放在大班桌上,脚上的袜子已经褪去,两臂张开,一手拿着手机打电话,一手抠着白花花的脚丫。不知是打电话还是抠脚丫的原因,他的嘴唇与鼻翼蝶翅般抖动,表现出一种神经质的愉悦。就在几天前,打死他也想不到还会有今天。他妈的这造物也太弄人了吧!半年时间不到,就由一个富可敌国的大鳄,转眼间变成了一文不名的废物。想起那天去陶公庙自尽,不料横空跳出一名道士,让他想在什么时间死都做不到。当时的心酸与悲凉,现在想起来都……想不到啊,想不到,想不到那名道士竟然成了他的救命恩人——一个从不信神的人被“神”给救了。要不是那个道士让他耽误了二十分钟,他要接到李副市长的那个电话,就只能在九泉之下了。想到此,一股寒意霎时从黄可胜的后脊梁骨升起。

这时,门外响起了轻轻的敲门声,万浩荡走了进来。

“黄总,三个副总和各部门的负责人都到齐了,在八楼会议室,只等您了。”

“今天不开会了,改为明天这个时候,你去通知他们。”

万浩荡一下子呆住了。不是说这个会议很重要吗?为了今天的这个会议,昨天黄可胜要他通知在上海出差的李副总和在成都出差的王副总连夜坐飞机赶回来,两位副总说他们正在洽谈业务,在电话中连声质问万浩荡是不是在开国际玩笑?他们可不是在外旅游观光!五分钟后,万浩荡再传“圣旨”,说是迟到一刻就要拿他们是问,两位副总这才充满怨气地赶了回来。现在又要他去通知他们改了时间,他怎么跟他们开得了这个口?他要是这么轻而易举地跟他们说,他们还不把他给吃了!

“黄总,这不好吧,我怕……”

黄可胜一拍桌子,“你怕什么!”

“那我就去。”

万浩荡连忙退出办公室。

当万浩荡听说黄可胜是要去陶公庙,而放弃了那个重要会议时,更是打死都不敢相信。但是,他万浩荡不是一个聋子,每一个字眼他都听得真真切切——黄可胜是要去陶公庙。这可不是有钱有势就任性的事,黄可胜的这个举动,简直就是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后果很严重!

但是,他要是不听从黄可胜的命令,可想而知,后果会更严重!

一刻钟后,那辆银灰色的运动版路虎就急驰在了通往陶公庙的路上。

这一次黄可胜没有让万浩荡在陶公庙门口等他,两人一同走进山门。黄可胜突然发问,“浩荡,你注意到山门上的那副对联了吗?”

万浩荡脱口而出:“如此清风明月,堪称山中宰相。”

“好记性,你觉得如何?”

“应该很好吧,否则不会在这里挂上上千年。”

“说说好在哪里?”

万浩荡摇摇头,装出一副诚恳和无知的态度望着黄可胜,他知道黄可胜并不是在考问他,而且他也确实没有心思在这个关口跟黄可胜讨论一副对联的好坏。他万浩荡没钱没势的,不可能做到黄可胜那么任性。

“跟你说吧,在我看来,这副对联其实并不怎么样,上千年又如何?别的说明不了,只能说明是副老对联,你想想,当个宰相只能在山中,那还算什么宰相?”

万浩荡好像被什么重物猛击了似的愣住,“老板,还是您气魄大呀,在您面前,那个什么宰相根本算不了什么。”

“哈哈哈。”黄可胜大笑起来。

黄可胜这次来是找他的救命恩人的。虽是大白天,但庙里不见一个游客,找遍了所有的角落,黄可胜也没有看到那个道士的身影。而这一切万浩荡都蒙在鼓里,在经过古戏楼时,万浩荡问,“老板,今天您要唱哪出戏?”

万浩荡话里有话,言下之意是,你黄可胜是不是真的摔坏了脑壳?

“不唱,这哪里是唱戏的地方,没有道具,没有锣鼓,连一个观众都没有。”

万浩荡不知所措地望着黄可胜,一时不知如何应答。心想,几天前你不是还唱过么,难道记性让狗给吃了?

“不过这里确实是一个好地方。”黄可胜发表感慨说。

“好地方?”万浩荡有些不解。

“对,是个好地方,一个自杀的好地方。”

“您说什么?”万浩荡惊愕起来。

“你看这个戏台,翼角高翘,斗拱层叠,当中还有一个横梁,要是一个人的灵魂脱了窍,就可沿着这高翘的翼角和层叠的斗拱一步一步飞上天去,浩荡你说,难道这不是一个自杀的好地方吗?”

“您说得对,确实是一个自杀的好地方。”

万浩荡说,他感觉到那声音不是从自己的喉咙里说出来的,而是出自身外某个神秘的洞穴,随后他一阵恍惚,不看黄可胜,目光发直地望着戏台上的翼角和斗拱,再一次想起,难道他黄可胜真的是摔坏了脑壳,精神出了问题?

这天晚上,万浩荡将黄可胜送到王陵公园后,开车来到了张西所在的学校。他走进一家奶茶店,找一个靠窗的位子坐下,从这个窗口可以看见校门口进进出出的人流。

万浩荡要了一杯柠檬奶茶和一个果盘,他的旁边坐着一对年轻的情侣,应该是大二或者大三的学生。他们一边吸着奶茶,一边含情脉脉地望着对方。男生在低声给女生讲笑话:“高中时,老师语重心长地教育我们,最后说,你们都懂点事吧,一个个都老大不小了。哥听得烦了,就接了一句,岂止老大不小了,老二都不小了。”女生拿起一根塑料软管打着男生的头,“流氓。”男生笑,“轮到你讲了。”女生不讲,又用塑料软管敲打男生的头。万浩荡抿了一口奶茶,仿佛那郁结的心扉被一股春风吹开一角,心绪顿时平静了许多。

张西是万浩荡的学妹,小他一岁。两人可以说是一见钟情。数年前的一天,张西因为要参加一个诗歌朗诵会,起得很早,在校园人工湖边的樟树林中练习朗诵。万浩荡跑步经过时,被她好听的声音吸引,不禁停下脚步。

榆荫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

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张西背诵到这里卡壳了,嘴里重复着“沉淀着彩虹似的梦”,怎么也想不起下一句,最后不得不弯腰去拿石凳上的诗集时,突然发现了万浩荡。张西的脸一下子羞红到了耳根。她可不想让一个男生知道,一个中文系的高才生竟然背不出一首现代文学史上的名诗。

“这是谁的诗?好美。”

张西不解地望着眼前这个帅气的男生,“是徐志摩的《再别康桥》。”

“我是读理工的,不怕你笑话,连徐志摩是谁都还给老师了。”

也许是万浩荡的坦诚让张西有了好感,她给他讲起徐志摩,还提到他曾经的爱人,美丽的林徽因与陆小曼,最后甚至还跟他开起了玩笑,咯咯咯地笑着对他说,还真别说,你长得有些像他呐。

晨光透过樟树茂密的枝叶映射在两个人脸上,在他们彼此的心中泛起一层梦幻的色彩,此时此刻,他们都深深地爱上了对方。在这一刻所产生的爱情——上一刻不行,下一刻也不行,只在这一刻,是那么纯,那么美,就像那天上虹,笼罩他的一生。但这在同学胡玄看来,一个理科生的爱情,以一个短命的浪漫主义诗人的诗篇作为序曲,本身就值得怀疑。

万浩荡并不这么认为,到目前为止,他对自己的爱情还是充满了信心,就像一个人得了感冒,是感冒,而不是绝症,靠自身的抵抗力就可以痊愈,发一阵烧,咳一阵嗽,人就会好起来。他需要的只是时间,只是耐心的等待和默默的关爱,而不是破釜沉舟。或许,那根本就只是张西对他的一场考验,看他是否能沉得住气,经受得住考验。

几天后,万浩荡真的接到了一个电话,是张西所在学校的一个舞蹈班毕业生打来的,叫陆越。半年前,张西曾经托他为陆越找一份工作,他虽然没有完成使命,两个人却得以认识。陆越这次打电话来,一是告诉他已经在一家房产公司找到了工作,二是感谢他的关心,想请他吃个饭。

“无功不受禄。”他说。

“那你请我。”她说。

两人在一家西餐厅吃的晚饭,在一个靠窗的卡座里,陆越穿着一件墨绿色的长裙,微微卷曲的长发飘洒在赤裸的肩膀上,白色的低领内衣被高耸的胸脯鼓胀着,仿佛随时会发出嗞的一响。在他看来,那白色内衣之所以屡次在最危险的时刻挺住,而免于被撕裂的危险,是她那张微微翘起的红唇在起作用,她不停地说啊说啊,将那高耸的乳房所带来的危险一次次化解。

不过,他的心事并没有在这个美丽性感的少女身上,他心里只有张西,她说了些什么,他一句都没有记住,而她似乎也不在乎他的态度。她需要倾诉,至于对方是一头牛还是一条狗,对她来说都不重要。

吃完饭后陆越没有抢着买单,但随即在手机上订了两张电影票,请他看电影。是一部爱情片。讲述一对男女为了事业和亲人而分别背叛爱情的故事——一个为了往上爬,一个至亲得了绝症需要巨额费用。片子拍得唯美,经常有诗意的画面滑过荧屏。那个女主人公的形象让他再一次想起张西,想起两个人热恋时的美好时光。他们一起去爬山,一起去游泳,一起在杂树林里亲吻。特别是有一次,他发高烧说胡话,张西陪了他一天,不停地给他冷敷和按摩,等病情缓解时,他睁开昏蒙的眼,看到一缕夕光穿过她的长发照射过来,和她那关切的目光交织在一起,美得人泪流满面。而现在她拒绝见他,对他如此冷漠。万浩荡眼里闪着泪光,不再被剧情所吸引。在黑暗中,他感觉到一缕发丝时不时从脸上滑过,一阵清香让他回过神来,他开始并没有在意。但当陆越的脸靠在他的肩膀上时,他再也不能装着什么都没有发生。他的呼吸急促起来。她在黑暗中抓住了他的手,他一下懵了。幸好没有多久,电影就结束了,大厅里耀眼的灯光让他清醒。他松开了她的手,和她保持着应有的距离。

已经很晚,陆越并不想回家。在街边的路灯下,他从她火热的眼里读出了一切,再也不敢直视,借口太晚要送她回家。陆越没有张西的那种羞涩,直接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她并不想从老师的手上抢男人,但她爱上了老师的男人,第一眼看到他时就爱上了。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她揽住他的腰,紧紧地搂住他,要他亲吻。他却一点一点地推开她,仿佛攀上雪山峰顶那般艰难,“对不起,我……”

陆越一个人回家了。她一脸冷漠,执意不要他送。夜已深,万浩荡一个人沿着大街朝前走去。尽管他知道可能性不大,但还是希望陆越是张西派来的探子,是来试探他的。要是张西这时打来电话或者发来短信,就说明他没有猜错。

然而没有。此时的张西已经关掉手机。而且她不叫小西,叫小东。这是另外一个男人口中的名字。那个男人一直在卫生间里化妆。等他出来时,她看到的是一个赤身裸体的画着京剧脸谱的男人。他脸上涂着白黑红三色油彩,耀出一团炫目的光。他挺着一个将军肚,双腿光洁白皙,两腿间裹着一团茂盛惹眼的毛发,其间隐约可见一枚枯萎的花瓣,在粉红灯光的映照下,显出一种特别滑稽的效果。她想笑,但最终还是忍住了。

她一直坐在床头上看书,是一本叫《失眠症漫记》的外国小说,她一边看着书,一边微调身姿,方便他剥掉她身上的衣服。当她一丝不挂时,他粗暴地夺掉她手上的书,将她扳倒,一个跨步骑了上去,就像一步跃上那个古戏台。他摇头晃脑地唱起了《空城记》:

我正在城楼观山景,

耳听得城外乱纷纷。

旌旗招展空翻影,

却原来是司马发来的兵。

她没听他唱,在他的身下潜心研究起那个脸谱。她虽然不是专家,但在艺术学校耳濡目染,大致知道脸谱的基本画法与类型。脸谱的画法分为揉、勾、抹、破四种,类型有整脸、碎脸、三块瓦脸等十六种。正在她身上晃荡的那个脸谱,俗称歪脸。歪脸的表现形式为勾抹式,但不讲章法,仿佛三岁小儿的涂鸦。面孔上下歪斜,左右不对称,眉毛粗细不匀,长短不一,鼻梁则向两边旋转,和嘴形成一个漩涡。因此,他的脸看上去就像一个重度中风的人,这反而让她内心感到一丝安宁,他是有病的,他们都是有病的人。

那段京剧唱完时,美国蓝色药丸开始在那个人的身体上起了作用,他俯下身子,双手粗暴地扼住她的细颈,强硬地闯入她的身体。她呻吟着,意识开始变得迷糊。她的眼睛仍然睁着,但什么也看不见了,眼前只有一片白色,就像《失眠症漫记》中那些突然失眠的人。

她什么也看不见了,眼里流出冰冷的泪水。

黄可胜把寻找那名道士的任务交给了万浩荡。万浩荡不明白黄可胜为什么要找那个道士,但不敢多问。

万浩荡在一个星期里去了陶公庙四次。有时是早晨,有时是上午,有时是傍晚,他特意选取不同的时段,却没有发现那个道士。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叫袁科长的负责人,他一口否决,讲了古庙的性质与严格的管理制度,而且很警惕,怀疑万浩荡是暗访的记者。万浩荡只得一五一十道出原委,当然也有所保留,将黄可胜说成是自己的父亲。袁科长连连摇头,说只有一种可能:你父亲有病,或者是精神有问题,发生了幻觉。

万浩荡哭笑不得。在管理人员处打不开缺口,就找古庙里的勤杂人员,先后找到两位。一位是刚来的,对庙里所有的事情一无所知。一位是附近居民,五十多岁,身材魁梧,脸颊上有一块红色胎痕,像一巴掌打上去的。此人对庙里的事情似乎无所不知,他也说没有可能,但又说,在这千年古庙里什么都有可能发生。他伸手往空中一捞,两个指尖拈着一只飞蛾说,“如有千年时间,一只蛾子也可成精。”

只见飞蛾扑扇着抖出一线银屑,黑夜仿佛在一瞬间降临,

万浩荡顿时毛骨悚然。不过这次倒有收获,那人告诉他,有一个老人曾在此干过一年清洁工,不久前离去,但老人行踪诡秘,谁都不知道他的情况,包括姓名。只听说他是个打鱼的,他便叫他洋爹爹——一种鱼的名字。

直到这时,万浩荡仿佛才突然想起,自己还有一个父亲。他也是个打鱼的。万浩荡已经将他遗忘两年了。说遗忘似乎有些过分,万浩荡只是不想见他,不想提起他,逼着自己将他遗忘。万浩荡恨他。

两年前,万浩荡父亲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情,借着酒疯将母亲痛打一顿,致使他六十岁的母亲当晚上吊自杀了。他闻讯赶过去,看到安放在一张木床上的母亲瘦小的遗体,真想将那个老家伙一刀给捅了。愤怒和悲伤让他彻底崩溃,从此他再没跟父亲说过一句话,见过一次面。

随后,他去河边找到几个打鱼人,但都说不知道洋爹爹是谁。

几天后,黄可胜给他下了最后通牒:一定要找到那个道士,他准备在下个星期放生一批鱼,是那个道士指定要他放生的,所以想请他来现场指导。

万浩荡坚定地点了点头。他一声没吭,知道语言在此时的苍白无力。当天晚上,他将自己灌得大醉,动身去了那个打死他也不想去的地方。

大河边一幢即将被拆的简易民房。房间里黑漆漆的,远处一道雪亮的车灯光照射过来,瞬间唤醒了房间里沉睡的事物:一张木床,一张堆满了日常用品的木桌,一只蜷伏在木凳上的老猫,两面挂在墙上的渔网,几只摆在墙脚的塑料桶盆,一堆堆杂物或者垃圾。还有一个做梦的人——他在梦中被一群人追赶,其中有警察,有老板,还有自己的儿子。就在他走投无路的时候,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老万在噩梦中惊醒。即将发生的事情比噩梦更可怕。他意识到门外有人敲门,猛地从床上坐起,难道假扮道士的事被人发现了?

“谁啊?”

“我。”

当老万知道是儿子时,表现得更加惶恐。难道是儿子带警察来抓他了?自从老伴死后,儿子从来没有来找过他,两年来没有说过一次话,见过一次面。老万知道儿子恨他,也从没奢望过儿子的原谅。

万浩荡带着一身酒气进了屋,在昏暗的灯光下打量着屋子里的一切,老半天也不吭声。

“浩荡,有事吗?有事你就直说,我反正……”

“没……事。”

“你喝了酒?”

“这房子里有好重的一股霉味,不,是臭味。”万浩荡抽了下鼻子说。

“浩荡,你是陪领导喝酒了吧?”

“要开窗,这样闭着,谁受得了?”

万浩荡说着,摇摇晃晃地走到窗边,抬起手推了推窗户。

“你怎么把窗户都钉死了,这样不行,要通风。”

“陪领导喝酒是好事,在敬酒时一定要干杯,把自己喝醉,人家才会重用你。”

“你懂什么?我和谁喝酒不用你管,你有闲心就把这破房子收拾一下,到处都是垃圾,连放一只脚的地方都没有。”

万浩荡用脚踢着地上的杂物,一个玻璃瓶在滚动,滚到墙脚时发出破碎的一响。

“来,喝杯酸奶,解酒的。”

老万不知从哪儿摸出一个盒装酸奶,小心翼翼地递给万浩荡。

万浩荡接过酸奶,坐在床头上打开,喝第一口,就噗的一声全吐了出来。

“你这是哪里捡来的,都发臭了!”

万浩荡将盒装酸奶扔在地上,头一歪倒在了床上,不一会儿就打起了呼噜。

老万见儿子睡着,便将他的双腿小心翼翼地搬上床,用一条被单轻轻地盖在他的胸口。老万摇摇头,从墙脚的一堆杂物里摸出一把钳子,来到窗边,将窗边的一颗钉子用力拔出,推开窗户。

一股清凉的夜风从窗外吹了进来。

万浩荡醒来的时候,老万正坐在床边,在昏暗的灯光下,一眼不眨地望着他。万浩荡受到惊吓似的猛地坐了起来,他蒙头坐着,想了好久,终于想起来此行的目的。

“你认不认得一个叫洋爹爹的打鱼人?”万浩荡直截了当地问。

“不认得。”老万一惊,连忙低下头。

“大河里打鱼的人不多了吧?”

“是的,不多了。”

“你都认得吗?”

“基本上都认得。”

“有姓杨的吗?”

“没有。”

“洋爹爹可能是一个人的外号,你再想想。”

“我想过了,没有。”

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闪着点点绿光,是老鼠。万浩荡猛地站起身,飞起一脚踢向地上的一只空瓶,咣当声响成一片,而那点点绿光却并没有消失。万浩荡再踢起一只空瓶,在满屋的咣当声中冲了出去。

每天,万浩荡都会向黄可胜详细地汇报他寻找道士的情况——他当然不会提到自己的父亲。四天之后,他还是没有找到那个道士。他写了一份辞职报告交给黄可胜。这是他深思熟虑的结果——与其说他是一个有上升空间的公司职员,一个秘书,不如说他是一个保镖,是一条狗。黄可胜不安排张三,不安排李四,偏偏安排他去找人,本身就是对他的羞辱。如此没有前途和有伤自尊的工作,辞了也罢。

黄可胜吃惊地看了万浩荡一眼,顿了顿,将绷紧的脸荡开,“浩荡啊,你不用辞职的,我知道你尽力了,以后慢慢找吧,再说那天去陶公庙本来就像一个梦,到底有没有那个道士?我现在都迷惑了。”

万浩荡呆呆地望着老板,似乎也陷入了一个神道迷幻的世界。

那天一早,万浩荡和黄可胜来到大河边时,公司工程二部部长老王远远地迎过来,向黄可胜报告一切已经准备妥当。两名工人在弯腰忙碌。河滩上并排放着几只蓝色的塑料水筐,水筐里盛着三五斤重,甚至更大的鲤鱼、鳙鱼和鲢鱼。

“老板,一共是八百八十八斤,鱼腮上都按您的要求穿上了红丝线。”老王说。

黄可胜满意地点头:“那就开始吧。”

“老板稍等,我还准备了鞭炮。”

两个工人抬着一个空的汽油鼓走了过来,老王有些嘚瑟地说,“这是放鞭炮用的,有这个,环保拿我们没卵法。”

黄可胜哑然失笑,“不要,哪里用得这么夸张,再说,你这不是存心要让这些鱼受惊吓?”

老王这才恍然大悟:“还是老板英明。”

黄可胜皱起眉头:“开始吧,别磨蹭。”

老王连忙指挥两名工人将水筐一一抬到水边。黄可胜和万浩荡走过去。老王从一只水筐中捧起一条最大的鱼,鱼鳃上连着一根隐约可见的红丝线。老王嘴里不停地念着“南无阿弥陀佛”,黄可胜瞪了他一眼,老王立马闭嘴,将手中的那条鱼小心翼翼地递给黄可胜。黄可胜双手接过,弯着腰将鱼送进水中,双手合十,目送那条鱼缓缓地向前游去。万浩荡没有想到黄可胜会信这个。自从进入永盛后,他听过很多大老板的事,他们几乎都有御用的风水师,楼盘奠基时一律请道士驱邪,每年大年初一还会花巨资去某个寺庙烧头香。只有黄可胜是个异类,从来不信。即使公司处于困境,他也没想过要去拜佛烧香,在他看来,他去陶公庙不过是怀旧,求签也只不过是好玩。

黄可胜的举动让万浩荡百思不得其解,他不知道这段时间老板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和那个道士到底是什么关系?如果真只是摔坏了脑壳,是精神出了问题,对他来说还好接受。

不远处有一座斜拉索大桥,桥柱下停着一条渔船。这是一个阴凉的隐蔽之所。老万坐在船头上抽烟,脚下踩着的两张码报,被河风吹得猎猎作响。码报是老白送给他的,近段老白迷上了买码,多次鼓动老万一试,老万从不赌博,不为所动。几天前,老万送给老白一条刚打上来的鲶鱼,老白要给五元烟钱,老万死活不受。老白说今天有人告诉我一个特码,说是内部消息,我给你也买五元的码,算鱼钱,中了是你走运,没中我也不欠人情。老万见老白如此执着,笑着点点头。没想到两个小时后,老白便乐颠颠给老万送来两百块,说是中了,还喜滋滋地告诉老万,他中得更多。第二天老万给老白十元买码,虽说没中,但胃口给调起来了。

老万发疯地想赚钱,是想给儿子在省城买一套房子。每想到此,老万的心里就刀砍斧削般痛。

老万的祖辈世代都在这条大河里打鱼,只是不在省城这段流域,在几十里外的青羊圩,于河边搭建木棚,过着半耕半渔的生活。到了老万这代,条件有所改善,建有三间砖瓦房。老万三十岁才结婚,女人小凤三岁时得了小儿麻痹症,脚有点瘸。小凤一口气给老万生了三个赔钱货,生得老万愁眉不展。老万死活也要生个儿子,于是驾着一叶小舟和小凤去洞庭湖的芦苇荡里躲计划生育。虽然吃尽了苦头,孩子的脐带都是老万亲自剪的,但顺利地生下一个男伢,所有的苦就没有白吃。儿子呱呱落地时,老万面对一望无际的湖面,突发灵感,给儿子取名浩荡,以此来纪念那段被乡村计生员围追堵截的岁月。

生下儿子后,老万驾着船得胜回朝,家里三个女儿却只剩下两个——小女儿由于缺乏照顾,爬到河里淹死了。小凤悲痛欲绝,乳房里再也挤不出一滴奶水。万浩荡饿得哇哇大哭。老万心狠,一脚将小凤踹下床,说是再不出奶,就杀了她这个干货。小凤常常被老万打得鬼哭狼嚎。幸亏有了儿子,老万有了精神支柱,日子还能对付着往下过。大女十六岁时出嫁,不幸也是一连生了三个丫头,跟着男人去躲计划生育,再没回来。二女十五岁那年去一个叫靖港的码头卖甘蔗,甘蔗没卖掉,人却被拐了,至今生死不明。再后来,老婆忍受不了他的臭脾气,也撒手西去。

想到这些,老万的眼里透着泪光,从怀里摸出一个带着体温的小玻璃瓶,咕咚喝了一大口酒。刚来省城那年,河段里的鱼还不少,渔船有几十条。但好光景没过多久,河里的鱼逐日减少,几年下来,渔船也就只剩下了十来条。鱼越打越少,价钱却越来越高——河鱼的身价要比鱼塘里养的鱼高出很多。随之,他还知道了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比如城里每日疯涨的房价,养小三的老板,买不起房子就结不了婚的年轻人……从此,老万痛下决心,就是撕破老脸、拼了老命,也要攒钱为儿子在省城买下一套房子。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儿子打单身,生生地断了老万家血脉。

等那群放生的人离开后,老万驾船来到放生的地方。那些被放生的鱼还在原地打转,就像被黑布蒙住了眼睛的人,找不到出路和方向。老万提着一张渔网精神抖擞地站在船头上,他盯着水面,混浊的双眼突然变得雪亮,迟钝的耳朵也像兔子一样竖起。他抬起手臂,果断地甩出渔网,只见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打开一面浑圆的罩子,最大限度地罩向水面。等渔网沉进水中后,老万不断地抖动和收缩网线,当他将渔网缓缓地提出水面时,一串串浪花翻溅。他的手就是秤杆,估计这一网至少有二十斤鱼。老万的脸上露出了笑容。更让他开心的是,这些鱼因为被放生的原因,转瞬间改变了身份,一举从塘鱼变成河鱼,身价大幅提高。

就在老万为儿子的未来——买房、结婚、生子,充满了无限信心的时候,万浩荡却陷入了有生以来最黑暗的时期。

那天下午,万浩荡将公司里的一些部门高管召集在小会议室,等待黄可胜的重要指示,张西的电话打了过来。他的心头一漾,莫非她真的只是在考验他?

“小西,我正要开会呢。”

“喂,浩荡,我有重要的事情要跟你讲。”

“等开完会我打给你好吗?”

“不,浩荡,你现在就听我说,就一分钟,是有关我俩的。”

“那好吧,你说。”

“浩荡,我想了很久,我们还是分手吧。”

“小西,你说什么?”尽管早有预感,但万浩荡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浩荡,我们分手吧。”

“小西,你这是说什么?”

“那就这样,你去开会吧。”

电话很快就挂断了。万浩荡再没有回到小会议室。他神情恍惚地走在办公楼前的大街上。不过这种恍惚并没有让他放弃思考。他在想,不断地想,她那么迫不及待地和他分手,就像一个不得不做出的决定。这说明了什么?难道她有苦衷,并非出于真心?而他,决不能被这个突如其来的分手消息给击垮,此时此刻,他需要的是倾诉,是发泄,否则他整个人就会爆炸。

在一家咖啡馆里,胡玄一声不吭地听万浩荡诉说了半个小时,他点上一根烟,朝他吐出一个烟圈,问道:“完了吗?”

“完了。”万浩荡如释重负。

“浩荡,你一直觉得我这个人不严肃,不正经,那我今天就跟你严肃正经一回:在我看来,你们两个是迟早都要分手的,迟不如早。”

“为什么?”

“你们恋爱的时间不短了,她也不小了,一个恋爱中的女人最终要的是什么?是婚姻,你能给她吗?”

“只要她想结婚,我随时都可以。”

“你是电视剧看多了吧,没房没车的,你玩裸婚?”

“但她不是那么现实的人,再说我们可以奋斗。”

“那你还真是电视剧看多了,是的,她可能像你所说的,不是一个那么现实的女人,但我提醒你,电视剧中还有这样的情节:譬如说,她被家里逼婚;譬如说,她家里有人得了绝症,需要一大笔钱,你能给她吗?浩荡啊,我看你还是先回去上班,别把工作也给弄丢了,如今,你进的是大公司,跟的是大老板,说不定哪天就咸鱼翻身了,往后要是混不下去了,我还指靠着去投奔你呢。”

“好吧,我这就回公司,你也赶回去上班,不要担心我。”

万浩荡话是这么说,但他并没有回到公司。在胡玄那里,他并没有得到任何安慰,胡玄简直是在他的伤口上撒盐,但奇怪的是,万浩荡并没有受到多大的打击,而是在内心感受到了一股力量。尽管他一时还不知道那股力量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不远处有一个福彩投注站,万浩荡走了过去。投注站前挂有一条横幅“热烈祝贺本站彩民中出双色球一等奖500万元”。万浩荡眼前一亮,原来前天同事们风传的一个拾垃圾的老汉中了五百万的事情,就发生在眼前的这个投注站。那天有两个同事还专门利用午休时间到这里买了两张彩票。他虽然没有和同事去买彩票,但那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也中了五百万,还梦到中奖后和张西去自己公司的销售部订了一套豪宅,随后他们又去了中南汽车城购买张西日思夜想的红色宝马。

投注站里挤满了前来购买彩票的人。他们一个个抽着烟,嚼着槟榔;一个个指手画脚,口沫横飞。万浩荡认真地看着墙壁上密密麻麻的表格,虽说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彩票,但不到半个时辰,他就看出了一些道道。万浩荡是理科出身,这些表格根本难不倒他。就在他将目光从那些表格上移开时,一个两眼透着血丝满脸憔悴的中年人挤到他的身边:“以前没有买过吗?”

“没有买过。”万浩荡如实回答。

“那试试运气吧。”那人笑着。

“真的有人中了五百万吗?”

“当然,这算什么,去年在马栏山的那个投注站,还有人中了一个亿呢。”

万浩荡没再和中年人唠叨,效仿前面一个买彩票的人,果断地选了一个号码,并掏出两百块钱,买了二十注彩票。收好彩票后,他没有久留,很快从乌烟瘴气的投注站里走了出来。走在人流如注的大街上时,万浩荡感觉到阳光比以前要灿烂得多,他的脚步也变得轻松起来,心中那层层叠叠的郁闷仿佛也一扫而光。

万浩荡走进百年老店杨裕兴吃了一碗牛肉粉,吃了粉后,他并没有去公司,而是直接回到了自己租的房子里,打开电视,摇遍了所有的台,也没有找到有关彩票的节目,但有个频道正在播放他平时最爱看的军事节目,而看了不到一分钟,他就将电视关了。如今这个节目已引不起他的关注了。他现在需要的是睡眠,他要睡他个山高水长,睡他个天昏地暗。像一棵被砍伐的大树般倒在床上后,万浩荡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将手机关了,丢进了床头柜里。

第二天,万浩荡仍然没有去公司,也没有打电话向公司请假。他打算这段时间不开手机,让任何人也找不到他。一想到黄可胜找不到他时大发雷霆的样子,他就无比开心。

下午三时整,万浩荡从家里走了出来,他像一个老人那样淡定、缓慢地向那个投注站走去。他没有奢望第一次就投中。他是个理科高才生,知道概率是怎么回事,同时他也明白,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等他来到投注站时,中奖号码已经公布,他对了一下号码,竟然中了三个数字,虽说没有中奖,但这对他来说已经是巨大的福音。这次,他比上次慎重多了,足足考虑了十多分钟,选定了两套号码,分别买了二十注,这次他花了四百元。

第三次他又加了码,花了六百元。

很快一个星期过去了,万浩荡不再买菜做饭,也不去附近的公园散步了,他买了一大袋方便面,天天在家里研究福彩,把那买过的一张张彩票整齐地贴在床头上方的墙壁上。十天过去后,他连末奖都没有中过一次,他开始有些焦虑起来。那天买过八百元彩票后,他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到了不远的一个杂货市场,买了一尊关公像和一些香烛回来。他从小就不是个迷信的人,何况他还是一个理科生,他只相信概率,不相信神鬼,但是,他总要找一些事做。他开始烧香拜关公,黄可胜不是也不迷信吗,但他也要去陶公庙看看。当然他不会跪拜,只是点燃一炷线香,双手合十,对着那个手提大刀的红脸关公静默三分钟。在线香的弥漫中,他深吸一口气,这样至少能镇定一下焦躁不安的情绪。

是的,他需要镇静。

那天,门外响起了敲门声,万浩荡惊醒坐起,看了看手表,晚上八点,在这个城里他没有几个朋友,公司的同事没有谁知道他住在这里,黄可胜当然也不知道。知道的只有胡玄、张西两个人,想到这里,万浩荡心里不由一动,可能是他们中的谁打他手机不通,担心他出了什么事,前来找他了。虽然心里一动,但他还是没有起床去开门。他是一个理智的人,要按计划行事。

第二天,万浩荡在门上贴了一张纸条:房客在外云游,回来后再联系,谢谢。

也许是受了那敲门声的刺激,万浩荡再也把握不住自己,他将卡里的钱全部取了出来,所买的彩票与日俱增。为了掩人耳目,不被彩民们关注,同时也为了撞上好运气,他不再固定在一家投注站买彩票,每天同时在三家,甚至是五家购买彩票。

一个月的时间不到,万浩荡不知不觉间已将所有的积蓄花之殆尽,六万多块钱,最后只剩下了一千元。那天他浑身冒着寒气,身心凉透,不过他还是揣着最后的一千元钱出门了,在关门的时候,他看到房东留下的字条:请在三日之内交清房租,否则撬锁开门,对不起了。

万浩荡已经别无选择,家里的方便面所剩无几,煤气罐在昨天就没有了煤气,他要赌最后一把。那天下午三点钟出门,从来不抽烟的他,买了一包香烟,一根接一根地抽着来到投注站。

这一次命运给他开了一个他一生中最大的玩笑,他所选中的号码,竟然一个数字都没中。

接下来的事情,变得相对简单起来。万浩荡决定结束自己的生命,回到家后,他将最后的两包方便面和着冷水一口一口地吞了下去。然后找出纸笔写遗书,但他只写了“我爱你”三个字,就再也不想写下去了。他是写给张西的,不过没有写上她的名字。随后,他开始选择结束生命的方式。是跳楼,还是割腕?是上吊,还是服安眠药?在十天前,他就买够了足以致命的安眠药。最后,他决定上吊。他的母亲在六十岁时选择的就是这种死法。

一切准备就绪后,万浩荡站在木凳上,将悬挂在房顶风扇上的绳索套在了自己的脖子上,这时一个念头突然出现在他的脑海:他还欠房东一个月的房租呢,他不能死在他的家里,让他蒙受更大的损失。他突然想起了黄可胜跟他说过的话,说陶公庙的古戏台是个自杀的好地方。

万浩荡来到陶公庙的古戏楼前时,已是黄昏时分。也许是因为准备太充分,他没有丝毫犹豫,一跃跳上了古戏台的中央,再一跃,便将手中的绳索套在了戏台上方的那根横梁上,将台上的两块红砖垫在脚下,并踮起脚,将绳索套在了自己的脖子上,举起双手将绳索束紧,一点一点地束紧,就在呼吸感到困难时,他猛地一脚蹬开脚下的红砖。这时万浩荡紧紧地闭上眼睛,一个声音从他的耳边清晰地响了起来。

“你看这个戏台,翼角高翘,斗拱层叠,当中还有一个横梁,要是一个人的灵魂脱了窍,就可沿着这高翘的翼角和层叠的斗拱一步一步飞上天去……”

万浩荡并没有死,是黄可胜将他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这天,黄可胜一个人开车来到了陶公庙,他仍然没有找到那个道士,见四周无人,他又爬上戏台清唱了一曲《空城计》,也许是累了的缘故,他坐在戏台前面的隔墙后睡了过去。被万浩荡踢翻的红砖发出的声响惊醒后,他跃飞上戏台,使出浑身力气,将万浩荡的身体向上托起。

黄可胜将万浩荡救下后,对他说的第一句话是:“浩荡,看来我还没有老啊,竟然一跃就飞上了戏台,这可不是步入老年的节奏。”

“黄总,您不要救我,让我死!”

听了这话,本来充满了自豪感的黄可胜一下子瘫软下来。他从万浩荡的身上看到了几个月前的自己,一种无法形容的悲伤,不,还有一种深深的自责紧紧地攫住了他,仿佛是他将万浩荡逼上了绝路。

“对不起,浩荡,是我……不好……我……”

黄可胜说不下去了,眼里含着泪光。

三天后,万浩荡回到公司,黄可胜正在大厅和两位副总交谈,看到万浩荡时,黄可胜板起了脸。

“万浩荡,你这段时间哪里去了,连个鬼影子也看不到。”

黄可胜边说,边偷偷给万浩荡使了一个眼色。

“老板,对不起,家里有急事,父亲突然病了。”

黄可胜不耐烦地朝他挥了挥手,“为什么假都不请?浩荡,我跟你们讲过多少次了,一个大公司的运行,就像Space Shuttle航天飞机那样,每一个细小的环节都不能出问题,不允许有丝毫的差错,否则随时都有爆炸的危险!真到了那个时候,连哭的机会都没有!”

万浩荡干裂的嘴唇蠕动了一下,又一下。要在平时,他真想咬掉自己的舌头,和着血呸在黄可胜的身上。

“老板,对不起,我下次再也不会了。”

“对不起有什么用?你们这些年轻人啊,真是不知道利害,也不分轻重!”

“对不起,我愿意接受您的任何惩罚。”

黄可胜的脸色缓和下来,“那就给你一次机会,”他转过头对一名副总说,“王总,你通知财务部,他往后三个月的加班费不予结算。”

“谢谢老板。”万浩荡说。

一个星期后,黄可胜又要去陶公庙,万浩荡刚刚平复的心再一次绷紧。他小心翼翼地开着车,握着方向盘的双手汗津津的。来到陶公庙门口时,万浩荡终于说出了那句一直令他惴惴不安的话,“老板,那个道士实在是找不到啊。”

“我今天不是来找他的。”

万浩荡的心情这才放松下来。两人走进庙内,万浩荡望着笼罩在暮色中的古戏台,“老板,您要唱戏吗?”

“不,”黄可胜摇摇头,在石级上一屁股坐了下去,“这里空气真好啊,又安静,又闲适,来,浩荡,陪我坐坐。”

万浩荡挨着黄可胜坐了下来。

“浩荡,我一直没有问过你,上次的事是因为女人吗?”

“是。”

黄可胜拍了一下万浩荡的肩膀,“在公司的年轻人当中,我是相当器重你的,尽管平时可能对你比较严格。古人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希望你能明白我的苦心。”

“谢谢老板,我明白的,只是我不争气,让您失望了。”

“人都有这样一个过程,需要磨砺,像你这样大时,我和你一样的。对了,浩荡,你祖父还在吗?”

“早不在了,我对老人家都没有什么印象了。”万浩荡对黄可胜话题的转换感觉到突兀。

“我还不会走路时,爷爷就带我来看戏了,据说他勤劳老实,在村里是出了名的,但那是没有戏看的时候,只要一听说哪里有戏看,他就魂不守舍,哪怕是路途再远,哪怕是刮风下雨,哪怕是家里断了顿,他都不管,谁也阻止不了他那颗看戏的心。他死了多年了,当时我还年轻,说实话,也没有太强烈的感觉,但是现在只要一闭上眼,都是他的影子,都是他的声音,好像就在昨天一样,真想他啊。”

黄可胜的眼里盈着泪光,万浩荡递给他一张纸巾,颤着嗓子说:“您别伤心了。”

“浩荡啊,你现在还没有到我这个年纪,到我这个年纪你就知道了,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是人生最大遗憾,我还记得我爷爷临终前,对我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那时我还没结婚,他说他还不想死,还想多活几年,想看到他的重孙子出生,老黄家后继有人,那样的话他在阎王爷面前就不必下跪了。”

“我小时也听人说过,有了重孙子的人死后,在阎王爷面前是有资格……”

说到这里,万浩荡突然想起黄可胜只有一个女儿,没有儿子,连忙住口,隐隐有些不安。就在他想向黄可胜解释,他并没有别的什么意思时,黄可胜的话题再次来了一个大的飞跃。

“对了,你女朋友为什么要和你分手?”

万浩荡用眼睛的余光扫了黄可胜一眼,神情恍惚,“我不知道,也许是,她对我没有信心。”

“那你一共谈过几个女朋友?”

“就一个。”

“这就是你的问题了,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女人是男人的学校,你想想,如果一个人从小学、中学到大学,都在一所学校里读的话,那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黄可胜笑着说。

“您说得有道理,但对我来说,女人不是学校,是监狱。”

“是你太悲观,你要多谈几个女朋友,就能把监狱变成学校。”

在此后的几天时间里,万浩荡的脑海里一直回荡着黄可胜在古戏楼前对他讲的那些话,感到他那些话不是随口说出的,一定是在暗示他什么。在他眼里,黄可胜是一个很有心机和魄力的人,在没有付诸行动之前,他不会轻易说出自己的想法,但一旦说出,就成了命令。对于一个下属来说,如果在上司的命令下达之前,就能暗中揣摩出他的想法,肯定比直接听从命令要高明得多。

又过了一个星期,万浩荡还是没有揣摩出黄可胜的意思。直到那天上午,黄可胜将他喊到办公楼上一个悬空的阳台上,直接告诉他一个决定,他要被提升为总经理助理。这个职务相当于副总经理,是公司年轻人都觊觎的一个职位。

万浩荡一下子愣住了,感觉到这根本就是一个玩笑。

假如这是真的,他知道这肯定与他的工作能力无关,事实上这两年,他根本没有触及到公司任何实质性的工作。他感觉到自己就像一个在灼热的沙砾中光脚行走的人,突然有人向他兜售一双鞋,他当然愿意倾其所有去换,但那人拒绝告诉他鞋子的大小,不知道是否合脚?这是问题的关键。他灵机一动,从表示感谢说起,说到公司的管理与前景,说到今后他的一些工作计划,但黄可胜完全是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于是,黄可胜在古戏楼前给他讲的那些话又在他的耳边清晰起来,他一下子就将话题过渡到了那个学校与监狱上。

“老板,我这些天来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怎样将一座监狱变为一所学校呢?”

“那你想明白了没有?”

万浩荡笑着说,“想明白了,要多谈几次恋爱,一次是不够的。”

“不错,看来你是一个有悟性的人,这样吧,我现在就给你介绍一个女朋友,不,不是真的女朋友,怎么说呢,给你讲一个故事吧,这个故事你不会陌生,好多电视剧中都有过的情节,一个地下工作者为了开展地下工作,不得不同另外一个地下工作者假扮夫妻,或者男女朋友,你明白了吗?”

“我明白。”

阳台上有一个小小的吧台,黄可胜端起两杯红酒,将其中的一杯递给万浩荡,举起酒杯,像是一本正经又像是开玩笑地对他说,“希望你能成为一个坚定的地下工作者,头可断,血可流,革命的意志不可丢,如果你做不到的话,一个小时内发我短信,我另作打算。”

两只高脚玻璃酒杯在空中发出了清脆的碰撞声。

当万浩荡神情恍惚地走在办公室的过道上时,一个部门经理在办公室门口朝他招手,“小万过来,帮我搬下东西。”万浩荡不由得皱起眉头,这鸟人平素总是对他吆三喝四,以此来显示他那一点儿可怜的权力。尽管内心对他充满了鄙夷,但他不想节外生枝,硬着头皮走了过去,不过他没有像以前那样听话了。

“张经理,我现在要给老板调份文件,过会行吗?”

“那好吧,你等下过来。”

万浩荡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后,将门带上,打开电脑,在一个影视网站上找到了一些反映地下工作者的电视连续剧,通过剧情介绍,很快就找到了两部有假扮夫妻情节的。他打开其中的一部,因为其中的一个女主人公是他所喜欢的女演员扮演的。他是跳着看的,打入敌人内部的男主人公接到上级命令,将派一个不认识的女人假扮他的妻子,前来协助他工作。一番周折后,男人在几个对手的陪同下,来到火车站接女人。见面后,男人叫了女人的小名,然后问她,家里的一切都好吗?女的回答,家里一切都好,只是小宝死了。气氛一下子变得紧张,有人问是怎么死的?在一阵急促的音乐声中,敌我双方剑拔弩张。

就在这个时候,门外响起了敲门声,万浩荡不情愿地点了暂停键,动身去开门,见进来的是张经理,他打了声招呼,刚拿起鼠标,就听到了张经理的质问声。

“小万,都这么久了,你是要我亲自来请你啊。”

“我还没忙完呢。”

“你先去给我搬东西,搬完再来忙你的。”

万浩荡低下头,没有任何表示。

“你到底去不去?”张经理提高了声音,简直就是在吼。这时隔壁的人事经理闻讯赶了过来,对张经理说,“老张,你还是自己搬吧。”

“我看你就别护着这些年轻人了,这样对他们没有好处!”张经理气呼呼地说。

“对了,老张,我忘了告诉你,人家现在是董事长助理了,享受副总经理待遇,我看你以后还是别小万小万地叫了,要叫万总。”

对于这件事,人事经理似乎也没有回过神来,老张的脸上更是露出惊愕的表情。最后还是万浩荡打破了尴尬。他走出办公室,答应老张这就去搬东西,没想到老张一脸谄笑,“万总,怎敢劳驾您哩,我喊别人。”

当万浩荡坐在一间相当气派的办公室里时,才相信一切都是真的,一颗悬着的心落了地。等人事经理走后,他关上办公室的门,想起之前胡玄曾给他说的话,他用手机拍了几张照片,选一张角度最好的,给胡玄发了过去。

胡玄很快回复:“是你老板的办公室吗,也不过如此,有什么好炫耀的?”

万浩荡回复过去:“非也,这是本人,也即万总的办公室是也。”

胡玄的短信嘀的一响:“浩荡,你没事吧,别吓我。”

万浩荡将手机“砰”的一下扔在大班桌上,突然想起那部电视剧,迫不及待地点开暂停键。在制造紧张气氛的背景音乐中,在剑拔弩张的气氛下,男主人公机智地想到,小宝原来是一条狗,于是他舌灿莲花,一场危机最终得以化解。

看到这里,万浩荡神经质地大笑起来。之后他拿起电话,想告诉张西,他已经当上了副总经理,他们是有未来的。但那条短信他还是没有发出去,因为他觉得还不是最佳的时候。他想,等这一天真正到来的时候,再告诉她也不迟。

他还年轻,有的是时间。

而且,这次他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黄可胜才是他的福彩头奖。他要好好地赌一把,让张西心甘情愿地回到他的身边。

接下来的日子,万浩荡一直没有进入自己的角色。一个刚进公司的年轻人代替了他的秘书位置,他不用去给黄可胜开车,不用去通知各部门的人员开会了。而一些他似乎有资格参与的中高层会议,也没人通知他开。没有下级请示汇报,没有上级指示工作。他被闲置下来,一个人孤零零地待在那个空旷无声的办公室里,简直度日如年。他的视觉开始减退,听觉变得敏锐,一有风吹草动,耳朵就会像兔子一样竖起。更严重的是,有时一连几天,黄可胜的面都见不着了。

那天上午十一点半,黄可胜终于推开了万浩荡办公室的门,将一串车钥匙远远地扔给他,站在门口对他说,“走,跟我去吃个饭。”万浩荡感觉就像一个久居深宫的妃子突然接到了宠幸的圣旨。

在一家五星级酒店的餐厅包厢里,万浩荡很意外地见到了张西。他很快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原来张西就是黄可胜的那个地下小情人,他要为黄可胜打掩护,跟她假扮夫妻或者男女朋友。幸亏两个人见面时的惊愕并没被黄可胜发现,因为黄可胜一进包厢就去了洗手间,等他出来时,两个人基本上恢复了平静。

黄可胜简单地给两人作了介绍。万浩荡和张西只顾埋头吃饭,黄可胜奇怪地看了他们一眼,“你们就这么饿吗?”

万浩荡和张西更是狼吞虎咽起来,且都不吭声,黄可胜摇摇头,笑着对一个刚进来的服务员说,“快拿菜谱过来,这两个人是饿牢里放出来的。”

黄可胜一味地沉浸在自己的幽默中,并没有觉察出什么异样。

吃完饭后,黄可胜亲昵地拍了拍张西的肩膀,要她去楼上的客房休息。万浩荡开着车和黄可胜回办公室。一路上,黄可胜摇头晃脑地哼着京剧,并将一条腿搬到仪表台上,脚上的袜子已然褪去,五只脚丫在挡风玻璃下熠熠生辉。此时,万浩荡突然滋生出一个念头,要与黄可胜同归于尽。大街平坦如砥,车流缓慢,一辆紧挨一辆,就像鼠咬尾似的,根本没有制造致命车祸的必要条件。他一边开着车,一边寻找时机。

当万浩荡将车开到办公楼下的地下车库入口,看到那条通往车库的下坡滑道时,他的心跳加速起来。只要他加大油门,用极限的速度冲下去,将车子撞在地下车库的那面墙上,本城的电视晚间新闻和报纸上就会有人们津津乐道的头条。

就在万浩荡闭上眼睛蓄积力量时,黄可胜说话了,一下子分散了他的注意力,并动摇了他的决心。他说下午有一个重要的会议,一个大的项目,他打算让万浩荡具体参与一下。“浩荡啊,你现在不是一个小秘书了,是堂堂的副总经理了,该你表现的机会来了,你得有几把刷子……好好干吧,到时我退居幕后,说不定就将这个公司交给你了。”

万浩荡再次明白过来,黄可胜就是他的福彩头奖!

万浩荡一愣,如梦初醒似的,迅速将踏在油门上的那只脚移开——事后万浩荡每次想起,都不由得汗毛倒竖。

车子平稳地停在了车位上,黄可胜仍在摇头晃脑地哼着京剧,那条腿从仪表台上滑下,雪白的脚丫闪出一线流光,在万浩荡的视线里分外刺眼,仿佛在向他下达命令——喂,小子,快过来给我穿上袜子。

万浩荡犹豫了一下,装着伸了一个懒腰,弯下腰拾起车座下的袜子,用双手撑开袜口,给那只雪白的脚套了上去。而沉浸在京戏里的黄可胜丝毫没有觉察。

这天下午的会议开得漫长而艰难。当然还是黄可胜主讲,那个项目关乎公司成败,他特别慎重,不像平时那样滔滔不绝,一言九鼎,对每一个核心成员的意见都反复讨论,不管意见的高明与拙劣,都一条条记录在案。尽管万浩荡进入角色的准备不够,但黄可胜几次点名要他发言,征求他的意见。

在会议的间隙,万浩荡一趟趟跑厕所。不是肚子坏了,也不是喝多了茶水,是去洗手。他在手心涂上一层厚厚的洗手液,反复揉搓,将水龙头开到最大,在哗哗的水流中不停地冲洗,他要将手上那残留的袜子味道冲洗掉。冲洗完后,他迅速跑向会场,但一见到黄可胜,那双洗得发红的手立马会有一种痒痒的感觉。他不知道黄可胜有没有脚气。那种痒痒的感觉,从掌心的纹路中丝丝缕缕地冒出来。他时刻都有洗手的冲动,只是碍于开会,得强忍着,而就在这种强忍中,他感觉到双手越来越痒,越来越难受,要是身边有把菜刀,他会毫不犹豫地将它们剁下。

这天晚上,万浩荡请几个玩得好的大学同学吃饭,加上他们带来的女朋友或者老婆,七七八八一大桌人,是早就约好的,名义上是庆祝他升职,实际上是找个借口老同学聚会。酒喝到半途,突然有人想起张西,问万浩荡为什么没叫她。胡玄连忙将话题岔开,免得他尴尬。没想到他们吃完饭,到歌厅K歌时,另一个同学似乎为了表现他的能耐,说他叫了张西,她答应过来。

万浩荡变得沉默起来,轮到他的歌也不唱了,一个劲地喝啤酒。没多久,张西就一个人来到了包厢。她和同学们打过招呼,落落大方地坐在了万浩荡身边。万浩荡连正眼都没有瞧她。有同学过来敬酒,张西说是感冒了,拒绝喝酒。万浩荡也不说话,接过那杯酒一饮而尽,然后点了一首《心雨》,这本是一首男女二重唱,有人喊张西一起唱,但他不请张西,一个人不分男女一口气唱了下去:

我的思念 是不可触摸的网

我的思念 不再是决堤的海

为什么总在那些飘雨的日子

深深地把你想起

我的心是六月的情

沥沥下着细雨

想你想你想你想你

最后一次想你

唱到这里,万浩荡突然不由分说地将一只话筒递给张西,并向她大吼一声,“你唱!”

因为明天我将成为别人的新娘

让我最后一次想你

张西用颤抖的声音唱完这两句,突然将话筒一放,侧身伏在沙发上哭了起来。她的哭声开始不大,在喧闹嘈杂的包厢里听不出来,但随着她肩膀的一阵猛抽,仿佛开足了马力,哭声陡然变大,将正在闹酒、唱歌和跳舞的人震住。一个个傻了似的望着万浩荡,指望他去劝慰。但他一动不动,一个人坐在离张西很远的一张沙发上,将一只刚刚喝空的杯子倒满,啤酒泡沫满溢出来,在他的手腕上流动时仿佛喷涌的血液。万浩荡再次将啤酒一饮而尽,他的神情和一个割腕自杀者没有两样。在场的每个人都不知所措。张西的哭声愈来愈汹涌,胡玄硬着头皮劝万浩荡,要他送张西回家。但万浩荡不作回应,还一掌将胡玄推开。

第二天上午,万浩荡的头还昏昏沉沉的,黄可胜就打来电话,神秘兮兮地要万浩荡代替他去约会。万浩荡一口应承下来。在一家咖啡馆里见到张西时,万浩荡再没有一点意外。他甚至还给她带来了一束花和一个猫公仔。张西带着惊喜的神情接受了他的馈赠。

“好可爱,”张西举着那个猫公仔嗔道,“一年前你就答应送我的。”

“后来不知怎么就忘了,今天突然想了起来。”

“不晚,何况还只有一年,其实哪怕再久,我都要谢谢你。”

“没有意义了。”万浩荡的眼里含着泪光。

“但对我来说有意义,浩荡,我想给你讲一个故事,是一个家庭里发生的变故,譬如说亲人得了绝症,就像电视晚间新闻里常播的一样。”

“但现在还没有到晚上,你说呢?”万浩荡的神情中带着不屑和冷漠。

“对,我明白,正如你所说的,都没有意义了,因为一切都已经发生。”张西的脸色变得苍白,她突然用手捂住嘴,急忙向洗手间跑去。万浩荡将目光收回,低着头,将餐桌上一方薄软的绢布在手指间绕来绕去,没有多久,就成了一只惟妙惟肖的老鼠。万浩荡在嘴里发出吱吱声。

等张西回到卡座上时,他举着那只绢鼠问,“像吗?”

“我怀孕了。”张西答非所问。万浩荡的手一下子垂了下去,整个人就像一座被定时爆破的危楼,在一瞬间轰然倒塌。

“是他的吗?”

张西点点头。

“恭喜你,希望是个儿子。”不知过了多久,万浩荡幽幽地说。

“浩荡,我现在后悔了,我要打掉他,我什么都不管了,我们远走高飞吧,到哪个角落都行,讨米要饭都行,只要和你在一起。”

张西边说边用手捶打着自己的腹部。

“别,”万浩荡一把抓住张西的手,“别做傻事,他也是一条生命。”

“浩荡,我害怕。”张西端着咖啡的手在颤抖。

“别怕,”万浩荡轻轻地拍着张西的肩膀,“有我呢。”

“有你我会更害怕。”张西轻轻地啜泣起来。

万浩荡顿了顿,继而抚了一下她的头发,语无伦次地说,“那你就别把我当我,要不就……把我当成另外一个我,再说,我也不是以前的那个我了。”

“浩荡,我不明白。”

“张西,不明白就不明白,这样对我们都好,别哭了,听话。”

“嗯。”

自此,万浩荡开始和张西出双入对,成了她的专职司机和兼职保姆。在外人和同事的眼里,他们是一对如胶似漆的恋人。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万浩荡安顿好张西,一个人来到了父亲老万的出租屋。老万和老白坐在两只红色的矮塑料凳上就着一条咸鱼喝酒。

老万连忙站起来给老白介绍,“这位是房屋中介公司的经理,前天我找他问过房子的事情。”

“爸。”

老万一下子愣住了,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已经有两年没有听到这个称谓了,他不得不尴尬地向老白解释,“这是我儿子,你以前没听我说过吧,所以,我就想给你开个玩笑,嘿嘿。”

“您好。”万浩荡给老白打招呼。

“坐坐,来来,喝一杯,”老白大大咧咧的,“老万啊,我以前一直想不明白,你那么拼死拼活的,舍不得吃,舍不得穿,一心就想攒个好房子,原来你有个这么帅的儿子,你是在为他着想,不过值!很值!”老白举起了大拇指。

万浩荡极力掩饰着自己的失态,他蹲下身,端起一杯酒,敬了下父亲和老白,一饮而尽,对老万说:“爸,钱您留着自己用,住得好一点,吃得好一点,穿得好一点,我不要您的钱,我这次来就是想告诉您,我已经升为公司的副总经理了,公司奖励了我一套新房,有一百六十个平方,对了,还奖了一台小车。”

老万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啊”了一声,转瞬间老泪纵横。

第二天上午,万浩荡就在黄可胜手中拿到了一串崭新的房屋钥匙和一串新车钥匙。

一个月后,万浩荡和张西结了婚。婚礼是在一家五星级酒店举行的。仪式简单,来客也不多,只有八桌,除了双方的父母亲戚,再就是一些同事、同学和朋友。胡玄喝得酩酊大醉,擂着万浩荡的胸脯,对他和一些同学结结巴巴地说,“浩荡啊,我们现在最佩服的人就是你了,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升职,有房有车,娶了老婆,还是做梦都想娶的那个人,你这是火箭速度啊,一下子把我们扔了十万八千里,让我们情何以堪,你说!”同学们也纷纷附和胡玄的话。

那天,黄可胜带着老婆也参加了婚宴。公司里的年轻人都纷纷过来向黄可胜夫妻敬酒。黄可胜老婆很少在公开场合露面,她一看就是个女强人,打扮得雍容华贵,虽说不苟言笑,严肃有余,但落落大方,风韵犹存。在公司里早就有传说,譬如她的出身,她的学历,她的见识,她的能量,总之一句话,没有她,就没有黄可胜的今天。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在同学、同事和朋友们的眼中,万浩荡和张西的婚姻生活是那么幸福美满。他们互敬互爱,有口皆碑。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万浩荡同事们眼中,张西漂亮温柔,举止得体,大有直逼黄可胜老婆之势,成为公司那些年轻人心目中娶妻的标杆。

半年过去。

耀眼的阳光在河面上泛出一层层金色,起风时,那层层铺展的金色,在老万眯缝着的眼里,忽然变成一锭锭滚动的金子。等那群放生的人离开后,他驾船来到了放生的地方。那些被放生的鱼还在原地打转,就像被黑布蒙住了眼睛的人,找不到出路和方向。老万提着一张渔网精神抖擞地站在船头上,他盯着水面,混浊的双眼突然变得雪亮,迟钝的耳朵也像兔子一样竖起。他抬起手臂,果断地甩出渔网,只见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打开一面浑圆的罩子,最大限度地罩向水面。

不到半个小时,老万就打上来了十几条大鱼。

岸边有人在喊:“有鱼卖吗?”

“有啊。”

老万答应,并将渔船向岸边划去。但没划两桨,他就停住了。他低头看着那些鱼,久久地看着那些鱼,船在河中慢悠悠地打着转。岸边那人抱怨一声后走远。老万双膝跪在船舱里,用手捧起一条鱼,将鱼嘴里的一根红丝线用小刀划断之后,小心翼翼地将它放进了水中。随后,他将那些鱼嘴里的红丝线一一割断,全部放进了河中。

那些鱼在水中发出打转的泼喇声,耀眼的阳光被搅动,突然形成一道光带,就像一架长梯,等待人的登临。远处的楼宇高低起伏,老万仿佛看到,在其中一栋的某一层,一对年轻的夫妻在宽敞豪华的客厅里看着电视,丈夫抚摸着妻子高高隆起的腹部,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那架长梯继续往上攀升,一朵朵莲花般洁白的云朵在长梯的顶端环绕,一个神情郁郁的老女人在云朵间出现,老万拼命地向她招手,大声地叫嚷:“等等我,我来陪你!”

随着日头西移,耀眼的阳光消失,河面开始变得暗淡。

两支木桨不知什么时候被船的主人扔在了水中。一阵风起,那条渔船顺着水流向下漂去。

易清华:现居长沙。中国作协会员。曾用笔名易清滑在《诗刊》《星星》等刊发表大量诗歌,同时致力于小说创作,在《大家》《山花》《当代》《青年文学》《作品》《清明》等刊发表中短篇小说,并在《当代》发表长篇小说《窄门》。著有短篇小说集《感觉自己在飞》《寒夜里的笑声 》,长篇小说《荣辱与共》《背景》等。曾获《芙蓉》文学奖等多个奖项。

责任编辑 杨 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