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建聪 高阳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打虎拍蝇”的有力举措,反腐败斗争已经呈现了压倒性态势。但是,基层腐败问题虽有所好转,但人民群众对此仍然深恶痛疾。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从表面上看,基层腐败问题似乎涉及的党员干部职位低、触及的利益小、社会后果小,但实质上基层腐败种类繁多、涉及人数不少,造成的社会影响严重。人民群众往往从亲身的感受中来判断党和政府的好坏,来决定对党和政府的热爱和拥护。因此,基层腐败问题得不到整治和查处,很可能四处蔓延,歪风盛行,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动摇我们党的执政基础。那么,如何加强研判,整治和查处基层腐败现象和问题,让群众感受更多反腐的“红利”,可从以下角度进行入手处理。
一、准确把握基层腐败问题的主要特点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基层腐败问题就是不断蚕食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阶段性成果的“蚁穴”。着力解决基层腐败问题,首要的就是要解剖这些“蚁穴”,发现其特征,认清其危害影响。
从腐败主体看,贴近群众呈现直接性,影响恶劣。基层腐败问题的行为主体,绝大部分是基层干部,直接与老百姓打交道,具体承担着为群众服务的职责,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服务,是党委和政府各类惠民、利民、便民政策措施的“一线”执行者。与较高层级的腐败问题相比,基层腐败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群众的感受最深切、最直观,在群众当中造成的负面影响往往也更为恶劣。事实上,小吏弄权、小官大腐的现象比较多,严重损害了群众反腐的获得感。
从腐败领域看,事关民生呈现广泛性,危害严重。基层腐败问题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事关民生,损害百姓直接利益。基层腐败问题涉及范围宽泛,有的在扶贫领域发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有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资金等方面发生贪污挪用、“雁过拔毛”等问题,直接表现为与民争利、向民索利,严重损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扰乱生产生活秩序,严重败坏党风政风。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解决好,基层腐败现象不彻底根治,极易滋长群众不满情绪,诱发各类群体性事件,其危害“猛于虎”。
从腐败方式看,手法多样呈现隐蔽性,识别困难。由于有深厚的社会基础和文化土壤,人们对基层干部在办理涉及群众的事务时出现优亲厚友、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等情况,甚至对其漠视群众疾苦、庸政懒政、失职渎职等问题往往习以为常、见怪不怪,基层腐败在各种“工作需要”、“情有可原”、“下不为例”等借口下,除采取贪污挪用公款、编造事由虚报开支、截留侵占专项资金等“常规”手段外,还出现一些更为隐蔽化、多样化、变异化的非“常规”手段,以致基层腐败问题存在甄别界定难的尴尬。
从腐败表象看,量大分散呈现复杂性,整治不易。从全国各地通报的案例中可以看出,基层干部腐败案例在数量上占据了绝对多数的比重,基层腐败问题的行为主体包括基层公务员、村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临时工”,遍布于规划、林业、农业、环境保护、征地拆迁、民政等不同部门,具有广泛性和分散性。特别是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和社会公共事业等基础建设的关注和投入不断加码,政府大量的惠民政策和资金向基层倾斜,基层干部的腐败风险点不断增多,对基层腐败问题的防治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剖析基层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
俗话说,“近水知鱼性,近山识鸟音”。对于发生在基层,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激起人民群众强烈反映的腐败问题,必须搭准其脉搏,找准病因,摸清其源头。
自律意识不强,素质普遍不高。由于干部职级层次上的差异,相对于机关干部而言,一些基层干部学历学识相对较低,他们在思想上存在误区,认为廉洁自律主要是针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而基层干部处在最基层,没有多少权力,缺乏滋生腐败的土壤,强调廉洁自律是小题大做。很少注意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不注重自身思想锤炼和道德修养,久而久之自律意识弱化,公仆情怀缺失,法纪观念淡薄,从小贪小腐开始,逐渐变得为所欲为,最终滑向腐败深渊。
工作纷繁冗杂,自由裁量很大。“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干部身处执政一线,是中国复杂国情的“亲历者”,顶层设计的各项改革任务都要靠基层干部去落实,各种发展目标都要靠基层干部去实现,从征地拆迁到招商引资,从民生保障到村貌整治,从经济发展到社会维稳,工作千头万绪,资金、资源、资产掌控不小。客观上,权力的使用由少数人特别是“一把手”说了算,权力寻租空间很大。如果基层干部素质不高,一旦出现“不公平”感和“补偿”心理,很容易产生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私心杂念,最终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
制度机制失灵,监管严实不够。一些基层单位对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三务”公开、惠农助农、扶贫救济、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方面,仍然存在制度不配套、不完善、不实用问题,给部分基层干部暗箱操作、营私舞弊留下空间,使权力监督出现“真空”。一些基层干部忙于应付事务性工作,对于制度规定只是停留在“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放在桌上”,浮于形式,疏于落实,也是引发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基层单位点多、线长,容易出现上级管得着但不一定看得见,本单位看得见但又管不了的现象,导致一些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事实上,一些有正义感、有知识、有能力的青年通过考学、打工等途径纷纷外迁,导致一些基层组织人才缺乏,难以为继。一些基层组织领导也不愿意培养年轻同志接班,搞“近亲繁殖”和“家族管理”,使得基层组织领导抱团一起,大搞腐败。
查处力度偏弱,惩戒兑现乏力。在以往反腐败工作实践中,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更多地把工作精力和惩治重点放在大案要案的查处上,对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突出问题的紧迫性认识不深,缺乏真抓严管的主动性和坚定性。有的对群众身边“四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视不够,疏于管理。有的对“两个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理解不透彻,用于指导和推动基层正风反腐的力度不大,这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基层腐败问题的滋生。
三、整治和查处基层腐败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基层腐败问题是多因一果,必须多管齐下,才能收到成效。“治病必求于本,知病所由生而直取之,乃为善治”。基层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就要求把整治和查处此类腐败问题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在标本兼治中提升策略的针对性,在综合治理中体现方法的有效性。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任何形式的腐败都有其思想根源,基层腐败也不例外。因此,防治基层腐败问题,提高基层干部的思想觉悟、宗旨意识、道德素养是当务之急。要深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以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为契机,加强正面倡导,增强宗旨意识,彰显“六大纪律”,强化纪律约束,做到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要坚持不懈抓好反面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编印违纪违法忏悔录、组织腐败分子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告诫党员干部“违纪必究”,引导基层干部“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同时,要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注重从基层培养选拔干部,适当提高基层干部待遇,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基层干部报酬待遇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逐步改善基层干部工作生活条件,切实解决基层干部的后顾之忧。同时,要严格制订实行回避制度,防止基层干部抱团作案。对于一些任职时间较长、群众不信任的基层干部,上级党组织要坚决予以更换。
推进阳光用权,挤压腐败空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公开是破解当下很多反腐败问题的核心,基层腐败问题的防治也同样可以借用权力公开这个“撒手锏”。从某种程度上讲,建立在信息公开基础之上的监督,才是有效的监督;权力运行公开到什么程度,监督实效就体现在什么水准。当前,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还有待向纵深全面推进。要在现有的简政放权、下放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基础上,大力削减行政权力,切实划清政府和市场、社会、企业之间的关系,在试点的基础上,实行公开部门“全覆盖”。要进一步把职权行使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时限细化、量化为操作性较强的工作流程,敢于“晾晒”关键性的操作环节和具体内容,接受群众的监督。
保持高压态势,加大问责力度。“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要紧盯重点,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紧盯扶贫脱贫工作,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紧盯惠农、助农政策措施落实,严肃查处贪占克扣、雁过拔毛、优亲厚友问题;紧盯“三资”管理、征地拆迁,严肃查处损公肥私、与民争利、贪污侵占问题,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强化“不敢”氛围。要磨快蹭亮问责“利剑”,对有问题没发现、发现问题查处不力、“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多发、执行纪律偏宽偏软的,都要实行“一案双查”,强化问责力度,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基层正风反腐责任落实到位、纪律执行到位。
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常态长效。制度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防治基层腐败问题需靠完备的制度来管根本、管长远。要紧跟中央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步伐,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严格管理监督的行为规范和纪律约束。要大力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解决一些地方村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办事不公正等问题。要健全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全面推行决策论证机制,避免“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上马,使基层重大事项决策体现民意、保障民权。要建立完善公共财政管理机制,深化“收付两条线”改革,加强财政性资金收支管理,让纳税人所交的每一分税款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要完善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减少中间环节,实现全程监控,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要深入分析查找制度机制建设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对现有制度规定进行认真梳理,做好废改立工作,通过完善机制制度,织密、扎紧制度笼子。
“凡腐必反,除恶务尽”。面对基层腐败问题仍然严重的现实,以及群众打“蝇”拍“蚊”的强烈呼声,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工作力度,坚持打“虎”不止步、拍“蝇”不手软,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作者单位:中共无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责任编辑:张功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