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庆华
内容摘要:增强培训工作实效性是实现检察教育培训教学方式创新的重要前提。文章立足于国家检察官学院的教学实践,对检察官培训中的“破冰”课程进行了初步探索并提出了完善的思路
关键词:检察官 培训 “破冰”课程
一、“破冰”活动概述
(一)“破冰”的概念及原理
“破冰”的字面意思是破除冰山,就是打破人与人之间妨碍彼此沟通和交流的重重障碍。
这个叫法缘于弗洛伊德著名的“冰山理论”,该理论最早出现于1895年弗洛伊德与布罗伊尔合作发表的《歇斯底里研究》中。
弗洛伊德认为人的人格就像海面上的冰山一样,露出来的仅仅只是一部分,剩下的绝大部分是处于无意识的。所以,潜意识的影响才是陌生人之间的交往中看不见的冰山。“但这种冰不能通过外部方式,例如领导训话、同事调解等去强行打破,正确的方法是由内而外,从心开始慢慢融化。培训中破冰的意思就是通过活动使破冰对象消除顾虑、集中精力,打破人与人交往间怀疑、猜忌、疏远的篱樊,从而使团队融合,帮助人们放松并变得乐于交往和相互学习。”
(二)“破冰”与“拓展”的区别与联系
“拓展”的来源有一个故事,二战时大西洋上很多船只受到攻击而沉没,只有极少数的人得以生还。人们发现这些生还下来的人大多数是些年老体弱的人。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研究,专家们认为良好的心理素质是这些人之所以能活下来的关键。
德国人库尔特·汉恩提议,利用一些自然条件和人工设施,让那些年轻的海员做一些具有心理挑战的活动和项目,以训练和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其好友劳伦斯1942年成立了一所阿德伯威海上训练学校,以年轻海员为训练对象,这是拓展训练最早的一个雏形。
二战以后,在英国出现了一种叫做OUTWARD-BOUND的管理培训,这种训练利用户外活动的形式,模拟真实管理情境,对管理者和企业家进行心理和管理两方面的培训。
由于“破冰”与“拓展”在实施的方式上有时很相像,而且“拓展”又更为人所熟知,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总是有人把二者统称为“拓展”。实际上由于目的不同,二者之间从形式上还是存在着明显的不同:
首先,“破冰”与“拓展”并不是同一种活动,从各公司的拓展培训课程来看,破冰与拓展明显分为两个阶段,界限泾渭分明;其次,“破冰”与“拓展”的目的不同,破冰在于融洽学员关系,而拓展则是开发学员潜力。第三,“破冰”是“拓展”的辅助手段,从破冰的效果来看,其目的在于更好地服务于拓展培训。
二、“破冰”的组织与实施
关于如何组织与实施破冰活动,各种培训机构并没有统一的模式,都是从自己的实际出发进行设计,实施方式多种多样。如:游戏、舞蹈、故事、情景、角色等。国家检察官学院从2012年起正式开设了“破冰”课程,通过几年的摸索,初步形成了一种特有的“破冰”组织、实施模式。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了解培训对象
由于先天禀赋以及后天教育和生活环境的影响,导致人的性格产生很大的差异,而不同的破冰活动的形式对于不同的人群的吸引力也各不相同。因此,为了使“破冰”课程的内容更加具有吸引力,更能引起培训学员的兴趣,培训师必须得去分析研究影响人们兴趣的人为因素。从国家检察官学院的教学经验来说,这些因素包括:
1.年龄。毫无疑问,在培训学员中,记忆力、反应能力、体力的水平与年龄是成反比的。因此,富有挑战性的与记忆、反应、体力相关的项目在年轻人群中会比在年长的人群中更受欢迎,如:天龙八部游戏等,更受青年检察官班喜欢;而康乐游戏则更受年长的学员欢迎,如:高级检察官班、检察长班等。因此,在设计破冰项目时要首先了解学员的年龄分布,以便更好地设计课程。
2.性别。“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这句俗语揭示了一个社会现象,即在一个群体中,如果有异性的存在,那么这个群体的工作效率会更高。据说,日本的松下公司由于将生产流水线上的女员工和男员工的比例被严格控制在2:8的比例上,大大促进了生产效率。这在破冰课程中也不例外,在笔者的实际工作中也的确注意到了这个现象,在学员中如果男女比例合理,课堂气氛将会比较活跃,否则则相反。因此,在进行破冰课程组织时,特别是分组活动时,一定要注意到不同性别学员的合理搭配。
3.教育背景。教育背景的不同对于破冰课程的内容影响也很大,比如;学员是理工背景的,一般来说,会对数字、逻辑推理比较擅长,因此可以设计诸如“挡风玻璃上的弹孔”“你想得到汽车吗?”等游戏;如果学员是文艺背景的,一般会对歌舞比较擅长,因此,可以安排“歌曲接龙”或以舞蹈形式的“心有灵犀”等项目;如果学员是文科背景的则可以安排“诗词、成语比拼”等项目。
4.生活阅历。对于初任检察官班来说,学员一般生活阅历较浅,其缺点在于对于一些社会现象理解不深,但其优点在于,思想包袱小,做事情肆无忌惮。因此,对于这类学员就可以设计一些对抗性稍强、具有一定竞争性的、充满活力的活动,比如:“七巧板”“趣味跳绳”。而对于阅历较深的学员而言(如:业务专家班),做事往往顾虑太多,因此,在设计项目时,则要循序渐进,先安排一些轻松明了的小项目,如“按摩操”,然后再引入对抗性稍强的项目。
5.工作部门。工作部门对人的性格影响也是很大的,比如说:自侦部门的学员相对于其他部门而言,偏于保守,傲慢;公诉部门学员则往往比其他部门同志活泼。因此针对不同工作背景的学员,就要有针对性地设置一些经典项目,通过一到两个项目的成功操作和培训师的精彩点评让学员感受到训练的意义和魅力。
6.学员之间的熟悉程度。一般来说,在一个成员十分熟悉且活跃的团体中,破冰活动并不需要太长或不需要,在这样的团体当中,藉由开场就能够有所收获,譬如说以主题相关的设计导入课程或计划。[1]而对于那些平时接触不多的学员,那么破冰就应多采取一些活跃团队气氛的,有一定的沟通和肢体接触的活动和项目。
总之,这些因素要求培训师要因人设计项目,不能盲目、机械照搬一些其他老师或其他系统看似很成功的项目。
(二)培训准备
在上课之前应做好以下准备:
1.教案。培训前必须先写培训教案,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进行综合考量,在写完培训教案后,再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学员,感觉如何?毕竟在现代教育理念之下,教师并非高高在上。尤其是在“破冰”上,学员对课程内容抵触与否,注意力集中的程度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课堂效果,所以,“破冰”不只是做一两种活动这么简单。
2.场地准备。由于“破冰”课程是团体项目,因此,在课程内容设计好后,应当根据情况去选择合适的场地进行授课,一个合适的场地对课程的影响也是很大的。当然,也可以结合现有的场地条件下去设计课程。一个合适的场地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有足够所有学员活动的空间;
(2)必须要保证学员的上课时间。在授课期间要保证尽量不会因其他因素而中断使用,而影响授课效果;
(3)必须要有合适的温度湿度,以避免影响学员的情绪;
(4)环境噪音不能太大。
3.道具准备。“破冰”课程的有些内容是需要道具的,根据游戏的形式不同,这些道具也不同,成本也大不一样。一般来说,几乎都会用到数面不同颜色的彩旗包括旗杆若干,黑色的水性或油性粗笔若干,具体的数目决定于培训学员的分组情况,必须保证每组一份以外还有备用。至于其他的道具则视情况而定。这些务必要在开课前准备好,最好提前运至授课场地。
4.教具准备。在团体活动中,人多嘴杂,噪音非常大。为了更好地协调指挥培训学员,培训师还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教具,比如:召集学员用的哨子,扩音用的手持扩音器,用于记录的白纸、签字笔等。
(三)实施
1.学员组织。破冰开始前,培训师首先要将学员组织好,清点学员人数,进行自我介绍,说明破冰课程的目的、方式、时间安排等,让学员们对课程有一个大致的了解。然后开始讲明破冰游戏的规则,要提醒学员们要忘记以前的身份、职业、职务等。
2.热身(暖场)。场地不拘,可以采用小游戏、歌、舞等多种形式让学员们初步地接触、彻底地放松精神、提高学员兴趣为深入开展活动做准备。在实践中,国家检察官学院职务犯罪侦查教研部经常采用“按摩操”+“故事”或+“一字游戏”的方式,而刑事检察教研部则采用“按摩操”+“故事”+“击掌游戏”等均收到了很好的教学效果。
3.建队。为了能使学员充分的互相融洽起来,避免那些偏于保守的人消极参与或不参与活动。全体队员可根据情况分成若干组,各组可通过推荐或自荐的方式选出组干,然后编队歌,起队名,要形象、有意义,总结队训,制作队旗,最后进行团队展示。
4.游戏。在建队的基础上,借着游戏将活动气氛继续推进,并最终推向高潮,使得学员之间的“冰”在不知不觉中悄悄地被融化掉。
5.结束。在课程结束时,培训师根据游戏进展情况,即可就游戏本身进行点评,也可不点评。但必须要对本次活动进行总评,使得学员在兴奋之余留有余兴未尽之感,以有利于“破冰”在课后潜移默化式地进行,贯串于整个培训过程,从而使该课程实现最佳效果。
三、“破冰”课程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思路
就国家检察官学院而言,该门课程虽然开设以来反响较好,但远不能满足学员培训日益增长的需求。具体表现在:
一是“破冰”课程授课教师团队建设亟需加强。我院培训工作量逐年增大,但仅有三个“破冰”团队,在这三个团队中骨干成员仅仅只有4-5人,相对于我院的培训规模而言,缺口较大。
二是课程内容单一。由于会有不少学员不止一次地来到学院学习,如果他们在不同的班次上接受的“破冰”课程内容相似或者相同,他们的兴趣就会有所降低,以至于抱怨。因此,推陈出新刻不容缓。笔者以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加强基础研究
“破冰”课程是一个新型课程,对于以法学研究为主的学院教师队伍而言,由于缺乏专业背景,导致“破冰”的相关理论问题研究不足,比如:、“检察官学员心理研究”、“破冰课程设计”、“破冰游戏与拓展游戏的区分、“如何做好破冰课程与其他课程的衔接”等。因此,应鼓励有兴趣的教师参与其中,加大研究力度,逐步夯实理论基础。
(二)加强授课教师的业务培训
一个高素质的“破冰”团队,对于授课效果的影响是巨大的,学院现有的“破冰”团队骨干成员太少,因此,学院应加强授课教师的专业培训的力度,并扩大参与“破冰”团队的教师队伍,以此来保障授课质量的稳定性。
(三)加强与其他机构的交流
目前,很多培训机构和拓展公司的授课及活动当中,都有破冰的内容,而且形式多样、各有特色,因此,学院可以以走访、参与培训、接受培训、座谈等形式与相关培训机构充分进行交流,汲取精华,在丰富相关理论的同时,逐步完善具有检察官培训特色的破冰课程体系。
(四)将“破冰”课程与“拓展”培训有机结合起来
从检察官培训的角度来看,无论是单纯的“破冰”课程,还是加入了“拓展”内容的“破冰”课程,对于促进教学效果来说,作用是一样的。而“拓展”活动本身还有着其独特的其他课程无法取代的作用——开发培训对象的能力。因此,检察官培训的“破冰”课程的内容可以设置成两种模式:
1.单纯的“破冰”课程。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教学效果良好。教学成本低,硬件要求不高,时间可以灵活掌握,往往以室内活动为主的方式进行。有优点就有缺点,这种模式的缺点是学员之间的广泛互动性较弱,尤其是肢体接触少,“破冰”的程度及强度相对较低。
2.加入了“拓展”内容的“破冰”课程。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教学效果很好。由于学员之间的广泛互动性强,尤其是肢体接触多,“破冰”的程度及强度相对较高。教学内容丰富灵活。但这种模式也同样有着自身的不足,如:教学成本高,硬件要求高,时间往往较长。尤其是其中的“拓展”内容,如果安排的不合理的话,反倒有可能使学员失去兴趣,从而导致教学效果不理想。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第二类“破冰”课程的内容仍应服务于其内在的要求,不得偏重于“拓展”,以免使得“破冰”课变成了“拓展”课。
注释:
[1]王晓春:《培训破冰技巧》,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1539940100buvs.html),访问日期: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