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祥
内容摘要:“智慧检务”是检察机关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探索构建的“互联网+信息化+检察”工作模式,必然对检察机关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产生深远的变革。当下“智慧检务”工程推进中面临资源分散信息孤岛、队伍不稳人才不足、观念陈旧机制匮乏等诸多挑战,制约了“智慧检务”效果的发挥。因此,目前要注重思想统一、加强理念引导,注重规划引导、强化深度融合,注重资金投入和人才培养、夯实智慧根基,下一步应着重在丰富司法办案手段、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和提升检务管理水平三个方面加力。
关键词:智慧检务 挑战 路径
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和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近年来,检察机关以科技强检为载体,深入在智慧侦查、检务公开、检察公信力等领域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工作会议上指出:“电子检务是国家电子政务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把电子检务工作建设成‘智慧检务工程。”因此,“智慧检务”就是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按照推进电子检务工程的具体要求,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探索构建“互联网+信息化+检察”的工作模式,实现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全覆盖,以信息化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实现检察工作的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打造独具检察特色的“智慧检务”工程品牌,是当前检察机关信息化发展的重大挑战和难得的历史机遇。
一、推进“智慧检务”工程面临的“三个挑战”
推进“智慧检务”工程,是检察机关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实现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的一项重要工程。笔者认为,当前推进“智慧检务”工程,主要面临“三个挑战”。
(一)资源分散、信息孤岛阻碍质效提升
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深刻地影响了人们的社会关系网络、交流沟通方式、信息获取途径和工作生产模式,同时也为我们运用最新技术服务检察工作,打造“智慧检务”提供了更多方式。但这些新技术的运用势必把检察技术推向集约化、智能化和纵深化。目前检察机关在推进“智慧检务”工程中,存在资源分散、信息孤岛等问题。如在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库建设上,检察机关各自为战,上级院和下级院、各兄弟院之间作为信息孤岛,没有实现侦查信息库的互联互通;又如侦查技术设备资源分散,有的归侦查部门管理,有的归技术部门管理,没有形成专人负责、专人专用,也就无法深度挖掘技侦设备的潜力,导致检察机关技侦设备使用效率普遍不高。
(二)队伍不稳、人才不足成为突出障碍
在“向科技要检力,向科技要战斗力”成为检察机关共识的今天,技术人才队伍无可争议的成为了科技强检工程的基石和根本,在推进“智慧检务”的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但是,目前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人才队伍面临队伍不稳和人才不足的问题,主要原因有:一方面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检察官员额制的实施,检察技术人员的职业待遇与其工作量大、事务杂、劳动强度高等现状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导致很多技术人员不愿意从事技术工作,更愿意选择走检察官序列,造成人才流失和队伍不稳。另一方面检察机关普遍存在重使用、轻培养,重当前、轻长远的人才使用现象,在人才培训的投入上比不上对硬件的投入,从而导致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提升较慢,知识老化,许多干警对涉及的新技术不了解,出现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搁置一旁的现象。
(三)观念陈旧、机制匮乏埋下隐患
检察机关对科技强检工作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提升,但仍然存在着诸多认识上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技术工作存在模糊认识,认为技术工作无关紧要、可有可无,直接导致了检察技术工作的作用和技术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不足;二是习惯于传统的工作方式,观念保守,没有把科技强检当作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满足现状,不敢大胆接受新事物,不学习必要的科技知识或者缺少科技意识;三是工作制度不够完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使得信息化发展与检察业务的融合不够充分,导致检察工作开展不顺利,成效体现不充分;四是没有将检察技术纳入司法办案工作流程,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模式,导致业务部门与检察技术部门形不成高效、稳定的协作机制,影响了检察工作的整体效率。
二、破除“智慧检务”工程障碍应坚持“三个注重”
(一)注重思想统一,加强理念引导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在推进“智慧检务”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和全体干警要牢固树立“民主、开放、参与”的互联网思维,克服消极防范心态和本领恐慌;牢固树立向信息化要检力、要战斗力的理念;要深刻领会建设“智慧检务”的重大意义,主动学习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把“智慧检务”建设作为科技强检、信息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作为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成效、促进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切实做到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参与和促进“智慧检务”建设,提高检察工作的现代化、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注重规划引导,强化深度融合
要制定出台“智慧检务”建设工作规划,探索构建“互联网+信息化+检察”工作模式,坚持信息化与检察工作实现四个深度融合,即坚持信息化与司法办案相融合,着力促进办案能力提高;坚持信息化与司法规范化相融合,着力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坚持信息化与司法监督相融合,着力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坚持信息化与素质强检相融合,着力促进司法主体建设。进而提高办案能力、规范司法行为、严格司法监督、提升司法素质,推进信息化建设成果有效转化为检察工作转型升级的战斗力,切实用出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效益。
(三)注重资金投入和人才培养,夯实智慧根基
检察信息化建设、科技强检战略实施的背后支持是资金和人才。如果没有资金支持,再好的设想也不能实现。笔者认为,一方面检察机关应该按照“分批推进、统筹安排、需求主导、注重实效”的总体原则,积极主动制定科技强检发展规划,认真谋划设备采购计划。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对检察工作的支持,达成共识,加大对“智慧检务”战略实施的资金投入,认真解决经费紧缺问题。另一方面检察机关要通过丰富岗位培训和比武练兵形式,提升检察干警“互联网+检务”的工作能力。要在坚持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信息化侦查、信息共享和信息查询、同步录音录像和视频监控系统等传统信息化竞赛项目的基础上,加大开展“互联网+检务”比武竞赛活动。比如围绕检察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与维护、重要案件信息公开操作、微博应用、微信应用与涉检网络舆情应对等方面的实践技能。现场开展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图片制作、视频剪辑、案件信息公开、微博微信互动的实战操作,并通过PPT演示汇报其实战操作成果。加大检察技术人员利用现代科技知识和先进技术设备武装头脑的自觉性,让检察技术人员在不同岗位经受锻炼,培养多面手,创造复合型,提升综合运用各种检务技能处理业务的能力。
三、未来推进“智慧检务”工程的路径设想
笔者认为,推进“智慧检务”工程,应该向丰富司法办案手段、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和提升检务管理水平三个方向努力。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坚持边建边用、以用为主,实现从独立建设、自成体系向整合综合、资源共享转变,从注重硬件装备、粗放离散模式向注重应用系统、集约整合模式转变,从基础建设、注重业务流程电子化向注重支撑履行检察职能的全面发展阶段转变,把信息化成果更好地转化为能力的现代化。
(一)丰富司法办案手段
1.打造职务犯罪侦查智能指挥平台。从信息查询业务入手,积极推进侦查信息大数据建设和应用。在现有基础上,争取由检察机关牵头,将平台建在检察机关,扩展信息联网单位,建成侦查基础信息数据库、案件线索数据库、公共信息数据库、调查取证数据库、互联网开源信息数据库,通过数据的收集和应用积累,形成具有海量数据的侦查情报信息系统,并通过接入全国检察机关信息侦查库,实现由“信息孤岛”向“信息航母”的转变,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分析、研判,为职务犯罪侦查和反腐败工作的其他方面提供信息服务和支持。
2.拓展完善远程视频审讯平台。远程视频审讯平台是为了解决案多人少矛盾,促使刑事案件得到依法快速公正办理而搭建的。一方面应该明确远程视频审讯适用范围。对于犯罪嫌疑人已认罪的案件或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可以适用;但对于未成年人、盲聋哑人及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涉嫌犯罪的案件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则不允许进行远程视频审讯。另一方面要建立远程视频提审预约制度,实现无缝对接。需要使用远程视频审讯系统的干警,可以提前登陆系统,填写好犯罪嫌疑人姓名及提审日期等信息,完成网络预约,提高远程视频审讯工作的紧凑性。
3.探索搭建网上信访平台。按照“互联网+为民便民”的原则,探索开发检察机关网上信访综合运行平台,集查询、服务、跟踪、监督和评价于一体,实现涉检信访案件程序性信息同步查询、控告举报申诉线索受理和流转及时反馈、法律咨询和民意收集及时处理等服务目标,以“互联网+”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使网络诉求渠道更加畅通便捷、信访问题解决的更加优质高效。
(二)增强法律监督能力
1.扩展“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继续深化“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要坚持检察机关主导,政府支持的建设和应用模式,选择信息化程度高、有积极性的行政司法单位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实时数据的无干预自动导入。保证司法处罚数据的及时性,通过大数据技术,自动发现是否存在有案不报、以罚代刑等及时性和实质性问题,真正实现行政司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进程。
2.搭建“检视通”视频中心管理平台。通过搭建“检视通”视频中心管理平台将目前分散的侦查指挥、远程提讯、远程接访、审讯系统、视频监控、视频会议等终端平台集中起来,彻底解决资源部署分散,办案系统独立等问题。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原则,实现“六个看得到”,即每一个侦查讯问看得到、每一次远程提讯看得到、每一次视频会议看得到、每一次信访接触看的到、每一辆警用车辆看得到、每一次安防巡逻看得到。全面提升检察机关信息收集利用能力、指挥协调能力、快速反应能力、侦查办案能力、打击与预防职务犯罪能力和维护司法公正能力。
(三)提升检务管理水平
1.搭建电子卷宗系统平台。搭建集电子卷宗制作、电子卷宗查阅及律师阅卷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电子卷宗管理平台,着重强化“三大措施”,全面提高电子卷宗系统使用成效。一是加强制度保障。制定管理运维制度,将系统的管理纳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管理机制中,以制度强化保障,确保管理、维护、应急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加强人员保障。通过视频培训、现场培训、发放培训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工作,保证电子卷宗上线后正常维护使用。三是加强运维保障。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对保障工作进行记录,定期梳理,就常见问题形成报告,构建规范高效的运维维护体系。
2.搭建“检务通”应用平台。以检察非密网、4G无线网为载体,依托手机客户端、双微平台、电子邮件等集约整合为“检务通”平台,以期实现三个目标。一是开展在线教育培训,运用移动“检务通”引导干警利用“碎片化”时间开展业务技能学习,帮助干警提升履职能力。二是开展在线日常管理,请销假、车辆管理、技术维护、装备维修、出警预约等日常管理一律通过检务通系统进行,做到网上留痕、随时督察,确保了内务管理活动的规范性。三是开展在线廉政教育,通过“检务通”发送廉洁从检规章制度,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并在节假日期间发送廉政格言警句和廉政提示短信,引导干警“管好心中的老虎”。
3.完善检务公开平台。一方面继续推进“检务网阵”的深度发展,进一步拓展检察门户网站、检察博客、检察微博、检察微信等应用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网民可通过其中任一个平台进入检察机关其它新媒体平台,实现矩阵式运行、集群化服务。另一方面要及时更新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情况、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实施“检务公开”的有关情况、上级院的工作部署、有关检察工作的司法解释、普法宣传案例、优秀检察官事迹和检察官文联艺术摄影作品等,以一种图文并茂、生动形象的方式向外界介绍检察工作,提高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悉度,拓宽便民服务的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