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由青年公益组织、企事业单位青年协会以及兴趣爱好类青年组织组成的吉林省青年社会组织,在联系青年、引导青年、助力青年从事志愿服务活动方面正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吉林省青年社会组织比较分散,还存在参与程度不高、参与载体有限、沟通运行机制有待完善、自身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 制约了青年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因此,急需从项目吸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降低准入门槛重点培育扶持、引导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升青年社会组织的综合能力、建立健全培育扶持运行机制等方面促进吉林省青年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关 键 词:青年社会组织;运行机制;健康发展
中图分类号:D43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6)04-0048-06
收稿日期:2015-12-29
作者简介:杨梅(1978—),女,山东沂水人,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政府管理创新、非政府组织建设与管理。
基金项目:本文系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吉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利益相关者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4B316;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吉林省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状况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吉林省行政管理学会“吉林省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改革创新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JLXZ150603-9。
吉林省青年社会组织主要包括青年公益组织、热心公益的企事业单位青年协会以及兴趣爱好类青年社会组织三种类型。这些青年社会组织一方面联系着广大青年,另一方面又联系着党委政府和广大社会成员,在公共服务和社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新形势下,促进吉林省青年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是吉林省社会组织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团委面临的重要任务。
一、吉林省培育扶持青年社会组织
发展的主要做法
(一)吸引民间“潜水”组织“浮出水面”
共青团吉林省委把吸引青年社会组织作为新时期的重要工作,在实践中探索出了有效联系“潜水型”青年社会组织的四种工作方法。一是以信任为基础,推动以老荐新。如共青团长春市委借助已备案的24个青年社会组织的社会关系,结合志愿者管理员、机关青年干部、高校青年教师群体的兴趣、爱好、特点,帮助推荐了益家人、蒙迪欧车友会、中日联谊医院白求恩青年志愿者协会等青年组织,有效解决了这些组织对团组织的信任问题。二是以组织为纽带进行广泛吸纳。发动各直属团委、青年联合会、机关团工委等组织优势,联系、推荐辖区和系统内的青年社会组织与团组织对接,如长春市二道区委推荐了爱翼社工站、绿色守望志愿者协会,长春市机关团工委推荐了羽毛球协会、君子兰志愿者协会等。三是以公益活动为载体,主动发出邀请。如2013年10月,在共青团长春市委发起的“做个志愿者 一起来扫雪”青少年公益行动中,在公益海报、宣传单上有意识地发布了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热线及微信公众平台,通过参与公益活动,促进更多的青年社会组织如万达义工、益然志愿者协会等一批组织与团组织对接。四是以媒体为平台,进行社会招募。如共青团长春市委积极与东亚经贸新闻、城市晚报、长春电视台、长春晚报等新闻媒体取得联系,邀请其帮助推荐青年社会组织。利用腾讯QQ群、搜狐新闻、新浪微博等青年社会组织常用的网络媒介,发布组织招募公告,吉林省车友俱乐部、远山的呼唤公益户外运动群等主动表达了参与意愿。
(二)成立青年社会组织公益服务中心进行培育扶持
为更加有效地联系、服务、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共青团长春市委于2014年筹建了长春市青年社会组织公益服务中心,着力打造了一支专业、系统的服务团队,从不同发展阶段、不同领域青年社会组织的实际需求出发,制定“伙伴式成长计划”,发挥资源配置作用,提供资金支持、项目对接与素质提升等服务。一是依托公益服务中心资源整合平台,直接对项目给予资助。2013年初,共青团长春市委首次从“壹元基金”中拿出14.3万元直接支持青年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心语志愿者协会的“阳光伙伴”关爱单亲家庭子女志愿服务计划、一童青春期健康俱乐部的“一童热线”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项目均被作为长春市首批重点示范公益项目。二是依托公益服务中心项目发展平台,促进青年社会组织与政府、社会、企业的交流、合作。对有意愿的青年社会组织进行项目申请、设计、策划等方面的指导,并为项目实施牵线搭桥。三是依托公益服务中心培训平台,提升服务能力。依托成熟型公益组织自有培训体系与资源,提供政策咨询、法律维权、组织管理、活动策划、文化构建、骨干培养等服务。
(三)引导青年社会组织从事公益服务项目
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在承担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以实现组织成长、服务社会“双向”受益。吉林省各地团委“从无到有”“从有到专”“从专到强”,采取了多种方式加强公益化建设。一是组织公益活动进行公益意识培养。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及活动载体,根据不同组织的公益化程度,定期分类开展组织能力建设实训,开设专家公益讲堂,举办青年社会组织领袖(骨干)沙龙及公益达人分享会等,让公益组织领袖分享从事公益活动的感受和成长经历;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参与城市文明创建、关爱行动“七彩课堂”项目、社区服务计划等有影响力的品牌公益活动,增强青年社会组织的公益认知,激发公益热情,培养公益意识。二是促使多方资源实现有效共享。如长春市青年社会组织公益服务中心对入驻青年社会组织的供需情况进行摸底、对接,促进青年社会组织间人力、物力等资源的合理流动,以实现“物尽其用”。运用公益服务中心组织及高校专业人力资源的优势,帮助志愿开展公益活动的青年社会组织与专业志愿者团队做好“一助一”或“多助一”结对工作;运用社会资源优势,重点搭建供需交流平台,有效延伸青年社会组织在社区、企业的服务半径,使其释放出更大的公益能量;运用媒体资源优势,为青年社会组织争取舆论支持,为开展公益活动营造氛围,提升青年社会组织的社会认可度与公益成就感。三是支持公益项目运行,促进青年社会组织发展。围绕公益服务项目在运行经费、资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供订制化项目发展服务,依托公益服务中心整体力量帮助青年社会组织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切实提升青年社会组织对公益服务中心的认可度、归属感。同时,公益服务中心还设置专职人员为青年社会组织在项目申请、整合资源、法规政策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此外,还邀请国内公益项目发展专业人士、高校社工领域专家作为公益服务中心导师,为青年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管理、培训、策划、创意等方面的指导;探索建立“壹元基金”对公益服务中心优秀公益项目常态化的示范性支持机制,依托公益服务中心公益项目发布平台,面向全省进行集中推介,探索运用社会化方式推进公益项目的实施。
二、吉林省青年社会组织发展
面临的主要困境
近年来,虽然吉林省青年社会组织发展迅速,但骨干成员的作用发挥得并不明显,发展“重量轻质”,稳定性较低。如2014年,共青团长春市委在共青团中央青年社会组织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中提出:目前,长春市约有3/4的组织反映缺少活动经费,有43%的组织反映缺少活动场地,有21%的组织反映缺少培训,有73.4%的街道工作者听说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但不了解。具体而言,吉林省青年社会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志愿参与程度有待提高
现有社会组织对社会资源的整合能力有限是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面临的共同难题。吉林省青年社会组织在动员社会志愿服务的能力和规模方面同样存在上述问题。例如:青年志愿者主要通过共青团系统自上而下发动和组织,城市社区的志愿者主要由居委会进行统一协调。在迫切需要志愿者参与的公益服务机构中,青年志愿者的数量极为有限,吸纳、管理和激励志愿者参与的必要机制还有待健全。
(二)参与范围有待拓展
当前,吉林省青年社会组织的活动多集中在小范围的公益慈善、兴趣爱好等领域,如各种车友会等,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程度不高,活动范围也比较有限。例如:在对中共吉林省委党校2014级公共管理专业青年干部在职研究生班近400名学员的访谈中,学员普遍反映很少参与社区志愿活动。此外,真正能够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解决青少年社会问题的青年社会组织也不多,有能力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青年社会组织更是屈指可数。
(三)沟通运行机制有待健全
吉林省青年社会组织之间、青年社会组织与各级党委政府之间的沟通运行机制有待完善。党委政府与各类青年社会组织之间还没有正式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二者之间缺乏信息沟通及舆情处置机制。面对突发公共事件,包括青年志愿组织在内的各类社会组织有时是在毫无计划和联系的情况下盲目赶赴事发地,既不能互相配合,又不能与地方政府对接。这些社会组织在救灾和灾后重建中各自为战,反而造成了宝贵的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浪费。例如:2014年8月,云南省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后,大批来自全国各地的志愿者纷纷涌入灾区,但是不少志愿者并未受过专业训练,同时大部分志愿者对灾区的需要也很迷茫。[1]其结果是堵塞了震后黄金72小时救援通道。
(四)自身发展能力有待增强
专业性是社会组织区别于其他组织的重要特征之一。社会组织无论是从事资源整合还是开展公共服务,其核心竞争力都来源于长期积累和不断提高的专业化能力。如上海恩派、吉林省心语志愿者协会等较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都集结了一大批优秀的专业人才,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拥有专业性、多层次、多功能的社会动员和服务网络。但目前从总体上看,我国包括青年社会组织在内的社会组织专业化不强,能力建设普遍不足。在吉林省,青年社会组织普遍缺乏专业人才,即使有取得初级、中级社会工作者资格证的专业社工人才,但仍存在依赖党委政府配置资源、分配工作任务的“等、靠、要”思想,专业社工人才在整合社会资源方面的能力较弱。此外,还有一些青年社会组织工作人员没有接受过专业化培训,因为这些组织资金有限,聘不起专职员工,只能靠少数兼职人员维持运营。
三、促进吉林省青年社会组织
健康发展的对策
(一)通过项目吸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⒈吸引“潜在”青年社会组织“浮出”水面。青年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活动主体。目前,迫切需要多措并举吸引志愿参与创业、创新活动的“潜在”青年社会组织“浮出”水面,发挥更大作用。一是用项目凝聚青年社会组织,继续扶持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等项目,积极为其联系相关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支持。二是继续开展创业就业技能培训,为青年创业、就业提供服务,为青年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指导与帮助。三是抓住青年熟悉新媒体、运用新媒体的特点,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技术,凝聚青年社会组织。
⒉购买青年社会组织服务。政府事务性的工作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是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的不断深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逐渐成为一种常态。如由华东政法大学对上海现有的134个青年社会组织进行的问卷调查《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机遇、挑战及作为——以上海青年社会组织参与为例》显示:共青团上海市委成为向青年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主体。这些青年社会组织在过去一年时间内,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平均数量为3.68个,平均金额为4.24万元。其中,在“政府购买”序列中,响应率最高的板块是作为群团组织的共青团,达到43.8%,其次是民政局(27.1%)和妇联(22.9%)。在党政序列中,共青团是购买服务的主体。[2]对此,吉林省应借鉴上海的做法,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项目,政府不再直接承办,要逐步扩大购买服务的范围,提高购买服务的额度,按照政府出资、项目运作、契约管理、评估兑现的要求,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二)降低准入门槛,重点培育扶持
青年社会组织是党委政府联系青年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发展行业协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类青年社会组织是吉林省社会组织建设面临的重要任务。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助力青年就业创业是共青团组织的重要工作职责,培育孵化青年社会组织是新时期共青团组织的重要工作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各地相继开展了培育孵化青年社会组织的实践活动,枢纽型培育发展、协同培育发展、依托基地培育发展等模式比较有代表性,可以为吉林省提供借鉴。
⒈枢纽型组织培育发展模式。枢纽型组织是社会组织迅速发展的必然结果,构建枢纽型模式是共青团自身发展和参与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其不会改变共青团的组织属性,可以通过参与社会竞争、整合资源、分类引导来实现。如2009年3月,北京市社会建设领导小组颁布的《关于构建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的暂行办法》和《关于认定第一批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的通知》规定:将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侨联、市文联、市社科联、市红十字会、市法学会等10家人民团体认定为首批10家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分别负责职工类、青少年类、妇女儿童类、科学技术类、残障服务类、涉侨类、文学艺术类、社会科学类、医疗救助类、法学类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和管理工作。中共中央党校万军教授认为,当前在我国社会组织自身管理能力还不强的前提下,由政府认定并加以扶持,是在短时期内加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一条捷径。通过“枢纽型”社会组织可以有效实现“以社管社”的管理目标,既可以实现政府的管理意图,对社会组织实行适当监管,确保其政治方向和公益性质;又有利于社会组织的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的培育。因此,笔者建议出台《吉林省枢纽型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性意见》。
⒉团委+团校协同培育发展模式。走在全国改革开放前沿的深圳市是一座典型的移民城市,公民的自主发展、志愿公益性较强。针对深圳市自发成立、自主发展、自我运作的青年“草根”社会组织大量涌现的现实,在实践中,深圳市逐步形成了团委+团校协同孵化模式。2012年,共青团深圳市委决定成立青年社会组织总部,在深圳市团校下设深圳市青年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旨在为这些组织打造孵化培训、资源共享、公共服务和诉求表达等平台,成为社会组织的新“枢纽”。自青年社会组织总部成立并下设孵化基地以来,共青团深圳市委在大型企业、窗口行业和新兴产业中建立了青年社会组织,努力实现青年社会组织的多重覆盖;通过青年社会组织总部和孵化基地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和督导,并以“政府补贴+社会资金”为牵引,对“微项目”给予“微资助”,助推中小微青年社会组织加速成长。深圳市青年社会组织总部还致力于为全市青年社会组织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形成了具有深圳特色的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新模式,使青年社会组织成为承接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成为政府及机构服务项目向青年社会组织转移的载体,最大限度地联系、凝聚民间青年社会组织力量,使之成为青年社会组织的新“枢纽”。例如:设立在深圳市团校的深圳青年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可以同时容纳几十家组织“入壳”孵化。尚未成熟的青年社会组织可推荐至孵化基地,经相关部门和专家委员会评审后,符合条件的可“入驻”孵化基地,按计划、有步骤地孵化成熟后“出壳”。对于吉林省而言,也应充分发挥吉林省团委+团校的优势,成立吉林省青年社会组织发展总部,为全省青年社会组织发展提供综合性服务。
⒊依托孵化基地培育发展模式。成立青年社会公益服务中心和依托既有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资源孵化青年社会组织是新时期培育青年社会组织的重要举措。2013年底,共青团长春市委开始筹建长春市青年社会组织公益服务中心,并依托这一平台,推进青年社会组织的公益化建设。为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在2012年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指导中心建立了社会组织指导服务中心。2013年9月,长春市绿园区在区民生工作局设立了长春市绿园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对首批入驻的长春市绿园区文体协会、逸轩社民俗文化艺术协会、太极拳协会、华益爱心协会、鼎力相助志愿者协会等5家社会组织进行培育孵化,效果良好,并被中共吉林省委党校确定为吉林省干部教育培训教学实践基地。2014年,吉林省级青年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绿青益家”入驻长春市绿园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接受业务、能力等相关孵化培训。
长春市绿园区社会组织孵化示意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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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导青年社会组织主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加快社会事业改革。”可以说,包括青年社会组织在内的所有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新形势下面临的新任务。2015年7月,吉林省民政厅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社会组织目录的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集可以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名单,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提供了保障。
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有的社会组织有意愿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但不具备购买资质,有的社会组织具备资质但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认识上存在误区,担心参与购买会给政府增加负担,因此主动申请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公共服务的青年社会组织数量非常有限。为此,需进一步扩大宣传力度,创新志愿活动载体,引导青年社会组织树立现代公益理念——在现代社会,做公益也可以营利,可将盈余收入用于组织的再发展。为此,青年社会组织要处理好志愿参与和购买服务二者的关系,主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公共服务。
四、培育青年社会工作专业化人才,
提升青年社会组织的综合能力
1.培育青年社会工作专业化人才。青年社会工作专业化人才是青年社会组织专业化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但收入低、提升空间有限制约了社会工作人才的专业化发展,导致其流动性较大。为此,应积极协调民政、人社、财政部门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为青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发展提供保障。如共青团上海市委积极协调市民政、人社、财政等部门,自2015年起,社工与常住社区青少年配比提高至1∶100,社工待遇从每年每人6万元提高到8万元。此外,上海还探索出一套25级社工晋升机制。初级社工设10级,中级社工设5级,副高级社工设5级,高级社工设5级。[4]每一个层级都与社工薪酬直接挂钩,极大地调动了社工的工作积极性。对此,吉林省民政、人社、财政部门应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以促进吉林省青年社会工作人才专业化发展。
2.提升青年社会组织的综合能力。青年社会组织要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需要进一步提升内部治理、管理、募集资源、项目营销、公信力建设等能力。对此,团组织应围绕青年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能力建设,定期举办培训交流活动,提升青年社会组织的整体素质。通过互相交流,促进青年社会组织之间的了解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实现优势互补。
(五)建立健全培育扶持运行机制
培育发展青年社会组织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运行体制机制,密切合作,共同构建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治理格局。
⒈设立青年社会组织扶持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社会组织因政府购买而获得的收入仍需纳税25%,这已成为社会组织发展的障碍。为此,在有条件的地区,政府可以设立青年社会组织扶持基金,为青年社会组织提供初期生存和发展的保障。
⒉进一步健全购买评估程序。进行项目招投标和签订合同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重要形式。项目评估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最后一步,是否全部招投标事关购买服务流程规范的问题。目前大多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以一年为一个周期,合约期满后,根据项目执行的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继续签约服务。笔者认为,对于小项目,可以免去招投标的复杂手续;对于大项目,应严格进行招投标。对于连续3年以上考核优秀的社会组织,可以尝试一次性签约服务3-5年。
【参考文献】
[1]志愿者不盲目赴灾区有时是对救援最大支持[N].湖南日报,2014-08-06.
[2][4]王烨捷,周凯.上海:团组织成青年社会组织服务最大“买家”[N].中国青年报,2015-01-20(07).
[3]杨梅.新形势下基层政府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几点建议[J].行政与法,2014,(12).
(责任编辑:高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