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树标
摘要:从某种程度上讲,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基础工程。现阶段,国库集中支付在制度改革方向上是相对平稳的,而且成效比较显著。然而,国库集中支付还存在着违规或者是不规范操作问题,甚至还有一些是非常严重的。因此,国库集中支付监督机制构建是非常必要的,它可以实现财政资金的安全化以及高效化运行,从根本上防范资金支付风险。本文就国库集中支付监督机制的构建展开详细论述。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 监督机制 构建
目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目标在于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础以及以国库集中支付为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为了实现对国库资金的科学化监管,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确保预算执行工作的规范化以及合理化,建立国库集中支付监督制约机制势在必行,应强化资金支付事前动态监控以及事中动态监控,从而实现财政监督的关口前移,加强对于资金支付的监督管理。
一、国库集中支付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机制不完善
现阶段,我国财政监督法律以及法规建设滞后于财政监督的实际需要,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是专门的监督法律法规相对缺乏,没有出台系统化以及权威化的国家级法律或者是法规,而且比较常见的现有法律法规当中关于财政监督的部分也不够充分,从而使财政监督在地位方面、组织方面、职责方面、权力方面、程序方面与处罚手段上没有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另一方面,部分财政监督制度在执行方面不彻底,也不够完善。政府出台的一些规章制度在具体规定上没有统一性,或者是可操作性相对较差。所以,总体来说,不能够形成完整化的财政监督制度体系,造成了财政监督失效。
(二)监督方式不科学
在我国国库集中支付监督管理工作当中,依然存在一部分地方财政部门将单纯性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增加本地区收入作为监督工作目标,过度关注眼前利益,而忽视了长远利益,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相应的财政监督力度,间接影响了集中支付监督对于财政资金运行的有效监控,最终造成财政管理部门难以及时发现以及分析财政经济实际运行期间存在的新问题,不能够结合问题制定出科学有效的方案,进而充分发挥支付监督的预警作用。我国国库集中支付的监督工作在效率上缺乏重视,具体来说,监督人员自身的素质水平相对较低,难以很好地处理监督任务。而且集中支付监督工作往往忽视对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效益的监督,从而阻碍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不断提升。
二、国库集中支付监督机制的构建策略分析
(一)完善财政资金支付监控系统
在国库集中支付的监督管理工作过程中,信息技术以及网络技术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可以借助计算机建立起相对完善的集中支付动态化监控体系,不断强化资金的专业化支付监管,将其作为集中支付监管的重要技术支撑。从专业化角度出发,国库集中支付中的资金支付动态监控系统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借助一定方式,实现与代理银行之间的联网,然后利用代理银行相关的网络化系统把财政资金的实时化支付信息传输给财政部终端网络系统中,接下来,网络系统再根据所确定好的设计进行智能化监督控制与管理。最终,监控系统在信息网络技术支持下达到财政资金支付信息对称的目的,从根本上让财政部门熟练掌握以及了解支付使用信息,转变传统监管模式,完成事中监督以及事前监督,提升监管水平。此外,系统化的国库集中支付监控系统能够对超额支付进行自动化控制,还能够对代理银行与相应的预算单位在资金支付方面进行全过程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及时处理,科学规范预算执行情况。
(二)强化财政内部监督
对于国库资金支付风险的大力防范,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就是完善资金支付的合理化制衡机制以及形成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以及代理银行之间的内控管理制度,从而实现不同单位间的相互制衡与不同岗位间的相互制衡。在整个过程中,就需要在财政资金的有效支付过程中,形成预算单位层面、财政部门层面、代理银行层面和人民银行层面四者之间的职责分明,独立行使自己的职责,做到既互不干预又互为制衡。
(三)加强财政外部监督
对行政行为进行有效限制以及规范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做到公开与透明,这种程序上的公开透明不但能够方便新闻媒体与社会大众等对于国库集中支付的科学化监督,而且还能够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中监督。所以,在实际监督工作期间,相关人员必须要建立起相对透明以及相对公开的集中支付程序,把具体范围以及每个职能部门所具有的权限、所作决定的具体时间、时限等实施明确化规定有助于国库集中支付每一个部门(环节)更好地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还可以使各个职能部门积极规范地行使权利,实现阳光财政。此外,从某种程度上讲,财政外部监督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借助监控系统规范化履行其国库监控职能,然后凭借核查手段,面向预算单位以及代理银行等进行外部监督管理。在监督工作中,既能够及时核查从监控系统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并实施实地核查,又能够借助多种有效核查手段来委托专员办或者是相应的中介机构就专项问题或者是重大问题实施规范化核查。还可以对试点资金支付期间存在的违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纠正与处理。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我国国库集中支付监督制约机制的构建不仅是十分必要的,而且有着相对较高的操作可行性。该机制的构建不仅可以确保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规范化运行,而且是建立健全科学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关键性内容,必须对其加快研究,并且付诸实施。
参考文献:
[1]门宁.国库集中支付清算业务风险防范和监督机制构建[J].财会研究,2011,19:65-66
[2]陈瑞敏.论建立国库集中支付监督制约机制[J].科技经济市场,2014,06:163-164
[3]李歆.健全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监督机制研究[J].会计师,2015,08:18-19
财经界·学术版2016年19期